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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男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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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抬起头,看到不知何时,树上竟已经聚集了差不多有上百只乌鸦。
第十二夜 ③篇 玩偶
苍白,五指修长的手,无力的松开,闪着黑色荧光的iphone,从掌中滑落,发出一声低微的闷响,跌进地毯松软的长毛中。
“殿下!”
莫难正立在桌边,将紫砂壶里的陈年普洱,倒入茶海中,听到这个声音,她立刻赶到窗边,抢在那条修长的紫色身影倒地之前,将他扶到躺椅上。
“……五百年前的伤,果然不是闹着玩的,这副躯壳,现在还没有办法将D·S完全清除干净,莫难,你说我是不是老了?”
独孤明轻轻叹了口气。
“殿下不是我见过最老的僵尸,摄政王骁肃,应该有一千多岁了。”
莫难转身走到桌边去端茶,独孤明像个孩子一样,微带着抱怨的指责,从她身后传来。
“莫难,你真不会安慰人!”
“那是因为,殿下并不需要安慰。”莫难不禁莞尔一笑,她端着茶,走回独孤明身边,将茶杯递给他,细长的黑眼睛,凝视着独孤明,“殿下是这世界上,我见过的,最完美的东西!”
第一次见到独孤明时,她心里就是这样想的,当独孤明昨夜为了救她,将自己体内D·S的毒血全部吸走后,她更坚定了这个想法。
他将是她永远追随,完美无缺的主人。
“……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真正的完美!”独孤明微微一笑,“莫难,也许这个世界,并不存在,可以让你为之献出生命的人或事。”
“殿下的话很难懂啊。”
“吸你的血时,透过你的血,我看到你心里的想法……”独孤明把目光投向窗外,一轮巨大的卵红色太阳,正从城市上空灰色的云雾中喷薄而出,“……莫难,你的生命属于你,不属于任何人,今后即使遇到再强大的敌人,你也必须努力为自己战斗,只为了自己,活下去。”
“谢谢殿下赐教。”莫难眨了眨眼睛,注视着一霎间,被阳光染成金色的,独孤明的身影,“那么殿下五百年前,为谁而死?”
室内陷入一片岑寂。
莫难垂下眼睫,知道自己得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了。通过被独孤明吸血时,那短短的几秒钟对抗,她已经见识到这个男人的强大。她敢肯定,若非他自己故意找死——就像他昨夜竟然吸收她体内的D·S这种无异于自杀的举动,五百年前,绝对不可能有人,将他伤得如此之重。
无论是僵尸界还是伏魔族,都不可能拥有,足以正面与这个男人交锋的力量。
真的非常好奇,五百年前,到底是谁重创了独孤明?不过莫难知道自己不该去窥探不该窥探的东西,她走到独孤明身边,从矮脚几上收走已经空了的茶杯,转身准备离开。
独孤明安静、沙哑、低沉的声音响起。
“莫难,有客人拜访。”
他的话音刚落,啪的一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撞到了窗玻璃上。
那是一只羽毛凌乱,已经呜呼哀哉的乌鸦。莫难知道,这只倒霉的鸟儿,是因为被吸进成易布置在整栋大楼四周的结界气流阵而身亡。
动物,比人类要敏感得多,它们应该察觉出这栋大楼周围不寻常的气场,不可能主动靠近这里。
除非它们被造物主赋予的天然导航系统受到干扰。
能够扰乱生物的自我保护机制,令它们疯狂的,自然不是普通客人。
莫难两道弯弯的,纤细的柳眉,微蹙在一起。
“在殿下最虚弱的时候来打搅,这个人不但缺乏教养,而且很卑鄙!”
“卑鄙是必须的,只有把自己彻底变成野兽,才能在最残酷的战场上活下来。”
独孤明朱红色的双唇,露出一个灿烂的,略带了几分孩子气的笑容。
已经全神戒备的莫难,感到身后一股蓦然袭来的杀气,不假思索,手一挥。
噗!
她手中的紫砂茶杯,深深嵌入十米远外的雕花木门,紧接着,随着几声清脆的裂响,那扇厚重的木门,碎了。
然而,无论是门外还是门内,都没有敌人的踪影。
刚才那股向莫难发动攻击的杀气,此刻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莫难突然一个冷战,意识到自己被愚弄了。
敌人并不存在,或者说,刚才那股杀气并不存在,一切,都是她的错觉。
有一种可怕的力量,在刚才短短的千分之一秒,直接攻击——或者说是操控了她的大脑,让她误以为,有敌人进入了这间屋子。
她觉得自己犯蠢,其实她早就应该想到,绝不会有人,能轻而易举突破成易缔造的结界,闯入这个房间。
可是,究竟是什么力量,竟能凭空攻入自己的大脑?包括她的血中,被种入D·S,而她却毫无知觉。
一想到这个看不见的敌人,像是摆布玩偶一样任意摆布她,莫难就大为光火,浑身血流加速,眼角向上开裂,长长的獠牙暴增,双瞳迸射出渴望杀戮的暗红色光芒。她恨不得立刻就将这个隐藏在暗中,鬼鬼祟祟的家伙揪出来,撕成碎片。
“利用乌鸦做灵媒,传达指令,他的迷魂术,越来越长进了。”
就在莫难感到气愤和羞辱时,耳中传来独孤明安静的声音。
莫难扭头望了一眼还黏在窗玻璃上,那只已经死去的乌鸦。乌鸦的双眼仍然圆睁,毫无光泽的瞳子,直勾勾对着屋内,散发出一股肃萧、呆滞的死气。
所有失去灵魂的尸体,都有这样的眼神。
司空见惯,莫难把视线从乌鸦的死尸上挪开,望着独孤明,思想着他刚才话里的含义。也就是说,那个躲在暗处的操纵者,其实根本无法走入这座房子,所以才把自己的念力,附加在乌鸦身上,然后由乌鸦转递给她,操控她的脑袋。
如果那人,就是在她血中种入D·S的混蛋,那么他此举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试探,独孤明现在的虚实。
那人想要知道,独孤明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了,或者,半死不活。
莫难不由自主的磨了磨牙,如果谁想要对独孤明不轨,那就来吧。她现在可是非常非常,想要扼断谁的脖子!
她的目光,从独孤明苍白的脸上,挪到他同样苍白的颈部。
此时此刻的他,看上去是那么柔弱无力,好像一个初生的婴儿,连她,都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结果了他……
传说中最强大的金蝉玉尸,不可战胜的僵尸太子,是多少人心底最深的梦!
而现在,她只消一伸手,就可以轻轻结束这个梦!
莫难被头脑中,自己这奇怪的想法弄得有些迷惑,她艰难的吞咽了一口唾沫,没有意识到,在心底萌发的,嗜血天性的激荡下,她正悄然的,无声的靠近独孤明。
第十二夜 ④篇 纯粹的邪恶
宝芙把窗户关上,她并不迷信,但此时此刻,看到这些黑色大鸟,她就心烦意乱。
独孤明那一堆莫名其妙的话,让她认清了糟糕的事实:在最不合适的时候,她好像一不小心,又喜欢上一个最不合适的人。
就这么糊里糊涂,她刚刚发现自己怦然动心的时候,一切就结束了。
命运,似乎特别喜欢跟她开玩笑,故意赐给她两颗青涩的果子,把独孤明和阿灭这两个男人摆到她面前,然而她还没伸手碰到果子,蓬的一声,魔术就消失了。
一个是她想都不愿意多想的邪恶僵尸,另一个,也许没有明天。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咣当——一声巨响,让闷闷不乐的宝芙回过神,她看到父亲正抄起一把斧子,继续对付那只坚固的铁箱。
“爸,住手!”宝芙连忙飞奔过去,拽住宋子墨的胳膊,“我们别再碰这只箱子了,立刻把它送走!”
她现在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离独孤明,和这些与独孤明有关的,乱七八糟的事,越远越好。
认真想想,自从那次去看独孤明的画展,她一连串的厄运就开始了。
宝芙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独孤明就像是停在她家窗外的那些乌鸦,预示着不详。只要和他牵扯上,她的生活就会完蛋。
如果真像他那次送她回家时所说的,他们能永远也不要再见面,就好了。
“太子殿下需要这里面的画……”
宋子墨擦了把额头上的汗,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大概此刻在他的意识里,也对自己嘴里说出的话,感到那么一丁点奇怪。
“爸,画我会送过去的,你不用管了,去睡觉吧。”
宝芙轻轻拍了拍宋子墨的脊背,像是哄一个孩子,柔声哄着他。
“你保证你会送过去?”
“我保证!”
宝芙在心里一千个一万个保证,她要把这只箱子连同独孤明这个人,从她们父女俩的生活里,像是割掉癌症肿瘤一样,割弃得干干净净。
绝不留一点儿残渣余孽。
宋子墨很温驯的转身,走到自己床上躺下。看来,莫难对他实施的脑控,还没有完全消褪。
他现在的精神状态,就像是一个四五岁的孩子。
就在这时,如同听到希腊神话中,塞壬女妖的召唤,宝芙脑子里,不可遏制的冒出一个念头。
虽然知道不该,但她还是像着了疯魔一样,走到宋子墨的身边,坐下来。看着他昏昏欲睡的脸庞,她听到自己的嘴里,此刻那出奇安静的声音。
“爸,你认识日落山学院的谁?”
这是一次冒险,宝芙不能笃定,现在意识混沌的宋子墨,一定就会回答她问题,说不定他立刻就会清醒,给她一顿臭骂。
宋子墨疲倦的翻了个身,他的精力早已被酒和不知节制的夜生活消耗殆尽,再经过昨夜的一场辛苦,这会儿已经陷入半梦半醒之间。
就在宝芙以为,爸爸已经睡着,不会搭理她的时候,她听到宋子墨含混不清的咕哝了一个英文名字。
“Cain!”
“Cain,他是谁,你朋友吗?”
听到这个并不陌生,和人类最早的谋杀者,该隐相同的名字,宝芙胸腔里,此刻好像有一尾活蹦乱跳的鱼在扑腾着,她极力压抑住自己的激动,在想着,现在是不是应该立刻走开,什么都不要再问。
一个小小的声音在提醒她:何必管这个不祥的Cain呢,他跟她毫无任何关系。生她养她的人,是眼前这个疲惫不堪,潦倒失意的中年男子。
或许他并不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父亲,但他才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让那些尘封的过去,就悄悄烂掉,化成灰吧。
她为什么要让一些已经死掉,随着时间流逝不在的东西,来搅乱自己现在的生活?
正当她下定决心,立刻捂着耳朵离开,从此就当这件事根本没发生过,耳边,轻轻传来宋子墨梦呓般的声音。
“Cain,是红菲最爱的人……”
宝芙像是被雷击中,蓦然呆住了。
红菲,是她母亲的名字。她母亲姓夏,芳名就叫夏红菲。盛开在夏天的,红色的芳菲。
接下来,迟疑了几秒,宝芙轻轻喘了口气,低声道。
“Cain,是我的亲生父亲吗……”
屋中,静得只听到钟表秒针沙沙走动的声音。
笃笃笃!
就在这时,不知道是不是神的安排,敲门声响起。
宝芙站起身,拉开毛毯,盖在父亲身上。她觉得,自己刚刚,就像是在一个危险的火山口,走了一遭。
谁会这么一大早就登门,不是查电表的就是查水表的,宝芙只祈祷,那位查表的大哥或是大姐,看到自家的厨房,别误以为她和老爸是一对变态杀人父女,正打算埋尸灭迹。
“我们家想装修厨房……”
宝芙打开门,看到那道高大的,完全将阳光挡住的身影时,嘴巴里的谎话,只说了一半,就忘了下文。
从没见过的陌生男人。
男人的年纪,大概在二十七八岁,高大、强壮、威武。很像从某部古装电影里走出来的武士或是将军。在大热天穿着黑色的皮夹克和皮裤,黑色的复古铆钉罗马靴,说明此人要么极为怕冷,要么就拥有常人难以匹敌的耐力,要么就是刚刚从精神病院放出来。他戴着墨镜,遮住了三分之一脸,不过从下颌刚硬的线条,以及高挺的鼻梁,能看出,他长得很英俊。
深受白莉莉荼毒的宝芙,一眼判定,这个男人很符合莉莉姐疯狂迷恋的那一型,脱了衣服的话,肌肉应该很有料。
不过更吸引宝芙注意的,是停在男人肩头的乌鸦。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把乌鸦当宠物饲养。那只乌鸦,体格强状优美,浑身羽毛黑得发蓝,每一根都光洁如黑玉,显然是受到主人无微不至的精心照料。
最特别的是,这只乌鸦有一双深紫色的眼瞳。
应该是很罕有的品种,所以才会得到人类的青睐。
乌鸦眼瞳深遽晶莹的紫色,让宝芙不由自主想起了一个人——象征着紫色的独孤明,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他有些地方,和这只乌鸦很相似。
譬如说,头发和羽毛。
都是一样的黑,黑得像最浓的中国墨,闪烁着美丽的光泽。
发现宝芙着迷的凝视着这只乌鸦,陌生的男子,低声开口。
“它的名字叫纯邪。”
男人的声音,浑厚,低沉,非常好听,就像是从山岩中吹过的风。
“纯邪,纯洁的邪恶?”
因为他的声音,宝芙不禁对他又打高了分数,有这种声音,用这种语气说话的男人,总让女人会心生安全和依赖。
“不,纯粹的邪恶!”黑衣男人摇摇头,黑色墨镜将他的眼睛遮得严严实实,看不清他是否在看她,只听他温和的询问,“宋宝芙小姐吗?”
“唔……”
宝芙真的很不习惯,大清早被一个猛男堵在自家门口,称作宋宝芙小姐。
她是货真价实的平民阶层,和小姐的含义不沾边儿,和另一个意思就更不沾边了。
“我可以进屋吗?”
男人的态度很礼貌,简直可以称得上文雅。
“对不起……请问你是谁?”
自从在那个旧仓库待过后,就算是能出示五代纯良无害证件的绅士,宝芙现在也不能轻易相信。
“我姓雷,雷赤乌。”陌生的男人虽然并没有露出笑容,但是他和人说话时,那低沉的声音,安静从容的态度,却可以让人很容易感受到他平和的内心,“受人之托,我来宋宝芙小姐家里取一幅画。”
第十三夜 ①篇 僵尸在家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
摘自《诗篇》
大卫
又是一只僵尸!
一定是独孤明派这人来取画的。
宝芙向后退了一大步,浑身上下,迥然变得紧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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