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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女郎上错床-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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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每个强吻我的人都这样。”
宁宁哼了一声,掉头就走,不过小脸依然泛著红晕。
事实上,她通常都是踹另一个会让男人痛不欲生的地方,不过她一点也不想让他知道。
第四章
黄昏时分,去公园跑了两圈运动回来,霍克轻手轻脚的溜到二楼。
痞子一见到他,就凑上来在他脚边磨蹭,他走到没有门把的冰箱前,从里头拿了一个猫罐头喂它,然后蹲在地上帮痞子清完猫砂,才走进浴室洗澡。
从浴室出来时,他发现她的房门只是半掩著,没像往常一样锁起来,他探头进去看,她躺在那张雪白柔软的大床上,还在睡,没有要醒的模样。
吃完饭的痞子,见门开了,便从他的脚边溜进房,他忙在它跳上床时逮住它。
“嘿,她还在睡,你应该知道把她吵醒会被扁的。”拎著大花猫,他在它耳边小声警告。
花猫一脸无辜的看著他。
床上的女人翻了个身,他一僵,但是她没醒,呼吸依然规律平稳。
他松了口气,笑自己的神经紧张,看著她甜美放松的睡颜,他还是奇怪为什么同一张脸,竟然会有那么大的表情差异。
她睡著时,真的就像天使一样,醒来的时候,通常可以和那种脾气不好的小恶魔媲美。
脾气不好,但是守信的小恶魔。
他原本以为,她不会守信让他睡那张床的,毕竟她似乎对那意外的吻很不爽。
但她还是让他睡了,虽然她也一并要他每天帮忙倒垃圾、喂猫、清猫砂、买食物、寄包裹、缴水费、缴电费、缴电话费、缴信用卡……
还有叫她起床。
好吧,这个女人真的是很懂得什么叫利用,他要是不从,她就拿出卡莎丽娜的网路悬赏来威胁他,再不然就是举起她受伤的那只手,提醒他曾做过的好事。
所以他每天乖乖的做了所有她要他做的事,只因为白天,这位小姐要睡觉,而她一点也不喜欢睡到一半还要爬起来缴费、寄东西、倒垃圾的念头。
他曾经试著在中午敲她的门想叫醒她,为了要她去医院给医生复诊,他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她弄醒,她最后是醒了,却一副想扁他的模样,然后臭了一整天的脸。
那天晚上,可怕的摇滚乐响了一夜,他几乎是一夜无眠到天亮,从此以后,他不再尝试在时间还没到之前叫她起床,并识相的把复诊时间改到晚上。
感谢上帝,这个国家晚上竟然也有门诊。
总之,那次之后,他发现这个女人有严重低血压和起床气,就算是让她睡饱才去叫她,也得随身带著寇哥做的食物,她的脸色才会稍微好看一点;她很爱吃,只要有好吃的,几乎一切好说。
前几天,他陪她去做最后一次的复诊,医生说她的手复原良好,他的罪恶感才不再那么深重,可每天做的事却已成了习惯,所以他还是继续帮她养猫、倒垃圾。
不过,看在她肯让他睡这张床的份上,至少他现在感觉有点像在度假了。
每天早上,她会去弄早餐回来,然后叫他起床,吃完饭后,她上床睡觉,他则去公园运动闲逛,回来之后帮寇哥开店,和店里的客人打屁聊天。
下午,他会去公园跑个两圈,回来洗澡后,下去帮她拿晚餐上来,然后叫她起床。他们会一起吃饭,有时候是他送饭上来,有时候是她下楼去店里吃,之后他继续在楼下帮忙到打烊再上来睡觉,她则坐在电脑前工作直到早上。
她工作时很专心,有时候他半夜醒来喝水,会看到她在工作室里,入神的盯著萤幕,拿笔的手在绘图板上动著,几乎没有停下来过……
她不知道梦到了什么,在睡梦中叹了口气,嘴角却微微扬起。
看见自己的手轻触著她的脸,他一愣,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在床边蹲了下来,明知道应该赶紧将手抽回来,免得将她吵醒,但在她脸上的大手,却舍不得从她粉嫩的肌肤上移开。
她又轻叹了口气,小脸摩挲著他的手掌,像只无辜的小猫。
老天……
盯著她微启的红唇,他满脑子都是一亲芳泽的冲动,没有欺上去,是因为痞子叫了一声。
“喵——”它又叫了一声。
“嘘……别叫……”他抽回手,捂住它的嘴,见她还是没醒,才轻手轻脚的拎著花猫溜了出去。
关上门,他放开猫,一双眼又瞄到了那张贴在客厅墙上的海报。
天知道,他什么样的女人没看过,他还以为他早在当模特儿的那一年就已经看女人看到麻痹了,谁晓得现在光是看著她,就能让他心跳加快……
最怪异的是,她还是唯一一个敢对他大呼小叫,将他使唤过来、使唤过去,完全把他当男佣一样利用的女人。
温柔?没有。美貌?他见多了比她还漂亮的女子。
那他为什么老是想剥光她的衣服,和她在那张雪白的大床上翻滚纠缠?
难道他有被虐倾向?
一扯嘴角,他自嘲的笑笑。
或许是她那双雪白修长的美腿……
手机铃声乍响,猛然拉回他的神智,他忙拿起来接。
“喂?我是。”听到对方一连串的怪叫,他皱起眉,不耐烦的开口道:“路克,记得你的职称是什么吗?”
“对,就是经理。”他走到痞子的碗旁,将碗拿起来,洗乾净,边道:“经理、经理,顾名思义就是经营管理,我每个月花大把钞票请你,是有原因的。”
“我知道我是老板,我说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决定所有事。”
听著路克碎碎念,他翻了个白眼,回道:“对,那包括决定是否卖掉所有你认为应该卖掉的东西,就算你把它弄垮了,我也不介意。”
“我在做什么?”他替痞子倒满水,“喂猫喝水。”
“喂猫喝水——”
话筒里传来咆哮,之后是一连串的咒骂,他按掉通话键,将手机放到流理台上,又替痞子倒了些猫饼乾。
手机重新响起,“Fu——”
他直接按掉通话键。
手机再响,“Shi—”
他再按掉。
手机又响,这回对方一阵沉默,他才拿起来接,拍拍痞子的头,他微微一笑道:“容我提醒你,我现在正在休假。”
“休到什么时候?”他一挑眉,皮笑肉不笑的说:“不知道。”
对方又是一阵沉默。
“对了,我早上传的传真你收到没?”霍克用肩颈夹著手机,收拾厨房和客厅里的垃圾,心情愉快的照宁宁教过的将垃圾分类,一边继续道:“对,寇哥要结婚了。不,我不是在开玩笑,你帮我把上面的东西准备好。时间?星期天。太赶?路克,有一种东西,叫做航空快递,不要告诉我你没听过,如果我到时没看到东西,你就可以准备走路了。”
手机再度传来一阵咒骂和咆哮,他把通话键按掉,然后提著垃圾袋,在经过冰箱时,把手机丢到冷冻库里,然后把门关上。
小教堂,耸立在山上。
十字架后的背景是蓝天白云。
新郎和新娘,看起来像爱情电影里的男女主角。
这场婚礼,很浪漫。
或许这个被宠坏的富家少爷不是完全没有可取的地方。
她知道这场婚礼是他筹备的,虽然她没看他做什么事,不过显然有钱好办事。
看著白云穿的那袭雪白婚纱,欧阳宁宁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
她认得那件婚纱,她画过,全世界只有一件,是一位世界知名的服装设计师当年特别替卡莎丽娜设计的。
“你怎么知道白云的尺寸?”她小声问,知道他一定改过那件婚纱的SINE。
“寇哥。”他凑到她耳畔小声道:“你看他们有没有像美女与野兽?”
她忍不住扬起嘴角,又瞥了他一眼,他正看著前方的白云和寇天昂,虽然嘴里开著玩笑,但她知道他的笑容是真心的。
好吧,她承认,或许这男人不是被宠坏的富家少爷。
只是在经过那么多年之后,当她突然发现有一个男人,非但有钱又帅,脾气又好,还懂得听她的话做垃圾分类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将他归类在什么地方。
她的成长背景,让她见过很多不同的男人,但多数的男人都被周遭的人给宠坏了,要不然就是太骄傲、太贪婪、太自大、太愚蠢。当然,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好男人,不过就像是她常听到的,好男人一个已经死了、一个还没出生,剩下的不是同性恋,就是已经娶老婆了,要不然就是正在娶老婆——
看,前面的寇子就是一个。
所以……再瞥了身旁的男人一眼,她皱起眉……这家伙实在是教她不知道该将他定位在哪。
前面那对新人,在牧师的祝福下,互换了戒指。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她不够认识他,说不定这家伙在世界各地都有女人,毕竟他有那个财力。
男人只要有钱就会乱来,这几乎已成了定律;更何况,他不只有钱还长得帅,如果他身边会没有女人,那才真的有问题。
就算是那样,那也不干她的事。
暗地里咕哝了一句,宁宁下意识的皱眉,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里来,对了,是要归类……
好吧,他是寇子的弟弟,既然她把白云当朋友,寇子又娶了白云,勉强来说,这家伙可以放到朋友那一栏吧?
或是……房客二号?
老天,她到底想这个做什么?就算他长得很帅好了,那干她屁事啊!
恼怒自己的思绪一直在他身上打转,她咬著下唇要自己停止再想下去。
前方的寇子亲了白云,两个人笑得好幸福。
宁宁心一紧,她一直不认为所谓的爱情,真的会有一个快乐的结局,至少她长那么大,从来没见过,直到现在……
天知道,即使是现在,看著他们两个,她心里还是忍不住浮现“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句话。
难道是她太遇愤世嫉俗了吗?
她真的很不希望她的观念是对的……
手一暖,她低首,看见他握住了她的手,她抬头,霍克仍看著前面。
不知道为什么,她没有抽手,只是任他握著。
她真的很希望,公主和王子从此会过著幸福快乐的日子……
真的……
“喂、喂!欧阳宁宁,等等——”
才刚要走出喜宴会场,宁宁就被人叫住了,她回首,看见白云那位当红娘的高中同学,直觉叫她赶快走人,可惜那女人腿也很长,她知道自己跑不过她,只得认命停下。
“什么事?”
“寇天昂他弟喝醉了,我记得你住白云咖啡店的二楼,你可不可以顺便带他回去?”
她瞪著那个大美女,很想说不行,然后她看见那个男人,他不知何时跑到前面,然后抓著麦克风开始唱起奇怪的英文歌来。
那个……笨蛋!
她僵在原地三秒,才决定上前,在他出尽洋相被人认出来前,把他给弄出这个地方。
“嗨,甜心。”他一见到她,绽出开心的笑,双臂一伸,就将她揽到怀里。
“我不是甜心。”她侧身闪过他的魔手,反手一抓,拉著他就往外走。
“嘿,甜心,你要带我去哪里?”他脚步有些踉枪,脸上挂著傻笑。
她真不敢相信这家伙会喝得这么醉。
宁宁拖著他到门口,皱眉问那大美女:“他到底喝了多少?”
“一瓶。”大美女微微一笑。
“一瓶会醉成这样?”老天,这男人只差没开始跳脱衣舞了。
“高粱。”大美女开口补充,笑意更甚。
宁宁开口骂了一串脏话,不是因为大美女的微笑,是因为他吐了。
他一路从饭店吐回家,然后倒在床上就睡死过去。
这只猪!
瞪著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男人,她原本考虑要让他就这样睡到天亮,但一想到恐怖的呕吐味会在房里逗留不去,她就觉得一阵思心,只得认命帮他脱去衣裤。
可恶,她痛恨得帮房客处理善后,不论是猫大便或是沾到呕吐物的衣——
思绪在看到他胸腹上那道恐怖的伤疤时猛地顿住,她瞪著他高级衬衫下的那道伤,脸色有些发白。
我的天,他这伤哪里来的?
她不知道自己瞪著他那道伤口多久,但直到痞子跳上床来,她才回过神,逼自己继续脱他衣服,却止不住双手发颤。
那是旧伤,看起来不像新的,是旧的。
她把他的衬衫丢到洗衣机时,这样告诉自己,却还是觉得惊慌,她没看过那么大的伤疤。
事实上,她觉得他受了那种伤竟然还能活著,简直就是奇迹……
难怪那天在医院,他死都不让护士脱他的上衣,她还在奇怪,明明这家伙平常在咖啡店里挺会和女人打情骂俏的,怎么会守他的上衣像在守贞操带一样——
结果,原来是因为他身上的疤,想到那道疤,她忍不住又瑟缩了一下。
放了一匙洗衣粉,宁宁按下电源,然后深吸了两口气才走回房里,跟著发现自己因为太过惊慌,忘了把他的裤子也脱下来。
替他脱裤子时,她发现他腿上也有疤,只是没胸腹上的那么恐怖。
她把他的裤子也丢进洗衣机里,然后回到房里,他仍瘫在床上呼呼大睡,全身上下只剩下内裤,那看起来相当丑陋的疤痕,在他胸腹上随著他的呼吸起伏。
美丽的动物,有著丑陋的疤痕。
他俊美的脸,让那疤痕看起来更加恐怖。
她一直站在门口看著他,怀疑老天爷怎么舍得让这么美丽的动物受那种恐怖的伤?
她光是站在这里看,就觉得头皮发麻,胸腹同样的部位莫名隐隐作痛,更何况是当时受伤的他?
床上的男人打了个冷颤,她走上前,替他盖上被,遮去他身上丑陋的伤疤,但她知道它仍在那里。
瞪著他俊美的五官,她怀疑他究竟遭遇过什么样的事,才会留下那样触目惊心的伤疤……
深夜,两点。
他发出怪异的闷哼。
宁宁停笔,皱眉。
声音戛然而止,她怀疑是自己的错觉,于是继续盯著萤幕工作。
另一声压抑的声音响起,再度打断了她的注意力,她瞪著萤幕两秒,开始听到他在呓语,断断续续的,破碎、不安的呓语,英法交杂,语意不明。
她有些恼的丢下笔,乾脆起身走到隔壁看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一眼,她就确定他在作恶梦,那不难辨认,他的表情因痛苦而扭曲,两手紧握成拳,冷汗涔涔。
一喂,醒醒——“她伸手推他,试著将他叫醒。
“不……”他被困在恶梦里,颤抖著。
“霍克,醒醒!”她轻拍著他的脸。
“为……什么……为什么?”他突然变得凶恶,抓住她的手,脸红脖子粗的低咆著。
宁宁吓了一跳,但他还是没醒,跟著他俊逸的脸失去了血色,整个人剧烈颤抖起来,逸出唇角的声音却有种空洞的绝望。“为什么……如果不要我……为什么要生?”
她一僵,知道这太隐私了,她不应该听这个。
她想退开,他却紧抓著她的手不放,跟著下一瞬,他又吼了起来:“走开!放开我——别管闲事!别管我!滚啊!反正我是多余的!老头子不会感激你们的!滚啊——”
好极了,这家伙嘴里喊著叫人家放开他,他自己却死抓著她的手不放。
他的手劲很大,宁宁痛得要命,知道明天手腕上一定会出现淤青,可此时此刻她注意的却不是这个,而是——他说的话!
该死,她不想和人牵扯太多,她不想知道太多他的隐私,她不想为他感到心痛,她真的真的不想再听下去了!
没办法了,扯不开他的手,又怕他说出更多让她会忍不住去胡思乱想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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