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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狼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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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很快得知了划圈的秘密。拔草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兴趣果然是劳动的催化剂。要想治疗怠工和懒惰,就必须激发劳动者的兴趣。我最初明白这道理,其实不是现在,而是六七年前,在中心小学的一次劳动课上。

  那时我上五年级还是六年级,已经记不清了。但我清晰记得那堂课发生在学校操场旁,校长家的自留地。那天本是自习课,但我们被班主任带到了一片绿油油的田里。

  班主任指着这片田地,对着一群十二三岁的孩子说:“同学们,我们现在上劳动课。这是一块芝麻地,我们要给芝麻扫清障碍,把芝麻苗留下,把杂草拔光,听明白了吗?”

  “明白!”

  “开始劳动!”

  孩子们一哄而上,七手八脚,开始劳动。可是我不想劳动,我蹲在田地里,脑子里回荡的是高玉宝和周扒皮的对话:我要读书!我是让你来读书的,还是让你来放猪的!读书的!放猪的?放猪的!读书的?

  我脑子很乱,我来这里是读书的,凭啥让我拔草?于是我蹲在那里,一动不动。周扒皮发现了,对我的懒惰提出批评,我只好硬着头皮,开始拔草。

  大约劳动了一个小时之后,有个男生忽然站起来,举起双手冲着老师喊:“报告!老师,哪个是芝麻,哪个是草?”老师走过来,指点着这个孩子手中的植物:“这个是芝麻,这个是草!”

  “噢!”孩子们恍然大悟。

  “你们都认得芝麻和草吗?”老师开始不放心了,问孩子们。

  “认得!”“现在认得了!”孩子们七嘴八舌。

  我是认识芝麻的。通过这番师生对话,我突然发现了劳动的兴趣:我开始半蹲着前行,在绿丛中拨来拨去,把我认识的芝麻苗一根不落地拔掉,只留下一串串不知名的小草,在田埂上欣欣向荣。


众人力量大,有兴趣的众人力量更大。绿茸茸的操场很快变成不毛之地了。在太阳暴晒下,被草根掀翻的新泥呈现出黄褐色,驻扎在草丛间的飞虫们纷纷逃离,招来无数低飞的燕子。

  一顿饱餐的燕子们飞走了,毕业班的同学们也作鸟兽散。我把被褥仔细捆扎在红旗自行车后架上,踏上了回家的路。记得三年前卷着铺盖,沿这条路走来的时候,路两旁的芦苇荡让我兴奋无比;可现在,正值芦苇茂盛之时,路边的风景我却一眼都没有看。我骑着红旗,在匆匆掠过的年轻背影中穿梭,苦苦寻找着臧茜茜。

  整整一路,我都没有看到臧茜茜的影子。到了革命桥,我应该右拐,那是我回家的路。在准备右拐之前,我最后看了一眼前面的大道,那是臧茜茜回家的路。不出我的所料,仍然没有她的影子。然而出乎我的所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熟悉的背影。

  我于是没有右拐,径直骑过革命桥,追上了那个背影。背影扭过头,看了看并驾齐驱的我,布满青春痘的胖脸布满了惊奇:“咦,是你?茜茜呢?”

  “我哪知道,我还想问你呢!”我也很惊奇。

  “咦,你不是跟她在一块吗?”胖脸的惊奇仍未消减。

  “谁跟她在一块啦!”我感觉脸又热上来了。

  “咦,她说让我先走,她在学校等你!”

  “等我?”

  “是啊,她说让我先走,她在学校等个人,我想肯定是你,咦,难道不是你?”

  “得了,别‘姨’了,还‘舅’呢。”我有些气急败坏,但见她脸上现出茫然,只好又解释:“肯定不是等我。她没打招呼啊,应该不是我;没人跟我打招呼啊,会是我吗……”

  “啥乱七八糟的。”她脚踩着单车,眼看看前方,从她的半边脸上,还是能看出茫然。

  我放慢了车速,让她甩开我。在我前方十多米远,她忽然回过头来喊了一声:“反正她现在还在学校呢!”

  我停下来,任她渐行渐远。和我们班很多女生一样,她也有她的外号。她叫邓根东,这男性化的名字为他赢得了男性化的外号——“大哥大”。其实她的个性并不男性化,她很丑,可是她很温柔。这个外号是我们班的二胖起的,我们问二胖原因,二胖说:会拼音吗?我们齐声说:会。二胖说:会缩写吗?我们齐声说:会。二胖说:会拼音缩写吗?我们陆续说:噢……

  大哥大和臧茜茜在一个村子里一起长大。后来我知道,这种关系小时候叫“发小”,长大了叫“闺密”;她们两个长大了,属于“闺密”。据我以后的调查,很多铁杆闺密都是一丑一俊,而且似乎只有如此搭配才能够长久。

  两个闺密站在一起,大哥大很丑,臧茜茜要俊一些。可是走单了看,大哥大很丑,而臧茜茜并不俊。我前面说过了,臧茜茜虽然腿很长,可是走路外八字,偶尔跑起来像个鸭子;好在她的脸很白,可是走近了,会发现她的鼻子四周散布有很多褐色斑点,当她笑起来,那些斑点便随着皮肤起伏,让你不忍心再看下去。

  但我总是看下去,总想弄清那些斑点的形态,于是,只要有机会,我就会去看她的脸。正面的,侧面的;仰视的,俯瞰的,三年当中,我决不放过各种机会,因此把臧茜茜的脸看得很透彻。有时我闭上眼,臧茜茜的脸就会浮现出来;有时我睡着觉,臧茜茜的脸就会浮现出来;有时我看着风景,臧茜茜的脸也会不期而至,或者飞到天上,埋伏在云彩里;或者跳到树上,掩映在叶片中……

  三年当中,臧茜茜的脸无处不在。我默默欣赏着这张无处不在的脸,却从未和它对话。三年结束,我想和这张脸对话了,这张脸也想和我对话了,可是,我却找不到它了。

  我停下来,一脚支地,一脚悬空,轻轻把裆放在红旗车横梁上,大哥大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路边树丛漏下的阳光中了。


从革命桥拐上回家小路的时候,我下了很大的决心。

  我迎着西斜的太阳追了臧茜茜那么久,我还想背着夕阳返回学校,找她说点什么。在我想象中,当我大汗淋漓回到学校时,太阳已经下山了。天上是没烧开的火烧云,地上吹着微风。臧茜茜推着车站在校门口,看见我来,立刻笑了,递过手绢让我擦汗,我不接手绢,扬起手臂用胳膊抹去汗水,故意不去看她。她不生气,一边撩着额头上的刘海儿,一边埋怨我:“这么久,你跑哪去啦?”

  想到这儿,我发现自己跑题了。她根本没有递给我手绢,而是冷冷地看着我:“说吧,为啥总看我?”

  语气很僵硬,不容回避,也不容拒绝。我心里说,我欠你是吗?我根本不欠你!于是我乜斜着眼,故意避开不看她的雀斑,冷冷地回答:“你不看我,咋知道我看你?!”

  然后,我飞身踏上红旗,绝尘而去。

  我转念又想,不能这么做啊。毕竟三年同处一室,怎么说也是同学,即便没有感情,也没有愤恨啊,我不能这么做。

  可是不这么做,我真的不知道该怎样回答。

  万一她要不这么问呢?我怎么回答?万一她要再问别的,我怎么回答?

  而且——我发现更严重的问题——她要是没在学校等我,我怎么办?或者,她要是在学校,可是等的不是我,我怎么办?

  我果断地打断了自己的思维。一身冷汗下冒出一身冷汗。然后,再也没有了返回学校的力气,现在,我决心回家了。

  我从革命桥急转直下,骑上通往西北方向的羊肠小道。夕阳越发西斜,头顶的天蓝白相间,浓密的云彩不停涌动变幻,臧茜茜的脸又在其间若隐若现。我忽然有些伤感,不再看天,一头钻进了玉米和高粱织成的青纱帐。

  两旁的玉米和高粱,让一条羊肠小道更加逼仄。我骑着车在里面穿行,感受着植物受到暴晒后散发的气息。清凉和溽热同时袭击我的鼻子,有种说不出的压抑。

  三年前我进入高中,从这里路过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之后无数次穿行,无数次路过,我见过几茬庄稼从播到收,今天再次经过这里,我已经不是孩子了。

  我从前是个特别敏感的孩子,现在,我是个特别敏感的大人。我还在感慨着,我们村已经到了。

  我家的黄狗连声吠叫,我妈拎着锄头迎出院子。我妈看到我,不言不语,似笑非笑,就像迎接一个凯旋的英雄。看了她的表情,我笑了一笑,鼻子一酸,忽然想哭。


回到家,我陷入了沉默。爸妈给我很好看的脸色,给我做很好吃的饭菜,可是我需要安静,就搬进了村东头的老宅。

  爸妈很支持我住进老宅。他们都没怎么读过书,但是似乎很清楚书应该是怎么个读法。那天在饭桌上,我推开一碗棒子面粥后,说出了搬家的想法。他们沉吟了一会,我爸说:“念书,奏是个苦差事。”我妈说:“我知道,奏得头悬梁,锥刺股。”他们说:“搬吧,等会儿奏搬。”

  老宅有三间正房,前后有墙有院,多年无人居住,是个封闭的所在。我把自己封闭起来,每天躺在炕上,有时背背书,有时睡睡觉,有时回忆一下高中生活,有时畅想一下未来的日子。

  屋里时常散发出霉味儿和鸡屎味儿。在我搬进来之前,为了不打扰我的学习,我妈把原本生活在这里的一群鸡搬出去了。我跟我妈说,我生活起居必须有规律,需要一只闹表。我妈说,就这几天,别买闹表了,我有办法。过了一会儿,我妈把一群鸡带走了;又过了一会,我听到屋外似乎有人走动,我喊声“妈”,没人应声;掀开门帘一看,一个家伙停住脚步,梗着脖子看我,是只高大的公鸡。

  以后的几天,大公鸡不辱我妈的使命,每天都能按时喊我早起。它的嗓门极高,而且有些嘶哑,弄得我每天都从同一个梦中苏醒。梦中,有人卡住我的脖子,越勒越紧,憋得喘不过气,就醒了;然后就听到公鸡接近尾声的嚎叫。

  我和公鸡的同居生活很快结束。几天后,我搬到新宅,把它的同伴换了回来。这天是镇上的集市,我妈跟我说,明天要高考了,我给你买双新鞋吧。我说这几天憋坏了,想放松一下,我自己去吧。

  我妈迟疑了一下说:“那奏你去吧。”

  我带着10块钱去镇上赶集,买回来一双崭新的布鞋。当天中午,我妈杀了一只鸡,炖了给我壮行。吃过饭,我就要骑车到40里外的县城住下,准备高考了。啃鸡爪子时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咧着嘴问我妈:“这是哪只鸡?”

  我妈犹豫了一下说:“奏是给你当闹表的那只。”

  我把鸡爪子拽出来,让咧着的嘴复原,立刻伤感起来了。用柳秃子的话说,我是讲感情的,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我闻了它那么多声,实在不忍心再吃下去了。我妈看了看我,似乎也有些伤感:“不奏是一只鸡吗,至于这样!”我爸说:“奏是。”我妈说:“鸡不奏是吃的吗!”我爸说:“奏是。”

  “奏是,奏是!”我一推碗筷,站起身,开始收拾书包。

  我爸站起来拉我,我妈冷冷说了句:“别管他!”

  我收拾好书包,坐在炕沿上,开始穿新鞋。我顺利穿上一只,另外一只试探了好几下,却无论如何也穿不上了。

  我正在挣扎,饭桌上传来了我爸和我妈混合的笑声。

  “笑,笑!”我把那只穿不上的鞋“啪”地摔在地上,又把另外一只鞋用力甩开,趿拉上旧鞋,打开门帘,推车就往院外走。

  我骑上我的红旗,开始用力蹬踹,要远离这个破村子,也远离穿不上新鞋的尴尬。大概蹬了50米远,背后猛然传来了我妈强劲的呼喊:“儿子,你买鞋买了一顺的,高考准也六六大顺!好好考,我看你中——” 。 想看书来


我妈的呼喊让我热泪盈眶。我妈不记前嫌,跑出来给儿子送行并鼓励,这是我流泪的原因之一;我妈提醒我买了两只一顺的鞋,证明我没用,这是我流泪的原因之二。也许还有之三之四吧,我没有多想,只是使劲蹬车前行,任泪水肆意流淌。

  我就这样哭着不辞而别,踏上了高考的路。

  到达县城的时候,我的泪水早就干了。县城阴着天,楼房庄严肃穆,路上人来车往,我根据记忆,又问了几次路,来到学校给我们安排的宾馆。

  宾馆的名字叫“春晓”。这名字让我感到很亲切,因为我刚看到这两个字,就发现刘伟和田建英在里面冲我招手并呼叫了。我大义凛然地走过去,和大伙打了遍招呼,然后拿到了准考证。

  田建英把我带到房间,在我耳边悄悄说:“刚才臧茜茜问你了。”

  “问我啥?”我盯着准考证,感觉心脏在跳动。

  “问你来没来,问你啥时来。”

  “你咋说的?”

  “我说知不道。”

  “说知不道奏对了,”我把准考证仔细叠起,看了田建英一眼:“现在最重要的是高考,所有女生都是个屁。”

  半个小时后,当我亲眼看见臧茜茜,我才知道即使高考当前,女生也绝对不是个屁。臧茜茜和罗马里奥进了宾馆,每人抱了两个大西瓜。看到我和田建英在过道溜达,臧茜茜迈着八字步冲我走过来,一歪身子,朝自己怀里努努嘴:“快,抱一个走。”

  我当时不知所措,说:“我,我不要。”

  “快点,”她继续歪着身子:“快抱走,这不是我买的,是老师;也不是给你买的,是给你们男生。”

  在田建英的帮助下,我小心翼翼地抱走了一个西瓜,抱得干净利落,既没碰到臧茜茜的手,也没碰到她的衣服。西瓜挺甜,我混在男生中间吃了一块,吃完我才知道,那西瓜就是臧茜茜买的。

  大和尚举着一块啃得露出青皮的西瓜,走近我,嘴角淌着汁液,眼睛色迷迷地说:“谭马德,还别说,你媳妇儿挺会挑西瓜。”其他男生都笑了,我也笑,对他说:“你也不赖呀,你媳妇儿的脑袋就是个西瓜。”刘伟走过来,捋捋大和尚的长发:“再加上咱和尚的脑袋,俩西瓜!”所有男生都大笑起来,大和尚笑得最夸张,呼呼哈哈的,仰天长笑。

  关于臧茜茜是我媳妇,罗马里奥是大和尚的媳妇,这在男生当中根本不是秘密。但这消息臧茜茜不知道,罗马里奥也不知道。我们班男生每人都有一个媳妇,对象就是我们班的女生。

  一对一,一个男生配一个女生,不许第三者插足,不许随便转换;除非人数不足,不得觊觎外班女生,倘若男生少,女生多,只允许女生嫁不出去,不准男生三妻四妾——这规则,是高一入学不久,在男生宿舍里定下的。

  可是一年过后,高二分班,很多夫妻文理永隔,劳燕分飞。为安抚自己的情绪,我们文班男生聚在一起,对女生重新品头论足,编排座次,本着 “宁教所有男生不满,不让一个好汉耍单”的原则,给每位男生派了一个媳妇。

  我们班的女生确实有好看的,诸如程春水,杨荔枝等同学,或身材苗条,或脸蛋漂亮,早早被刘伟、于德龙等同学霸占去了,其他略有姿色的女生,也被众人瓜分。在这种时候,臧茜茜和罗马里奥是不受待见的,最后不知会摊在谁的名下。趁他们正在七嘴八舌地强抢民女,我清清嗓子,喊了一声:“藏茜茜你们别争了,我要了!”他们说:“我们正好不要,给你了。”大和尚也喊了一声:“臧茜茜的同桌你们也别争了,我要了!”他们说:“我们正好也不要,给你了。”

  就这样,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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