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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东方不败之日月奇巧-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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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不败之日月奇巧》尔维华

  【东方不败同人】眼波无端艳,脂粉心上香;

  独登寒高处,不如交颈,指扣戏鸳鸯。

  教主飞针走线艳抹黄裳,千秋万载一统江湖!这就是个爱护东方、包容东方、宠溺东方,与东方相互扶持,携手共白头的爱情故事。

  不必有猜忌,不必有离殇。主写一段平淡温馨的感情,穿插一点原着故事。

  (为了情节需要,有修改、有杜撰,其实剧情貌似都被作者浮云一笔带过了~)

  时代背景选择万历年间。

  备注:封面图是《笑傲江湖OL》官网里东方不败的壁纸PS加工而成的。

  朋友们看完了全部存稿公认此文很甜,所以不怕蛀牙的欢迎跳坑。

  一天更一章,十几万字的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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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类型:同人…耽美…古色古香…小说

  作品风格:轻松

  所属系列:同人呓梦之;最爱教主

  文章进度:已完成

  文章字数:102525字

  正文

  第1章 一、雪域阡陌客

  他着了一身泛白的青衫,牵着一匹老马,步履闲适地走在城郊窄道上。人声渐响,往前了几步,树木没能再遮挡视线,才发现这人声是自何处传来。

  路旁有茶寮,三五一成群的大汉,围坐几张木桌,豪爽地灌着茶水。

  “……呸,那魔教当真是无恶不作。”

  他将老马系好在路边,冲着热情的老板微点头,只吩咐道:“一盘点心一壶茶。”扫视了一圈,没有空余的桌子,便是不喜,也只能将就着与人挤一挤。

  同桌三人,听得一旁人议论那魔教的恶行,也是忿忿不平:“这些魔教中人,若非左盟主即时派人援救,苏州十三行哪里逃得了魔教的毒手!”

  “真是造孽,这魔教不除,江湖不安啊!”

  茶点端上,他沉默地吃起。

  自天山一路行来,他已是无数次听闻“五岳派”“魔教”之事,以及那据说是天下第一人的日月神教教主东方不败。

  五岳派,日月神教,东方不败……他漫不经心地咀嚼着,总隐约地觉得对这些名词有一分熟悉,是在第一次听到时就有一种久远而模糊的熟悉感。

  到底在哪里听过?每深思时,记忆里只余那些零碎的消失过往,在他知道此间乃大明王朝时,才恍惚地想起,百年之后,这朱家江山也将被历史风化成一抔荒寥尘土。

  再细想时,记忆就如滴入水的墨汁,糅合再化开、模糊又消淡,只余一抹混沌。若非这近些来年的生活还算真实,便是他自己都不得不怀疑他是否身置梦间。

  茶寮闹得欢,他尚且不习惯这样的人多,垫了肚子便欲要赶马离去。

  耳边传来一阵破空的细响声,他及时地闪避开狰狞地吐着毒汁的蛇,随手择了一根竹筷朝花蛇打去,直将其插在了地上,断了七寸。

  一片惊惶。

  “小子哪里跑!”阴煞的粗哑嗓音随即而来。

  被无形的威压迫得滚到桌底下的茶寮老板欲哭无泪,他们开茶寮生意的,最是惧怕遭遇这等江湖人。竟不想,在这开封官道附近,也免不了一些穷凶极恶之徒。

  “青山叟、红面婆,”他已是被这二人的追杀磨去了耐心,“你二人休得再跟着我,否则我定不再留情。”

  茶寮其他的人,早远远避开。原先怒骂魔教的一个莽汉,却是若有所思地打量了下那对峙的一老叟一姑婆,又看了看如是书生的青年。

  都是些行走江湖的人,自然有些眼力,虽是不明白这青衣书生的身份,却无法忽视那老叟与姑婆浑身的煞气。

  “把东西交出来!”那红面婆怒喝,“否则今日就让你小子尝一尝我寒蛇鞭的厉害!”

  青衣书生眉眼如凝了寒冰,冷冽地道:“滚!”

  青山叟红面婆俱是面目狰狞,也不废话,两人联合朝青衣书生攻去。远远观战的人群不由得抽了口气,那二位的功力已是不俗,却被书生轻飘飘地闪开。身法极快,在场的几个二流高手们,不得不正色。

  而某些人,更想知道的是,这三人是要争夺何物?

  便顷刻间,书生也没用任何武器,隔空就将红面婆甩出了三四丈远。那姑婆,重重地摔落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当下绝了气息。

  青山叟心神大骇,侥幸地逃过书生的致命一击,就见他猛地放出了黑压压的毒物,看得观客们腹中翻涌。也是趁得这个机会,青山叟逃出了十数丈外,只留下一句狠话:“小子,他日我必会报仇,夺回子回丹珠。”

  眼神微沉下,他顿时明了青山叟的险恶之心,也懒得去追杀。青山叟,怕是活不过几日了。只是,被人当着这些江湖人的面,说明他身上有子回丹珠……

  子回丹珠,传闻中的雪域圣果,说是吃了一颗能涨十年内力——心下不禁有些哂然,所谓怀璧其罪,今是被那老小子一挑拨,怕往后一段时日没得了安宁。

  他扫了一眼打探自己的众人,目光落在被毁了大半的茶寮上。

  早知今日,当初他不该念着一点仁慈,放过那二人的性命。子回丹珠,他确实有,且怀里何止一颗,但这玩意,也不过仅仅是治疗内伤、调和阴阳的药材罢了。只因其罕见,被人云亦云,成了个劳什子的圣果。

  那青山叟红面婆,若当初好言相要,他何至于要痛下杀手。

  只可惜,人世无论再过多少年,人心之叵测贪婪,永远不能小觑。

  敛下这点情绪,他全然不在意那些江湖人,看着这破烂的茶寮,便是上前帮着吓白了脸的老板拾掇了起来。

  他向来是不愿欠下别人甚么,如今毁了这寻常人的小本生意,一时心里也有几分难处。自下了天山,一路上靠着卖了点草药的钱财为生,今下身上也没剩了多少银钱。

  只心思一转间,他下定了个主意。

  那些个江湖人终于散开。

  他看着还颤颤巍巍的老板,不由得轻叹:“老翁,今日因我之故,连累了你的茶寮。那青山叟不死,恐还会回来找麻烦,不如我留下给你做了帮手,等杜绝了麻烦,再离开,也当是这些损毁的补偿了。”

  老板吓得急摇头,这书生看起来斯斯文文,但刚才一出手时眼里的煞气,他活了半辈子愣是头次见识。

  没有在意老板的拒绝,他手上虽是有过不少性命,向来不牵连无辜。那青山叟即便死了,他手下的人,也少不得来找麻烦。

  这茶寮难免不得太平。

  最重要的是,不日整个江湖或许都会传开子回丹珠的消息,他这一路走了三年,脚下也是累了,不如就在此地坐等找上门的人。

  如今这老板怕事,他也没再坚持。

  当即进了开封城,把之前剩下的那点药卖了八十两银子,给了几两于茶寮老板作赔偿。就在郊外,找了个破落屋子,修缮一番后住下了,当是歇脚,顺便暗暗看照一下那座茶寮。

  这一歇,就是小半个月。

  他坐在茶寮里,点了一壶茶,听着客人们在聊着近日江湖之事。老板见到这书生,已是几分熟悉,对他隔三差五地来此喝茶,心里也是有些底细。

  此时茶寮没几人,老板送上茶点,便招呼了声:“少侠这是定居开封府了?”

  他摇头。

  “我见那个人,约莫是不会再来了。”老板笑了笑,到底是不想与江湖人有过多的牵扯,便如此含蓄提醒。

  他恍如未闻,为自己倒了满碗的茶水,看着碗里晃动的倒影,忽地想起……久不曾喝酒了。模糊的记忆里,他似乎相当喜爱杯中之物。

  “不知少侠尊姓大名?”

  忽闻这句问话,他微一晃神,不语。

  他本是一个没有过往的人,不记得自己是何人,不知道身在何地,甚至不清楚到底活了多少年——即便这个身体也就二十出头,他却知道自己已经活了很久。这些年最清晰的记忆便是他一直独居在天山幽谷,哪里还知晓或是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若非不耐那青山叟红面婆的追索,于三年多前下了天山,他怕是连言语这样的本能都被湮灭了罢!

  开茶寮自是擅于察言观色,老板见这青年神色间冷冷清清,思及适才的问题有些逾矩了,也不敢再多问,只赔笑:“少侠,您先用着茶点,有事叫小的。”

  “我姓黄。”

  老板有些讶异地看了他一眼。

  黄……他努力地想,他到底叫黄什么呢?

  有些事情,纵然已忘记,却早溶入了骨髓,成了本能,如武功,如医术,如玄道,如乐理。

  周易,经卦有曰:“六五,黄裳元吉。”又文言:“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是了。

  自天山遇到青山叟离谷后,经过了一千多个日夜,他跋涉来到中原,只为了寻一个连他也不知道的答案,今日终于想起了他的姓名。这姓名,一直伴随了他度过久远虚渺的时光,直至被渐渐遗忘。

  他姓黄名裳,字晟仲。

  第2章 二、十步杀一人

  万历十三年,江湖上传言自雪域来了一位阡陌客,其身上怀有三颗子回丹珠。这传言,不算沸沸扬扬,却是有心人皆知。

  莫管这子回丹珠到底是否具有那般神奇的药效,能被传为圣果的,总不比寻常物。人道,宁可信其有。大小门派,游侠散人,谁不心动那样的圣物?

  又几日传来,黑苗隐名了数十年的“双怪”青山叟、红面婆因抢夺子回丹珠,不得,反被那黄姓阡陌客诛杀了。那双怪多年来,手下养了不少毒物,今知晓了他们的师父被杀,都蠢蠢欲动,有心奔赴中原报仇。

  传言真真假假,不得而知了。

  “只知那人姓黄,行事不羁,来历神秘,道是自天山而来。他的武功招数都是极其诡秘,一个巧劲就能轻易地化解对手的招式。看似他只要手指轻点到对手的手腕,就能让对方身体疲软而不敌落败。”

  男子一身红衣华服,负手伫立在窗畔,听了此话,只轻扬起语调:“这般神奇?”

  “是的,我等观察了数日……怕都不是他的敌手。”

  红衣男子轻哼了声,再不言语。

  门外忽传一声:“教主,杨莲亭求见。”

  就见原本面如凝霜的男子,神情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松动。他垂下眼,如要掩饰那一丝复杂的挣扎的情绪:“进来罢!”

  这几日,开封却是热闹了几许。

  黄裳依旧是一身泛白的青衣,行走在郊外的小径上,一手举起酒罐,爽快地灌下一大口!便是没了多少记忆,这醇香浓烈的口感,哪能让人不怀念?!

  酒虽非上品,但于他,也算解了一份心情。想那些年,他静坐幽谷,全然忘记自己的本性与喜好。

  说及此,倒也是感激那双怪的搅扰。三年多来,他重新体味这人世五谷杂粮的滋味,到底觉得,他确实是活着的人了。今时寻着模糊的记忆随意而行,即便找不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遍踏这中原内外五湖四海,看尽那三山景色五岳风光,也不失是妙事一桩!

  ……若忽略这些恼人的跟踪者,则是更好!

  他不会随意杀人,却惯常随性不羁,若真惹得不耐烦了,也不在意杀尽了这些人。至今未动手,只是没有兴致罢了。

  弹指间即能踩死的蝼蚁之辈,何来引得起他的兴致?

  但凡高手,自希望与高手较量,这才是本事,这才能爽快!

  黄裳不由得想到几大门派,还有备受诟病的日月神教,若得机缘,定要与那些口舌称赞的高手过过招。

  ——不知那被称为第一人的东方不败,武功又到底是怎样的高深?

  他对武学的追逐,自成了一种执着,甚至是本…能。

  不过想归想,黄裳也没真打算,独身闯山门去挑衅各大门派掌门人。

  诸事随意罢。

  在这开封居住了一个多月,倒觉得此地算是物华天宝,若不意外,停留个一季半载的,过一段清静安逸的日子,也是乐事之极。

  黄裳步伐渐缓,过了前面的池塘,不远处小丘脚下便是他现下的家了。

  他不喜自己的家里,沾染血的腥味。

  仰头猛地灌了口烈酒,心下不由得叹息:可惜了这半坛子的酒了。身如鹰隼,他倏地转了个身,飘落在丈余外的树梢头,手中的酒坛子飞了出去。

  那抛洒在半空中的酒水,划过一道亮丽的弧度,如一道坚…挺的屏障,迫得突然发难的十来人急往后退了几大步,险些掉落进池塘。

  酒坛击中了其中一人,伴着碎裂的声响,是那人口中溢出的闷哼,遂见他如那破裂的坛子,颓然无力地摔落在地上。

  “师兄!”一人凄厉地喊出,再看向黄裳时,眼中的恨意似要燃烧,“杀了他,给师兄报仇!”

  十几人对上一人的厮杀,结局在意料之中与合理之外,自然是一方毫无疑问地压倒另一方,成了单方面的屠杀,只这屠杀人是黄裳一人。

  他手下没有留情,突袭的众人这才知晓了,这个看似儒雅文弱的书生,狠绝起来,是令人震慑的残暴。即便此时萌生退意,却已然被对方密不可泄的招数堵死了逃路。

  最后二人,绝望地趴在地上,却意外地没迎来致命的疼痛。

  黄裳收手站稳,看也没看那苟延残喘的二人,只勾着嘴角,淡笑如清风般怡人:“兄台,这戏看够瘾了吗?”

  就听蓦然一阵大笑。那笑声虽不掩狂气,却意外地悦耳动听,黄裳眉头微挑,动也不动地等待那人现身,而地上原本还保留一份清醒的两人,已经开始口吐鲜血了。

  好深的内力!

  赞叹始起,他就见一抹红影,如惊鸿般急速掠来,几乎是同时,以他绝佳的眼力可见数道银光直面击来。

  黄裳不慌不忙地躲开对方这一攻击,继而是果断地反击。几招对下,他不得不认真了几分——这个对手,当真是近四年来,唯一一个让他感觉到有些吃力的人。

  红衣人身法诡变,内力浑厚不提,只速度就快得让人难以应付。黄裳终是被逼得使出了十成的功力,只看对方几乎是招招致命,若再不全力以赴,当是要交代了这条性命。

  即使酣战正兴,黄裳也不由得诧然分心:这个人的武器竟是绣花针!虽然他自己并不需要借用兵器,虽然他也知道各路奇特的暗器,当这绣花针发挥出奇巧精妙的功法时,依然令他赞叹不已。

  这一交手,便是数百招。

  黄裳没有落败,也同样没能取巧。对战中,他几乎是贯注了全部的心神,不敢稍有差错。这红衣人速度极快,又是以绣花针做武器,逼得他难以近身。

  以往常用的一些招式,眼下他也不能使出,更多时,只能以内力为支撑,以掌、抓隔空借气流来反击对手。

  这具身体的内力,到底是差上了一筹。与红衣人又对上了一招后,黄裳不由得被逼退了丈余,遂觉得耳边一丝寒凉,擦着脸颊的绣花针带着一串血珠。

  “兄台好功夫!”他真心地赞美。

  红衣男子没再紧逼,落在他两丈之外,一手背在身后,若有所思地打量起黄裳。

  黄裳淡淡一笑,忽略着脸颊上的一丝疼痛。将近四年了,他也曾与一些高手交手过,这是头一次倾尽了功力,却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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