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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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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
家里的电话录音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护士。」我说。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对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那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还没有。」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是呀!」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没问题。」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他不在香港。」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三天晚上,高致云邀请我吃饭,他在七时三十分来接我,车子直驶浅水湾。
我们在浅水湾的法国餐厅吃饭,我把患上厌食症的那个女孩的故事告诉他。
「我也患过厌食症。」他说。
我愕然。
「被你拒绝之后,我有半年时间不太想吃东西,一个月就瘦了十多磅,后来在美国医好了。」
「对不起,我不是想伤害你的——」我想解释。
他用手按着我的嘴巴:「不要道歉,我没有恨你,我一直没有忘记你。」
饭后,高致云邀请我到他的酒店房间坐坐,我知道那或许是一种暗示,但我去了。
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他紧紧地抱着我,我感受到一种从来未有过的温暖。我很后悔十年前没有选择他。
「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他吻在我的唇上,解开我的衣服。
我觉得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抗拒高致云,我跟他睡了。
我在凌晨六时起床。
「我要上早班。」我告诉他。
「我送你。」
「不用了。」
我匆匆回到医院,第一件事是去替那个患上厌食症的女孩量度血压。她的体重回升了一点点。高致云患厌食症的时候也会瘦成这个样子吗?
亮明回来了,并且来接我下班。
「有没有挂念我?」他问我。
「有。」我骗他,这几天以来,我的脑海里只有高致云。
我和亮明做爱的时候,脑海里也只是想着高致云。
「你没事吧?」亮明问我。
我觉得很对不起亮明,但我无法不想起高致云。
第二天,我打电话给高致云。
「能跟你见面吗?」我问他。
我到酒店找他,我们再一次做爱,我整个人好象给燃烧了,我只想跟他一起。
「不行,你已经有男朋友。」他说。
「我跟他分手。」我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不是要回来拆散你和你男朋友的,两天后,我就要走了。」他痛苦地说,他也好象着了魔似的。
「我爱你。」我告诉他。
两天之后,高致云回三藩市,我到机场送他。
「我会打电话给你。」他说。
他回到三藩市之后,并没有打电话给我,我打长途电话给他,告诉他,我很挂念他。
「你别这样,我们都是成人。」他说。
「你爱我吗?」我问他。
「爱又如何?你现在已不是自由身。」他叹了一口气。
我决定跟亮明分手,我不想再骗他。
「你不在香港的时候,一个以前追求过我的男孩子回来找我。」我告诉他。
他的脸色骤变。
「我跟他上床了,而且不止一次。」我说。
亮明痛苦得脸也扭曲了。
「对不起,我要去美国找他。」
亮明一声不响地离开,他恨透了我。
我买了机票去三藩市,赶着去见高致云,这一次大抵是我一生人最疯狂的一次了。
到了三藩市机场,我打电话给高致云,他来机场接我。
我看到高致云,扑在他怀里,告诉他:「我跟他分手了。」
他替我把行李搬上车。
「是不是去你家?」我问他。
「你没有订酒店吗?」他问我。
「酒店?」我没想到他叫我住酒店。
「没有。」我说。
「我替你在市中心找一间。」
在车上,我没有再跟他说话。
他带我到市中心一间酒店。
「你不打算请我回家吗?」我问他。
「我家里不太方便,我女朋友跟我一起住。」他说。
女朋友?我想也没想过。
「我们感情很好。」
我怒不可遏:「那你为什么——」
「为什么回香港找你?」他问我,「你以前拒绝过我,你记得你怎样拒绝我吗?你说你永远不会喜欢我,我就想试试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喜欢我。」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质问他。
「你以前看不起我,现在我也看不起你。」他冷笑。
我狠狠地掴了他一巴掌。
「我只是想证实一下而已。」他笑着说。
「你说你没有忘记我都是假的。」
「我没想过你会那么认真。我的确患过厌食症,你把我害得很苦,你也该尝尝这种苦。」他说。
我中了他的计,他只是回来向我当天的高傲报复。
我羞愧得无地自容,我还跟他上过两次床!我抱着行李奔上计程车,回到机场。
在机场等了两天两夜,终于有机位回香港。
本来我是想回来找亮明的,当我再踏在香港的土地上,我突然失去了勇气,我有什么颜脸找亮明?难道我要告诉他我上了别人的当,求他再接纳我吗?
我的电话录音机没有留言,亮明没有找过我。
冯彬告诉我亮明不会原谅我。
我看着他送给我的闹钟,为什么闹钟没有把我吵醒?
我回到医院里,那个患厌食症的女孩康复出院了。
听说亮明拍拖了。我在抽屉里拿出第一次约会时他送给我的心型胸针,胸针好象越来越黯淡了。
今夜,过了十二时,我一个人走在弥敦道上,落魄的画家不见了,卖胸针的小贩改卖冒牌皮包。
「小姐,要买爱情吗?」一把声音问我。
我回头,看到一个小贩站在灯火阑珊的街角问我,他面前没有货物,只有他自己的一张笑脸。
我继续向前走,再回头时,已不见了他。
是不是真的有卖爱情的小贩?卖爱情的同时,我想买回我的尊严。
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正文 卖床的女人
章节字数:5320 更新时间:07…09…11 15:04
程雪明的家私店座落在跑马地云地利道,楼高两层,独沾一味只卖床,有新床,也有古董床。这间铺是她父亲的物业,不用交租,所以即使一个月只卖出一张床,也不用亏本,因为她卖的床并不便宜。
二千多尺的地方,放了二十多张床,有一张床可以升高到贴近天花板,腾出床下的空间来招呼朋友谈天。有一张床象老夫子漫画里的床,是镶在墙上的,睡觉的时候才拉出来。
程雪明最喜欢的却是那张简单的吊床,店里没有客人时,她喜欢躺在吊床上,想象自己在森林里,睡在两棵大树中间的一张吊床上,而一个好象泰山的男人则在旁边保护她,拿着一块芭蕉叶为她扇凉。
程雪明在家私店辟出一个角落售卖床上用品,卖的都是著名设计师的作品。一张漂亮的床,必须要配上一流的床上用品,正如一个拥有一流条件的女人,也只有一流的男人才配得上她。
程雪明的条件即使不是一流的,也接近一流了,她单身,二十七岁,在加拿大留学回来,面孔漂亮身材姣好,是跑马地一带最漂亮的家私店店东。可是,这一个女人,声誉并不好。
他们说,她卖床会陪睡。
她热爱每一张她所卖的床,穿梭其中,热情地为顾客介绍每一张床的特点,、构造和舒适程度;她甚至会不自禁地躺在床上,证实那张床多么美好。她很关心每一张她卖出的床的际遇,她会向买床的人打听对方的室内设计。男人本来是为买床而来,却忘记了床,只记得程雪明。
程雪明不认为自己把男女关系看得很随便,跟那些相识不久的男人上床的那一刻,她的确是爱他们的,只是她的爱太短暂。她并不相信世上有永恒。生命苦短,女人的青春更短,何必将自己只缚在一个男人身上呢?
跟她上床的,很多是来买床的男人。她跟他们在她所卖出的床上温存。首先走下床的,不是那个男人,而是程雪明。她对男人说:「不用找我,我会找你。」
她对男人说:「没有结果的,不要记在心上。」
她的潇洒被认为是放荡,她是云地利道之上最放荡的女人。
有好几个跟她上过床的男人跟她成了好朋友,每一次买新床,仍然会来找她,或者带着女朋友和未婚妻来,程雪明会给他们一个折扣。
其中一个男人叫李云志,他跟程雪明上过几次床,关系维持了一个月。李云志带着未婚妻来买新床,他告诉程雪明,他要结婚了,程雪明忍俊不禁,她没想到象李云志这种浪子也会结婚。
他高高兴兴地买了新床回去,却结不成婚。他在婚礼前一天反悔了,往后还连续半年要看心理医生,因为结婚这件事,令他受到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无法平衡。
「我们都是不适合结婚的。」程雪明跟李云志说。
「我不是不适合结婚,医生说我是不适合跟另一个人维持一段长期关系。」李云志说。
「长期关系?听起来很可怕。」程雪明说。
「我想我要买过一张床,睡在一张本来准备婚后使用的床上令我很不安。」李云志说。
程雪明把那张镶在墙上的床卖给他,这样一张每次都要拉出来的床,最适合一个人睡。李云志只适宜独睡。
「睡在这张床上舒服得多了,感觉自己象「老夫子」。」李云志告诉程雪明。
程雪明没有再跟李云志睡,她跟他成为了好朋友,但并不爱他,也不想再和他睡。
这一天,李云志带他的朋友周文堂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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