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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还乱-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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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子靖笑道:“你不用担心,听说那边有不少队伍都投降了,小淳现在大概活的比咱们还要安稳!”
沈嘉礼木然的垂下眼帘,想到热腾腾、胖嘟嘟的儿子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土中——胖儿子,能吃能喝、爱说爱笑的好孩子,一个人睡在那黑漆漆的小棺材里,多凄苦啊!待到天长日久了,雨水侵袭他,草根缠绕他,虫豸啃噬他,一个曾经那样鲜活的小生命就这样化为白骨,化为灰土,就好像他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
沈嘉礼已经没有眼泪了,就单是心脏在一绞一绞的疼痛。他抬手捂了胸膛,茫茫然就觉得喉咙那里壅塞难受,忽然一口呕了出来,他满嘴甜腥鲜血,胸中立时松快了好些。
他不懂得害怕,也不再惜命。接连又吐了几口血,他漠然的心想:“儿子是活活疼死的啊!他这辈子没造过什么孽,怎么走的这么苦难?”
沈子靖在一旁看着,却是心中大惊。强定心神的端来水杯,他没敢多说,只让沈嘉礼漱了口。
沈嘉礼撞了一次棺材后,因为一直受了沈子靖的看守,所以并没有再次寻死的机会。
如此过了几天,他仿佛是安生了许多,但显然是丢了三魂七魄的模样。他时常走去沈子期的小坟包前一坐坐上大半天,也不说话,也不哭泣,就单是愣愣的看着前方发呆,似乎眼前一切都出乎了他的意料,他对整个世界都莫名其妙、目瞪口呆了。
到了晚上,他该吃饭吃饭,该脱衣脱衣。躺在炕上阖目片刻,他猛然坐起来——怔上半天,心想:“这么晚了,子期怎么还不回来?臭小子这么爱乱跑,真该揍了!”
然后,不知隔了多久,他反应过来,告诉自己:“子期没了,再也不会回来了。”
于是一只无形的大手伸进他的胸膛,掏走了他的心脏。他空落落的呆坐许久,不觉黑也不觉冷,直到沈子靖起身把他拉扯着搂进自己的被窝里。
沈子靖不爱孩子,年轻时候不爱,现在也是奔四十的人了,仍然不爱。他不大理解沈嘉礼那漫长而深刻的悲伤,他只怕沈嘉礼也死了。
沈嘉礼是不能死的,他爹娘死得早,十六岁就到了沈嘉礼的身边。从少年到中年,现在眼看着他们都要老去了——其间的恩恩怨怨,又岂是“恩怨”二字可以简单说清的?
如果沈嘉礼死了,那他的一半人生也灰飞烟灭了。
当听说顾云章已经带着亲信人马火速逃亡之后,沈子靖决定不再停留,继续南下。
他没有明确的路线可以走,单是一味的打算向南跑。在启程之时,沈嘉礼依旧失魂落魄,倒是听话的很,让上车就上车,让坐稳就坐稳。待到汽车开出了二十多里地之后,他忽然问道:“子靖,那村子的名字是什么?”
沈子靖一愣,竟是被他问住了。前排的汽车夫和副官听了这个问题,也是面面相觑——真的,在那个小破村落里住了那么久,竟然没有人留意过村庄的名字。
沈嘉礼不安起来,不住的扭头向后眺望,嘴里喃喃的说道:“怎么能不知道?子期留在这里,我将来还是要回来把他带走的……应该知道啊,不知道不行……”
山区道路崎岖,沈子靖是决计不肯让队伍调头撤回去打听村庄名字的。随口安抚了沈嘉礼几句,他推开车门跳下去,走到后方队伍中询问了一圈,随后很惊讶的发现小兵们竟然对此也一无所知。
快步走回汽车旁,他拉开车门钻进去,语气轻松的笑道:“问出来了,乌家庄——河南,平陶县,乌家庄。记住了哟,等将来……将来啊,咱们还回这个地方,把孩子迁出来送回天津去,好吧?”
沈嘉礼面无表情,可是很认真的点了头,又低声自语道:“河南,平陶县,乌家庄……乌家庄,记住了,记住了。”
沈子靖窃喜一笑,心想你记着去吧!
随即他又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与绝望——他怀疑自己也许不会再有机会回到此地了。不管那村子到底是个什么庄,他都未必能够回来了。
夜逃
在湖北,沈子靖这支小小军队遭了土匪的伏击。因为士兵皆是来自北方,对此地毫不熟悉,所以中了连环圈套,险些全军覆没。带着残兵败将们七死八活的冲出包围圈,沈子靖眼看情势不妙,便暗地里起了歪心。
他从来不是一名好长官,只在居心叵测的时候才会爱兵如子。现在军队零碎弱小到了这般地步,想要重整旗鼓是决计不可能了,他眼看着周围这一群垂头丧气的副官小兵们,心知这些人全是累赘,不但要吃要喝,而且引人注目,专招土匪惦记,同时任何有些规模的村镇县城都将自己视为威胁,不但不肯奉送给养,而且还会派出保安团来追打。
沈子靖带兵带了八九年,对于兵们可是一点也不曾动过感情。目光阴沉沉的扫过那些朝夕相处的副官卫士们,他只觉得麻烦。
沈子靖不提遣散军队的话,因为舍不得大把的撒钱打发小兵。这天晚上,他在一间茅草房内喝了两大碗糙米熬成的稀粥,热的顺脖子淌汗,明明已经是饱了,可因为身在逃难路中,心虚胆怯,所以额外又多吃了两个杂面大馒头,撑的直打嗝——依他的本心,他真恨不得立刻变成一只骆驼,一顿吃出一个月的量。
他怕自己会挨饿。
他拼了命的大嚼,同时逼着沈嘉礼多吃。沈嘉礼吃不下,推开碗筷表示自己已经饱了。沈子靖看他起身坐回了床边,便捏着馒头跟上去,在一旁挤着也坐了下来。腾出一只手紧紧搂住对方的腰,他把最后一口馒头塞进嘴里,鼓着腮帮子用力咀嚼。
他生命中一切重要的存在,无论好坏,现在都像救命稻草那样值得珍惜。费力的吞咽下那口干馒头,他扭头望向沈嘉礼,就见这位三叔如今瘦的下巴都尖了——小白脸的模子,瘦下来也不难看,只是显出了刻薄相。
这本来算是表里如一,不过现在不一样了,自从小弟没了之后,他这三叔真是一点刻薄气都没有了。
沈子靖不心疼沈嘉礼,一点儿也不心疼;但是隐隐的恐慌,怕沈嘉礼再去寻死——他有过前科,而且瞧他那日常的精气神儿,生机的确是很弱了。
起身走去喝了两口冷水,他回到沈嘉礼面前,忽然突兀的开口问道:“三叔,当年——我是说当年,你是不是特别恨我?”
沈嘉礼怔了一下,木然而迟缓的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大概是开动脑筋认真思索了这个问题,片刻后才摇了头:“恨是恨过。不过在伤了你之后,出了气,就不恨了。”
沈子靖点点头,平心静气的继续问道:“是我把你从日本人的大牢里救出来的吧?”
沈嘉礼茫然的答了一声:“是。”
“要不是我,你就死在那里头了吧?”
“是。”
“自打你出了大牢,一直是我在养活着你吧?”
“是。”
“小弟,刚到我手里时还是个小奶娃娃,也是由我供吃供穿,一直养到了七八岁吧?”
“是。”
“从你出狱到现在,你自己算算,也有七年了吧?”
“是。”
“你把我打的断子绝孙落下残废,我不计前嫌救你一命,又养了你和你儿子整七年,这个恩情,不算小吧?”
沈嘉礼越发迷茫了,可脑海是一池死水,他遗忘了前因后果,只能在懵懂中简单的做出判断:“是。”
沈子靖在他面前微微低头,垂下眼帘欲语还休的一撇嘴,随后笑了一下:“那你是不是应该报恩啊?”
沈嘉礼抬头望向了他,彻底的迷惑了。
沈子靖笑出声来,然而依旧是面对面的,一字一句的和这位三叔讲道理:“三叔,我知道你现在心里想念小弟,活的没有心劲儿。我不是非要留你在这世上受罪,不过我对你有恩,你也该对我做出一点回报,对不对?你看我现在这个情形,朝不保夕的,身边虽然还有两个钱,但是说不准什么时候一个不留神,兴许就连钱带命全让人抢了去。三叔啊,人固有一死,早晚都是要死,我看你也不必急在这一时,不如先打起精神帮帮我的忙,起码帮我拎点金银细软也好嘛!你想死,我可不想死。等我找好地方安顿下来了,到时你是自杀,还是出家,还是上山当老道去,我全不管。怎么样?侄子这点要求,不算为难你吧?”
沈子靖这一番话说的有条有理、合情合理;沈嘉礼这种一脑子浆糊的人都能完全领会。直着目光凝视了沈子靖良久,沈嘉礼如梦初醒似的打了个冷战,随即“哦”了一声。
“哦……”他傻乎乎的有了反应:“好,好……”
他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也懒得去找,所以变成一位好好先生。他的心神已经和躯壳有些脱离,如果他在这世间还能做点什么帮助旁人,他想,帮帮也好。
况且沈子靖对他们的确是有恩情的。沈嘉礼追忆往昔,承认沈子期在沈子靖这里,一直吃的不错。沈子靖纵有千般的苛刻,但是在近几年里,一直没让孩子挨过饿。所以沈子期营养充足、长得结实,比同龄孩子更活泼健壮——然而仍然是没能留住。
这时沈子靖上前一步弯下腰来,抬手握住了沈嘉礼的肩膀。
双目直视了沈嘉礼的眼睛,他从对方的瞳仁中只找到了一抹凄苦散乱的微光。
“三叔!”他把声音压到了最低:“打起精神来,我们得走!队伍已经是快要撑不下去了,在小兵们闹事之前,我们得走!马上走!”
沈子靖这些天一直在周围村庄中巡视,已经将这一带的地理大概摸熟。而在一个冰凉潮湿的夜里,他当真是带着沈嘉礼、以及他的金银财宝,偷偷开溜了!
这时他和他的队伍都已经狼狈到了一定程度,茅草房前的卫士们也已然七七八八的做了逃兵。他和沈嘉礼摸黑换做了便装打扮,一人拎着一只皮箱,半夜推窗跳了出去。
沈嘉礼的身体很虚弱,赶在这冷而潮的季节里,周身的伤痛也隐隐有了发作之势。沈子靖知道他活的不容易,生怕他会半路耍赖、倒地等死,所以提前就打算嘱咐他几句——本来想说“敢耽误我的大事,我就咬死你”,可是转念一想,他灵机一动,换了语言:“三叔,路上不管怎么辛苦疲惫,你可都得忍住。你那箱子里装着我的半世身家,你要是半路撂了挑子,那可是要了侄子半条命。”
沈嘉礼没想到自己还有这般重要的作用,一手能够拎起对方的半条命。无可奈何的苦笑了一下,他轻声答道:“我能挺住,你放心吧!”
沈嘉礼把大话说出去,结果上了路之后才发现路途崎岖、月黑风高,无论如何跋涉,也始终看不到终点。
沈子靖怕他脱力失手,半路上停下来,用一条手帕把他的手和箱子提手绑在了一起。沈嘉礼累的心都要跳出来了,一时间倒是暂停了悲伤与神游。
随后他们继续上路,沈子靖这些天一直大吃大喝,脸上没变,身躯却是有了虎背熊腰的趋势。一手拎着一只沉重箱子,一手紧攥住沈嘉礼的手,他双目如炬,一步不错的走那早已勘探过多次的路线。如此也不知过了多久,沈嘉礼在后方喘成了一只风箱,两条腿无论如何不能再撑住身体。沈子靖气的骂了一句,拖死狗似的把沈嘉礼和箱子一起背了起来,而后加快脚步继续前行,心里暗暗庆幸自己体力超群,这一阵子的粮食没白吃!
天快亮时,沈子靖进了最近的小镇,也累瘫了。
在路上
在镇上一间满是臭虫的旅馆房间内,沈嘉礼瘫在了一张咯吱作响的破木板床上。
他都累“酥”了,满怀的愁绪随之无影无踪。直着眼睛伸长了两条腿,他颤巍巍的长叹出声,一只手伸出去,还和皮箱提手绑在一起。
沈子靖没管他,自顾自的在对面一张床上也倒下了。他养尊处优这么多年,虽然有着虎背熊腰的身材,可是绝没有老虎熊罴的力量。亏得他在逃难的这些天中受了许多煎熬与锻炼,加之吃的足,所以能比往日太平时更强壮一些。
眼睛一眨不眨的望向发霉的天花板,沈子靖足足躺了有一个来小时,才算是把这口气缓过来了。
然后他侧身用手撑了床,慢吞吞的想要起身——从关节和肌肉中爆发出来的刺骨酸痛是他预料中的,所以他并没有大惊失色,只是紧皱眉头哼出了声,而后像一副粗大的破木偶一样,还是摇摇晃晃的坐了起来。
他脱了脚上的回力球鞋——早就预谋着要携私逃走,所以在临离辽宁之时,特地带上了一双好鞋,底子软,比布鞋更舒适,而且耐磨,不怕翻山越岭的走长路。扒下袜子赤脚踩在地面上,他暗自运力,猛然挺身站了起来。
踉跄着一步走到对面床边,他咬紧牙关一点一点的蹲下来,把那将沈嘉礼的手与皮箱捆在一起的手帕解了开来。随后一屁股席地而坐,他见沈嘉礼那整只手,因为腕子那里被勒的太紧,血脉不通,已经变成了青紫色。
他吓了一跳,赶忙捧着那只手揉搓呵气,而沈嘉礼闭上双眼呻吟一声,低低的蚊子哼道:“子靖,我帮不上你的忙啊。”
沈子靖没理他,单是摆弄那只手。叔侄两个的身材实在是差了好几个尺码,沈子靖认为自己能够一巴掌捏碎对方的拳头。
沈子靖出门,在旅馆附近的小铺子里买了许多云片糕回来。沈嘉礼累的毫无食欲,勉强自己吃了几口。他不吃,沈子靖可是要吃,而且依旧是大吃,仿佛肠胃是一处无底洞。吃完之后,他又喝了一肚子水。抬手抹了抹嘴,他拍了拍躺在床上的沈嘉礼:“三叔,别懒了,你这也歇了足有小半天了,现在起来,继续上路!”
沈嘉礼一听这话,当即要哭似的哼了一声:“还走?”
“那你还想留在这里养老不成?你一个要死的人,还怕临死前多走几步路么?快点爬起来,你不为自己着想,还不体谅体谅我?这要是被小兵逮着了,他们还不得撕碎了我?”他一边说一边动手,把沈嘉礼生拉硬拽的扯了起来。
沈嘉礼昏昏沉沉的下了床,站立之时双脚痛的钻心。他真有心哭上一场,然而沈子靖把箱子绑回到他的手上,然后就强行领着他出门了。
沈嘉礼坐上了一辆牛车。
牛车坐了许久,换乘马车。马车又走了许久,他晕头转向的,被沈子靖拽上了一辆长途汽车。
长途汽车从傍晚一直开到了凌晨,也不知是怎样一条线路。汽车里拥挤的有如沙丁鱼罐头,沈子靖那样能抢能夺,上车便占据了两个座位——然而开车不过一个小时,他便在不知不觉中合身挤向了靠窗的沈嘉礼,而自己的座位则是被一位抱着小奶娃的胖壮妇人强行占据了。
那妇人胸高腹大,臀部有如一扇磨盘,坐下之后高声谈笑,听语言正是一位本地少奶奶。旁边又站着一位小老妈子,和她一问一答的应和,唯有奶娃娃还乖巧一些,只每隔半小时嚎啕一顿而已。
沈子靖在此处人生地不熟,又是个心中有鬼的,所以格外老实,不敢和本地少奶奶抗衡。微微侧身把皮箱尽数堆放到了沈嘉礼的大腿上,他在黑暗车厢中一声不吭,只偶尔用鼻尖蹭一蹭沈嘉礼的面颊。
沈嘉礼刚逃了不过一天一夜的难,便已经狼狈的魂飞魄散,累到连寻死的心思都没有了。闭上眼睛依偎在车窗玻璃上,他在一身难熬的大汗中睡了过去。
沈嘉礼这一觉睡的长而沉,仿佛死了一场似的。再次睁开眼睛时,他发现外界已经是天光大亮。
汽车停在了一处空场上,车外竟是人山人海。沈嘉礼望着这般景象,讶异的目瞪口呆。正当此时,他眼前一花,就见接连几个半大孩子从上方跳了下来——原来这一辆长途汽车不但内部快被挤爆,甚至连车顶上都攀附了旅客。
沈子靖也有些傻眼。他瞧出了这车中乘客多以家庭为单位,全是拖家带口的光景;再看那众人的容貌打扮,并没有面黄肌瘦的人物,衣着也大多是简朴中透着洁净,想必应是乡镇之中的富户地主、体面人家。
这很合理,精穷的佃户们当然无须在这个时候逃难。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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