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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魔徒 (未删节作者:猎枪-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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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里,不然的话,我的大仇都没有指望报了。」
  丁俊疑惑地说:「可他没有动静,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血魔想了想,说道:「你看不到他,并不代表他这几天就消停了。我猜想,他正要策划什么阴谋,不可不防呀。今后上学校时,要多长几个心眼才好。」
  丁俊回答道:「我会的,我会尽早帮你达成心愿,同时你也得帮我。」
  血魔发出开心的笑声,说道:「你这么说我很高兴。是的,你帮我,我帮你,就是水跟鱼的关系。」
  接着恨恨地说:「这几个王八蛋,也应该跳出来了。再不跳出来,倒真是有点怪事了。」
  丁俊问道:「老家伙,你到底什么时候能恢复功力呢?」
  血魔回答道:「快了。只要再吃掉几个家伙,我就可以像以前一样功夫深厚了,只是要想拥有自己的肉体,还得一阵子。」
  丁俊不再说什么了。关灯上床,想睡觉了。但并不是想睡就能睡着的。他一会儿想起陌生的美女,想她如何的美貌,如何的吸引自己。自己跟她照面几回,只可惜呀,连个芳名都不知道,这也太惨了。要解决这个问题,是可以问贞姬的,还可以打听这位美女的来历,究竟是少女,还是少妇,一问便知。这个问题是很令丁俊感兴趣的,少妇跟少妇有什么区别呢?不就是有没有跟男人做过的区别吗?听说有人用眼睛一看外貌,就能知道其人是否为少女。这个本事自己可没有,有空得向血魔请教一下。
  他又想到贞姬身上。这个美女不知道会不会真跟杰克这家伙断绝关系。如果她背着我跟杰克相好,那我岂不是戴了绿帽子吗?什么帽子俺都能戴,就是那种颜色的帽子不能要呀。当男人的,最忌讳那个了。
  第二天早上,丁俊早早地起了床,收拾好了后,迅速地下了楼,向学校后面的太平广场而去。美女说过,她早上有可能在那里晨练,这正是接近的好机会,俺可不要浪费了。
  他兴高采烈地跑着,血魔这时候说话了:「小子,悠着点呀,别抓不着狐狸,惹了一身骚。」
  丁俊不悦地说:「老家伙,闭上你的乌鸦嘴吧!你这种话实是太难听了,会坏了我的好事的。」
  血魔说道:「好了,我不理你了。我得继续练功。」
  说完之后,他果然就没有声音一了。
  丁俊快步如飞,很快就跑近了太平广场,他在想,那个美女一定在乐呵呵地等着我吧。
  当丁俊兴冲冲地跑到太平广场时,广场静静,两边的树林寂寂,哪有美女的影子呀。倒是在一个棵大树下站了一个青年,左顾右盼的,像在等人呢。
  当丁俊东张西望地经过他跟前时,那位青年说话了:「请问先生,你是否在这附近见到一位穿了红色衣服的美女。」
  丁俊一愣,心说:红衣服?是不是指那位陌生美女呀?难道他是自己的情敌?丁俊细看了他几眼,只见对方身高一米七六左右,不到三十岁,方脸隆鼻,文真彬彬的,还戴着一副白眼镜。一看就知道,是个有学养的人。
  丁俊装作友好地一笑,说道:「没有看见呀,我这一路上跑过来,别说美女呀,就连丑女都没有见到。」
  青年长叹一声,皱起双眉,说道:「映霞怎么又在骗我呢?难道说她一点都不喜欢我吗?」
  映霞?丁俊听得心中大喜,难道这个美女的名字叫映霞吗?那么她又姓什么呢?瞧她的名字怪好听的,嘿,虽然没有见到她来,今天也算是大有收获了,丁俊终于知道美女的名字,因此他喜上眉梢。
  丁俊并不走开,问道:「请问这位大哥,你尊姓大名呀?跟那位美女什么关系呢?」
  那青年用黯淡的眼光看了看丁俊,说道:「我叫董立威,在我父亲的公司上班。有一天那位女孩到我们公司应聘,因为她的专长跟我们的公司不合,被我的父亲拒绝了。可是我愿意让她在我们那里上班。」
  丁俊问道:「为什么?你们公司又不是慈善机关。」
  董立威苦笑道:「我也不怕你笑话。那位女孩长得太美了,我长这么大都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子。不但美,还很有气质呢。她的目光一落到我的身上,我就觉得全身像被火烤着一样热呀。那天她穿着红色的套裙,那个风采呀,比选美冠军还棒呢。古人说的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大概就是指的这种美女吧。」
  他吟诗一样的声音,向丁俊倾吐着内心的真情,让丁俊觉得是遇到一位知音了。
  丁俊在感慨之中,也慢慢明白了点什么。他意识到,这是美女映霞在耍这两位痴情者呢。她并不来,而是让两位男人见见面。二人是猴子,而映霞就成了耍猴子的。虽然如此,丁俊也并没有着恼,人家并没有逼着他来,是他丁俊自己非要来的。
  丁俊同情地看着她,说道:「你对她这么痴情,她知道吗?」
  董立威点头道:「她知道的,上回她从我们公司走了之后,我后来又见到她。我告诉她,我对她有多么着迷,又是多么想她。哪知道呀,她说我有病,应该去看心理医生。」
  丁俊听得想笑,问道:「你见过她几回才表白自己的感情的?」
  董立威坦白地说:「就是第二回见面时,我就表白了。」
  丁俊听了后忍不住大笑,心说:这个人脑子有问题呀。你跟人家才见第二面就敢于表白爱情,难怪人家要生气呢,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董立威被笑得脸上发热,带着几分恼怒地问道:「男欢女爱是天经地义的事。看你这么小小年纪,也不懂感情的事。」
  丁俊强止住笑声,说道:「我说老兄呀,你的勇气我真的很佩服,只是这种方式换了个哪位女孩都受不了。你想想,你才跟人家见过一次面,你就向人家求爱。你跟人家根本不熟。她是什么样的人,你了解吗?你是什么样的人,她又了解吗?什么都不知道,你就冒冒失失地向人家求爱,人家当然会骂你有病了,换了谁都会那么骂你的。」
  这话说得董立威没有词了,半天不吱声。
  丁俊又说道:「她叫什么名字?是咱们本地人吗?」
  董立威回答道:「她叫李映霞,是从台北来的。」
  丁俊听得两眼发光,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他知道美女的名字了,下回见她,就可以称其姓名了。
  丁俊点了点头,问道:「你一定没有谈过恋爱吧?你什么学历?」
  董立威回答道:「我是香港大学毕业的,算是高材生吧。只是恋爱嘛,还没有正式谈过呢。」
  丁俊一听,惊叫道:「我说老兄呀,你在开玩笑吧,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居然没有泡过妞。」
  董立威解释道:「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学校的时候,是有不少女生对我暗送秋波,想当我的女友。可我那时候不想谈恋爱,一心学习。再说了,也确实没有一个女孩子能打动我的心。」
  丁俊点评道:「你的心真高哇。」
  董立威又接着说:「我就是那种人,宁缺勿滥。不喜欢的女人,送我都不要。一旦遇到喜欢的,拼了命也要追。阿基米德说过,给他一个杠杆,他能把地球撬起来。我说,给我一点信心,我要娶李映霞为妻。」
  说到这最后时,他简直是仰天呐喊了。
  他的激情,他的痴情都令丁俊佩服,但他的某些话令丁俊觉得刺耳。尤其是口口声声要娶李映霞当老婆的话。丁俊心说:你要是娶了她,我不就没戏了吗?就从这个角度,咱们就是敌人。
  董立威还在说:「我上了班之后,我们公司的女职员多了,美女也不少,可是都不能令我动心。可是当李映霞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就像在黑暗中看到了朝阳,拦路的大江边看到了桥梁。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的生命中有了她,我的灵魂中有了她。她是我一生的追求,她是我永远的牵挂。我愿意为她生,为她死。」
  本来丁俊应该再次大笑的,因为他不信世上有这么样的傻子。如果他的话属实的话,那么自己的痴情跟他比,简直是九牛一毛,不值一提呀。
  丁俊心潮起伏,思前想后。想来想去,都觉得李映霞的魅力确实可以令男人对她那么痴情,那么疯狂的。自己之所以没有那样,是因为自己比较冷静,更缺乏自信吧。如果让他像董立威那样,去向李映霞求爱的话,丁俊绝不会有那个勇气的。他知道,那样做不但达不到目的,还会坏了事的。他丁俊可不打无把握之仗。
  董立威说完话,垂下头,像只斗败的公鸡,并且靠在了树干上,又悲叹道:「我该怎么办呢?」
  丁俊用同情的目光瞧了瞧他,拍拍他的肩膀,说道:「老兄呀,你真是一位痴情男人呀,小弟我万分佩服。不过你在这里傻等也不是办法,我看你还是干点有用的事吧。」
  董立威问道:「什么有用的事?」
  丁俊皱眉道:「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什么临川羡结什么网来着?」
  董立威立刻给补充上:「临川羡鱼,不如退而结网。」
  丁俊一拍头,大声说道:「就是这两句,我看你在这等着,她也不会来,你还是去找她吧。」
  董立威双手相击,说道:「我当然是想找她了!可是大千世界,人海茫茫,我到何处觅芳踪?」
  丁俊随便一指学校,说道:「昨天早上她在学校操场上运动,如果你是个有用男人的话,那就去吧。」
  董立威啊了一声,大声道:「你怎么不早说呢?害我在这里浪费宝贵光阴。」
  说着话,撒腿就跑,跑出好远,还回过头说了一句:「先生,谢谢你了,等我娶她那天,我一定请你当伴郎。」
  听得丁俊呸地吐了口水,心说,这比骂我祖宗还叫我痛心呢。你当新郎,我当伴郎,你想得倒美。你是快活了,那我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呢?还是你给我当伴郎吧。这个新郎的位置谁也不能抢。
  丁俊对着董立威消失的方向嘿嘿笑了,说道:「百无一用是书生呀!像李映霞那样挑剔的武打美女怎么会喜欢你这样的书呆子呢?你这样的人,只怕是被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呢,你的大学不知道是怎么念的,不过,你也够可怜的。」
  这时,他的身后有人接话了:「那个书呆子是可怜,但你丁俊比他还可怜呀。」
  丁俊吓了一跳,想不到林中还有人。他向旁一退,循声望去。只见从茂密的林子里一前一后走出两个人来。那二人都是一身黑袍子,表情阴沉,两手背后,一看就知道不是省油的灯。
  丁俊一下子认出来了,这就是跟校长在一起的那两个男巫呀。上次上医院检查身体,就是这两人抓着丁俊去的。丁俊一看到他们,就身上冒冷气。
  丁俊问道:「你们藏在这里干什么?这里有宝贝吗?」
  他的声音有点发抖。他就知道,他们来,肯定没有好事。
  一个男巫来到丁俊跟前,一个到丁俊身后。这架势很明显,让他进退不得。
  一个阴森森地笑着,说道:「丁俊,跟我们走吧。我们已经掌握了大量证据,可以证明嗜血魔就附在你的身上!你不用狡辩了。」
  说着话,他猛地一蹿,向丁俊冲来。丁俊连忙闪躲。而那名在丁俊身后的家伙却将一个瓶子向丁俊泼去


第三章你死我活
  丁俊猝不及防,被那液体泼在头上,他只觉得头上冰凉的,湿淋淋的,并流到了脸上,此外,没有别的感受。
  那两个黑衣男巫怪笑不止,一个说道:「我就不信,那个魔头不在他的身上。如果不在他的身上,他怎么会死而复生呢?」
  丁俊摸摸头,向旁退了几步,不解地问道:「这是什么东西?不是硫酸吧?」
  一个对另一个说:「小甲,你告诉他那是什么。」
  小甲是一个小眼睛的男子,说道:「小丁,圣水应该马上就见到效果的。怎么泼到他的身上,没有什么动静呢?那个魔头如果附在他的身上的话,那这小子的脸应该变黑才对呀?难道咱们弄错了吗?」
  小丁是个瘦子,说道:「那不可能的。」
  丁俊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液体是逼血魔现形的那种玩意。血魔没有事吧?他这样想着,就听见血魔的呼吸突然急起来,粗起来,像是要上不来气一样,接着便大叫起来:「啊,我好疼呀,我好疼呀。」
  他叫得声音特大,那两个男巫已经听见了。他们自然以最快的速度掏出武器来对敌了,这一回他们是不能让血魔跑了的。
  二人各掏出了像灯泡一样的东西,一前一后,向丁俊的身上照去。那灯泡发出耀眼的光来,射到身上竟然有太阳般的热力。这时,丁俊的脸上已经变得乌黑了,像是煤炭,二人由此更能确定血魔的位置了。
  血魔艰难地呼吸着,说道:「你把身体交给我,我跟他们拼了。」
  丁俊说道:「你有把握对付他们吗?」
  血魔骂道:「这两个王八蛋,趁我练功的关键时刻偷袭,真不是东西,我一定要杀了他们。」
  那两个像走马灯般地围着丁俊转着,嘴上还说道:「我们这乌金灯用不了多久,就会将他烤成面包。」
  血魔这时使用起丁俊的身体。只见他盘腿坐下,双手合十,将全身的功力化为凉风,把射来的热量全部化掉。于是,双方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二位男巫想烤死血魔,而血魔不停要化解他们的威胁,双方谁都不退让,都要玩命。
  别看丁俊的身体暂时交给血魔来用,但丁俊的头脑是清醒的。他知道此刻是生死攸关的时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如果血魔完了,自己也就完了。干吧,拼吧,丁俊也得尽一份力。
  双方就这样斗了半个小时。那二人用法术摧动乌金灯,使灯的热力源源不断地飘向血魔。血魔的凉风也不示弱,恰到好处地化解了。这样,谁也没占到任何便宜。
  血魔的心里很不平衡。本来今天是最后一关了。只要过了今天,他的功力就有复原的可能了。偏偏这两个家伙来捣乱,这是成心想让他不得复活呀。血魔心说:就算是我永世不得超生,我也得干掉你们两个。干掉了你们,我也就算大仇报了一半了。
  血魔着急,那二人更急。他们今天来这里,并不是怀疑丁俊,而是凭着他们特殊的经验透过嗅觉找到这个地方的。这些天他们一直在寻找血魔的位置,可巧,昨天丁俊在这里转悠过,就留下了气味,让这两位闻到了。二人并不能确定血魔在他身上,因此,他们今天早上就冒失地来到这里查证,不想丁俊又来了,这下坏了。他们再度怀疑,血魔就附在丁俊身上。
  可是光怀疑不顶事,他们就拿出圣水来对付丁俊。这种圣水是他们的前辈研制的。凡是那些附在人身上的妖魔鬼怪,只要被这种水泼到,那人脸会变黑的。本来,他们应该找校长一齐来的,可是这些天校长出门了,并不在家里。二人就私自行动了。校长在临走的时候,再三嘱咐,绝不要贸然行动,一切等他回来再说。二人此时对付血魔久久不能奏效,此时有点后悔了。可是现在想退也退不了了,只有死拼到底。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拼了自己的命不要,也得杀掉这魔头。有他活着,大家都没有好日子过的。
  双方的拼斗越来越厉害了。斗到一半,血魔竟然站了起来,双臂张开,对着二人。那二人也再不像刚才那样转来转去了,都像被钉子钉在地上一样稳当,可他们的额头上都大汗淋漓了。
  随着拼斗的升级,丁俊感到全身越来越热,像是被放到火炉跟前烧烤一样。他的身上要着火了。急切之下,他问道:「老家伙,你行不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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