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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伐清-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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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的精锐,不过是相对而言,或者体现在武器装备上。而最重要的战斗经验和作战意志,恰恰是缅兵缅将所缺乏的。否则,十几万拥有战象的缅兵也不会被几千残破明军杀得狼狈逃窜,一直被明军打到其首都阿瓦城下。

第二十六章 初涉杀场
    最后的战斗是在退路已绝的缅将指挥之下的亡命冲击,这个养尊处优的家伙终于在绝境中暴发出了一点血性,也终于发出了号令。
    在弩箭和梭镖的shè击下,败退的缅兵不顾伤亡,在留下一地尸体,洒下无数鲜血后,推开了并不十分坚固的拒马,与拒马后的猛山克族精壮开始白刃拼杀。
    “杀!”缅将的甲胄质量不错,两支弩箭也未能重创他,而且也颇有些武艺,他挥舞着一杆长枪,怒吼着拔开一柄砍来的钩钩刀,反手将枪刃刺入了对手的胸膛。
    “杀!”央舞动竹条镖,如千矛攒刺,将一名缅兵的脸部割划得血肉模糊,惨叫倒地。
    白刃厮杀凭的是勇气和胆量,缅兵困兽犹斗,垂死挣扎;猛山克族也是有进无退,因为胜败关系着自家亲人,关系着全族命运。
    缅兵不仅要冲击封路的战阵,还要受到两侧山坡上的弩箭和梭镖的攻击,多越流越多,人越战越少。
    没有什么花哨华丽的招式,冷兵器的战斗进程血腥而快速;更不同于武术比试,你来我往,纠缠良久。很多时候就是挥舞兵刃对冲,在一瞬间的工夫里就解决了对方,或者自己被对方解决。
    朱永兴手心里都捏出了汗,目不转睛地望着战场上的血拼厮杀。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战斗场面,满地的鲜血,满地的死尸,满地的残肢断臂,两军士兵疯子似地狂叫着,在血肉横飞中扑跌腾跃,溅满污血的脸上瞪着炯炯发光的凶狠的眼睛,狂舞着兵刃刺砍向对手。
    没有撼天动地的爆炸,没有硝烟弥漫,没有弹片横飞,但血腥和残酷程度却一点也不逊色,而且更考验武勇和胆略,没有坚强的神经,早已经精神崩溃,手足酸软,在枪刀下血溅当场。
    噗,一支弩箭shè中了缅将的眼睛,他长声惨叫,捂着面门向后倒退。一杆长枪大力刺来,穿透了他的甲胄,深深地扎进了他的腹部,然后猛地一抽,灿烂的血花绽放。缅将颓然倒地,在血泊中抽动,抽动
    在晴朗的天空中,太阳慢慢炽烈起来。朱永兴强忍着不适,在充满了血腥味的战场上慢慢走着。
    战斗虽已结束,但杀戮并未停止。受伤的缅兵被无情地杀死,而丧失斗志投降的缅兵则被强迫着脱去衣甲,然后驱赶到丛林深处,等待他们的命运不言而喻。猛山克族要长途迁徙,他们不需要俘虏。朱永兴没有加以阻止,这是形势使然,但他觉得自己的心肠也在变得冷硬。
    尽歼其军,不使一人漏网,这不就是自己计划中要达到的效果吗?朱永兴走到树荫下,这里有丝清凉,也压下了他腹中作呕的感觉。对于必将要经历的尸山血海的奋争之路,这只是刚刚开始,他眯起了眼睛,手指痉挛似地伸曲了几下。
    会做恶梦吧?看到杀牛时牛流眼泪都会于心不忍的自己,亲眼目睹了修罗地狱般的杀场,现在的反应还真是够冷血。或者自己本来就是个虚伪的人,可怜牛时转头不忍,吃起牛肉来却是狼吞虎咽,没有什么心理负担。
    “殿下,去吃些东西,再歇息一下吧!”梦珠一直陪在朱永兴身旁,初时见朱永兴脸色难看,倒也不好多言,现在见到他的神态似乎自然了许多,便开口说道:“打仗就是这样,如果缅兵胜了,对我族也不会手下留情。”
    朱永兴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说道:“战争就是这样,你倒是比我看得通透。我初经杀场战阵,有些失态,你不会看不起我吧?”
    “殿下宅心仁厚,但愿在久经沙场战阵,见过无数血腥残酷之后,依然能保持几分恻隐。”梦珠脸上的表情绝不作伪,希望情郎是个大英雄,但也绝不希望情郎最终变成铁石心肠。
    但愿在尸山血海的奋斗过程中还能存有几分本心吧!朱永兴轻轻点了点头,算是对梦珠的一个承诺,也算是对自己的期许。目光一转,他走上几步,在行来的一辆大车上拿起了一杆火绳枪和一皮袋弹药,回到树荫下,认真研究起来。
    在这场伏击战中,缅兵的几百火枪手几乎未发出一枪一弹,朱永兴原来还心中奇怪,等他摆弄几下,便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原来缅兵还没有使用鹿皮或丝绸包裹铅弹,这样不仅气密性差,因为子弹与枪膛缝隙较大,又很容易掉出枪口,所以不能实弹行军。而且缅兵也没有实现定装弹药,在遭到突然袭击的情况下,想手脚麻利、镇静自若地进行繁琐的装填步骤,然后瞄准击发,确实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虽然缅兵在使用火绳枪时有诸多缺陷和不足,但朱永兴摆弄良久,却依然找到了其中可取之处。这种火绳枪应该并不是太落后,因为它有照门,而且板机结构采用的是弹簧和齿轮的组合,并不是原始简单的杠杆。
    弹簧压力点火式火绳枪的优点是:增加了扳机力,击发迅速,待发时点燃的火绳与底火盘之间的距离较远,同时击锤被阻铁扣住,不会因碰撞造成走火。同时,该火绳机为以后出现的燧发机和击发机打下了基础,其基本结构是现代枪械击发机的一种雏型。
    这应该是欧式火绳枪,朱永兴用手指拔弄着单叶旋转底火盘盖,又掂了掂重量,目测了一下长度,初步判断应该是十五世纪下半叶开始在欧洲战场上使用的西班牙式火枪。
    已经过去了六七十年,不知道现在使用的最新式的火枪应该是个什么样子?依旧还是明火枪,只是重量和长度应该有所变化了吧?火药也应该是颗粒化了,定装弹药应该有了吧?朱永兴并不十分确定地琢磨着。
    “这东西一点用也没有。”央带着几个人走了过来,很直接地对火绳枪下了结论,“打起仗来,连烧火棍都不如。”

第二十七章 诈取缅关
    是有些笨重,机动性稍差,装填步骤也繁琐,但也有shè程和穿甲的优点。而且,这种连烧火棍都不如的东西还大有改进的余地,就算是现在,用在防御中也是不错的武器嘛!
    朱永兴微微一笑,并不多做解释,而是把目光转向了央带来的这几个人身上。
    “殿下,这几位是我族的寨主,努雄,罗布,锅匝。”央把这几位猛山克族人给朱永兴做了介绍。
    几个人上前口称殿下,行着鞠躬礼,态度恭敬,朱永兴赶忙回礼,说道:“几位寨主,不必如此客气,眼下未出缅境,我的身份切不可张扬于外,还请慎之。”
    当然不能让缅人知道此次造反叛乱有朱永兴参与,否则必向永历和小朝廷问罪,朱永兴的伎俩便有被戳穿的可能。正因如此,朱永兴穿着打扮都是猛山克族人的服装,他的身份更是只有寨老、寨主这样的重要人物才知晓。
    “缅关守军已不足千人,夺关而出当无问题。”经过了成功的伏击,又审讯了缅兵俘虏,缅关虚实尽在掌握,央对胜利已经充满了信心。
    “还是谨慎小心,按计行事,少些死伤为好。”朱永兴对胜利也没有疑问,但还是表现得很镇静矜持。
    无疑,这样沉着持重的表现又给朱永兴加了不少分,几位寨主更显得恭谨尊重。既然已经把全族命运交到了朱永兴手中,当然就要奉迎他,毕竟他的身份在几位寨主眼中是仰视亦不能及的尊贵。
    几个人坐下商议了片刻,便纷纷散去,各自去做布置。眼前只剩下了缅关这个障碍,冲出去便是海阔天空。猛山克族人也许可以这么想,朱永兴却知道日后的艰难。
    在史书上,常常把永历入缅作为一个标志,标志着南明已经无力回天,满清席卷天下之势已经不可阻挡。而朱永兴现在要做的却是阻碍历史车轮的滚滚向前,并逆历史cháo流而动。自不量力,螳臂当车,蚍蜉撼树,以卵击石有太多的词汇可以来形容朱永兴的举动,但他却偏偏要做一个中国的堂吉诃德,向着一个貌似强大无比的王朝发起挑战。
    执着,勇气,不过是来源于对中国惨痛历史的愤慨,来源于对中华民族屡遭浩劫的不甘,也来源于他对历史熟知的一点小自信。当然,做一个以身殉国的忠烈之士,对于朱永兴来说,还缺乏那份慷慨取义的绝决,只是现在有进无退,容不得他有另外的选择。
    
    缅关,修筑得并不雄浑高大,若论规模,只相当于当时中原大地结寨自守的一个镇子。
    此时,太阳西斜,正懒洋洋地失去热力,而缅关城墙上,同样有着懒洋洋移动着的缅兵士卒。
    “嘿,好象是将军率部回来了。”随着一个士兵的喊叫,更多的缅兵向着南面张望起来。
    “没错,是将军的旗号。”
    “猛山克族不堪一击,一天不到就被打败了。”
    “嘿,我看见了,队伍中那些穿着花衣服的女人,一定是抓到的俘虏。”这个缅兵的声音陡然兴奋起来,伸手指点着。
    “今晚有取乐的事情啦,快开城门迎接将军。”想着女人,有缅兵已经急不可耐地向城下跑去。
    穿着缅兵服装的军队越来越近,队伍中间果然押着很多女人。只是周围的“缅兵”却显得很沉闷,没有挑逗取乐,甚至连说话的都没有,一个个面带污垢,闷声前行,似乎是行军消磨了太多的精力。
    城门一开,几个缅兵喜笑颜开地出来迎候,而赶到城下的“缅军”也不说话,队伍一拥而入。入城后,立刻分了开来,一些人马堵住城门,另一些则提着刀剑跑上了城墙。
    “你们——”城墙上的缅兵很困惑,跑过来的“友军”似乎神色不善。
    噗,一把刀猛砍过来,缅兵的脑袋掉了下来,血冲起老高,无头尸身软软的趴在了城墙上。
    城上的其他缅兵大吃一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杀啊!”随着一声呼喝,登上城墙的“缅兵”猛然间挥舞刀枪,怒吼着向惊愣在当场的守军扑去。
    城门口,猛山克族战士正踩着几名缅兵洒在地上的鲜血源源冲入,央甩掉了头盔,一头秀发迎风飘舞,率领着百多骑兵们飞快地掠过街道,向前冲去,把沿途的缅兵无情地砍倒。
    “杀啊!”喊杀声迅速蔓延,很快便充斥在整个缅关。
    “城破了,猛山克族打进来了。”到处是缅兵绝望的凄厉的呼号,在兵刃交击声中,惨叫声不绝于耳。
    
    化装诈城啊,这个战术用在缅人身上,是不是有点太高级了?成就感不够强啊!嗯,是有点牛刀宰鸡的意思,有点太欺负人的感觉。不过,这种感觉,挺好。
    朱永兴在梦珠的帮助下,穿上了一套明军的盔甲,在屋子里哗啦哗啦地走了几步,梦珠的眼睛里又冒出了炽热的光芒。能穿在朱永兴身上,当然是最好的,也不知是哪位明将在随永历入缅时留下的,被缅关守将所攫取,现在又落到了朱永兴手中。
    帅!虽然没有穿衣镜可以自我欣赏,但从梦珠的眼神里,朱永兴还是得出了这个结论。只是有些热,也有些沉,远不如大裤衩、背心、拖鞋来得洒脱自在。
    “殿下——英武。”在梦珠眼里,情郎怎样都是好的,而这锃明瓦亮的盔甲也确实打扮人。
    “呵呵。”朱永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你也去挑选一副合身的盔甲,入了滇省,若总是穿着民族服装,就不方便陪在我身边了。毕竟,这以后我身边的汉人会越来越多,还是,还是入乡随俗的好。”
    “我倒是更喜欢汉家女孩的服饰。”梦珠对朱永兴的建议并不太满意,大概也不喜欢冷冰冰的盔甲,“既是入乡随俗,倒不如就做殿下的侍女。”
    “做侍女太委屈你了,也令你们族长心生误解,以为我怠慢于你。”朱永兴摇了摇头,沉思了半晌,抬头笑道:“有了,给你个官职的名义,那就说得过去了。”

第二十八章 封官儿
    “什么官职呢?我可是个女人,怕是不妥?”梦珠眨着秀目问道。
    “这跟男人女人没关系。”朱永兴并不拘泥,都到了这个时候,循规蹈矩有什么用,圣旨都伪造了,封个官职算得了什么,“就是内典宝,还兼着书堂官,帮我管理内库,还有书信。”
    “内典宝,还有书堂官。”梦珠笑得开心,只听是两个官职便高兴,对其他的倒是全不知晓。
    傻姑娘,说是两个官职,不过都是藩王府内的属官,更是把你当成女秘书使唤呢。朱永兴稍微有些愧疚,不过转而一想,女秘书那可是相当有前途的职业,等到跟自己这个大老板滚了床单,那可就是尊贵的王妃了。
    很快,梦珠这个女官便有了用武之地。央给朱永兴送来了战利品,一小箱的金银珠宝和一大箱的明人服饰,都是从蛮莫土府抢来的东西。作为叛乱计划的最有力的策划者,说是论功行赏也罢,说是贿赂讨好也可,反正朱永兴一下子有了身家。而这些财物服饰则被梦珠行使内典宝的职权,美滋滋地收走了。
    “明日殿下可率族中两千精壮先行,奔赴铜铁关。”央不仅是来送财宝的,还是来与朱永兴商议之后的行程,如今算是已入滇省,自然应当以朱永兴马首是瞻,“其余族人携带辎重行进不快,可在接应到水路族人后沿大盈江缓行。”
    袭击蛮莫土府,再下缅关,猛山克族缴获甚多,特别是缅关内的粮草,足以使其全族支撑三月有余。但由此也带来了运输问题,再者全族拖家带口,行进速度自然快不了。
    朱永兴点了点头,虽然与计划稍有出入,但总体上影响不大。在铁壁关他可能要等待些时日,如果史书记载正确,他将有与两支明军会合的机会。一支是由雪山平夷攀崖附木来到陇川的巩昌王白文选所部;一支则是参加完磨盘山战役的明将广昌侯高文贵与镇守永昌的怀仁侯吴子圣的联军。
    其中与广昌侯高文贵和怀仁侯吴子圣的联军会合的可能性最大,因为在历史上,他们将沿着永历入缅的路线前去救驾,也就是现在朱永兴带着猛山克族入滇的路线。当然,有了朱永兴这个宗室留守,再加上伪造的圣旨,朱永兴对阻止他们入缅救驾还是有把握的。
    三战三胜,虽然是有备击无备,又使用了计谋,但猛山克族想必也有伤亡,能抽出两千精壮随行,也算是竭尽全力了,朱永兴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
    “缅人没有那么快做出反应,稍耽搁两日也无大碍。”朱永兴本着自己的判断给央留出宽松的时间。
    央在猛山克语中是船的意思,朱永兴对这个女汉子的勇猛和坚强感到由衷的佩服,一个女人能做寨主,必然要付出比男人更多的代价,也应拥有相当的头脑和智慧。不过,央在朱永兴面前很少表现出来,更多的是向他展示着勇猛刚强的一面。
    “殿下分析得很正确。”央点头表示赞同,轻取缅关,打开了入滇的通路,她一直绷紧的神经似乎也松驰下来,神态中也有了些女人的味道,“还有一事,那个老,老太监,殿下不准备带他同行吗?”
    赵国维呀,朱永兴微微皱起眉头,沉思了片刻,抬头说道:“把他带来,该是告诉他真实情况的时候了。”
    央领命起身,又停下了脚步,压低声音说道:“外面的侍卫,殿下可视为心腹,一声令下,无不遵从。”
    朱永兴看着央的表情,眨了几下眼睛后,大概明白了她的意思,轻轻点了点头,表示心中明白。
    大概是猛山克族的人误会了,以为太监赵国维是皇帝或朝廷派来监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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