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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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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想误导大家,我参与的案件绝大多数平淡无奇。例如现在,在我手上的就是一个很简单的打架斗殴案件。当然,我和大家一样,肯定是对一些比较特别的事情记忆深刻一点,我发表在这里的所有故事,就是这些埋藏在大量普通案件中的一些比较特别案件的真实记录。比如说我们最常见的死因不明案件,最多的就是我在《毒》系列之一提到的“富贵病”,它们几乎要占到不明原因死亡的一半;再比如说中毒,我们遇到的最多的是一氧化碳中毒。南方常见于燃气式热水器,北方常见于冬季取暖。其次是有机磷农药、杀鼠药,这些案例绝大多数属于意外,并且表现十分典型,而这些案件要占到中毒的一半以上。当然,我选取这么两个案件是有目的的:第一个案例我是想告诉大家,接触有毒物品要小心,有些东西我们认为无害实际上可能致命:比如说我曾亲眼看见母亲为了让小孩“明目”而吞食鱼胆,而很多鱼胆是有毒的,例如草鱼鱼胆。第二个案例我是想告诉大家,“是药三分毒”,仅仅就酒精而言,安定等非常常见的镇静剂都可以让它的毒性大大增强。不过,我也不想让大家过分紧张,有些过分的紧张是由于对毒物的恐惧以讹传讹造成的。比如说在网友留言中发现的“VITC加海鲜等于砒霜”的说法。我看了一下,这个说法在网络中传播甚广,据说是一位台湾人因此而命丧黄泉,但是以下是台湾官方的说法:本署函请台北荣民总医院毒药物咨询中心查询相关文献,并无发现任何有关维生素引起虾类中毒的医学报告。另该中心表示,甲壳类如虾、蟹、龙虾及贝类如蛤、牡蛎中虽含有砷,但大部分以有机砷的形式存在,占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达百分之九十九,而有机砷可以很快排出体外,几乎没有毒性。无机砷(包括三价砷及五价砷)确实有毒,若保守估计无机砷含量为海鲜含砷量的十分之一,而虾含量以4ppm计算,欲达到最低可能致死剂量二十毫克,必须吃下五十公斤的虾。学理上,纯化的维生素C与五价砷如在实验室环境加以化学催化作用,或有可能使原来无毒的五价砷转变为三价砷(俗称的砒霜)。然而餐点中所食用之柠檬及虾,其分别所含之维生素C与五价砷量甚低,又无化学催化剂及适当之反应条件,实际并没有产生砒霜的疑虑。 
    网友评论选登 
    无心万物:药和酒混合成毒药,还自己喝下去。唉,酒有什么好。 
    西西佛:悲剧啊她这一生可能难逃自责了,作为医务人员,她却没有这方面的知识 
    反对西西佛:我并不赞成你说的“作为医务人员,她却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人首先不可能是万能的,即使细化到某一个行业也不可能知道这个行业的所有方面。原文写道:“我估计,她的年龄不超过二十岁。”你觉得对一个刚参加工作的护士说这样的话公平吗? 
    林姝:这个结果其实是我希望的。我希望生活中即使有不幸;也不要罪恶。法医;也感谢你;选这样的案例给大家。 
    拇指:是药三分毒啊,但普通人又怎么会掌握那么多用药知识呢,不知道说明书上有没有这些说明。 
    女巫的冷:人生在世,危机随处都有,可怕的是因为无知,而触碰到危机的陷阱。可是因为无知而犯的不能挽回的错误太多了。这样的错误,人人都有,如果有机会,则成为教训,改过即可。如果因为无知,而犯了失去生命的错误,那就会让生者遗憾终生。看了你的故事,可以增长很多知识。 
                  反问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这样的现象,每次当我站在现场,我的眼前就可能幻化出案件发生时候。突然,老师直挺挺地倒下了,头砸在实验室的桌子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有些胆小的女生吓得尖叫起来,大部分学生不明就里,四散奔逃;一时间教室乱成了一锅粥我又回到了现场——现在这个教室已经安静下来,老师倒毙在教室后面,头上留下了和实验桌撞击造成的头皮损伤;实验桌还没有整理好,桌上还有打碎的试管和烧杯;实验室的一个窗户被撞坏了,看来不少学生竟然是从窗户逃出去的。死亡原因不难确定。实验室管理药品的实验员反映今天做的是一个需要氰化钾催化的实验,这种毒物是如此的闻名遐迩,我们对它的研究已经够充分的了,而且它的表现是如此的典型——由于这种毒物会迅速抑制氧气在组织的利用,氧气虽然可以不断地进入人体,但是却无法消耗,因此死者的身上会显现出一种艳丽的红色(和血液缺氧造成的乌紫正好相反)。我几乎立即就确定死者死于氰化钾中毒。但是,对学生一再叮嘱要小心中毒的老师(每学期做这个实验学校都如临大敌),怎么会自己反而中毒了呢?毒物是如何进入他的体内,自杀?他杀?意外?我的大脑在飞快地转着。仍然,我需要从死者身上找到证据。 
    我找到了一个通风很好的地方,让大家都离开,戴上了防毒面具,开始解剖。氰化钾实在太毒了,以至于我曾看见过报道,解剖人员会由于吸入聚积在颅腔和胸腔的毒气而死亡。我不禁佩服起“拼死吃河豚”的人,因为,河豚比氰化钾还毒,而且高温无法破坏蛋白质成分的河豚毒。 
    网友评论选登林姝:想起了的坨中毒案,难道常在河边走,就一定要湿脚吗? 
    好看好看:化学实验是比较奇怪;中学时;我经常会按老师指示做出莫名其妙的东西;和书上的结果全然不同;所以我同桌就强烈请求我不要考化学专业;以免伤人!! 
    百合:我是在想这个老师中毒的途径,首先可以排除口服,那么只剩下两种途径:吸入和透皮吸收。如果是前者,氰化钾本身不具有挥发性,但遇酸会产生氰化氢气体,一个合理的实验设计这是一定要避免的,出现这种情况就一定是实验出了意外。例如西西弗说的这种情况。但是我记得我们做这种实验的时候,所有试剂都是统一配制,那么中毒就不只是老师一人,所以我觉得中毒的途径有可能是后者(透皮吸收),这个老师的手套破了(即使是很小缝隙也是致命的),至于为什么破了,有可能的确是意外,也有可能是人为的。 
  这是一个中学的化学老师(出了这件事情后学校取消了这个实验内容)。他的手上戴着橡胶手套,看来经过皮肤吸收的可能性不大,但是我也没有发现消化道有氰化物的痕迹:食道和胃没有出现腐蚀,胃内的食物残渣也没有化验出氰化物,相反,呼吸道倒是有一些受刺激的表现:肺淤血水肿很明显。难道是呼吸道进入的?氰化钾可是固体啊?我在网上搜索了一阵,氰氢酸!我的眼前一亮。我马上跑回学校实验室,果然,在老师倒毙位置正对面有一个废液缸,里面也不知是些什么。PH试纸一检测,PH值小于2,强酸!这下我明白了,原来是老师把做完实验的氰化钾倒入废液池,结果和废液池的强酸反应,产生了易挥发的剧毒的氰氢酸!我不禁后怕起来,幸亏教室有通风设备,幸亏学生不明就里都跑了出去,否则我不敢想下去了。   
    古话说得好,“善泳者死于溺”,在你以为掌握了大自然规律的时候,大自然也许会突然反问你一句:“你真的掌握了吗?” 
    网友评论选登Moma:氰化物这么厉害啊,又长知识了。CCTV-10有一节目讲科考队到西部找一个世外桃源般的野骆驼的居住地,结果到了那里一只骆驼也没有了,因为有人在那里非法采金,用的就是氰化物,把水源都污染了,把一美丽的地方给毁了。 
    ql971107:唉!只能说明这个化学教师不合格,连实验室最基本的安全操作都不懂:氰化物用后的废液不能随手倒,应该用碱调到pH>12后,加入固体硫酸亚铁氨,再单独处置,这是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规定的,从我学这个专业,第一次进实验室,就被千叮咛万嘱咐的。我在实验室干了十多年了,凡是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的,哪会出这些悲剧(万幸是学生逃掉了,不然会是更大的悲剧)。 
                  至毒(1)
  不锈钢的解剖台泛着金属的寒光。看着他蜷曲变形的尸身躺在上面,瘦弱得已经失去了人的形状,身上也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一股凉意从我的心头渗出,慢慢地慢慢地向我的脚底漫去。我绝不是因为害怕他的躯壳。比这恐怖的尸身我见过太多。至毒我恐惧的是,我不知道,不知道命运为什么总是把他和我连在一起,就好像浮士德和靡菲斯托。我无数次庆幸自己已经离开了他,蓦然回首,却发现他依然就在我的身边,如影随形。曾几何时,他也是一个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年轻人。我不知道,命运之神为什么会对他进行这样的嘲弄,我只知道,此刻他虽然终于死了,但是他对家庭的破坏不仅余波未息,甚至极有可能愈演愈烈。难道,命运之神在向我警示着什么? 
    第一次我们人生轨迹的相遇是在南仁市全市智力竞赛初中组的比赛上。我所在的学校连续两年获得了第一名,这次更是志在必得——我和我的两个搭档已经停课训练了一个月了。我们有着明确的分工,我负责智力题和数理化题,另一个男生负责文科题,女生则负责外语题,这一个月来我们背了无数道的,做了数不清的题目,枯燥的题目把我们憋得嗷嗷叫,一个个像是嗜血的将军,极度渴望着战场上的厮杀。预赛中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没遇到什么风险。但是我的指导老师早就提醒我注意他了,那个南仁市一中的孩子。我看了他不止一场的比赛,他吸引我的不是他得分最多,而是每次答完题后那种不屑的神情,似乎在说,这种题目,还要我出手吗?我们终有一战。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这么想。果不其然,我们在决赛中相遇了。我们两组的积分将其他几组远远抛开,决赛似乎只为我们展开。最后三道题了。我们积分相等。“方言,打一汉字。”我马上按响了抢答器:“访问的访。”我在心里说。“我还没有说抢答开始,此题作废。”我装作若无其事地向背后的拉拉队耸了耸肩膀。几个铁杆粉丝在焦急地为我加油。“草案,打一酒名。”这一次我好不容易按捺住自己,等“抢答开始”的“始”一从老师的嘴里出来,我就按响了抢答器。“茅台。”我说。“加十分!”我知道,只要抢到了题目我就会得分的,我骄傲地想。我眼角的余光看见他比赛中第一次出现了紧张。他眼睛一眨不眨,但是并没有看着老师,而是紧盯着我按在抢答器上面的手。最后一道题,我看见他额头在冒汗了,现在他低我十分。老师拿出了答题板,上面写着“虚与委蛇”几个字。“请读出答题板上的这个成语。”“抢答开始!”我们的手几乎同时按在了抢答器上,但是屏幕上显示的是他们队的名字。“XUYUWEIYI。”他几乎一字一顿地念道,声音里带着得意。“加十分!”他轻而易举地逃过了最后一个字的陷阱。我很是懊恼,我知道,按照比赛规则,两组得分相等,但我犯规了一次,他们得到了第一名。在他们的欢呼声中我站起了身,转身往台下走去。几个指导老师马上包围了我,指责我为什么刚才不用犯规战术。我知道如果最后一题我犯规让题目作废的话,总分我们多十分,冠军将是我们的。但是我从指导老师的包围圈中挤了出去,扔下一句硬邦邦的“我才不屑这么干呢!”就往外面走。他拦住了我,在更衣室的门口。“交个朋友吧!”他说完这句转身就走,在我的手里留下了一张小纸条。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李文军。 
    我得承认他个性中的狂放不羁其实很是吸引我,我们很快就开始了交往。我们两家住得不远,实际上相距不到一公里,而双方的家长又似乎很愿意看到两个优秀的孩子在一起,于是往往是他到我家来做作业,因为我家里有着现成的数学老师和物理老师;而我也很喜欢到他家里去玩,因为他开煤矿的父亲总是会出人意料地给我们带来好吃的好玩的,有一次我们甚至偷偷打开了他家的一瓶人头马XO,他父亲居然哈哈一笑,连责备也没有一句,要知道那时候这玩意的价格几乎是一个普通职工一年的工资。高中时代我们就几乎形影不离了:我们考取了同一所省重点中学,并且被分配到同一个班级。我得承认其实我很妒忌他。虽然他很羡慕我的身高,高中三年我以每年十厘米的速度疯长,很快就达到了令父母担忧的一米八六。但跟他相比,我根本就是一根豆芽菜——他虽然只有一米七八,但是却有着国人极罕见的健美身躯,他那米开朗基罗刻刀下大卫一般宽阔的肩膀、健硕的肌肉每每让我妒忌得发狂,甚至他的皮肤也比我好,一次军训就足以让我变成一条黑泥鳅,而他脱掉背心你都看不出肤色有任何差别。有一次他居然当着我的面很得意地说他量过了,他的长和宽以及肚脐上下的身高完美得符合黄金分割,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狠狠地踢他一脚。但是这似乎完全不影响我们的如影随形,夏日里往往是我一身黑他一身白地出现在世人面前(甚至直到现在我还保持了尚黑的习惯),我们知道这样两个高个优秀的男生走在一起会吸引多少艳羡的目光,而我们似乎十分享受这种目光,一边讨论着同学们谁也不懂的尼采、叔本华、弗洛伊德,一边旁若无人爽朗地大笑,而这种笑声似乎能感染整个校园。在分享着身体发育的小秘密的同时,我们也分享着知识。我每每会很严肃地告诉他,数学书的某一个题根本就是出错了,然后我们一起很严肃地去找数学老师反映情况;或者是我又发现物理课本上的某一个章节里那么多公式其实都是废话,记住一个就足以推导出全部。而他也往往告诉我,《诗经》朴素的风格让他觉得不仅是前无古人,也一定是后无来者;或者是很严肃地说吴承恩的《西游记》中孙悟空的形象其实抄袭自印度史诗《摩诘耶那》。这样的交流逐渐让老师觉得很为难了,因为每一次学校的各类竞赛,往往只能从格式或者小数点才能把我们区分出一个高下。时光就在我们的友谊之中飞逝着,三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高考后他去了北京的某个著名高校,而我也如愿以偿考取了医学院校。记得学生时代最后一次相逢是在他的学校,一个元旦。我们手上拿着焰火,在三楼他宿舍门口的走廊上默默地看着焰火燃烧,四目含笑,却一言不发。当时我在想,感谢上天恩赐我这样的一位好友! 
    网友评论选登 
    玉烟:字里行间,我看到了人生的无奈,法医帅哥,一开始就能把握住人的视觉,您的文笔真是越来越出神入化了,呵呵 
    一叶知枫:从报纸上看见关于你的文章,找到你的博客以后,抱着我的女儿一起看,唉,看得真累啊!女儿一刻不停地闹,可是,又想一口气看完再接再厉,出一本书,我可以抱着女儿躺着看。蔻蔻:学生时代的朋友;竟以这种方式相见痛。 
    戈壁雪狐:中学时,我有一次同样的经历,不以小人行为赢得荣誉,虽然招来校长和老师的埋怨,但得到了父亲和同学的赞许。生活就是这样,有些原则一辈子都要坚持,相信“我是法医”就是这样的性情中人。 
    xiyue:前生的五百次凝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不论何种感情。 
    草根:真是羡慕你们之间的友情,相互吸引、相互嫉妒,这就是男孩子的交往。如此的交往,后面又发生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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