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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嫣华-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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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邪敕侄∷闹倚摹!

    夜色中,张嫣的唇角微微翘了一下。

    她抬起头来,微微垂下睫毛,心中知晓,渠鸻已经能够确定,他面前的这个匈奴少年,便是自己。而他没有揭穿自己的伪装,却是用这样的问题问自己,是希望自己回答,并且给自己一个选择的机会。

    选择承认自己是孟英,便跟他回去,也许他会宽恕自己的这次再出逃,就如同上一次在句注山中一样。但自己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可能离开这里;

    选择否认下去。

    选择否认下去,便是他,也只能承认自己想要回归汉土的意志不可动摇了吧。只是不知道,在此之后,他是会放自己一条生路,还是在这个地方,轻而易举的杀死自己。

    张嫣觉得,从渠鸻的心性来看,他会选择前者。

    但是,从渠鸻的高位以及这些年来应该和这个地位相匹配的决断而言,他会选择后者。

    可是,有什么关系呢?

    张嫣唇角笑的冰凉。

    不如就赌一把吧。

    反正输了的话,不过就是一个死。

    对她而言,如果,她此生不能回到汉土,回到刘盈身边,羁留匈奴,并不是一件比死亡更容易接受的事情。

    “那么,”她听见自己开口,清冷的声音在月色中有着一种分外的冷艳,“左谷蠡王可听说过,解衣推食的结局?”

    渠鸻猝然沉默。

    张嫣的唇角翘起了一个讽刺的弧度,“天下大定之后,高皇帝邦夜游云梦泽,擒楚王韩信,黜为淮阴侯。淮阴侯蛰伏多年,终于在汉十一年,在刘邦亲自带兵往击赵相陈豨的时候,在长安与陈豨里应外合,打算矫诏造反,擒住刘邦的皇后和太子。吕皇后先制人,召淮阴侯韩信进宫,在长乐宫的钟室,杀死了这位一代战神。”

    据说,当韩信的尸体从钟室拖出去的时候,上下都是用竹签戳出来的血洞,血淋淋的,一直延伸到宫门口处。

    解衣推食的结局,不过如此。

    许久之后,方又听到渠鸻问道,“为什么?”声音低沉,却带有一种执拗的执着。

    她的心中一酸,没有回答,只是吟了一诗,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妾家高楼连地起,两人执戟明光里。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渠鸻身体微微摇晃,沉吟了两遍,面上看不出神情。

    月亮渐渐落下去,天际的东方吐出一片蒙蒙的鱼肚白。远处候着的卫士们看不懂这边的暗自潮流涌动,不由唤道,“左谷蠡王,天色不早了。”

    咱们是否该回去了?

    渠鸻转身,影响太阳升起的方向,眼睛微微眯起,正要说话,忽然住口,凝耳细听大片马蹄声踏过的方向。

    队人马从室冬城方向奔过来,为的将领远远的见了渠鸻,怔了一怔,立刻调转马头赶过来,在离众人十步远开外翻身下马,拜道,“属下千长安施参见左谷蠡王。”

    “这是怎么了?”渠鸻问道。

    “回左谷蠡王,”安施显得有点气急败坏,“那个姓孟的汉人子跑了。”

    他的脸涨的通红,一副简直要跳起来的样子。要知道,他安施在阿蒂阏氏面前接下了保卫雄渠部的任务,尤其要注意这个孟英的行踪,这些日子他看下来,那个名叫孟英的汉人少年身体柔弱,十分畏冷,看起来也没有什么身手,根本已经失去了再度逃离的意志,也就放松了警惕。实在没有想到,他居然还有逃跑的胆子。

    “孟英跑了?”渠鸻重复了一遍,面上神色明晦不定。。

    张嫣微微垂头,希望将自己隐藏在阴暗之中,如果不被任何人注意到才好。在极度的压抑中,仿佛感觉到,渠鸻若有所觉的目光往自己头上扫了一扫。

    “此事千真万确。”

    一旁,裨将抱拳道,“本来不会有人现的。只是偏巧,大王昨晚从燕王姬的屋子离开,燕王姬有些羞恼,正好听有人说起,大王在回来的路上对这个孟英极为照顾,于是便打算上门看看。这才现,那个姓孟的子竟是将塔纳和格桑打晕,自己偷偷的溜了出来。连忙禀告了安施千长。”

    “安施千长已经下令命人在室冬城中寻找,同时分派四支队伍,向四个方向追出去,自己则亲自带队往西边追查过来。”

    渠鸻的面色忽然变的奇怪了起来,“他打晕了塔纳和格桑?”

    “正是。”

    安施点了点头,咬牙切齿,在心中立下誓言,孟英那子手无缚鸡之力,如今离开不过一个晚上,如果已经偷溜出了城,一定不会跑远,他便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挖出来,以血今日之耻。

    清晨的草原一望无际,安施游目四顾,注意到立在一旁的张嫣和孟观,随意问道,“王爷,这两位是?”

    一时之间,张嫣重新绷紧了身体,几乎连呼吸都要停止。

    渠鸻没有回答,却转身问张嫣道,“你刚刚说,栀子花移植到匈奴,是会死的。如今的匈奴王庭里就移栽了一株栀子花,已是成活了四年有余,又怎么说?”

    张嫣怔了怔,淡淡道,“栀子花是不可能在黄河以北开花的,如果,栀子花真的能够在匈奴活下去,要么,它根本就不是栀子花;要么,”她的声音轻缓而残忍,

    “它已经不会再开花了。”

    

    “这样啊。”渠鸻沉吟了一下,转身大跨步的向被放在一旁的坐骑走过去,“他是东支的人,夜里赶路去哈什的外祖,既然孟英已经逃了,你便继续带人去追,无比要将他追回来。”

    提起孟英,安施再顾不得这两个路人,神情一凛,沉声应道,“诺。”,返身上马吼道,“走了。”

    渠鸻亦坐在马背上,放声大笑,“这儿无聊的紧,本王还是回燕王姬那儿看看好了。”一勒马缰,胯下骏马“吁”的一声嘶鸣,转瞬间就飞奔出了许远。

    张嫣和孟观站在草原中央,千长安施已经率人继续向周围找寻孟英下落而去,渠鸻的身影也已经消失在室冬城的方向。黎明时分,太阳从草原的东方升起来,光芒万丈,转瞬间,偌大一个草原,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

    “走吧。”

    

    赶了许久的路,张嫣的情绪都很低落。忽然听身边的人声音轻和,“停一停吧。”看着她握缰绳的手上勒出来的红痕,

    “再这么赶路下去,你的身体受不住的。”

    “我每一次觉得已经认识够了你,你都会在下一刻给我一个更大的震撼。”孟观轻轻道,“初见面的时候,我以为你是长安一个普通的贵家少女,却在之后现,你居然是尊贵的大汉皇后;再后来,我以为你会在未央宫中尽享尊荣,结果你忽然抛下一切,悄然远走北地;我以为我们会一起死在那座云中城,你却迷倒了那个人,独自一人进了匈奴军营,而且真的劝的他退军城下。你甚至和匈奴的那个什么阏氏相交莫逆”

    “我曾经在匈奴上花了很大的功夫。”张嫣解释道,声音很是消沉,“匈奴语就是那个时候学的。”浅浅微笑,“那时候,我以为这一辈子都不会真正用到。却没有想到,有一天,会落到这样的境地。”带着一点点的辛酸。

    “身为大汉母仪天下的皇后,你怎么会想着花功夫了解匈奴?”

    张嫣抿嘴,虚弱的笑了一下,“因为,你不知道,在接下来的百十年里,大汉最重要的对手,便是匈奴。”

    汉和匈奴这两个接壤的大国,汉内敛而中庸,只要依靠着自己的土地就能够很好的活下去;匈奴却从来都是一个外张的民族,当草场不能满足他们生存的时候,他们的目光,就会无可避免的投到大汉身上。尤其如今冒顿单于是匈奴百年一见的英主,对大汉的威胁也难得一见的大。

    “可是,匈奴已经有十余年没有侵扰汉地了。”

    “哼。”张嫣笑的讽刺,“你可知道,那是用什么换来的么?”

    “为了这样虚假的和平,大汉嫁过来两个公主,同时附送无数的金银丝绸酒蘖粮食,身为皇后,我的名下有十个食邑县。但大汉每次送给匈奴的嫁妆,比我一年的食邑还要多。”

    孟观沉默了一会儿,叹道,“这些留到以后再说吧,现在我们最要紧的,便是怎么从匈奴回到大汉去。”

    张嫣的精神微微振作起来。嫣然一笑,“你知道怎么将一滴水藏起来么?”

    注:

    这章感觉有点不对,等回来以后再修改一下吧。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整诗是唐朝诗人张籍的《节妇吟》。虽然诗歌的字面意思是一个女子拒绝向自己示爱的情人的意思。但实际上,用古代正统的思想去解释,这是一臣子表示志向的诗歌。古代诗人常以美人来比喻为臣之人。比如浪漫的屈原大人,在《离骚》中写道: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诼谓余以善yin。因此,整诗歌表达的是臣子拒绝一位主君的招揽,表示不是你这位主君不贤明,而是我已经认过一次主了。为什么不让我在没有认主之前遇到你呢?

    阿嫣在这里引用这诗,表达的是这个意思。渠鸻听的也是这个意思。(渠鸻:不要以为我是匈奴人我就不懂诗歌。我也是被一位穿越妹妹熏陶长大滴。)

    当然我也不介意大家用这诗的字面意挥一下。至于那最后一句话: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俺默默的在心里加一句。就算真的在没嫁时遇到,我也不会嫁给你。
二一六:西涉

    九月的草匈奴草原,如同一张枯黄色毯子,天高云淡,分外绚烂。

    人群中忽然传出来哄然大喝,“好。”

    在人群之中,两个勇士正在摔跤,第十个会合,那个腰宽腿阔,看起来雄壮无比的选手便被狠狠的甩出去,留在场上的男子抬起头来,头发剃尽,只余头顶一束,显出圆阔的脸,眉毛厚实,颧骨微耸而鼻翼宽敞,上胡须浓密,而领下仅有一小撮硬须。

    “默林。”红衣的少女从人群中奔出来,“你好厉害。”她的匈奴语带着东部匈奴部族特有的拗舌风味,说的又快又好。

    “居次的随人果然是勇士,”裨小将多格爱慕红衣少女的明艳容颜,凑到她身边,笑道,“居次,你们此行是要去祁连山么?”

    红衣少女回过头来,“嗯。”声音从鼻尖逸出来,带着一点沙哑的媚意,极为动听。

    多格眸中异光连闪,“正好我们也要往祁连山去,不如与我们同行吧。”

    在人群的外围,一行装满了辎重行李的牛车聚在一处休憩。这是一只正在迁徙中的匈奴部落,从结束的蹛林盛会出发,目标是西北的祁连山。

    “好啊。”红衣少女大喜,忙应承下来,“我的名字叫哈芰丽。”

    “好名字。”

    多格衷心赞道。哈芰丽,在匈奴语中,是微笑的意思。

    笑起来像冬日阳光的贵族少女,据说是东部左谷蠡王渠鸻属下一个小部落的贵族少女,有着杏核一样的明亮眼眸以及灿烂的笑靥。

    “今儿个晚上,我们部落有篝火晚会,你来参加么?”

    “是么?”哈芰丽惊喜莫名,笑道,“有这样的热闹,我自然要去。”

    夜色中,默林坐在篝火的阴影里,大口大口的饮着皮囊中的马奶酒,机警的张望左右,场中,少女跳起欢快的舞蹈,一片欢乐的海洋。

    年轻的匈奴少年男女围绕着客人鼓噪起来,哈芰丽也不推辞,兴致勃勃的下了场。

    咚咚的鼓点敲起来,

    场上年轻的匈奴人本来三三两两的聚集着跳舞,慢慢的都退下来,观看着场中央红衣女郎的舞蹈。

    哈芰丽的舞姿翩跹,她的腰肢柔软若风摆柳,笑颜如花。举手投足之间,动作妩媚而又多情。在满场的美丽少女之耀眼的一个。年轻的匈奴男子目中闪过惊艳之色,陆续上前去,围着哈芰丽说笑,场子的外围,成年的匈奴老人善意的指点着,面上都含有笑意。

    明亮的篝火中,哈芰丽歪了歪脑袋,美丽而活色生香,指了指坐在远方的默林。匈奴男子们随之望过来,面上就呈现出失望神色来。

    忽然就有人喊道,“这儿有个汉人。”

    刚才还看起来很淳朴的牧民们顿时骚动起来,轰的一下聚过去。在一众匈奴人围拥观看中,那个汉人躺在地上,胸膛中插着一柄匈奴弯刀,呼吸已经慢的几乎没有,眼睛还瞪的大大的,远远的望着南方,大汉家国的方向。

    “阿爹,”一个二十余岁的青年悲鸣一声,冲了过来,身上穿着匈奴牧民最常见的衣裳。四周的匈奴青年惊了一下,随即鼓噪起来,号召着也杀掉这个混进匈奴的汉人。

    “噗”,一柄弯刀从背后插入少年的身体,少年呻吟一声,目光在众人中游弋了一会儿,远远看见了人群背后的哈芰丽,于是坚持的站起身来,跌跌撞撞的,向着少女的方向行过来。路上的匈奴青年微微惊呼,都让了开来。少年一直走到在哈芰丽七八步远的地方跌倒,尚伸出手来,眼睛睁的大大的。

    仿佛被惊呆了似的,美丽的匈奴少女一时说不出话来。

    “咔”的一声,多格将少年的尸身踢开,确定已经是死透了,方上前来,向哈芰丽献殷勤,“不要怕,我会保护你的。”

    “我不怕。”哈芰丽回过神来,像是感到羞赧,却偏偏逞强道,“我才没有害怕呢。只是一时有些吃惊罢了。怎么他一个汉人,会出现在这儿呢?”

    “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多格不以为意,“草原上的汉人忽然多了起来。之前只是在漠南,楼烦,白羊二部的草场。如今,连漠北都见了汉人的踪迹。”

    近几个月来,有为数不少的汉人冒着必死的决心,渗入到草原。但是汉人与匈奴人有着隔阂的民族习俗,仿佛水珠子溅到油锅里,不能相容,反而炸的到处都是,很容易被匈奴人发现,如同这个少年一样,无情的处置掉。

    “肯定是有什么阴谋,才派了这么多人到匈奴。”多格笑道。

    “也许吧。”哈芰丽勉强微笑。

    篝火忽明忽暗,掩盖着哈芰丽的神色。

    将白日的所有笑容都凝滞下来,她忽然觉得很无力,无力的好像居然觉得身体中的力量流失而去,如果不是有心中坚定的信念,她都要怀疑,自己是否还有下一刻站起来的力量。

    她左右张望,见默林朝她走过来,于是张口,想要急急的说些什么。

    “嘘。”

    默林伸出一根手指,虚按住她的唇,“现在什么都不要说。”

    “在危险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时候,我们还没有资格放松警惕随意说话。”

    

    同行了十数日,从东格尔湖一直行到祁连山下。从祁连山以下,哈芰丽的目的地是太鞍部,在祁连山的西边。部落却要继续朝南走。

    满天的星子垂在宽阔的星空下,好像冻住了似的,多格鼓起勇气,“哈芰丽,等你回雄渠,我娶你好不好?”

    少年的恋慕,炽热而又带着一往无前的真挚。单纯的灼烫人心。

    哈芰丽回过头来,笑盈盈道,“多格,我不想伤你的心。”

    “为什么?”多格的心忍不住落下去,心头茫然,却又忍不住质问出来,“草原上的女子都爱慕左谷蠡王,但是左谷蠡王不会每一个都娶的。”

    哈芰丽闪了闪眼睛,道,“我告诉你啊。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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