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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隐-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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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友们刚开始的时候还不怎么注意,哪舒服坐在哪里,很多时候看也不看程志一眼,一屁股就坐在他的床铺上。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床铺颜色的变化,厚脸皮之人也就越来越少,于是乎,程志的床铺就成了寝室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只是这道风景线现在却几乎成了一个地摊——床铺上铺了一张半米见方的塑料布,上面摆满了东西,一个身高手长,两只眼睛炯炯有神的哥们在塑料布旁边的铺上端然稳坐,两只手挥来舞去,口若悬河的向围在床铺前的人群不知道说着些什么。这哥们看来正说到精彩动情之处,两只眼睛放出两道不正常的冷光,大有一副指点江山的架式。围观的人群竟然男女都有,男生还好说一些,除了低头看塑料布上的东西之外,偶尔还抬起头向演讲的那哥们表示一下关注。至于女生,则有一半以上头都没抬一下,眼神一直落在塑料布的东西上面。
那些人被程志的单腿破门吓了一跳,一齐扭头看了一眼闪身而入的程志。看了一眼,认清了来人之后,又切了一声,继续回头围观,听着那人滔滔不绝的演讲。
本来程志想要营造一个声势,接下来之后就是一个华丽的亮相动作,但是一看没有人关心,只好做罢。凑前两步,想要看清楚什么事让这么多人围观。可是,眼神一转,又现了问题,这厮的屁股好像是坐在程志的被子上。本来方方正正的被子不堪重负,早已瘪了下去。
“喂,丁二蛋,你搞什么飞机?怎么跑到我的床上开prty来了!”程志一看到自己的床铺遭到如此蹂躏,两只眼睛顿时变得通红,大吼一声,扑了上去。
坐在程志铺上的哥们看到正主儿回来,正有些心虚,张开嘴,就要大声和程志打个招呼,企图将程志的注意力吸引过去。但随即被程志那句“丁二蛋”叫得满脸通红,一古碌从程志的床上蹦了下来,套上鞋子,迎住了程志的来势,大声道:“我……,我再告诉你一遍,我叫丁尔禅,不叫丁二蛋。再管我叫丁二蛋,我可就不客气了。”
说着,晃了晃拳头,一脸的怒气冲冲。
“哇,一个暑假没见,脾气见长啊。”程志哈哈一笑,对着他的拳头挺起了胸,笑嘻嘻的问他:“你说再管你叫什么你就不客气?”
“丁二蛋。”丁尔禅大声说,“再管我叫丁二蛋,我可真不客气了。”
程志嘿嘿一笑:“这可是你自己叫的,我可没叫。别人叫,你对别人不客气,现在你自己叫了,我倒想看看,你怎么对自己不客气法。”
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尤其是那些女生,更是笑得花枝乱颤。丁尔禅一不留神,上了程志的大当,几乎没气晕过去。但他和程志同寝一年,知道和这家伙斗嘴,自己决计占不了上风,只好冷哼一声,将这口气忍了下去。
程志得意洋洋,倒背着手踱到自己的床前,探头探脑的向床上看了一眼。只见那塑料布上零七碎八的摆放了二三十个晶光闪闪的小玩意,一时之间,他也没认出来是什么东西。不过看那些女生们不顾礼教大防,纷纷在自己的寝室出现,眼睛又都一直盯在那些东西上,想来定是女人喜欢的小饰物。
自己的屋里竟然出现这种东西,而且还像梧桐树一样吸引了这么多平时一提到男生宿舍就皱鼻子的女生,程志不禁大感好奇,“咦”了一声,伸手拈起一件小东西,放在眼前翻看了两下,向丁尔禅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一见他对自己拿来的东西感兴趣,丁尔禅的兴致马上又提高了不少,一把将那小东西从程志的手里夺了过来,小心翼翼的放在了塑料布上,说道:“这东西你都不认识?”
“一看就是女人用的东西,我一个老爷们闲着没事研究这东西干什么?”
“没品味。”丁尔禅总算找到机会鄙视了程志一下,说道:“要说起这东西,那可了不得了,刚才我已经向他们介绍过来,这叫‘爱心胸针’。胸针,你听说过没有?”
胸针这东西程志不但听说过,而且见过。这种别在胸口的装饰品,说白了就是别针的变种,记得小时候曾听得单苇清说起过她年轻时候如何臭美打扮自己之时,曾经把别针也列为一项装饰品。只不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如果再在胸品别一个别针的话,就显得有些另类的。于是就有人专门设计出各种样式的胸针替代了别针,材料也由原来普通的弹簧针进化成了高端的白银、白金,更有甚者,还在上面镶嵌各种宝石。可以说,演变到现在,这东西已经由单纯的固定衣服的作用,展到了身份品味的象征。
出于女人天性的影响,方晓晨和刘欣对这种小东西也爱不释手,两个丫头的饰,除了耳环之外,最多的就是胸针。样式也是多种多样,除了一般的花卉样式之外,方晓晨甚至有一只狮子样式的胸针,那狮子的眼睛是两颗闪闪光的红宝石,一度让程志误以为那东西不是狮子,而是吸血蝙蝠。
和别的商品一样,胸针这东西的档次也有高有低,档次高的所用材料,大部分都是贵重金属。普通所用的材料则就复杂得多,甚至有塑料做成的。丁尔禅拿来的明显的不是高档货,除了钢制的就是塑料的,不过图案倒是相当的精美,二十几只胸针铺在程志床上的塑料布上,阳光斜照之下,熠熠生辉。
程志原本对这些零碎东西不感兴趣,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些胸针,心里就莫明其妙的生出喜爱,弯下腰看了半天,最后长长的吸了一口气,说话也正经了许多:“我说二蛋哪,你从哪里弄来这些东西的?”
不知道是因为程志没有在二蛋这两个字之前加了一个丁字,还是因为这样的叫法让丁尔禅听起来感到舒服,丁尔禅这一次没有对程志脾气,红光满面的问道:“你猜呢?”
“废话,我怎么能猜得出来?你该不会是交不起学费,想要在咱们学校摆个小摊,卖点钱凑学费吧?”程志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没有没有看丁尔禅,只是不住的在那些胸针上扫来扫去。
“滚你的,老子再困难,也不至于交不起学费。再说即使是交不起学费,也还有助学贷款,犯得着卖这东西凑学费?”丁尔禅又生气了。
“那倒也是。”程志点了点头:“要不然就是你们材料工程系又研究出新材料了,但是这材料没有什么推广价值,所以就用新研究出来的材料做了一批这东西,给你们,也算是用新材料创造一点社会价值,不至于辜负大伙的汗水?”
越说越离谱了,这死东西的嘴怎么就这么损?丁尔禅肚里暗骂,连理都没理他。大声说道:“你小学到学,肯定没学好语,都说了这叫‘爱心胸针’,你胡扯到哪去了?”
“你这人,占着我的床铺非法摆摊,态度还这么恶劣,真是岂有此理。信不信老子一个电话捅到城管局,让他们派一队人过来把你的摊砸了?你要知道城管的战斗力该有多么强悍,三五十个城管,战斗力完全能顶得上一个连的正规军,破坏力也更强大。越南人就烧高香去吧,七八十年代国没有城管,要不然派一个团的城管上去揍他们的话,早就把越南人干得五十年翻不了身了。”
众人一听,都吃吃的笑了起来,那些女生一边笑着一边不住的骂程志狗咬里吐不出象牙。笑完了,也骂够了,又纷纷围了上来,睁大了眼睛挑选令自己满意的胸针。
这群女人一拥而上,程志顿时招架不住,三下五除二就被挤到了一边,呆了半晌,才扭过头问丁尔禅:“你不会是真拿这些东西出来卖的吧?”
丁尔禅点点头:“说对了,我还真就是把这些东西拿到学校里卖的。今天只不过是试一下,如果卖的好的话,过几天再多拿一些。”
“你家遇到困难了?”
“什么意思?”
“没遇到困难,好端端的卖这东西干什么?想勤工俭学,家教的活你又不是干不了。想创业,就更犯不上和这东西较劲了,这东西一个才能卖多少钱?你卖一个学期,未必能有一个月的家教挣的多,恐怕连一双好一点的球鞋都买不起。”
丁尔禅神情一黯:“其实我管这些小东西叫‘爱心胸针’,也不是没有理由。这东西根本就不是我的,是帮一个邻居卖的。小姑娘挺惨,父亲早逝,母亲身体又不好,家里困难得要命。小学的时候,她就开始就帮着母亲干活赚钱,长大之后,就更要强了,会计学校毕业出来之后就四处打工养家。本来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头几个月经济不景气,单位裁员,就把她裁下来了。想要再找一份工作,又只不过是专学历,找了一个多月,连个面试的机会都没得到。只好晚上先在夜市里摆摊卖这东西,一天挣点买菜钱。”
程志原来是笑吟吟和他说话,越听笑容越僵,听到一半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拍了拍他的肩膀:“所以你就把这东西带到学校来,帮她卖一些?”
“还能怎么办?十几年的邻居,小时候就在一个幼儿园,上了小学又在一个小学,学的时候才分开,看着她那样,心里难受。可是除了把东西拿到学校来帮她卖一下之外,我也没有别的办法帮她了。”
“是啊,咱们的能水就这么大,想帮也帮不上忙。”程志叹了一口气,“看看吧,要是卖的好的话,下次多拿一点过来,我看看能不能想别的方法,拿到别的地方去,也帮你卖点。”
………【第一七三章 谁是奸商?】………
丁尔禅眼睛一亮,脸现喜色:“你也帮我卖?”
“嗯,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要是她暂时靠这个糊口的话,咱们有大把的时间,帮帮她又有何妨?”
“哎呀~!我早就看出来,在咱们寝,你的心肠最热了。”丁尔禅一把抓住程志的手臂的同时,又扣过来一顶大大的高帽子。他和程志一样都是省城本地人,而且上学的时候,距离也不算太远,只不过分属两个学校而已。有程志的帮忙,出货的度肯定会加快许多。
但是丁尔禅没待程志客气一下,又脸现忧色:“你打算在哪里帮她卖?我可告诉你,从她家里把这东西拿出来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决定,咱们学校,我是独家代理,你想和我抢地盘,那可不行。”
程志又气又好笑:“你是不是香港电影看多了?抢地盘这种话你都能说得出来。咱们学校就屁大点的地方,我和你抢什么地盘?”伸手指了指围在自己床铺前的那丫女,说道:“现在的情形,是你在抢我的地盘好不好?”
丁尔禅脸一红,不好意思的说道:“咱们同寝一年,你也应该理解一下,这个屋里,也就属你的床铺还像点样子。我把这些女生召过来,当然要找一个环境好一点的地方和人家做买卖不是?你要是觉得累的话,先到我床上躺一会?”
程志看了看他床上早已看不出本色的床单,皱了皱眉,谢绝了他的好意,抱着胸靠在窗前的暖气片上,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天花板,不住的思量怎么帮他这个忙。
凭心而论,他并非是要帮丁尔禅,而是听丁尔禅说起他那个邻居,心里不由得一阵酸楚。他自幼生活优越,除了和赵济勇一起随着老江习武的时候,吃了不少苦头之外,别的苦基本上没有吃过。即便是在老江那里吃的苦,也只不过是精神和**上的,并非物质因素使然,以至于小时候程志一直认为天底下的老百姓过的日子都和他差不多少。
直到上了大学,看见了不少贫困学生,这才醒悟过来,原来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的物质享受还是天差地别的。对于他而言,几百块钱,可能就是一双鞋子的事,但是对于那些贫困学生而言,一双鞋子的钱就是他们一两个月的生活费。他虽然不是什么悲天悯人之辈,但是每当看到那些人的时候,心里还是不怎么太好受。
至于方晓晨在这方面做的就更差劲了,正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方晓晨现在还没有成家立业,脑袋根本就不往这方面考虑。
丁尔禅见他望着房顶出神,只道他在想办法,凑到跟前,从兜里掏出一盒烟递了过来:“喂,还没想出在什么地方卖?这事你也先别急,抽支烟。”
程志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了?”
“早就会了,只不过家里条件不好,抽的烟也上不了档次,一直不好意思在你们面前掏出来而已。但是今天不同,你这么有爱心,我要是不表示表示,心里着实过意不去。”
程志微笑着将他的烟接了过来,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又看了看烟的牌子,随手又扔给了他:“老子从来不抽五十块钱以下的烟,等我帮你那个邻居找到销路之后,你再想办法谢我。”
“我想了一下,这销路最好的也就是咱们学校了,那些臭丫头一个个臭美得不得了,身上还没有多少钱,这种低档货正好适合他们。”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的对程志说道:“听佳佳说,这东西的进价就一两块钱一个,本哥们也不好意思把刀磨得太快了,一只就卖五块钱,既便宜,又实惠。”
程志被他说得一头雾水:“佳佳?哪个佳佳?”
“哎呀,忘了和你说了,我那个邻居的名字里面带个佳字,从小我就管她叫佳佳,习惯了。”
“哦。”程志也没有追问那个邻居具体叫什么名字,在心里盘算了几种销路,最后都被否决了。本来程志更倾向于晚上闲着没事的时候,拿着东西到夜市上去卖。省城的夜市很达,几乎每个区都有几条相当有规模的夜市,早期的夜市显得比较零散,大部分都是群众自组织起来的。后来出于市容方面的需要,政府专门划定了几个地方,将零散的夜市集成几个比较大的夜市。
程志和赵济勇都是喜欢凑热闹之人,尤其是越济勇,几乎是哪里有热闹,哪里就能看得到他,夜市上的东西种类齐全,从服装到小饰品,基本上囊括了所有生活必须品。在这里,也不存在品牌竞争的问题,几乎百分之百的东西都是山寨货。这些都不是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热闹。尤其是夏天天热的时候,夜市也就成了纳凉闲逛的好所在。
一方面有热闹可凑,另一方面,也能感受一下这个城市的另一种活力。这种好地方,程志和赵济勇如何能放得过?最主要的是,在这里逛街购物的人,基本上都是处于下层的人群,图的就是一个经济实惠,丁尔禅拿来的东西,正适合在夜市上销售。
事实上,他的那个邻居也的确是每天晚上都在夜市上摆摊,但是程志却不能,理由只有一个,他干别的事的时候,口舌很便给,但是买东西的时候,就不会讲价了。不会讲价的坏处,除了体现在买东西的时候会吃亏,在卖东西的时候,肯定也赚不了多少便宜。明明可以赚三块钱利润的东西,到了他这里,说不定五毛钱的利润就卖了,还得对买东西的人千恩万谢。
那群女生在程志没回来之前,就已经挑了半天了。此时基本上都挑到了自己满意的东西,又呼啦一下围了上来,举着手里的东西和丁尔禅讨坐还价。
“这东西多少钱?”
“一律五块。”
“别的卖五块还行,但是这个这么小,我要是五块钱买的话,和别人一比,不就吃亏了?四块钱卖不卖。”
“小姐,本来就没几分钱利,我还是帮别人卖的,给你四块钱,那这些美女们我怎么答对?”
“可是你也看到了,我选的这个,明明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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