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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在远方-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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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女婴的父亲叫李青山,母亲叫沈华。
35岁的李青山终于做了父亲。24岁的沈华生下了一个小猫一样的女孩子。
结婚一年多来,李青山好似一头永不力竭的老虎,一天到晚总有使不完的劲。有了家的男人总会结束以前那种随遇而安的生活。无论在公社开会,还是随基层干部们到外地去参观学习,他都惦念着沈华。沈华是他一生的港湾,一生的牵挂。
他知道,一个城里的女人长期在一个土屋里居住是对她的男人的一种讽刺。每每月亮升起的时候,李青山拿着锯子,到山里去伐木,然后一根一根地扛回来;他经常到双河对岸的瓦厂去帮工,然后每到深夜时担着一担沉重的瓦片踩着昏昏的月光轻轻地拉开那间破旧的房屋。他宽实的肩膀出了血,长了老茧,但他的心是甜蜜的。
当材料准备得差不多的时候,他请了木匠开始修建清泉村第一所新木头瓦房。当成千上万的瓦片全部整齐而规则地盖上房顶时,李青山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李青山认为自己的努力会让沈华高兴的。这一年多来沈华总是让他感到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他忙乎一天之后,回到家里总能吃到清泉村最可口的饭菜;总能穿上清泉村最干净的衣服;总能感受到清泉村最整洁最温暖的家给一个早出晚归的男人的幸福,而且,这个等他回来的女人是清泉村最美丽最贤惠的。如果一个男人能享受这其中任何一种待遇,也算是幸福的人了。这种幸福让李青山恍若梦中。已经与沈华结婚一年了,但他每每从梦中醒来时还是怀疑这是不是真的,他总是潜意识地伸手去触动身旁这个柔软的身体,才能放心地睡过去。每当身边的沈华如一团云一般飘进厨房里去为他烧水洗脸的时候,他的心头就会涌动一种幸福的痛。
住进新居的沈华在生了小囡囡后总是沉默寡言。她每天的工作并不比李青山少。她灵巧的双手总是魔术般地变幻出许多村里人想都不敢想象的东西。一个红薯在她手里至少会有五种新鲜的吃法;一团毛线在她手里摆弄半月就成了一件让山里人瞠目结舌的毛衣——有到过翠竹县的村人曾看见过这种毛衣,但决不敢去买的;她是第一个在村里为大家缝制衣服的人,她只用皮尺在会计刘二娃身上比划了两下便做出了一件让刘会计只有在重要场合才舍得穿出来的中山装——它的不同之处是,无论手臂怎么运动衣服决不会裂开(以前刘会计的衣服总是在腋下部位开了口子);她是村里第一个用塑料管代替了水桶用木头水缸代替了石头水缸的人;她是在半年内养肥了三头猪交予大队而评得妇女中工分最高的人(那年月,妇女出工率和男人一样,但仅得一半工分);她是村里数一数二的采茶能手;她是村办小学惟一的女老师……
总之,沈华用城里人的智慧加上山里人的勤劳奠定了她在清泉村妇女们中的地位。她没有和任何人吵过架,即使那些蛮横不讲理的村里人,见到了她都很尊敬。甚至,村里常见的婆媳之争到了很紧张的时候,那两为其难的丈夫或是儿子就会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到锁命岭下来,请沈华去论理。沈华一到,只消一个时辰包管争斗双方止息干戈,相安无事。
可是沈华平时是沉默寡言的。自从她决定嫁给李青山之后,她亦已决定把自己融入大山里,成为这大山的一部分。一年多来她的确这么做了,可是,她内心隐隐觉得这不是自己的归宿。
黄丽丽她们已经回城探亲去了。政策还没有变,但据人讲,下乡知青有可能回城。
城市才是她真正的故乡。故乡是人的根。无论你走到哪里,故乡的梦永不会断。故乡像一根绳索永远系着了心中那种解不开也剪不断的情结。
每每黄昏,沈华站在木板门前,望天际的彩霞像火一样燃烧。她就想起了生她养她的城市。那个城市里有汽车,有马路,有商场,有电影院,有图书馆,有熙熙攘攘的人流,有鳞次栉比的高楼。
山外的山外,就是那座城市;那座城市里,高楼外有高楼。
沈华总是痴痴地想。
日期:2006…6…26 23:44:43
第十一章李青山想要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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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9节 易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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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9节
作者: 怀旧船长
沈华做了母亲。沈华明白自己应该过一种普通人的生活。而且,李青山是那样的朴实,朴实得即使做错了事她也找不出理由责怪他。况且,他的心里永远装着她,他的心永远疼她。
女儿像自己一样娇小瘦弱。李青山为她取了个名字:思贫。思是李家的字辈,族谱上定了的;贫与“贫下中农”意合,意为这贫苦的日子是值得纪念的。但沈华觉得不好。她认为一个女孩的名字应该有点文化才行。她坚持地把“贫”字改成“萍”字。李青山拗她不过,同意了。
日子过得平淡。生产也不见有什么起色。整个清泉村千多口人,每天翻山越岭干完活,又翻山越岭到陈家老宅伙食团吃饭。
饥饿长期陪伴着人们。思萍出生后奶水不足,常常吮了几口便断了流。小思萍也不客气,用欲长出新牙的牙床狠狠地咬母亲的奶头,疼得沈华闭上眼睛强忍着。
大队支书李青山的会越来越多了。有时整夜整夜都不回来。静寂的夜晚,瘦弱的小思萍总是用悠长的哭声打破山间的宁静。夜很冷,沈华在很冷的夜里煎熬着。
李青山挨批斗了,成了社员攻击的对象,罪名一大堆:地主走狗的儿子、军队的叛徒、走资派、右派……他被推到会场上,人们疯了一般打他,踩他,把他放在一大堆柴火旁烤他。当他满身都在流油的时候,他用他在田间地头和沈华那里学来的文字写检讨……
冰凉孤寂的夜,冰凉孤寂的心。沈华搂着哭累了正流着口水入睡的女儿,暗暗发誓:不要再生了,不要再生了!
可是,她又不知不觉地怀上了。
她觉得应该瞒着李青山,悄悄地把孩子做掉!不能再生了,身子受不了,当前的生活状况受不了。
但她知道,不能去公社做人流。政策是不允许的,政策鼓励多生孩子。她生思萍时就得到了20斤口粮的奖励。
他悄悄地托黄丽丽,在城里买了打胎药。但吃下去只是肚子疼。每次上厕所的时候,她都要仔细审察一遍,但什么结果也没有。
沈华恐惧起来。
她感到肚子里这个家伙开始和自己作对了。只要肚子一大,她怎么忍心让李青山知道自己不想再要孩子?李青山虽然对思萍无比疼爱,但一个农村人,他还是渴盼有一个儿子的。
沈华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了。这是村里人有目共睹的。受了不少罪写了无数检讨的李青山,只要一回到家里看见老婆渐渐大起来的肚皮,就傻傻地笑。他对那些运动已经麻木,但对沈华,他永远觉得她是新鲜的。
“为我生个儿子!”李青山用那只没有手掌的手圈住沈华,“为我生个能打枪的儿子吧!”
沈华不语。他了解李青山,一个热爱着枪的猎人。他的这一生与枪有着不解之缘,即使枪要了他一只手,但他仍然狂热地爱它。
沈华发觉肚子里的家伙开始运动了,伸拳踢腿,练“二五更功夫”,一天没有几刻老实的时候。凭怀思萍时的经验,这是不可思议的。难道肚子里的家伙真的是一个男孩,一个像他爸爸一样的猎手?
自从怀上这个孩子,沈华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她觉得累,觉得不安定,觉得心浮气躁。
日期:2006…6…27 14:12:02
第十二章 流星飞过锁命岭
思萍已经一岁多了,能叫爸爸妈妈和下地走路了。她时不时还用背带把小凳子缚在背上,说这是她的弟弟。
1968年中秋,李青山从地里回来。庄稼收成不好,因为天旱,收成连去年也比不上。
月亮很圆。一家三口坐在小院子里默默地看着晴朗的夜空。夜空干净得如同用水仔细地擦洗过,浅蓝浅蓝的。星星被月光挤到四周的天边去了。有山风轻轻吹过,说不出的轻松惬意。
“妈,快看,天上有火把飞出来了!”躺在母亲怀里数星星的思萍叫了起来。
三双眼睛同时望去。只见东方的天空不知从哪里窜出一颗巨大的流星,如火把般照亮了秋夜的晴空。那流星如炮筒里飞出的弹片,呼啸而来,落入锁命岭上的山林里。
“那是流星。”沈华温柔地对女儿说。
“是不是天上的星星掉下来了?”思萍问妈妈。
“是。”沈华一时解释不清,随口说道。
夜深了,李青山把已熟睡在母亲怀里的思萍抱到自己的床上去。沈华临产,不能让女儿与她一起睡。
然后他又为沈华烧好了一桶水,提到她的房间去。沈华是一个爱干净的女人,每晚都几乎要洗一次澡。
隔壁的水哗哗地响。李青山伸了伸腰。他实在太累了,但他睡不着。今天是中秋节,可全家最丰盛的晚餐是一顿韭菜包子。日子难啊,沈华就要临产了,自己得想想办法弄点营养品。
李青山思前想后,睁着的眼睛慢慢地闭合上了。
朦胧中,他看到一颗流星从东方的天际飞出来,飞过陈家老宅,飞到自己的屋脊上,然后穿过瓦片,一下掉进沈华的洗澡桶里。那流星掉进水里时,还“扑嗵”地响了一下。
李青山惊出了一身冷汗。他惊醒了。这时他听见村里有公鸡叫了一声。紧接着,他听见隔壁沈华的屋里传来呻吟声。他马上从床上跳起来点燃马灯,几步窜过去碰开沈华的房门。他看见沈华正趴在洗澡的木桶上,握着肚子大声地呻吟着。
李青山过去扶她。沈华的指甲像一把把尖利的小刀,深深地扎进李青山的肉里。
折腾了整整一天,请了三个接生婆,沈华总算把这个差点要了她的老命的孩子生出来了。
原来这是个逆生子,脚先出而上半身始终坚持在母体内。沈华喊爹叫娘,痛不欲生,小家伙还是不肯出来。一个胆大的接生婆生拉活扯地把婴儿拽出来时,沈华已不能再动。李青山吓得面如土色,那只断手不停地从衣袖里伸出来又缩回去。而小家伙,足足有五分钟才“哇”地哭出声来。接生婆吓出了汗,对李青山说:“这是憋的气。孩子要是五分钟内不叫,只能闷死。逆生子一般都不能活,有的甚至要了娘的命!”李青山只觉冷汗顺脸颊滚滚而下。
果然是个男孩。李青山等接生婆剪完脐带并用沈华早准备好的一条旧裤子捆上后,放在秤盘上一称,恰好五斤重。
李青山看着小家伙那双大大的眼睛和皱不拉叽的红皮肤,心激动得就要崩出来。他猛然想起昨晚的梦,难道这小家伙有来历?不然,他怎么一出生就差点要了娘的命?
沈华已经很虚弱。她抬头看了看接生婆举着的婴儿,即不悲伤也不喜悦。
做母亲的痛苦是从怀胎时开始的。自从孩子从胎盘上成长的那天起,母亲就已经无限地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做母亲,偶尔也能享受幸福,但多半是在痛苦中度过的。
日期:2006…6…27 19:09:08
第十三章李思城的由来
沈华自从生了这个逆生子后,体内大量出血,身体比原来更加虚弱了。
小家伙几乎没有一天不哭闹的,吵得李青山夫妇几乎无法入睡。后来李青山按山里人的风俗,用红纸写了几张“告示”,贴于路边。“告示”云:
天皇皇
地皇皇
我家有个吵夜郎
过路君子念过后
一觉睡到大天光
“过路君子”不知念了多少遍,可这孩子还是哭。大约是沈华身子太单薄,根本没有奶水,这小家伙连沈华的血都吸吃了,还是不满足。
李青山见这孩子头大身子小,嗓门特粗,哭起来不要命,怕他活不长久,便又请双河公社的老铁匠制了一根枪管,做成一支枪。白天劳动,晚上到山里去狩猎。他左手断了,无法握枪,就把枪管靠在断手上,依然枪法准确。打了野物,便到双河公社去换点奶粉之类的营养品。果然,孩子哭得不那么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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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0节 易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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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10节
作者: 怀旧船长
后来李青山想了一个办法,抱着小家伙到村里找奶。有的妇女天生奶足,自己的孩子吃不完,奶水多得只能挤掉在地上。所以,李青山为了儿子能活下去,干脆讨起了“千家奶”。但毕竟村里生孩子的妇女有限,小家伙食量不小,还是常常哭闹。
孩子就这样一顿饱一顿饿地成长着。但刚过了一岁,就能下地走路了,而且还能拿筷子往嘴里扒饭。
这一年来,山里的知青有的生病有的告假,反正有好几个偷偷地回城里去了。沈华已经结婚生子,况且她已决定把这一生交给李青山,做一个称职的妻子和母亲。她明显苍老了。二十五六的人,眼角已有了发丝粗细的皱纹。每天晚上,她搂着被饿得哭叫的儿子时,内心里总有一种酸楚。要是在城里,孩子不可能这样饿的,至少,也能买个奶瓶让他喝足牛奶,可以用摇蓝车把孩子推到大街上去散散心,孩子的尿布也不用自己天天生火烤,孩子生病了也不用自己担心农村的赤脚医生用那不知消没消过毒的针头不分青红皂白地照着屁股就扎下去,孩子半夜尿床了只须拉一下电灯开关就可以马上处理,不用找半天油灯划半天火柴结果弄得满身都是尿味煤油味,要是在城里……沈华竭力不使自己去想,但偏偏又去想。
儿子一岁了,还没有名字。李青山知道自己文化不行,便把此任务交给沈华。沈华虽然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却不愿像山里人那样为孩子随便起个“阿猫阿狗”了事。在孩子满一周岁的那一天,沈华终于给儿子起了个名字——李思城。
思城——也许她这一生只能在梦境中想念着生她养她的那座城市吧!虽然那座城市的高楼和灯火让她魂牵梦萦,但她已经选择了大山,选择了李青山,选择了与她梦境中截然相反的贫穷荒凉的山村。所以,她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儿子身上。她将竭尽全力抚养他,教育他,让他成才,让他长大后能回到城市里去,过着快节奏高质量的生活……
她坚信,要苦就苦她这一代吧。下一代,将是她的理想和希望!
日期:2006…6…27 20:59:44
第十四章李思城的叛逆
李思城长到两岁,已经很少哭了。他穿着母亲为他缝的开裆裤,让姐姐思萍拉着到田野里去摘野菜,割猪草。他实在很瘦,让人担心他细细的脖子撑不住那颗硕大的脑袋。
李思城三岁时,已经不用拉着姐姐的手而独自偷偷地跑出去玩了。有一次,他从小溪边回来,小脸变成了苦瓜,右手被一只大螃蟹的“钳子”夹住了,只好双手捧着螃蟹回来求救。思萍吓得哭了,沈华从房间里出来,气得恨不得把他打一顿。但见儿子痛苦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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