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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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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相对,聂风闭上眼睛,默默地点了点头。秦霜便凑过去,覆在他的左眼上,将带子绕到后脑勺打了个结。
拉开距离再看,果然加上这个眼罩后,聂风整个人看起来便和原来的大不相同了,变成了虽然英俊但偏于粗犷的形象。
接着秦霜又捣鼓起那些胭脂水粉,拔出剑来做镜子,照着在自己的脸上描描画画。他的容貌本来就偏于阴柔,只需稍作加工,把眼角画长,嘴唇涂红什么的,不一会儿也就完成了。
看了看,自己的个子虽不高,但毕竟也是男人的骨架,要弄出女子的体形来就不得不再加一道工序。于是背过身去解开衣衫,把两个实心馒头用带子绑在胸前,然后再系回腰带。女子行走江湖,嫌自己本来的装束不便,便换上男人的衣服,这也是常有的事,倒不必真的穿女装。
秦霜双手按着馒头推来推去,把位置调正了。转过身去,见聂风正怔怔地看着自己,不解地问道:“怎么了?很不像么?”
聂风的目光在秦霜胸前停留了一会,又立即小心地移开了:“不……挺,挺好的……”
秦霜看他这样,还以为他是有些不适应,便笑道:“没事,你多看看也就习惯了。”
当下把东西都打了个包,起身道:“那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聂风笑应了声“好”,一低头,突然看到秦霜的剑还落在地上,便伏□去捡,谁知手指一伸却碰了个空,顿时笑容僵在了脸上。
单眼看东西,有时感觉和实际位置会有一定的偏差,那剑柄其实在更远一些的位置。
秦霜回过头,就看到这样的场景。聂风又够过去,这回就拿到了,递了过来。
秦霜伸手接过了,佩戴在身上,上路的时候却又握住了他的手。
没有再放开。
根据原版的剧情,步惊云自断左臂逃离雄霸后,昏倒在一条河流中,被冲到了凤溪村,也就是于楚楚所在的村庄。于楚楚救起他,把他带回了家,正好她阿爹于岳久为麒麟臂所苦,觉得它不受控制,见到步惊云后便认定了他才是麒麟臂真正的主人,于是便遵循了NPC角色为主角奉献的宿命,将麒麟臂换给了步惊云。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既然小镇上所贴的悬赏是针对三个人的,也包括步惊云,也就说明他果然没有被雄霸杀掉或者擒获,那么他很有可能就会像电影中所表现的那样,绝处逢生。
流经此山山谷的河流名为金水河,秦霜便与聂风顺流东行,又重新进入了两湖地区。
原来的银两在与天下会人打斗的时候已经丢光,找不回来了,身上仅剩的那点碎银子一路花销下来,很快就没剩下多少,需要节省了。于是晚上住在郊外,秦霜把买的几张饼全给了聂风,自己却只探手入怀,把胸前的那两个馒头掏出来啃。
一抬眼见聂风又是怔怔地望过来,还以为他是过意不去,便解释:“现在已逃出远了,我们也不必再乔装了。最近手头挺紧,这馒头丢了也是浪费,还不如拿来填了肚子的好。”想了想,又宽慰他道,“你吃饼吧,我没什么的,而且其实这馒头吃起来也挺香的。”说着嗷唔一下又咬了一口。
“噢……”聂风的喉结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止住了,用一种食不知味的奇怪表情默默地吃起饼来。
功夫不负有心人,秦霜一路打听,终于问到在金水河下游的沿岸,果然有一个叫凤溪村的地方,便拉着聂风急急地赶了过去。
这凤溪村是一个不大的村落,总共不过三四十户人家,一踮脚就能把房屋全数过来,村民们皆依山采药,靠水打渔,民风十分淳朴,彼此间也都很熟悉。
那日秦霜到了,刚与一个枯瘦的老人形容了步惊云的样貌,那老人便笑道:“知道啊,呵呵,半月前叫水冲到这的,哎哟大家伙儿一开始还以为是死人呢,后来让于大侠的闺女救回去了。”
秦霜忙又问道:“那请问于岳大侠的家在哪里呢?”
那老人正要跟他分说,突然眼睛一亮,指着不远处道:“喏,那就是于大侠的闺女,你叫她带你去便是了。”
秦霜顺着望去,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背着药篓子走过,梳着两条油亮的麻花辫,皮肤黝黑,双唇丰润,果然是在天山上见过的于楚楚无疑,便忙过去拦下她,说明了来意。
于楚楚警惕地瞪大了眼睛,上下打量过来:“那你是什么人啊?”
秦霜诚恳道:“我是他朋友,一路过来找他的。我很担心他的伤,请快带我们去见见他吧。”
于楚楚脸上满是纯真的不信任,翘起嘴道:“骗人,你是他朋友,怎么会丢下他不管?还让他受了这么重的伤?你其实是坏人吧?”
秦霜在心里苦笑,若自己真是来追杀步惊云的人,你一承认他在你家,我早就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了。但听了于楚楚的话心里也不免愧疚,垂下眼道:“这件事……确实是我不好。但我真的是他朋友,你若不信,把我带到他面前,不就全清楚了么?”
于楚楚咕哝了声“那倒不一定噢”,不过还是同意了,甩甩辫子道:“那你们随我来吧。”
二人一路跟着她,来到了一间竹竿做主架,顶上铺茅草的简易屋子。屋外的炉子火正燃着,一股浓郁的药味扑面而来。
于楚楚蹲下搅拌着所煎的药,指着那门道:“他就在里面了,你进去吧。我得先把药弄好了,好端给他喝呢。”
秦霜连声道谢,过去推开了那扇门。
随着门缝的张大,那张英俊而锋锐的侧脸渐渐显现在眼前。步惊云正坐在里面竹床上,以手支着嘴唇发呆,就像以前在云阁的屋顶那样。
一眼望见的时候就生出了落泪的冲动。他整个人瘦了许多,想也知道,在金水河中漂流了半个月,不吃不喝,半死不活,会是怎样的折磨。
额头、胸腹、小腿……他的身上四处都贴着药膏,最为醒目的还是左臂,上面所缠的纱布有着厚厚的好几层,但表面上还是见得到血色。
那条手臂的肤色比他身上的要深许多。
秦霜心里一颤,那是于岳接给他的麒麟臂。所以,他自己的手臂果然还是没了……
想想其实这几乎是难以避免的,他的左手掌本就被凤舞的九天箭重伤了,后来自己坚持回去救聂风,又给他伤上加伤……他和雄霸的内力差了一截,终究难敌,最终还是得用自残的方式,才能获得跃入金水河逃生的机会……
这么想着,就觉得嗓子越发堵得厉害。
他心里本来有许多话想说,解释的,歉意的,思念的,关怀的,但一下子就都说不出口了。只是大步地过去,揽住了步惊云的脖颈。
但就在秦霜让脑袋埋在他颈窝处的时候,一只有力的手猛地抓住了自己的后颈,将自己拉开了。
只见步惊云面无表情地望过来,眼中闪动的尽是陌生而冷漠的光芒:“你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哈哈哈,最后一句话写下真素通体舒畅啊!!!
此文开始转狗血苦情大戏,敬请期待。
话说,聂风那种好想吃ˉ﹃ˉ 又忍着不说的样子萌不,萌不?
1、103(咩)
秦霜完全愣住了,过了好一会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颤声道:“你……你在说什么?”
步惊云没有开口,他说出口的话鲜少再重复第二次。只是以前他只对别人这样,而不会如此待秦霜。
秦霜茫然无措地回头看聂风,聂风也是睁大了眼睛,一脸的惊异:“云师兄……你真不认得我们了?我是……”
步惊云抬眼看他,语声平稳地接道:“聂风。”
秦霜心里一震,激动道:“你记得他?那你还记得什么?还记得多少?”
一个清脆的女子声答道:“云大哥不是记得,他只是知道。”只见于楚楚端着以碗热气蒸腾的药汤迈进门来,向聂风道:“哎,原来你就是聂风啊!云大哥现在对于掉进金水河以前的事都不记得了,包括他自己叫什么……要不是我阿爹听说过你们风云,我到现在还只能‘喂喂’地喊他呢……”
秦霜听着,一时间一句话都说不出,只觉得心都揪成了一团。步惊云的脸上犹是淡淡的,好像这些事情都与他无关。确实,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什么过往什么原因都已经是一片空白。
于楚楚坐到了床边,用勺子舀了一勺药汤吹了吹,十分自然地递到步惊云面前:“云大哥,喏。”
步惊云别开了脸,淡淡道:“我现在有手了。”
于楚楚忙道:“哎,你别乱动啊……阿爹说过的,云大哥你接上了麒麟臂,一定要一动不动地养上三个月才能长好的。我阿爹一片苦心,你要是有什么差错的话,就辜负了他啦,还连累得我也要挨数落呢。”
她这么一说,步惊云倒真的乖乖不动了。虽然皱着眉,但还是默默地含住了她伸过来的勺子。
于楚楚“噗嗤”一笑:“果然搬出了阿爹来,云大哥就会听话了呢。”等他喝完,又掏出一方手帕来替他拭了唇角,动作麻利,看起来十分熟练。
聂风看着他们,又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秦霜与他对视了一眼,苦笑着点点头。
确实,以前在天下会,他还没见步惊云与什么女子这么亲近过,就连云阁的婢女他都是直接屏蔽的。
他见过步惊云所有的表情,也熟悉他所有的情绪,所以看了一眼便知道,步惊云在于楚楚面前并不像他表面所看起来的那么漠然和不耐烦。他是步惊云,是曾经江湖上人们闻之丧胆的死神,身上散发出的戾气能让刀口舔血的人都心生退缩。于楚楚能与他相处得和睦并不是因为她胆子肥或者神经粗,而是因为步惊云待她,本来就有一份宽和和温柔在。
现在他们很熟悉很亲密,自己反而成了观众,成了局外人……
正失落着,猛地一抬眼,恰好对上了那双熟悉的眼睛。刹那之间,心脏还是克制不住地扑通扑通乱跳。
于楚楚也跟着步惊云看过来,笑着向秦霜道:“你和聂风大哥一道来的,我就相信你不是坏人啦。不过……阿爹好像没有提起过你哎,你能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么?”
秦霜点点头答道:“我的武功只是平平,远不如风云,于大侠不知道我也是自然的。在下姓秦名霜,我……”垂下眼,“我是他们的大师兄……”
于楚楚拍了下手,笑道:“噢,原来你们都是旧相识呀。”她性情直爽,又热情好客,当下便邀请秦霜他们也住下来。
秦霜自己确实也有留下观察步惊云伤势的意思,于是连声道谢,答应了。
“那你们便到这边来住吧。”于楚楚一面说着,一面搬出一床被褥,去到隔壁的屋子收拾起来,“这里本来是我阿爹住的,他现在不在,正好可以给你们睡。”
“不在?”秦霜忙问道,“请问于大侠去哪里了?”
于楚楚答道:“我阿爹虽然已经退隐,不过问江湖上的事,但他每年在这个时候都会出远门,说是要去看望他当年几个结拜兄弟,常常过上两三个月才回来呢。”
秦霜蹙眉道:“啊……可我还想请教一下他关于我师弟的伤呢。对了,楚楚姑娘,他究竟是因为什么而失忆的?”
于楚楚叹了口气,道:“你看到他的额头了么?那里包扎着。”
秦霜有些明白过来:“你是说,他那里受过很重的伤?”
于楚楚点头道:“嗯,应该是让冰撞的。他被水冲上岸那会,肉里就嵌着许多冰渣,我阿爹给他挑的时候,我在旁边都看见了……”
秦霜听到这话,头上也像挨了重重的一下,步惊云落难的时候他虽没有亲见,但大概可以料想得到会是怎么回事了,一时之间脑袋里只充满了一句话:怎么会这样……
当初自己选择不去戈壁而走沿河流的路线,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保证在危难关头步惊云的排云掌能够有充足的水用,也能方便地逃生,但万万没想到变化却逼死了计划:那天下起了漫天大雪,把流经山谷的金水河结上了冰,步惊云非但没有从中获益,反而在后来跳下去的时候撞,到,了,冰,块,然后就,失,忆,了……导演,你真的不是在逗我吗?
“那……”秦霜讷讷,“那用什么法子能够医好呢?”
于楚楚摇头道:“我阿爹说,这种事不能靠人力,就只能看天意了。”
秦霜抬头望天,只觉得被一盆无形的狗血淋了一头一脸。
却突然听得于楚楚道:“秦霜大哥,其实我心里,还希望云大哥不要恢复记忆呢……”
秦霜一愣:“啊?”
只见于楚楚嘟着嘴道:“你看啊,他身上受了那么多伤,差点就没命了。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阿爹要退隐江湖,这回救起了他才知道,原来所谓的江湖那么残忍那么可怕……可是哪天云大哥要是都想起来了,他肯定还是要回去的……那我真情愿,他就一直像现在这样,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平平淡淡的,过普通百姓的日子……”
秦霜在心里默默咆哮:我何尝不是想和他“把以前的事都忘了,平平淡淡的,过普通百姓的日子”啊,可问题是他现在把我都忘了啊妹纸!
于楚楚看了看秦霜,他清秀的眉眼间带着兄长般的温润,犹豫了下,忍不住继续倾诉道:“而且……像云大哥那样的人,说不定已经有恋人了……要是,要是他想起来,那我不就……没有机会了……”
秦霜在心里默默泪奔:那个恋人就是我啊妹纸!
咦,好像有什么地方不对?“呃……楚楚姑娘你喜欢他?”
于楚楚不回答,只低下了头,黝黑的脸上隐隐透出红润来。
秦霜:“……”不至于吧,电影里的于楚楚之所以对步惊云动了心,是因为看到他在聂风的婚礼上公然抢亲,后来又对死去的孔慈念念不忘,连发烧昏迷都喊着她的名字,可现在步惊云都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哪来一往情深的魅力啊?导演别闹!
“呃,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看上他哪点了呢?”
于楚楚咬了咬嘴唇,嗫嚅道:“我自己也不知道呢,就觉得第一眼见他,心里就很平静,想要呆在他身边……秦霜大哥,喜欢一个人真的需要理由吗?”
秦霜:“…………………………………………………………………………………”导演,你自己跑偏了导致现在编不出理由却还去抄别的电影的台词,这种作为真的大丈夫吗?
这时于楚楚已经站了起来:“秦霜大哥,床铺好了呢,我去做饭了。”说着冲他真诚地笑了笑,“谢谢你肯听我说这些傻话……我现在觉得心情轻松了不少呢。”
“树洞”秦霜的感觉很无奈:可是我自己却好想哭肿么破……
于楚楚从小跟着于岳在乡野生活,做饭、洗衣、采药、打渔,百样活都做得齐全,秦霜他们自然不好意思在这白吃白住,便一起帮她分担了些。他自己因为与文丑丑学过一些医术药理,于是就代她上山采药去了。
那天背着药篓子往回走,远远地就看到步惊云独自站立在河滩上,身材挺拔,侧脸英挺,靛蓝色的卷发与四周的天蓝水阔相映,好看得像是一幅画。
走过去主动招呼他道:“云……云师弟好。”这个称呼,好久不曾叫了,现在重新拾起来,自己也觉得很陌生。
却见步惊云转头直视过来,皱着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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