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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天靴-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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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的日子里,天气一直不好,或雨或雪,华伦也一直在没钱的苦难中挣扎。一下子花掉全部积蓄,华伦过去不曾干过这种蠢事,毕竟那样可能会送命:没有积蓄帮衬着,遇到恶劣天气,讨海生活常常有上顿没下顿。更何况,现在已经是冬季,随时可能上冻封海,那样就彻底没有了生活来源。
到那时,自己是不是也会像四爹那样,沦落到去乞讨?想一想,华伦都能感受到自己心底的悔恨,一次次忍受着理智中绝望的鞭挞。
本来,这五百多个大钱,可以帮衬着他过一个幸福的冬季。可现在,一无所有的华伦,只剩下空洞的渴望,渴望能从传承之靴中得到数不尽的财富!哪怕是穿上了那只靴子,每天都能在辛苦后得到收入,一份不必很多的稳定收入,就满足了。
现实是无情的。
看着床头上的两只仿靴,再想想藏起来的那只真靴,华伦心里煎熬更甚,嘴里喃喃的骂着:“怎么就鬼迷心窍了呢?怎么就鬼迷心窍了。”
想想刘老汉给他做的那只左靴,这可是纯粹的扔钱,嘴里又开骂:“可恶,垃圾也要卖十六个大钱!”
那只真靴,看品相就是一只做工还算细致的旧靴。靴面、徽标,还有尖头的金属,都显得颜色暗淡,怎么擦也不亮,也看不出什么材质。就是这样一只靴子,有什么秘密值得传承千年?!
华伦绞尽脑汁也想不透,轮番尝试抱着、穿着,睡了几天也没啥特殊的感觉,连做梦也没有新意,只能藏在储物室里。
品相一般也就罢了,最恶搞的是,那只真靴里的内垫,只是轻轻一拽,居然就掉了出来。
这层内垫应该和鞋底缝合,仔细端详却没发现缝线和针眼。
内垫掉出来就暴露了鞋子底部的构造:深青色的、有弹性的材质,不是常见的皮革。看起来有点像岩石一样粗糙,摸起来却很柔软。鞋掌和鞋跟部位都有一处圆柱状的凹陷,不过没有贯穿鞋底。看看大小,放进四枚大钱,估计不会垫脚。
翻过来,就可以看见鞋底篆刻的三个大字。华伦死死的记住了这三个字的写法,分别的找了镇上没有关系的六个熟人,画在地上给他们看。每两个人问一个字,结合起来,就是“浑天靴”。厚重的字体,与周边的暗纹浑然一体。
相比真靴的品相不显,那只刘左脚可就差太多了,刺鼻的粘合胶气味,估计没有个把月不能散掉。还有那糟糕的靴标,居然是在靴面上钻了三个洞,用丝缕固定住。
右手伸出食指,摸摸裸露出来的丝头,居然是铁丝!只是一摸,锋利的丝头瞬间刺破肌肤,溢出一滴血珠贴在手指肚上,很无谓的受伤了。
看看右手食指上的血渍,华伦一脚踢开刘左脚,换只手拎起那只五星靴,走进储物室,翻开用来掩蔽的杂物,真靴露了出来。
放下手中的五星靴,准备把两只靴子摆到一起比对。当右手抓起真靴,才想起手指上还有一滴血没擦去。仔细一看,那滴血已经落到了徽标上,原本暗淡的表面,一抹寒芒乍现,自左向右闪过,瞬间消失。
华伦的心头,突然像有一只小虫子爬过。
洞外阳光明媚,岩洞里也不阴暗,这一切在闪电般的短暂中消失,之后再没有什么变幻和感觉。
突然听到码头上传来呼喊声,是海兔:“老大,起来了没有?等会儿退潮了,可要记得昨天应允我们,一起去捞紫玉贝,不能耍赖的!我们先去坊市看看,有没有趁手的家什。”华伦还没来得及答应,那头人已经走了。
华伦走到通道里的海潮前头,望望海窟外的水位算时辰。潮起潮落,如果没有飓风或者海啸,每天都会比上一天落后三刻,这个规律终年不变。华伦总是这样看时辰,是四爹教他的生活常识。晴天,姑且可以看看太阳的位置,阴雨天、夜里只有这样才能弄清时辰。阿四熟悉岸壁的每一处岩纹,只凭一眼就能说出准确的时辰。
少年的华伦,纵然习练多年,也无法做到,只好用铁器在岩壁上刻线,看看露出多少刻线,也就知道时辰。这在华伦看来,投机取巧,远逊于四爹的渊博。可在阿四宠溺的眼里,小华伦肯学善用,聪颖无比,唏嘘道:时运不济,否则又是一个旷世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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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这一章并不是本书的第一章,前面还有一篇引子,不读引子,后面的章节就会看得晕头昏脑。另外,引子之后还有一篇作者的青葱之作,有一种年少轻狂的味道。
陪伴大家等候女主的随笔
那年我不懂爱
文/polaris·an
那年初夏京城里有些闹腾,有很多串联的大四学生纷纷来了小镇。我的哲学老师娟,也是那个时候下来实习。
娟是个古朴宁静的女孩,对生活满是追求,却没有一点奢望,默默的奉献自己,却不知道成了别人的靶子。娟的无助,源于自己与世无争,这是后话。
娟的第一课,在我的一生里,可能很平常。我的同学们和娟,却不那么认为,说是我最光鲜的一课。其实,我的一生都是这样不羁,看我脑后的反骨就会知道,生来我就是个不喜欢平淡的人。那节课具体的我做了些什么,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其实,在当时我就已经忘记了,毕竟我一直都是这样善于忘记,这也是我一直开心的缘由。
每每想起娟的时候,我就努力回忆第一课娟讲了什么,可是实在记不起来。隐约知道,娟用诱导的方式要求我们写一篇对年轻生活的感觉。那时候我还比较喜欢随心写点什么,至于那天写的什么我都忘记了。下课的时候就要交上去,因为时间短,所以没有谁能真正的写点什么。
哲学不是重点课,不需要每天上,等到上第二节课的时候,至于第一节课作了什么自然没有什么记忆。其实那时候最让我沉醉的是物理,其他的课程统统不感兴趣。甚至为了展示个性,第一学年哲学、地理、国史、英文、生物考试,修的全是零分,理由很简单:不屑为之。
记得那天娟不等铃声响起,就急匆匆的走进教室,开始上课。其实也不算是上课,娟只是动情的念一篇文章。
文章铿锵激昂,娟读的很投入;同学们,包括我,都被娟的语气、文章的内容打动了,娟的演绎结束时,教室里寂寥无声,之后就是热烈的掌声。
娟被自己唤起的回应感动了,对文章的评点一时竟语不成声。
娟等同学们平静后,一字一顿的宣布,刚才朗读的是我的作品:我在第一节课的仓促之作。以上都是同学们帮我牵起的回忆,有时候我不太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厉害,毕竟直到现在我的文笔还不是很成熟。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娟之后的宣布:让我一个把哲学修成0分的学生,做课代表,而且一做就是两年。
和很多平淡的故事一样,为了娟的信任,我不得不浪费生命背我的哲学,对于第一学年的0分来说,后来的70来分简直是高速进化,可是对于那些优等生来说,这依旧算是低分,这让我在别的课代表面前很难拥有自信。不过,娟从没有为此批评过我,我依旧是她眼中不灭的璀璨,这让我越来越感动。
幸好我的物理无人匹敌的出众,一直让我独占各类物理知识、制作竞赛的鳌头,可以回应娟的赏识。感动娟是我生命中的伯乐,我便努力做一匹唯独让娟驯服的桀骜;哲学成绩越来越好,不仅如此,我还努力做好课代表的服务工作,和娟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渐渐的,哲学课不再是我的负担,常常无名的期盼每一节课都是娟在讲台上,演绎她温柔的声音。
也许只知道一味专注于电阻、电容,我的成熟便来得很晚。
后来的一天中午,不知为什么到校有点早,因为下午第一节是哲学,于是主动到娟那里取同学们的作业本,教研室锁着门,就到宿舍去找,那时候还不知道忌讳男生到女老师宿舍,可能因为年少吧。
敲过门之后,娟在里面问过是谁,就让我进来。因为夏季,屋里有点闷热,娟着一件无袖衫和制服裙。问过我是来拿作业,就到案子上翻找,倾身的时候,因为单薄和宽松,娟年轻的胸从腋窝下自由的绽露,我侍立一旁,一时便傻傻的呆望着成熟、健康、弹性的锥体。因为前后的翻找,胸便在空气中轻轻的颤动,不时还能看到锥尖的小粒儿。一时之间恶作剧心理支配了大脑,我从身侧,伸出一支手指,穿过无袖衫的空隙,轻轻点了一下娟的胸。
娟仿佛被重击,跌坐在床边,是羞?是嗔?无言的望着我。我的脸瞬间烧灼,不知所措,木然呆站。突然,我注意到娟似乎在盯着什么,目光停在我的腰下。我慌忙低头,这才发现一个水斑,出现在裤子的突起处,一点点扩散。
娟嗫嚅了一句:“你回去吧,我自己拿作业。”
以后的日子,娟讲课的时候不再流利,常常被我的目光惊得间断。可是我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依然注意我的电阻、电容,常常为自己能成功拆解某部分电路兴奋不已,娟却渐渐的消瘦了。
实习期满,娟分到了市里另一所学校,走的时候在假期里,我便没有看到。开学的时候,新的哲学老师是个大男生,是娟的校友。第一节课,大男生叫我到教室外,告诉我娟临走的时候郑重的向他推荐我,让我继续作课代表,希望我继续努力云云。
后来很久没有娟的消息,只是偶尔在哲学教研室里听过几个碎婆议论,说娟在新的学校很努力,有点过分的努力,似乎有什么目的。碎婆们猜测娟想调回我们的学校,在她们看来,对于我们这个重点学校,调回来的机会很渺茫。
那年冬天的时候,期末考试,教委要求学校互换监考老师。考哲学的时候,我又看到娟。监考的时候,娟常常停留在我的身旁,静静的看我写字,一时竟不舍得转身。因为停在我身旁太久,担心被人看出什么,娟便在我身旁前后的走走退退,一次后退的时候,不小心退到火炉旁的脸盆边,竟跌坐在脸盆里,身上的衣服被炉子烧破,裤子被水浸湿了一大片。
娟被主监考拉起来的时候,我分明的看见她的双眼,和那天一样,是羞?是嗔?无言的望着我,我依旧不知所措。
第249章 城中风云变七
浑天靴第249章 城中风云变七
作者:polaris…an
圣兽城东,有一座宛如鹤立鸡群的五层石楼,矗立于方圆十里最高不过三层的建筑群落中。这就是圣兽城的药剂师公会。此时,就在公会的顶层,旋转大厅中,一屋子的老者围坐在四周,中间一位华服中年人正在慷慨陈词。
“想必在座的各位,都已经知道了七天后将会在豪威尔拍卖厅,拍卖一把魔武圣剑,我想知道大家怎么看?”中年人说完这句话,脸上无悲无喜的看着下面的诸位老者。
一个谢顶的髯须老者高声道:“雷马克会长,我们必须尽快知道这把圣剑的全部消息。尽快搞明白这把圣剑能不能复制。如果能,嘿嘿,我们药剂师再也不是依赖别人存在的群体了!”
雷马克点点头,说道:“这些我们已经得到一手的消息。委托拍卖这把圣剑的,是一个叫做圣剑联盟的教派。这个教派刚刚出现,他的首领就是前段时间被城主思达任命为义军首领的约翰。此人是平民,出身是流浪汉。据说,这种魔武圣剑,他们圣剑联盟人人都有一把。”
“嘶!这怎么可能?这种魔武圣剑的剑芒如果和真的剑芒一样,那么无论什么盾牌、刀剑都无法对抗。不知道圣剑联盟有多少人,如果超过百人,那岂不是成了所向无敌的屠宰队?一个两个或许不能对付真正的高阶武者,但是一旦大量拥有就难以镇压。”说话的还是那个髯须老者,他的脸上充满忧虑和渴望。
听了这个老者的话,雷马克再次点点头,平静的说道:“考威尔长老提到的问题,正是我想要说的。昨天,我去过豪威尔拍卖大厅,亲手试过魔武圣剑,威力和形式确实与真正的剑芒一模一样,这个问题大家就无需置疑了。我们必须关注的是这种剑芒。不是所有大剑士的剑芒都可用。刚刚晋级的大剑士,剑芒只是个噱头。直到三级之后才能达到一尺,七级才能达到一米,八级才能凝实,九级才能连续使用一个时辰。”
“而这个魔武圣剑,只要显露剑芒就是凝实的,据说低阶圣剑一尺剑芒,中阶两尺,高阶三尺。中阶初等的魔核,可以维持剑芒一刻钟。中等的魔核可以切割成可以镶嵌的标准块,两块,每块半个时辰。高等的可以切割成四块,每块一个时辰。高阶初等魔核,一个可以切割成八个标准块,每块三个时辰。更高层次的魔核,暂时没有使用记录。”
“什么?”“怎么可能?”“剑师公会能允许出现这种剑器么?”“就是,就是,我觉得会有人约束这个圣剑联盟。”周围的老者纷纷出言,而考威尔没有继续说话。
雷马克摇了摇头,依旧声音平静的说道:“剑师修炼,除了剑术心法之外,还有剑技、身法。拥有强大的剑器,并不意味着强大的攻击力。况且,不仅我们需要圣剑,法师同样需要,还有很大一部分剑术师同样需要。况且,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够控制圣剑联盟了,因为圣剑联盟中据说有一位大魔法士和至少两名大剑士!”
“怎么可能?”考威尔再一次胡须颤抖的惊叹道:“不会是因为他们都是用魔武圣剑,才会被人们以为是大剑士。”众人听了,都觉得有道理,纷纷迎合。
“有可能,也没有可能。”雷马克的脸上还是那么的平静:“很多人透露的消息,那个约翰是大剑士,莱伊尔是大剑士,他们展示大剑师实力的时候,用的是圣诺学院或者军方的制式佩剑。另外,他们还有一名大魔法士负责制作圣剑。这些消息可信度很高。”
“我们必须尽快和这个圣剑联盟接洽。我们至少有药剂可以交换,我们拥有的财富只有换成力量才能保全。这是我的意见,大家怎么想?”雷马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终于有了激情。
“我同意!”“我同意!”“也许有了圣剑,我们也不会成为强者,只是我们培训强者的成本大大降低!”“对,只要有了大量圣剑,我们就能创造自己的战力!”周围的老者看到雷马克脸上的激情,每个人的情绪都变得高昂,一个个忍不住站了起来表态。
考威尔更是来到众人之前,大声的跟雷马克会长说:“会长,就按照你的想法去做,我们在家埋头制造高级药剂,为你储备财富,你就去为我们增加守护力量!”
“好!”这一刻,雷马克热泪盈眶,似乎看到了药剂公会的未来充满希望:“这确实关系到我们生死存亡的问题,我很高兴大家都这么重视,好!”
魔武圣剑的出世,搅动了整个圣兽城。不仅药剂公会在热议,圣诺学院、城主府、征南军、魔法公会、剑术公会同样在热议。剑术公会中没有人想要控制魔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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