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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女死囚-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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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释重负。我“演出”结束……
尽管我是跟随了魔鬼,但是我仍然无法预料事情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那一年我29岁。
我领着因疼痛而走不周全的女儿,去了托儿所。我对她说,今天外婆来领你回去之后,这个屋里你再也不要来了。女儿高兴地拍起了小手,直说开心开心!她那红肿得像个馒头的小手背上有一道结了血痴的口子。
接着我心绪不宁地去了妈妈家。近十点时,还未停下神来,就有人找上了门。
来人是丈夫单位的车间主任。
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吉龙光发病了,上吐下泻,已送到医院去抢救了。要我马上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带我去医院急诊室。我当时的心就开始发抖了,但又不能不去。
来人一边用话百般安慰着我,一边尽可能地把病情讲得婉转一点,但我已觉察到“事情”有了最终结果。
到场的所有的人,都在好心地竭力设法把这突如其来的不幸,遮遮盖盖躲躲闪闪,以免我这年纪轻轻就要守寡的妻子过分伤心。
我感谢天下人善良的心,我这颗恶贯满盈的心,实在无颜领受也无缘领受。
到了医院一看,我马上明白他——我的丈夫吉龙光——折磨我五年缺一个月的恶魔,已经死了。真的死了。
我既未五雷轰顶又未悲痛欲绝,既未大快人心又未张皇失措,我整个儿人麻木了。甚至连必要的眼泪,一滴也不见流出来。
其实,为了我年老体衰的为我惊为我忧的父母,为了我相依相亲的姐妹,也为了爱我的亲朋好友,还有我那可怜的女儿,我必须而且应该把这个场面,演成一出戏。永远的一出戏。
但是,我没有能够。
曾将我往火坑里推、又将我朝火坑外拉的妈妈,将我拉到一边问我,这事情是否与你搭界?
我说他死在单位,怎么会与我搭界!我矢口否认,坚决地。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我怕惊吓了老人,也许我不敢面对这个现实,也许我想,他不在了,我就可以活得好一点了。我想活,想活、想活、想活……
于是我烧纸钱,祭奠,戴白花,接受别人的安慰,怀着复杂而矛盾的心理,出任这出戏的女主角。
一家人终因我的这句斩钉截铁的承诺,将悬着的心,搁回了老地方。而我却终因敌不过内心的恐慌及良知的鞭挞而瘫倒在床整整“两个七”(十四天),直至料事如神的警方,提着一副铁铐子,来到了我的床前……
我束手就擒。
我如释重负。
我“演出”结束。
自从我在娘家的床边被警察带走后,父母骇惧得扭歪的嘴脸,一直在我脸前可怕地晃动。我看见那潺潺血泪在父母心头哗哗地流着……
我到了公安局看守所的第二天,法院那个年轻的法官走到关押我的地方,眼神歉疚复杂地看着我说,火吻燕,我不清楚你对吉龙光的怨恨真是那么深,我是早该判你们离婚分手的呀。
可是再有仇有恨,你也不该走这条路的呀!他感慨万分地摇着头,又回头看了看我,走了……
我实在对不起那个早已被人忘掉的“老人的小儿子”,因为我的罪恶而必然会牵累到他。
我无法为他隐瞒,更无法为他顶罪。尽管我想如果可能,我或许会的,因为他完全是为了帮我出气,更是我追着向他索讨的。
在整个事件中如果没有他,事情或许就会简单得多,我不会二十天不开口的。我与这个死鬼男人结婚后,已不知萌生过多少回死的念头了,但却又不尽然,人,这个高级动物,真是太复杂了。
但是公正而严酷的法律,一定要洞穿事实真相;而且也能够明察秋毫起获原案的全部实情。
邪恶永远休想敌过真理,我真的无能为力。在警方的政策感召之下,我明白我再不能冥顽不化了,我只能老实交待,并且乞求政府的宽大。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是一句千古的至理名言。我想以我用生命作代价的体验,让记者代我告诉正在读着我故事的所有的朋友。
但愿我的故事是肥料。
剪不断理还乱的人间俗世的三千烦恼事,这时已统统被死囚监房的一
派死寂所替代……当警官拿看我的这份诉状离去时,我眼睛中期盼的火焰,
一定可以将铁板熔出两个大洞。
1983年8月16日。A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正式下达。
略去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全文如下:
“被告人火吻燕与其夫吉龙光因感情不和,经常争吵,遂怀恨在心,起意谋害吉某。1982年10月底和11月初火与被告人(老人小儿子)金某策划用毒药谋害吉……11月14日上午七时许,伪称晚上陪他去医院拍片,要吉进厂后半空腹时服用,吉信以为真,于当天上午九点三十分服下后即中毒死亡。
“本庭确认:被告人火吻燕因与其夫吉某关系不好,竟起杀人歹念,主动与被告人金某共谋将吉毒死。是本案主犯。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为严重。被告人金某与火吻燕共谋毒死吉,提供犯罪工具毒药。情节恶劣,罪行十分严重。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条之规定,分别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火吻燕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金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三、查获的犯罪工具小药瓶等予以没收。
“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A市高级人民法院。”
1983年8月16日的下午,随一阵警笛的呼啸,火吻燕披上着重重的戒具,投进了死囚的监所。剪不断理还乱的人间俗世的三千烦恼事,这时已统统被一派死寂所替代。
记者,这个结局比我当初的想象,不知要险恶多少倍!我没有想到在这“小小的玻璃瓶”后面,还有这么一间阴森森恐惧可怕的全是铁做起来的死囚监房在等待着我。
我曾经想过,一个人沦落到了这种地步,还不如当初一起喝了那小瓶里的东西呢!
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死亡的等待。这个时候,我想到了幼小的女儿,想到了白发苍苍的父母,想到了一起长大的姐妹兄弟。
记者你要我说真话的话,我想说这样的一句:
如果要我回到以往与吉龙光一起过日子的生活中,我宁可选择现在的这种结局。不过被五花大绑着去“那个”,我还是怕的。除了怕,还有耻辱、内疚、恐惧……我对不起我仅有五岁的女儿,是我使她小小年纪没有了妈妈,又没有了爸爸;是我让我们善良的一大家子人,从此背上了黑锅。叫人无法想象家里有一个人,是被政府拉去“那样”(枪毙),叫活着的人如何忍受得了呢?
但是滔天大罪已经铸成,杀人偿命是天条,我已经走在绝路上,没有人可以帮助我了;我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日子没有几天了。
一想到女儿父母,我就泪如泉涌。我已不再怨恨母亲,我认了自己的命。娘说我不会让你跳火坑跳火坑,却偏偏让我跳了这只大火坑……
母亲说他家里没有公公,也没有哥哥和弟弟,家里——清爽。今后事体少。没想到有这种啥人也看不见的——烦不清爽的事体呢……
工会主席说叫我第十次离婚时去找她,假如我去找了她呢,会不会有结果……家里的父亲心脏病大约又会发了,娘当然也不晓得我会普成这样……读书时我还想过要当演员,对了,吉龙光是不是会是个虐待狂……小时候大姐一直抱我的,到城隍庙去吃八分钱一碗的小云吞,有点辣,嘴唇皮发红……肠道科的那个小王大概已经结婚……假使能够离成婚我就好了,离掉我就马上离开这里,家里也马上搬场,让吉龙光杀不到我家的人……我如果第一次逃到武汉不回来,一直到现在,哪怕做个扫地的人也是好的……那次怀孕我去做掉呢,不给他晓得,不不!这样子我现在这样好的女儿就没有了……现在女儿又有啥好,一个人在世界上多可怜,今后身上“来”了,啥人教她……天无绝人之路天无绝人……
想到这句话,我打了一个寒颤。这些在我的脑海里飘飘忽忽,来无影去无踪的稀奇古怪的念头,立刻都没有了。
我戴着手铐坐在我狭小的单间里,门前是又粗又凉的铁栅门,上面挂了把像小扇子般的大铁锁。铁栅门的再外面,还有一扇大的铁栅门,门外日夜守着两名“侍候”我的女囚。我因二十四小时戴着戒具,生活不能自理,由她们帮忙;再则也许是怕我自杀,沦落到这番田地,倒真想过一了百了算了。
但是这里是不允许的,我打消了这个念头。
想到自己马上要被拉去——,我的身子脑子五脏六肺就像被全掏空了一样。真的就像是一具躯壳了。人麻木了。
那些飘飘忽忽的闪念,也都被捏灭了,什么都没有了。空荡荡的,一切都空荡荡的了。有意识的东西都在空中飘、飘……
后来在刘警官的话里,我才知道我押进这监房这样子动也不动地坐着,已有八九个钟头了。
同犯劝我吃饭,我没有知觉和反应。
她们报告了女警官们。
现在刘警官也叫我吃三小时前送来的晚餐,我说我实在吃不下。
刘警官也就没有勉强我。她大大的眼睛看着我。我想起了我的姐姐和妹妹,姐姐妹妹,我这辈子就这样完了,我的眼泪哗地流了出来。
只听得刘警官说,能哭出来就好,你想哭就哭吧。
这样,我就真的大声哭了起来。这时我真想扑在像姐姐一样的刘警官肩膀上痛痛快快地哭,但是八个多月的看守所的人犯生活,使我晓得我们这号人的身份,是不可以这样的。于是我就将戴铐的手抱紧自己的身体,号啕大哭了起来……
我像妈妈从前哭起来时一样,一边哭一边诉说悲伤的原因。我的心里也有很多悲伤,说不出的悲伤,也无法与人讲,现在大难临头,我不怕人家讲,杀了人还有理由,我把心里怨的恨的一边哭一边说,把我整个人一生中的苦难,随哗哗的泪水全部哭出来了……
也不知过了多少时候,刘警官大约见我哭完了,就告诉我说,从明天算起,你还有十天时间可以上诉,这是你的权利。过了这十天,你如还没有上诉,判决书就生效了。
我当时听了很吃惊。杀人偿命么,谁不知道!我还有什么权利?
刘警官说,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上诉,这份判决书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难道你没有看?
我说是的,我根本就没有看。但是,刘警官,我是服罪的,我不该这样害人家性命。今天在法庭上,我听到法官判我“这个刑”时,脑子里就“轰”的一下,后来法官说的什么,我都没有听,也听不进去了。只知道我的大限到了!我完了!我又哭起来,眼泪鼻涕全是。
刘警官又说,你不要哭了,再哭也没有用了。这伤天害理的事你自己做的,怪啥人?想活的话就赶快写上诉状。
我说刘警官上诉有用吗?
她说怎么没有用?只要你的上诉理由能够成立,法庭对你就有从宽的可能,你就有希望。你要有充分的信心,是不是?好了,你现在别管有用没用,别管那么多了,赶快写上诉才是重要的事。把心里想说的全部讲出来,最好还有证据。你刚才一边哭一边说的事,有证据吗?比如他打你的事,虐待你的事?
我说当然有的,这太多了。在我医院的更衣箱后面的一个大木箱中,就有被他剪坏的棉毛衫裤,还有被他打人打坏的东西。拉下的头发,有很大的一团,我做夜班时一边哭一边绕,都绕成了一只皮球大呢!
她说那好,你就写下来,我们给你转交上去。
我看着刘警官转身欲走,心里又害怕起来,就讲刘警官我的女儿还只有四岁多,我不能死,我想活,想活下去,我现在还有什么办法呢?你救救我,救救我……
刘警官声音静静地对我说,事到如今,你只有自己救自己了,你写上诉,就是救,你现在的心要静下来……我也希望你能够活下来,好,时间不多,你要好好想想再写。
过了一会儿,刘警官又回过身来对我说,你应该把他如何虐待你的事都写出来。不要怕难为情。只要是实事求是就行了。
我的心中又燃起了希望的火星。能够活下去有多好呀!
我向警官要来了纸笔,把以前在离婚诉状中写过的无数无数“烦不清爽”的事情又写了上去。比如说吉龙光气量狭小,我帮助邻居时他会一把头发把我拖回家来朝死里打;比如说他前一天的夜里……没有过足瘾,第二天起床后会把家里砸得一塌糊涂,甚至连大橱镜子都给敲碎了……
写着写着,我不是越写越有希望,而是越写越绝望。
因为这些琐事,连离婚都离不成功,难道写在上诉纸上还会有什么希望吗!不!在死囚监房那阴森森的黑夜里,在天色将明未明之际,我的精神又一次崩溃了。我终于发着狠,将一夜写好的东西,全部撕得粉碎粉碎!
第二天早晨,当女警官巡视到我监房前时,我披头散发,形同团兽般用双手抓住铁杆子,如疯了一样,对着女警官哭喊着吼叫道:
你们骗我!我不写上诉了!你们骗我!我死定了!我没有希望了!你们来枪毙我!现在就来,快!我受不了啦!你们现在就来枪毙我吧!天哪……
说完,我就双手抱头,神情颓然地蹲在监房的角落里,等待着后面即将射来的子弹……
“火吻燕你站起来!
这里是监房,有监规,不能大声吼叫,你听明白了吗?”
刘警官的一声断喝,把沉陷在绝望境地里的我,惊醒了过来。
我立刻站起来,停止了哭声,老老实实地低下了头。
刘警官又对我说,你给我听着,留给你的时间不多了……你要有信心,你一定要有信心,不能放过哪怕一丝丝生的希望,何况,你的上诉理由还是充分的,你写,定下心来好好地写。现在还不是最绝望的时候。
我一听,眼前又觉一亮。对,现在还不是最绝望的时候,生的希望又在我的心中熊熊燃烧起来了!
这一夜,我伏在死囚监房中的那张小木桌上,不吃不喝,奋笔疾书,通宵达旦。在我这短短的一生中,从来还没有这种强烈的激情产生过,求生的欲望如茫茫黑夜里的一支火把,诱惑着我,照亮着我。
这一夜,刘警官也没有睡。
她在我厚厚一叠子的上诉状上,仔仔细细地读着、划着,还不时问着我,推敲着研究着一些事关重大的细节。
当刘警官拿着我的这份诉状离去时,我相信我眼睛中期盼的火焰,可以将铁板熔出一个大洞。
如果上诉成功,那就是生、那就是活;如果上诉失败——那就是脑后
枪响,是地狱、是耻辱、是灾祸、是万劫不复……
接下去的时日,是漫长又漫长的等待。
如果上诉成功,那就是生、那就是活;那就意味着我重新拥有了女儿,而女儿又重新拥有了她的妈妈;如果上诉失败,失败……就是脑后枪响,是地狱、是耻辱、是灾祸、是万劫不复……
上诉已经有七天了。
我到今天才体会到什么是度日如年。
我真不知前世欠了这个吉龙光多少债?关进这里后,我无意看见一本杂志上有篇文章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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