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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假的-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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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伯接过纸条,扫了一眼,又问:“少爷,如果是隔云先生找您呢?”
  周煜笑笑,说:“一样,如果他没什么要紧的事的话,就帮我拒绝吧。”
  
  周煜出门了,他开车来到市中心,市中心还是一样的热闹,周煜在等待红灯的时候打量这个灯红酒绿的城市,他在思考接下去他应该去哪里。
  周煜突然想吃冰激淋,虽然春天的晚上还有一点儿凉意,不过这时候吃冰有着特别的快感。周煜想到纽约东六十街的Serendipity 3,那家店不大,但生意极好,如果不是先预约的话,你甚至要等上几个小时才能吃到他们闻名遐迩的冰品。
  周煜想了想,找了一个地方停车,他准备用步行的方式逛一逛这个城市的中心。
  在路边一家便利店里买了一个五块钱的盒装冰淇淋。周煜很少吃这些“平民商品”,即使是在大学期间他也很少吃,除了他本身不太吃甜食以外,他的家庭医生也告诫他大部分的低价食品中含都有不利于身体健康的物质,像冰激淋这些本身热量含量就比较高的食品,更是将摄入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里。
  周煜有时候觉得生活很累,因为生活里总是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比如平时他都只喝现泡的茶和矿泉水,有必要时会饮用适量的红酒,他不喝咖啡不喝茶饮料不喝碳酸饮料不喝罐装果汁不喝啤酒不喝白酒不过量饮酒,因为这些东西都会伤害他的身体。如果你想放弃你的身体的话你当然可以无视这些约束,但是周煜到现在为止还是认为听从医生的话是正确的。
  周煜吃了一口冰淇淋,似乎没有自己吃过的那些顶级餐厅里的冰激淋好吃,不过总的来说,其中的差别没有达到令人不可忍受的程度。
  其实做个普通人也挺不错的。
  周煜在考虑,如果隔云真的把大夏龙雀抛弃了,那他干脆就假装自己是一个破产的普通股东,体验一回平民生活好了。
  
  周煜并没有整个晚上都在外面闲逛,他吃了一盒冰淇淋,在市中心的百货里逛了一圈。他只逛了百货的一楼,本来想看看有没有东西买点回去送给姜凌儿或其他的女性朋友——奢侈品总是被女人所推崇的。不过周煜逛了一圈却发现,这里绝大部分的奢侈品都“落伍”了,周煜虽然不热衷于逛街,但是不代表他了解时尚,时尚是一个合格的上流人士的必修课。某些很显然是去年推出的单品居然还堂而皇之地摆在显眼的位置上。周煜不想自己买回去的东西被姜凌儿嘲笑:“天哪,煜哥哥,难道你不知道这件衣服在一年前就摆在我的衣橱里了吗?”
  周煜觉得对于姜凌儿来说,还是让她自己去皇后街找设计师订做衣服比较好。
  后来周煜买了一包爆米花,在电影院里连看了两场电影,第一场是好莱坞今年新出的史诗片,直看得周煜昏昏欲睡,第二场是意大利出品的喜剧片,好笑是好笑,不过周煜觉得那中文字幕挡在屏幕下面实在碍眼——他习惯于直接听原音看原版字幕。
  看完电影,周煜去了一家酒吧。坐了两个小时,没有发生什么美丽的邂逅。确实有不少女人上前搭讪,但是周煜看到她们浓重的夜店妆容就倒尽了胃口,周煜觉得要他面对这些戴了面具的女人,还不如去面对隔云那张平凡却也清爽的脸来得舒服。当然,也有一些看起来不错的天然美女,不过周煜觉得自己今天好像没有这个“性”致。
  
  周煜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了,他很久没有这么迟还没有睡觉,精神便显得不太好,不过周煜觉得心情很好,这让他忽略了精神的疲惫和腿部的疼痛。
  “少爷,您会回来了,您看起来有点累,需要我让按摩师再来一趟吗?”
  尽职的容伯还没有睡下。
  容伯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身体健朗,但是让一个上了年龄的人熬夜还是让周煜感到愧疚。周煜笑着拒绝了:“不,不需要了,睡一觉就好了。”
  容伯点点头,又递上一个小本子:“今晚有九个人打过电话找您,但都没有要紧的事情,人和事情我都记在上面了,少爷请过目。”周煜接过本子,但没有看,就听容伯在旁边说:“刚才隔云先生也打过电话给您。”
  “有什么事吗?”
  “不,没什么事。”容伯回答,“因为今晚您没有上线,隔云先生担心您是不是有什么事,所以打电话过来问一下。我跟他说您今晚出去了,他便没有再说什么了。”
  “好的,我知道了。”周煜应了,但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容伯,您快去睡吧,很迟了。您明天早上就不要那么早起来了,早餐让小梅他们做就行了。”
  容伯笑了笑,没有回答,不过周煜能猜到明白这位尽职的管家还是会一大清早就起来忙碌。
  周煜回到房间后,洗了个澡就睡下了,他很长时间没有使用过普通睡眠,盖上被子的瞬间,久违的棉物熏香的味道让他有一种熟悉的眷恋感。周煜笑了笑,他觉得这样的生活也很美好。
  一夜无梦,一觉睡到大天亮,从床上起来而不是从游戏舱里出来的感觉很好,虽然周煜知道进入游戏舱能让自己获得更有质量的深度睡眠,但周煜认为还是现在这样的“普通生活”更让他喜欢。
  
  吃过早餐,隔云的电话就来了。
  这时候周煜已经能用平常心对待隔云了。
  最初的问候过后,隔云开门见山地问:“煜,昨天晚上怎么了?”
  “嗯,没什么。觉得玩游戏玩得有点累,所以出去逛了一圈。”周煜坦然地说,他没有什么必然的理由对隔云报备自己的行程。
  隔云沉默,过了很久才说:“好吧,我知道了。”
  周煜心里有些别扭,但还是说:“这两天我都不上线了,你和重塑今生他们自己去打怪吧,不用等我了。”
  隔云一雁应了,然后他们就结束了通话,这是他们有史以来通话时间最短的一次。
  周煜看着安静下去的电话,心里略微有些难受,隔云的沉默让他在心脏缩了缩,胸腔里有一点酸痛的滋味。
  周煜别扭着,却没有采取行动,而是拿了钱包出门去了。
  今天天气暖和,他只穿了一件浅黄竖条的休闲衬衫,下面是浅灰的休闲裤,踩着板鞋,戴上了他自从创办大夏龙雀已经就很少使用的黑框眼镜——周煜有轻度的近视,但平时为了保持他董事兼总裁的稳重形象,他要么不戴眼镜,要么在办公时架上那副成熟的银边眼镜,有时候如果有特别的活动,就佩戴隐形眼镜。
  大学生啊……周煜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觉得自己年轻了十岁,书卷气又冒出来了。
  不过今天他要去的地方正是一个充满书卷气的地方——书店。
  
  周煜为数不多的爱好——或者说癖好——就是买书和看书。
  作为一个文化底蕴深厚的世家,周家必不可少地拥有极为丰富的藏书,而这些藏书在周煜十三岁之后就在以迅猛的速度往上增长——周煜在他十三岁之前就将原有藏书中他感兴趣的部分读完了。
  周煜爱看书,以前在家空闲时往往就会选择看书打发时间,而如果他要去另一个地方居住一段时间的话,他还会让人将他还未看完的书空运到此地,而每到一个地方,只要时间允许,他都会在当地的书店扫荡一通——不单是那些大书店,还有一些小店、二手书店,在这些店里有时候能淘到特别的古书。
  周煜很享受那种感觉:在书架前缓步行走,然后从万千书册中抽出一本图书放在掌心中细细摩挲,再打开书页,看着富有质感的纸上印着精致工整的文字,似乎每一个文字都在歌唱跳舞。而接下去,他能喜滋滋地将自己看中的书买单抱回去,一大摞沉重的书本抱在怀里的感觉让他特别满足,
  买完了书就是读书,读书更是一种乐趣。
  周煜擅长中、英、法、意四国语言,通晓拉丁文,德文和日文也有所涉猎,虽然当初学习语言的时候周煜不止一次抓狂得想要将他的语言老师一个个吃掉——中国有句古语叫做“吃什么补什么”。但当学成之后,如此优越的语言能力让周煜更加充分地享受到了阅读的乐趣,他可以毫无阻碍的阅读各国文字,真正领略原版图书的魅力。
  周煜还喜欢将原本和各种译文版本一股脑儿买回来,逐本通读,对比每个版本之间的不同,这种对比产生的结果有时候会让周煜得到额外的乐趣——他会发现有时候那些大翻译家们对原版的理解和自己不太一样,而这些大翻译家们之间有时候也会有所区别,在年少轻狂的时代,周煜还会和这些翻译家们联络、争论,不过现在,周煜更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里,准备一壶清茶,一个人慢慢品味文字和语言的魅力。
  因为周煜有这种特殊的爱好,全世界各大书商时常会将自己一段时间来新出版的书单送一份到周煜手上,不过看目录毕竟不如手翻实体书来得痛快,所以周煜往往会舍近求远,亲自前往书店选购。更何况有时候通过在书单上勾选得来的书,周煜会丧失阅读的兴趣。
  当然,周煜有时候并不能将自己买回来的书完全看完,但即使这样他还是会出去买书,某种意义上说,买书、看书和研究书也是他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
  
  周煜在书店里泡了一整天,中间出去享用了一顿午餐,其他时间都在挑选书籍。到了下午四点左右,他才抱了二十多本书心满意足地回了家。周煜读书很快,加上本身知识基础就比较深厚,这二十多本书他只需要一个月就可以看完——平均两天就能看完一本。
  回家之后,周煜迫不及待地吃饭洗澡,然后就拿了书坐到床上去看了,这么一看就是一晚上,到了十点多钟,周煜才恋恋不舍地放下书,钻进被窝里呆着阅读后的美妙心情进入了梦乡。
  吃饭—看书—睡觉,周煜过上了如此悠闲的生活,所有的来电、来访都由管家挡着,只有要紧的事管家才会通报。不过事实上周煜一般来说是不会碰上什么重要的事情,这时候正是三月底,那些王公贵族都没有在这时候举行宴会的理由,大夏龙雀有副总裁打理着,他这个总裁根本不需要插手,还有那些拉拉杂杂的事情,管家总是能处理得很好。
  
                  和好如初(1)
  看书的生活持续了三天,没有任何人打扰周煜,连隔云一雁都没有打电话过来。直到某一天,周煜被秘书告知他明天要出席大夏龙雀每季度例行的总结会议时,周煜才从文字的海洋里抽身。
  这时候,周煜已经被阅读的快感洗刷得神清气爽,所有郁闷都不见了。
  周煜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看过书了,自从认识了隔云一雁,周煜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隔云一雁和大夏龙雀身上,虽然他可能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事情要去做,但是仅仅是和隔云聊天,就能让周煜在不知不觉中过完一整天。虽然隔云很博学,但只要是两个有独立思想的人进行交流,就必然会有矛盾和分歧,思想的碰撞是一种乐趣,但是对于并不是纯粹学者的周煜来说,老碰撞也是会伤身的。
  
  开会的前一天,周煜打开邮箱的时候看到了来自隔云一雁的两份策划书。
  周煜奇怪,不知道隔云一雁又策划了什么,打开看了,却惊讶地得知隔云一雁竟然计划开设一家研究所和一家医院。
  医院和学校一样都是小规模的,试验性的,高投入,高成本,采用国际最精尖的医疗设备打造其高端技术水平,主要收取疑难杂重症病患,也收取普通病患,但收费高昂。
  还有那个研究所,研究所本身倒没什么,主要是材料研究和机械工程学方面的研究,大夏龙雀名下有各种各样的研究所,独立设立一个出来也没什么。不过现在这个研究所是隔云一雁投资的,隔云一雁占了70%的股权,大夏龙雀以技术入股仅占30%——那个医院也是如此。
  大夏龙雀对这两个机构都没有管理决策权,管理决策权全权交予隔云一雁。
  周煜看得一头雾水,不晓得隔云一雁为什么突然想搞医院了,虽说现在医院也是颇为赚钱的行当,不过大夏龙雀好像没必要去插足吧?!
  真是相当莫名其妙。
  
  周煜给隔云打电话,他心里积压了不少问题,他有必要弄明白,虽然大夏龙雀的技术走向周煜并不是很关心,但他作为董事兼总裁,就算是挂名,也不能在别人问及自己集团的时候露出一脸茫然吧。
  “隔云,你能给我解释一下,你建立这个研究所和医院的意思吗?”周煜问得不算委婉,有时候直接的问话也是关系亲密的表现,“这次这个计划很突兀,我从没有听你说过。”
  隔云听完周煜的问话,安静了一会儿,才说:“本来这件事是想等过两年我自己研究透彻之后再进行的,不过……我有点等不及了。”
  “嗯?”周煜没听明白。
  隔云安静了一会儿,突然问:“煜,我有点想见你,你想见我吗?”
  想见我?——周煜愕然,他差点无法反应出隔云话中的意思。
  周煜顿时忘记了先前的不爽快,笑道:“我当然想见你!我非常期待你的到来,我们可以睡在一张床上面对面地彻夜聊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隔着一个电话,我只能听到你的声音,却看不到你的表情,这让我们的交流丧失了很多乐趣。你什么时候来?我去接你吧!”
  但是隔云只是说:“抱歉,煜,我还没有办法和你在现实里见面。”
  周煜觉得自己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为什么?”周煜高涨的情绪被打击了,“因为你身为索兰人,模样和人类不太一样吗?没关系的,隔云,我不在乎这个。不论你长成什么模样,你都是你不是吗?”
  隔云似乎笑了笑,没有给出肯定的答复,只是一味地重复那句道歉:“对不起,煜,还有一些问题要解决……”
  周煜也安静下来,先前的兴奋因为这声“对不起”而烟消云散,这让他的心情似乎比打电话之前更低落了一些。
  “好吧,隔云,我知道了。”周煜说,他对着镜子耸耸肩,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撇了撇嘴,露出一脸嘲讽。
  隔云却问:“你知道了什么?”
  周煜没有回答,对于某些事情,他已经丧失了期待。
  周煜的沉默让隔云也沉默了,两个人相对无言良久,才听隔云问:“你今天会进入游戏吗?”
  “看看再说吧。”
  周煜漫不经心的回答,手里把玩着书桌上的一个时钟,这个时钟静置在桌面上时是十分普通的半圆形,但你拿起来之后再放下去,不论你用任何角度怎么放置,这个时钟都会像一块软绵绵的橡皮泥,慢慢溶解聚合成为一个半圆形,而不影响上面的时间显示。这个小玩意儿是隔云在周煜的某一年生日上送的,通过邮寄到达周煜手上,当时周煜十分兴奋,简直像是第一次得到礼物的孩子。
  隔云便不再说什么,很快挂了电话。
  周煜戳了戳时钟的外壳,看着时钟的外壳塌下去一个小洞后又慢慢复原。
  “为什么你不愿意现身呢?”
  
  周煜本来没打算进入游戏,但是因为想到隔云说他想见自己,周煜犹豫再三,品味着隔云的安静和沉默,最后,周煜还是没忍住令他胸腔发闷的心悸,抛弃了他更喜欢的床,而躺进了游戏舱。
  
  火霄在当初下线的帐篷里现身,好友消息栏里积存了不少消息,大部分是重塑今生的留言,第一条说他们先去冒险了,接下去四五条都是说如果火霄上线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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