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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男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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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夜 ②篇 不受欢迎的客人
  “有一双无情却又迷人的眼睛,不愧是僵尸中的极品,难得一见的金蝉玉尸啊!”



  头发花白的老先生,喃喃自语,惬意的啜了一口杯中产自勃艮第的PinotNoir。这么好的酒,平常可不是想喝就能喝,不得不承认,东道主不仅大方,还很懂得享受生活,品位极赞。



  他夸奖的,正是那个突然现身舞会的少年。



  毕竟,普通的人类,想要在短暂的一生中,亲眼见到金蝉玉尸这种古老神秘的生物,机率真比彩票中奖还要低。



  站在老先生身旁的少年,可没什么闲情逸致。



  他漠然瞧着远处,那些人纷纷涌向那位少年,向他致以问候。



  如果是一个毫不知情的人,大概会被这金光灿灿的画面迷住:一群高雅、漂亮、体面的人们,美好而又充满温情。



  但是在他眼中,这些东西,不过是一只只会移动,会说话,正在发臭或是已经发臭的尸体。



  他们的本质,是不该出现的“孽物”。



  这些东西,自称亡魂族,人们通常叫他们“僵尸”。



  虽然是二十一世纪,但人们不能解释的事物,却并没有比一个世纪前减少。



  没有人知道,这世界上为什么会有僵尸。



  传说最早的僵尸,和神袛一样,在开天辟地的时代,就已经存在这个星球。那时的僵尸并不袭击人类,但自从第一个违背血之戒律的僵尸后,他们整个一族就受到惩罚,开始堕落,对人类的血肉产生强烈渴望。



  确实,他们是地球上最冷酷凶残的杀手。



  就在不久之前,他还闻到,从那座华美如宫殿的白色宅邸里,飘出的血腥味儿。



  每一个人都心知肚明,那幢房子中,发生了什么事。僵尸是一种酷爱漫长睡眠的生物,有许多僵尸至今还藏在地球上某些人迹罕至的角落里呼呼大睡,而唤醒一只沉睡僵尸的最好方法,就是用人类的鲜血。



  那个刚刚醒来的混蛋,一定杀了人。



  但是此刻,他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凶手,那个外表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少年,逍遥法外。



  这是最令他恼火的一点。



  “那只老怪物,真有九百岁吗?”



  “是九百多岁!”老先生在纠正年轻伙伴的同时,没忘用自己那根黑沉沉,完全是铁铸的拐杖,毫不留情在他头上敲了一记,“没大没小的家伙,要尊重长辈,怎么也该叫人家一声爷爷吧!”



  “司徒大爷……”



  “混小子,我可没让你叫我爷爷!”



  老先生的拐杖第二弹,比第一次还要快、还要重。



  “司徒炎,我绝不会叫一只僵尸爷爷!”



  年轻人居然很硬气的承受了接连两次可怕的重击,所有目睹事情发生的人,大概心里都在暗暗猜测,这男孩的头,一定就是传说中的花岗岩脑袋。



  这时,他看到身穿白色牡丹旗袍的少女,将一件深紫色的浴袍,披上俊美少年的肩头,遮住他赤裸的身体。



  这一情景,令他本来就不爽的心情,更加不爽。



  那只穿白色牡丹旗袍的女僵尸,有他见过最美的女人外形。



  他特别欣赏她那一头丝缎般柔软的乌黑秀发,以及她娴静优雅,无可挑剔的仪态。可惜她是一只僵尸,无法逃避僵尸界那同他们自己本身一样腐朽、森严的等级制度:低等级的僵尸,必须无条件服从高等级的僵尸。所以她才会像个低三下四的奴婢一样伺候那个怪物。



  一个真正的怪物。



  明明活了那么久,邪恶如鬼魔,却偏偏以天使般充满诱惑的美少年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种怪物的存在,本身就是一桩不可饶恕的罪恶。



  真想马上就砍掉他那颗会骗取别人性命的脑袋,刺穿他盛满罪恶的胸膛,将他那颗浸透了血污的心,挖出来!



  “阿灭,真正的男人,要比看重他的生命还要看重他的风度!”司徒炎在享受美酒的同时,也留意到身旁年轻同伴内心突然涌现的杀机,“我们受邀来,是代表伏魔族作见证,不是捕猎!”



  一老一少会出现在这个遍布僵尸的地方,却没有一只僵尸伤害他们,正因为他们不是普通人。



  这是一个正与负的对比,永远均衡的世界。



  有黑夜,就有白天,有月亮,就有太阳;有老鼠,就有捉老鼠的猫;有喜欢吃人的僵尸,就有为了保护人类而猎杀僵尸的伏魔族。



  和僵尸一样,伏魔族也说不清他们的发源史,但每个伏魔族人从一生下来就明白:僵尸是他们的死敌。



  漫长的岁月长河,湮没了伏魔族和僵尸旷日持久的战争。



  直到人类历史的1803年,决意遵守血之戒律的僵尸枢密院取得了僵尸界的最高统治权,与伏魔族正式缔结和平条约,这两族的惨烈厮杀,才告以段落。



  许多僵尸自愿选择休眠,而剩下的僵尸保证,不再大规模袭击人类。



  伏魔族也采取了更宽容的态度,只追杀那些狂暴的僵尸。



  一个星期前,伏魔族得到消息,僵尸枢密院准备召集所有的元老,修改僵尸们奉行的血之戒律。



  这件事的后果,足以影响到人类社会的生存。



  一直守护人类的伏魔族,自然不会放任不管。司徒炎和阿灭,就是伏魔族派来的观察员。



  不过,他们更像是来送死的。



  假如僵尸们不再遵守血之戒律,或者改变血之戒律的和平宗旨,那么僵尸们一定第一时间用这两个伏魔族的人肉叉烧包,来磨他们的利牙。



  不过无论是司徒炎还是阿灭,都没想到,会巧遇僵尸界最盛大的仪式:王太子甦醒。



  传说中的僵尸王独孤无缺,是连僵尸们都惟恐避之不及,拥有可怕力量的嗜血魔君。



  今天甦醒的少年,是僵尸王独孤无缺的独生子独孤明。



  关于这位太子殿下的传闻,不论是僵尸界还是伏魔族,都很稀少。年代确凿,最可信的一个传言是:五百年前,他并非自愿长眠不醒,而是因为重伤难愈。



  总而言之,自从踏入这个四周都是行尸走肉的地方后,就一直很上火的阿灭认为,没有一个理由可以表明,这位太子爷会是盏省油的灯。



  “偏偏在枢密院要颁布新的血之戒律时复活,不就是为了捣乱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僵尸也值得相信?”



  “比起人类的誓言,我更相信僵尸的承诺。”司徒炎着迷的注视着杯中宝石红色的液体,“阿灭,你应该看到,僵尸一族对和平条约和血之戒律的维护,付出了很多努力。”



  “他们是付出了,但与他们得到的相比,太少!”



  阿灭刻薄的说。他带着憎恶的目光,注视着那些又开始跳舞的僵尸,觉得他们是个谜。



  如果非常惧怕死亡的人类,知道他们身边生活着这样一些不老不死的怪物,他们脆弱的神经一定会崩溃。



  万事万物都在变化,僵尸们越来越擅长和人类共处,而不引起注意。



  他们虽然是贪婪嗜血的怪物,但和他们的远亲吸血鬼不同,僵尸随着自身的改变,可以逐渐摆脱对人类血肉的依赖,只有那些凶残、低等级,或是新生的僵尸,才会抑制不住嗜血天性,去袭击人类。



  这就是为什么,总会出现一些根本无法告破的悬案,警察也捉不到案犯的原因。



  这一类事件,十之八九都是僵尸作祟,就是阿灭最痛恨的,犯规的僵尸。



  而伏魔族的任务,就是负责“清理”这种犯规的僵尸。



  身为伏魔族的一员,他从十五岁开始,就参加追杀“犯规”僵尸的行动,这种行动常被叫做“捕猎”。



  他至今无法忘记,第一次捕猎,见到被血尸杀死的人类时,强烈的震撼。



  血尸是所有僵尸中具有最强传染毒素,也最喜欢把人变成僵尸的种类,被血尸咬过或是杀死的人类,会变成没有理智,只剩下攻击意识的丧尸。为了防止尸变,他们只好将所有被血尸伤害的人全部处死并焚烧,那是整整一个村庄的人。



  包括老人和妇孺,一共是379人。



  379。



  这是一个阿灭铭刻在心的数字,所以他绝不会相信任何一只僵尸,也不相信僵尸们奉行的血之戒律。在他看来,无论未来会怎样,他们都只是一种东西——随时会扑向人类的怪物。



  血之戒律,迟早会变成僵尸们自欺欺人的遮羞布。



  “枢密院和摄政王会采取行动,他们一定会让僵尸太子明白,严格遵守和执行血之戒律,是唯一让僵尸继续生存的原则。”



  司徒炎罔顾阿灭眼神的警告,伸手摸了摸阿灭后脑勺的短发,像是安抚一只躁动的小狗。他眼角的余光,看到几个高矮不一,脸色白得发青,举止动作微微有些僵硬的老者走到僵尸太子的身边。



  那几只寿数已经超过千年的老僵尸,司徒炎年轻时曾经见过,他们正是僵尸枢密院的几位首脑人物。其中一位端严的风姿,中等身材、鹰钩鼻子、浅灰色长发在脑后结成一条长辫,看上去有些疲惫的老者,是摄政王骁肃。



  摄政王骁肃,是僵尸中数量已经很稀少的纯血僵尸之一,天魂铜尸。



  不过司徒炎很清楚,一直以来,摄政王不过是个傀儡,真正举足轻重的人,是那个像影子一样立在僵尸太子身后的白衣男子玳圣。



  传说,出身赤丹族,地位远在纯血僵尸之下的玳圣,依靠一股暗中的力量,主宰着整个僵尸界的命运。



  司徒炎很好奇,刚刚甦醒的僵尸太子,外貌像人类十九岁的少年,但实际年龄,比自己还要老九个世纪的男人,会如何面对五百年后的陌生格局?



  他举起酒杯,向僵尸太子的方向敬了敬。



  “请不要让我失望,独孤明!”



  令人惊诧的是,司徒炎看到背对自己而坐的少年,像是回敬似的,也举起了面前的酒杯。



  “画!”



  当他低声说出这个字时,在场所有人都听到了。



  每个人,带着心中各自的疑问,将目光投向坐在深紫色帝王宝座上的少年,僵尸太子独孤明。



  僵尸世界中,最尊贵、古老、显赫、强大的家族,金蝉独孤家的唯一嫡系传人。



  经过五百年漫长的沉睡,他再次君临这个世界。



  他想要做什么?



  洁白的花瓣,如雪花漫天飘舞。



  远离僵尸,站在远处的阿灭,发现自己真的很讨厌独孤明那张苍白的脸,只是看了几秒钟,就已经有想吐的感觉,他扭过头,目光追逐着被风卷走的花瓣,不知是不是出现了幻觉,他眼前的白色花瓣,突然变成了红色。



  血一般的红色。



  2011年四月十一日,一个普通的日子。



  这一天,亡魂一族,通过修改血之戒律的法案。



  所有的人的命运,都在这一天改变。
第一夜 ③篇 一个人
  2011年5月——北京



  红色,在眼前鲜血般扩散。



  宝芙要抢在这片红油漆完全干透之前,把这幅巨大的背景画完成。



  和艺术什么的无关,这就是个纯体力活。



  已经连续半个月,宝芙一放学就钻在莉莉姐这间位于798艺术区,用废弃厂房改造的工作室里,埋头苦干。



  和往常一样,那个叫宋子墨的男人,又去找他的那些艺术家朋友进行“艺术交流”去了。



  这种交流的内容,通常就是转战三里屯附近的一家家地下小酒吧,最后的结果无非两种:一是喝得烂醉如泥的宋子墨,像特大快递件一样,被某个朋友在半夜送到。这时的宝芙无论有多么眷恋被窝的温暖,也得爬起来“签单”,帮助吐得一塌糊涂,被称作“父亲”的这种生物,洗洗脸或是换件衣服,免得他无声无息被熏死在自己的秽物里。二是宋子墨消失数天后,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于是宝芙就突然会在某一天放学回家后,发现厨房的冰箱前,一个浑身散发臭气,脸色憔悴的幽魂在狼吞虎咽吞吃隔夜的剩饭。



  宝芙粗粗算了算,最近一个月见到神智清醒的爸爸,不超过六次。



  所以她很上道,压根没指望在预定的期限前,大画家宋子墨能帮她搞定这七张10×10米的压克力板。



  虽然画完一张才挣两千块,以宝芙最近每天睡眠不足四个小时的工作量来说,这份差事纯属赤裸裸的剥削,但行画市场这阵子一直不景气,莉莉姐能给宝芙找来这种可以一次性赚到半年生活费的活儿干,已经是天上掉下大馅儿饼。



  闷一锅米要做够吃三顿的,从记事起就穿爸爸朋友们打包送来的二手衣,虽然面临高三毕业,连坐下来温习一个小时的功课都很奢侈。宝芙就属于那种,连抽空设想一下世界末日到来前,自己要做什么的资格都没有的人。



  所谓充实的人生,不就是这样吗?



  宝芙记得莉莉姐有一句名言:用看喜剧的心态去看悲剧,悲剧也会变成喜剧。



  不过她还是很难懂,莉莉姐为什么把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改变成中国明代的穿越加宫斗剧。



  下个月会在小剧院上演的这出舞台剧,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不仅摇身一变成中国明朝太子,而且还被仇人暗害,化作僵尸。故事最终的结局,男主人公把除了自己心上人之外的人,都变成了僵尸。



  整出戏的最后一幕,是女主人公作为最后一个人类,独自坐在被鲜血染红的宫墙下,而满世界都是僵尸跳来跳去。



  宝芙现在绘制的,就是那座会在整出戏中,起到烘托气氛作用的“血色宫墙”。



  按照编剧兼导演莉莉姐大人的要求,宝芙力求将背景处理的“血腥”、“惊悚”“恐怖”,达到会让人看了以后,三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视觉效果。



  不过她已经打定主意,只要画完背景,自己就和莉莉姐这出僵尸戏划清界限,绝不去现场看演出。



  即使明知道是虚幻的,她还是对“僵尸”这种东西,难以消受。



  到底是哪个天才的脑袋,创造出了这种怪东西啊?



  Him的gonewiththesin,循环到第五十一遍时,宝芙接到莉莉姐督工的电话,莉莉姐充分展现了魔鬼的一面,要宝芙加快进度,提前完工。



  “还差两个月我才满十八岁,莉莉姐,你这样算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吧。”



  “只要三天后交活,我再给你加两千块!”



  “四千!”



  “宋宝芙,小吸血鬼,别忘了我已经三年没给你们涨房租了!”



  “这种夏天没空调、冬天没暖气的鬼屋,空着也是空着,有人肯住进来帮你看房子,莉莉姐,老爸和我可是看在朋友的份上,一分工钱没跟你要哦!”



  三年半前,莉莉姐受骗上当,买下这间三百坪的大工作室,根本不知道这座房子以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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