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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西北 (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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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后来,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错过就不再……
1重逢。
我曾无数次想象过与他的重逢。
场景一:与他相遇在一场商务谈判,她被别人介绍给他,她是公司的总经理,年轻美丽,他露出惊讶的神情;会后他请她喝咖啡,她淡淡地拒绝了:她太忙了,她的约会已经排在了两周以后,他显得很失望;场景二:与他在一场酒会中重逢,她穿着美丽的礼服,风姿绰约,是酒会中最出挑的美女,他过来邀请她共舞,她与他眼神缠绵,一曲舞罢,掌声雷鸣,然后她给他介绍她的男友,他转身黯然离去,背影孤独而寂寥……
场景三:她的婚礼,他在最后一刻赶来,他对她说“我爱你,你不要嫁给旁人”,然后她甩下头上的婚纱走向他……
所有的场景里,他都是出色的,是青年才俊,而我是成功的职业女性,美丽温柔,有着众多的追求者。
事实呢:当年我们分手的时候,他已被麻省理工学院录取,以他的个性,他的成功是毫无疑问;而我,与梦境相差实在太远,公司是大公司,但我在公司里什么都不是,身边的追求者半个也没有,每周被老妈逼着去相亲,未及我去拒绝别人,我已经被拒绝,弄得老妈面上无光,变本加厉地托人给我介绍,相亲对象的层次也在逐级下降,上周竟然是一个结过婚年近五十的老头,就这人还嫌弃我没有品位。如果所谓的品位就是他点了一大堆菜却等着我买单的话那我确实没有,我趁着接电话的空隙溜了,我又不是冤大头。总之,我就是这么一个一无是处让人挑三拣四年近三十的大麻烦。
就在这时,我见到了他,不是真人,在电视上。
莫北北请我吃饭,好吃的粥火锅,因为贵所以环境还不错,我听得旁边有个女孩说电视上的男人真帅,我喜欢看帅哥,所以一抬头,便看见了他。
他变得有些不象从前了,以前他很爱笑,而且总是笑得阳光灿烂,我的坏脾气总是在他的笑容里融化。但现在,虽然不是板着脸,但我总觉得他浑身透着一股冷气,什么都是淡淡的,连笑容也是淡淡的,我看到旁边的字幕介绍他是什么网络公司的CEO,他终是成功了,如我所想得那样。当年我是做对了吧,看看他再看看我现在的样子,就知道了。
北北看我呆呆的,忙问:“看什么呢,哪样的帅哥能让你看呆了不成?”
她一转头,也呆住了:“江南,竟然是他,他真的成功了。”
我低声:“我知道,我早就知道。”
北北握住我的手,紧紧地:“这个节目得导播我认识,我可以帮你要到他的联系方式,你去找他吧。”
我苦笑:“你没有看到吗?我和他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也许他根本不记得我是谁了,我又何必去打扰他。”
象是验证了我的想法,我听得电视上的女主持人问他:“听说你大学毕业之前都是在国内度过的,有没有什么想见的人,我们节目组可以帮你安排的。”我和北北都有些紧张地看着他,他笑了,笑得云淡风清:“那时候太小,又过了这么些年,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
他终是不记得了,这样也好,很好。
我的眼睛里雾气蒙蒙,北北看着我,很是心疼:“你怎么这样傻呢,这样傻。”
我告诫她:“你不要去找他,如果你去,你就不是我的朋友。”
北北的脸红了红,她果然原本是要去找他的,我叹了一口气,正要说些什么,一个人已迅速地坐在我身边,手很自然地搭上了我的肩。
未及我甩下他的手,北北已经帮忙,把他的手拿下了,还狠狠的捏了他一把,痛得他直咧嘴:“林晨树,我警告你,你再这样,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晨树撇撇嘴:“你着什么急,人家晓西都没说什么,说不定她喜欢呢,我只是想表现一下我们的上下级关系是如何的亲密和谐。”
我没好气:“你下次要再这样,我就把你不想让你爸爸知道的事情整理一下,统一汇报给他老人家。”
“最毒妇人心”,说完他开始拿我的筷子吃菜,这个人真是,我连忙夺下他手中的筷子,找了一副干净的给他,怎么一点也不忌讳呢,平常看他穿衣打扮都是有洁癖的样子,这时又不讲究了。
北北不肯放过他:“你给我听好了,其他女人我不管,你可不能打晓西的主意,否则我一定打得你满地找牙”,威胁完她又开始苦口婆心:“你看晓西长得也不怎么样,比你那些marry呀、apple呀差远了,你就放过她吧。”
北北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弄得我都忍不住笑了,我问他:“林总,今天约的是哪位妹妹?”
“tifanny”,晨树也不瞒我们。
我心一动:“tifanny,就是那个tifanny?”
晨树点点头。旁边北北忙问:“哪个tifanny?”
我小声说:“就是三年前,也是在这里,你忘了?我第一次见林晨树,他约的就是这个tifanny。”
之所以对这个名字这么深刻,是因为她与这个著名的珠宝品牌同名,不过本人可没有沿袭这个品牌的高贵品质,那天她打扮得象一课圣诞树,把我和北北都吓了一跳,林晨树对女人的品位我可不敢恭维。
北北也想起来了:“就是那个呀,印象深刻,这些年你们一直保持联系吗?真是奇迹呵,林晨树。”
和一个人交往三年不能算是什么奇迹吧,但这个人是林晨树,那就绝对是奇迹了。
我的老板,林晨树。绝对是本市最有价值的单身汉之一,优点:有钱,林家的产业遍布全国,绝对是有钱人;长得不错,而且还很不错;大方,对女人尤其大方。集中这三个优点的男人还是单身那就不但是珍品而且是极品,象大熊猫一样珍贵了。缺点就一个,多情,多情不是一种罪,但如果同时又寡情那就有些让人受不了了。看到他我就想起《流星花园》里的西蒙说的一句话“爱情是有保存期限的”,他的女人的保存期限虽不象西蒙只有一个礼拜,却也好不到哪儿去,目前我知道的最多也不过半年,所以这个tifanny绝对是个奇迹了。
北北有些好奇:“怎么回事?不象你呵,林晨树,我对你另眼相看哦。”
林晨树耸耸肩:“不是你们想的那样,现在我们是朋友,普通朋友。”
这我倒相信,和林晨树交往过的女人即便是分手也是愉快的,他会给她们很满意的分手费,但若是有一两个不知足的,妄想什么林家少奶奶的位置或是想帮助花花公子找到真爱并以为真爱就是自己那她绝对要痛哭流涕了,我没有见过一个人象林晨树那么冷酷,他的心是冰山,冰冷没有温度。不过只要不逼他,他绝对是个很好的情人,一个让人满意的情人。
我向四处张望,我没有看到打扮很夸张的人:“还没来吗?怎么有女人敢甩你?”
林晨树也四处看看,然后笑着说:“来了。我先过去了。”
我看到一个女人站了起来,我和北北都瞪大了眼睛,这哪里是那棵圣诞树,黑色的连身裙裹住美好的身材,笑得风情万种,有点tifanny的味道。
北北连连叹息:“人怎么会变化这么大呢?”
我心一动,三年,一个人就可以有那么大的变化,我们已经分开五年,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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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年前,也是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林晨树。
我是第一次来,北北请客,说是很有特色,不容错过。果然有特色,用粥做锅底,我还是第一次。其实我的口味一直比较重,喜欢吃川湘菜,北北说孤独的女人都喜欢吃辣的,这样才可以让冰冷的身子暖和起来,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这么多歪理,不过却也是事实,譬如我,譬如她。
这里的菜很清淡,味道却很好,吃多了辣的来这里换换口味正好,更何况有美女看。老板娘是本店的活招牌,很多人就是冲着她去的,喜欢穿淡蓝的连衣裙,湖水的那种蓝,人长得极美,风情万种,待人也是极客气的,但又殷勤得恰到好处,绝不过分,所以我喜欢这家店,自然而然地成了这里的常客。唯一的缺点就是贵了点,作为火锅这里的确不便宜,但想想若便宜只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氛围了,贵就贵点吧,反正通常是北北请客,她挣的可以在我后面加几个零。
那次请客是因为北北终于成功地成为新办栏目“牵手”的主持人,这是她第一次正式成为大型综艺栏目的主持人,以前她不过是在导购节目中推销锅子或是在综艺节目中露个脸,终于可以出头了,那天她很兴奋。说白了这个节目就是电视红娘,不过那时候这类节目还是很新奇的,不象现在——每个省台都有一个,所以收视率一直都是不错的。这个节目没有把北北作为女人推销出去,却让作为主持的她火了一把,她现在已是电视台最有收视保障的主持,并且开始主持很知性的对话节目,一般采访的都是成功人士,有很多单身的亿万富翁,我倒是希望她能偶尔传个绯闻,但——她到底在等什么?
那时的北北还没有那么红,不过老板娘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并且很客气地要了签名,并且给了一张六折的贵宾卡。老板娘的做法很讨北北的欢心,我们吃饭的时候北北就一直说老板娘的好话,这个北北,别看年纪比我还大一岁,却比我还要天真,真不知道她在电视台怎么混的?
正聊着,突然有人重重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声音很好听:“嗨,北北,很久不见。”
说完顾自坐在北北的身边,手很自然地搭上了北北的肩,要坏事,北北最讨厌男人碰她,果然几乎在同时,北北抓住他搭上肩的手,反手一拧,我知道北北的力道,准备听着个人的哀叫声,想不到这个人身手倒也敏捷,不知怎的轻易地挣脱了,笑嘻嘻地:“你怎么还是这一招,有点长进好不好?”
北北斜睨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今天又约了哪位美女?”
怎么听着酸溜溜的?难道这位是北北的真命天子,我不由多看了几眼。长得很不错,是个帅哥,我以前一直不喜欢男生穿彩色的衣服,总觉得怪怪的,给人一种不稳重的感觉,想不到眼前的这个人穿着绿色的衬衫,牛仔裤,显得又帅气又阳光,看来我的老观念要改改了?
见我盯着他看,他才注意到我,并且仔细看了我好久,才疑惑地:“我们以前在哪里见过吗?”
有吗?不过我是一点印象也没有,我刚要说话,北北抢在前头:“你别理他,他对每个刚认识的女孩都这么说。”
原来是个花花公子,我笑了,不再说话。那人狠狠地瞪了北北一眼:“你老是败坏我的名声。”然后转向我,伸出手:“我叫林晨树,是北北的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我未及出声,北北已打掉了他的手:“晓西,你不要告诉他,认识这个人一点好处也没有,不认识也罢。”
我抿着嘴乐,还要我不要说,她自己倒先说了,林晨树也笑了:“原来你叫晓西,名字真美,和人一样美。”
我有些尴尬,这花花公子都是睁眼说瞎话的吗?而且把肉麻当有趣,我浑身都起鸡皮疙瘩了。
北北也一副受不了的样子,连忙赶他走:“你快走吧,你的女伴一定等急了,今天约的是谁?”
“tiffany”说完开始四处找,然后指角落一人:“来了。”
我和北北满怀期待望去,天啊,竟然是一棵圣诞树,穿的花花绿绿的倒也罢了,头上还带了一堆不知道什么东西,一屋子的人都在朝她看,这个林晨树还真是什么类型都要。
林晨树东拉西扯地说了好久才依依不舍地离去,我悄声问北北:“什么人呀,怎么这么妖?”
北北两眼一瞪:“你千万不要发昏,这个人绝对是个花花公子,你要跟了他,以后有得你哭了,我认识的人就属他最无情,换女朋友象换衣服,我亲眼看一女的哭着说她怀了他的孩子,你猜他怎的,面无表情地跟人家说我已经接扎了,怎么可能有孩子,去找他的亲身父亲哭吧。林氏企业的独身子,怎么可能?所以你绝对不要去惹他,他惹你你也不要理他!”
原来是林氏企业的总经理,听说过,是这么一个处处留情又寡轻薄义的花花公子,我朝他看去,不知他说了什么惹得对面的圣诞树笑颜如花,现在的他绝对是个痴情的好男人,我有些替圣诞树担心,不久大概就笑不出来了吧?
北北看出了我的心思:“别替她担心了,还是担心你自己吧,我看他刚才看你的眼神不对,不知道会不会打你的主义?如果他对你有什么想法,你告诉我,我去修理他。”
北北一副神奇女侠的样子,我不由好笑,我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这么个见过大世面的主还会对我有兴趣不成,再说北北也是个不好惹的主,怎么着他也没必要来惹我吧?
北北还是一副不放心的样子,后来干脆把林晨树约到一边小聊了一会儿,一刻钟后她满意地回来:“他对我保证不会动你的歪脑筋。”
生活告诉我一件事情,千万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保证,北北还真是单纯,我却已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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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预感没有错。
几天后的早上,我果然收到了林晨树送来的香槟色玫瑰,很讽刺,竟然是11朵,他到底明不明白11的意思是一心一意,他怎么敢?
北北去外地公干,要两周后回来,林晨树应该是知道的,想两周就把我搞定,他也太小看我了。
我抽空给他打了个电话,虽然卡片上留着很大字的电话号码,他还是没想到我会主动打电话给他,而且这么快。女人不都讲矜持吗,即便对某个男人有兴趣,也不能轻易主动打电话。所以听他的声音里隐隐有些兴奋一点也不奇怪:“花收到了?”
我淡淡地:“是,谢谢你。不过,以后请不要送了。”
没有吃惊,仿佛早已料到会被拒绝:“怎么?不喜欢玫瑰吗?那你喜欢什么花?”
“我们之间的关系好象没有到送花的程度,我会有负担。”既然他不识趣,我只好点醒他,但——是北北的朋友,还是得留有余地。
偏偏那人不识相:“我们可以一起努力达到那种关系。”
他怎么就不明白呢,不是他太笨就是脸皮太厚,我不想与他再耍嘴皮子:“有些事情不是努力就可以的,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对你没兴趣,所以不要浪费时间。”
我挂断了电话。已经说得够明白了,相信他能听懂我的意思。但偏偏他就是听不懂,或者是装不懂。
第二天我的桌上又是一束香槟玫瑰,不同的是数量翻了一倍,22朵。我决定不理他,有些人你越拒绝他越兴奋,干脆冷处理不理他,时间长了,他也就淡了。
不过我还是低估了这个人的韧劲,我不理他,玫瑰还是天天照送不误,而且越送越多,今天已经是99枝了,办公室已经流传了N版关于我的流言,无非是傍大款,找有钱的老头,反正没什么好话,总之我苦心经营多年的保守正派的形象,就被几枝玫瑰花毁于一旦。那个人看来姑息不得了。
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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