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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拿鹤-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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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隔着斗篷拉她的手,很自然的样子,她瞟一眼,没说什么,也没抽回。
  他注意到她不以为然的表情了吗?
  她在王爷身边长大,同龄的玩伴并不多,除了长秀几乎没有。王爷从不曾如此牵过她,最多只是拍拍她的肩……
  “木默,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不开心,不过呢,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呐,你对我有一饭之恩,当年漂母饭信,韩信成名后不忘当年送他饭吃的洗衣妇人,我曲拿鹤虽然没什么名气,但逗你开心还是可以。要记得,今晚你只是一个小百姓,不管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咱们只偷偷看着,保管你会很高兴,就像……嗯……嗯……”他倾头,似乎考虑用什么词更形象些,“像……啊,就像偷儿溜进家里,但主人没睡,气定神闲地盯着偷儿作乱,最后突然出声吓唬那偷儿,自己哈哈大笑。”
  “……”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她点头,默默走着。
  总算……有些明白他所谓的“偷偷地乐”是什么意思了啊。他是想让她暂时忘掉一切,体会一下百姓的夜间生活吗?还是让她学恶作剧的小孩童,玩一把躲在墙角扮鬼吓人的游戏?
  若是三年前的她,或许会有点兴趣,如今的她……这并没有什么乐趣啊。
  走了一会,他拉她站定,小心叮嘱她等在酒馆外,见她神色平静,不由冲她笑了笑,摸着腰上的银袋跑进酒馆。
  酒馆在黄鹄矶头,以她现在的位置,远远能看到矶上的雕楼。黄鹄矶面临长江,位势颇高,若再攀得高些,应该能看到江水。那酒馆不大,四周挂了一排灯笼,无形间吸引了一些小贩在酒馆外叫卖。夜里喝酒的人很多,看衣着多是井市小民。她站的地方离酒馆较远,若不出声,没人会注意树下有人。
  立在茂密的槐树下,她无聊地掀了掀斗篷。六月的夜里,穿件夏衫裙就够了,偏偏他鬼鬼祟祟要包着斗篷,真看不出有什么乐趣,而且——有点热。
  拉下斗篷,她随意踢出一粒石子。
  “哎哟!”
  糟,打到人啦?她急忙抬眼,却见到槐树一丈远的地方,四五个地痞模样的男人正围着一个老乞丐,方才的哀叫是老乞丐受惊吓叫出。
  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明明无能,却偏要仗着半斤八两的样子欺负他人的人。五指轻握成拳,正要扬声,眼角突瞥到酒馆中慢慢走出的人,微一顿,心头的不屑暂时咽下。
  她今晚是小百姓,是小百姓……大不了待会给那老乞丐一些钞银,明天顺便请武昌的达鲁花赤加强夜巡,教训那群地痞。现在,她是小百姓……
  “喂喂,几位大哥,你们欺负老伯一人不太好哦。”抱着酒坛的人不知何时跑过来,冲到地痞身后。
  她微讶,缓缓勾起笑,倒想看看他的三脚猫功夫如何解决这些人。
  他推开老乞丐,将四个地痞引到自己身边,然后……然后……
  她努力眨眼,斗篷在手中抖了抖。
  他的武功还真不是普通的……欠火候啊。
  抱着一坛酒,只瞧到他左躲右闪,就是不与地痞正面交锋。在四人空隙间穿来钻去,他嘻嬉笑着,有点得意。突地,一人伸腿绊倒他,其他三人相视奸笑,一齐向他扑去。
  她没打算帮忙,心中也根本没有出手的冲动。仿佛,他不是那种会被人轻易欺负到的人——他们也许算不上朋友,但她就是笃定。
  他被绊倒,怀中的酒坛却完好护住,四人在他身上拳打脚踢了一会,她紧了紧拳,却没听到他的哀叫。打了一阵,他仍没什么声响,她有些急了。地痞低骂了两句,大抵是怪他让老乞丐跑了,要拿他身上的银钞代替。
  无意识盯着斗篷,念了数遍她今夜是小百姓,她考虑要不要出声。
  老实说,瞧到他被打,心中实在没什么感觉,不觉得他没用,也不觉得他有用,照理,以他的性子不应该如此……
  倏地,她骇然瞪眼。
  以他的性子?以他的性子?她方才竟这么认为的吗?
  见面仅有两次,相处不到十个时辰,他什么性子,她又怎会知道?
  摇头,丢开莫名其妙的预感,她正要上前,缩在地上抱酒坛的人终于有了声音:“喂,我让你们打够了,非得要我的银子吗?你们欺负老伯本来就不对,人家老伯的银子是自己讨来的,你们有手有脚,也比老伯有气力,有本事自己去讨嘛,抢人家的多没德行。”
  “臭小子,老子想抢谁就抢谁,你管得倒是宽。”地痞之一呸了他一口。
  “我不是管你们,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呐,你们是男人吧,是男人就要自己养活自己,别像偷腥的猫儿一样……”
  偷腥的猫儿……应该不是这么用的吧。
  他似乎还要说什么,她却听不下去了,“曲拿鹤……”
  快步奔近,秀美高傲的丽颜让地痞们双眼一亮。
  “哟,小子,半夜买酒,是为了会老相好吧,哪家的小姐呀,真漂亮……啊——”
  惨叫声伴着肉体落地,出言无礼的人已被一脚踢飞,反弹撞上树杆再扑向地面。
  “找死。”昏晕的树下,木默咬牙吐出二字,清丽的脸上有丝阴戾。
  那一脚非她所踢,阴冷瞪着哀叫的地痞,她转头一看——
  酒坛仍牢牢抱在怀中,被人乱脚踢过的人缓缓收了腿,撑起一只手跃立而起。
  他仍在笑,却是一种做错事后的腆笑。重重叹气,他道:“我让你们打够了,你们还不走。”这句是冲三个发呆的地痞说,随即转向她,小心翼翼赔笑道:“木默,你……别生气,千万别生气,今晚你是小百姓,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会……”
  “臭小子,敢打我大哥,活得不耐烦了。”
  他充耳不闻,拍净身上的灰尘,走向她,“我买好酒了,其实呢,我是想带你去黄鹤楼上看风景,顺便喝些酒,你就会开心……”
  “大哥,你没断气吧?别吓兄弟我啊,你们看什么,上上上,打死那小子。”
  在不断叫嚣中,他走到她身边,低头盯着地面,她抬眼,能瞧到他多变的脸色,撇嘴,无奈,皱眉,苦笑……
  “其实,我不想惹麻烦的。”轻轻喃道,将酒坛递给她,“这个……你暂时帮我拿一下。别生气,我待会儿带你去黄鹤楼上喝酒看风景,你一定会开心的。明天我还带你去放纸鸢,啊,我上次答应若再见面,要送你一件小玩意,我带着呢,待会给你。”
  送东西给她?明天带她放纸鸢?
  是啊,他不知道她明日起程回大都。
  心头绕了几遍,终究将话吞在肚里。她默默接过酒坛,正要警告他身后有人偷袭,下一刻,那地痞却飞撞到槐树上,抱着肚子哀叫不已。
  她诧异,无意识地抱紧了酒坛。
  他的武功……一招一式若行云流水,顺畅而华丽,却没什么威胁感。依她所见,地痞撞上树杆,是他本身的气力造成,而非武学内力所为。特别是,他口中喃喃念着——
  “给你们打,你们不知足,非得要我动手才服气呀。我的银子也敢抢,你们的手脚白长了,看我的拈花惹草腿……”
  嘭——踢中一个。
  “再看我的头昏眼花拳,打你呀。”
  嘭——击中一个。
  “最后,你别跑,你也有份,看我……水性杨花掌……”
  嘭——磨磨蹭蹭死撑片刻,最后一个倒地。
  收拳收腿,他四下扫了眼,忽然扬起笑,拍掌道:“现在……乖乖把你们身上的银子交出来。”
  啊——已爬坐而起的三人“扑”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愿起来。
  有趣,这人真有趣!
  她低头,感到唇角上翘,笑声自自然然飘了出来。
  呵呵,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水性杨花掌……是他自行为招式取的名儿吗,真是……异于常人啊。若长秀知道,想必会好奇试他一试。常听他提到要找一本什么经书,但迄今为止,他一点线索也没有,这也造成每每遇到招式奇特的学武之人,长秀总会想方设法盘问一番,而多数是没什么结果的。
  这个曲拿鹤……长秀曾说他武功后劲不足,她刚才也以为他尚欠火候,但……他也许并不厉害,却绝不是轻易被人欺负到的人哪,难怪他娘能放心将他踢出门,任他在外游荡。
  除了长秀,她几乎没有朋友。长秀知道她不开心,会劝她陪她,却不会刻意去逗她。这曲拿鹤……他们才第二次见面,不是吗,甚至,她白天并没给他太好的脸色看,也没想过他会在夜里偷偷溜进官驿。可这人……想逗她开心呢。
  王爷让她读书习武,让她随在身边东奔西征,闺中密友对她而言是陌生的词,绣花弹琴更与她无缘。若真要细细算来,她没有朋友呢,可今夜,不去思念王爷,她想交一个朋友了。
  她想——交这个有趣的曲拿鹤做朋友了。
  不管他是做什么的,不管他有什么好与不好的习惯,也不必理会自己什么身份,今夜,她只想交一个朋友,一个单纯的、愿意逗她笑的朋友。
  第3章(1)
  朋友呢……抱着冰凉的酒坛,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么?开心吧。”
  地痞们不知何时走了,他踱到耸肩轻笑的女子身边,抱回酒坛轻问。
  他就说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没再追问她笑什么,见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间。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华丽的衣衫,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夜里有些热,他披着也难受。
  “曲……拿鹤。”递回酒坛,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银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们的银子。”
  “是啊。”他点头点得毫无愧意,“他们抢老伯,我就让他们尝尝被抢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就自动自发地无效。
  “若他们以后变本加厉再抢别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声。
  他抬了抬眉,突地凑近她,举起手背挡在嘴边,悄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点穴哦。我骗他们点了死穴,若动了抢人银两的歪脑筋,他们的筋脉就会逆流尽断。”
  “……”
  “他们相信了。”
  “……”
  “嘿嘿,我想他们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出来抢人了。若以后再抢,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训他们。”
  笑容挂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这是……秘密?
  他是与朋友分享秘密吗?她还没告诉他想交他做朋友吧,还是,他已经自行主张地将她视为朋友了?
  “曲……拿鹤,我叫你拿鹤,可以吗?”垂下眼,她轻声问。
  “行啊。”
  “你今晚为什么会想到去驿馆找我?”
  “你不开心嘛,我要报你的一饭之恩,逗你开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黄鹤楼行去,“走,咱们比比,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层。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个叫李白的,写了一首《故人西辞黄鹤楼》的诗,现在不是烟花三月,就当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饭之恩?
  她撇嘴,傲气倏起。她施给路边人的饭何止百回,要报恩,那些报一饭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马月去了,还轮不到他报恩。
  “喂,你当我是什么?”傲气一起,秀气的眉宇间一时凌厉起来。
  他走着,并不回头,笑道:“朋友啊,我当你是朋友嘛,木默小姑娘。两年前你请我吃饭,两年后我请你看戏喝酒爬黄鹤楼,不错吧。”
  朋友?原来,他早已当她是朋友了啊。为什么?只不过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可以记得她两年,一直把她视为朋友吗?扪心自问,顺心所来的一顿饭并没让她放在心上,这两年他在她的记忆中完全不占分量。巷口初见,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却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记得她啊……
  发辫甩了甩,珠玉叮当,她暗暗点头,“好,拿鹤,我们做朋友。”
  “嗯。”
  “还有……我已经不是小姑娘了。”
  “是是是,我记得……你两年前说过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个妹子,小你两岁?”
  “……”他说这话并无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实在听不出他的话语中有没有讽意,只得瞪他,瞪着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头,对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复又极快笑起来,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看到没,以那块碑为起点,咱们比赛,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谁就能先喝这坛酒。比不比?”
  轻轻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总是那张三弯月牙的讨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点误以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脸上生根了。如此一张讨喜又俊秀的脸,难怪有许多姑娘挑中他,也难怪他总被娘亲踢出家。
  遇他两次,两次都是躲灾而来。从他的言辞中,顺江飘到武昌躲灾仿佛是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哈,这人,真是命带桃花。不过,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并不关她的事,他爱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们不过是……朋友吗?
  呵……朋友,朋友!心头反复念着两字,深吸冰凉的江风,心情乍时好起来。
  扬辫微笑,她点头,“好。”
  黄鹤楼远远在望!
  跑跑……我翻……上树……
  山路有点不平,没关系;月色有点昏暗,没关系;怀里抱着一坛酒,没关系;乌发在月下飞折,辫尾珠玉交错,没……啊,有关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脸上是惹人着迷的阳光笑容,甚至,带上一丝他自己也未察的纵容。
  姑娘家啊,还是活泼多笑才漂亮嘛!
  两年前的木默,骄纵中带着稚气,兴许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习性吧,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如今见了她,少了稚气,是个娇美中带着英气的姑娘,骄纵仍在,戾气却比两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皱了皱。
  白天在街上冲得快,乍然看到她时,他可是惊喜交加呢,这算不算——他乡遇故知?嘿……拿这句权充一下。
  交谈了数句,他只觉得她的纵傲比起当年在街上驭马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边请他用饭的木默,傲气盛,戾气更盛。
  她的戾气并非寻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种无形的刺,那是一种让人闻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气。不过戾气重不重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姑娘家嘛,无论是怎样的姑娘,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将此自命为“三以原则”的,虽然娘不怎么赞同,大哥和小妹可没嘲笑过他,就连爹也点头称是。
  带她出来玩,一来的确是想报当年的一饭之恩,好歹他们也算是朋友了;二来嘛,他素向是见不得姑娘家不开心的,这是天性,天性啊!
  虽说他私下很得意自命的“三以原则”,可并不表示他是个喜欢拈花惹草的男人哦,绝对不是。那些惹人误会的选婿宴绣球灾可非他自愿啊,他根本没主动招惹那些人,只是贪吃了一些东西嘛,若为了一碗饺子一盘面就赔上自己的下半辈子,打死他也不要。他还年轻,他还不想娶妻啊。而她,绝对不会像那些小姐姑娘一样缠着他,这是他最放心的原因之一。他对姑娘都是很有好感,而一个不会缠着他的姑娘,他是更有好感,嘿嘿!
  盯着丈远处晃动的珠玉辫丝,曲拿鹤偷偷笑了,加快脚步。
  她的功夫不弱,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没有一分多余的花式,看得出稳打稳扎的底子,应该是名师所教。不过,他也不差……
  脚尖轻点,稳稳翻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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