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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跳楼,都看见那厮在铺救生气垫-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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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大,碾压而上。
  这伺机而动的偷吻,来势汹汹,哺一贴上,就含住上唇吮了一下,接着软滑温热的舌头探出来,沿着唇缝往里钻。
  冯程不料他会突袭,接住他的时候被撞的后退了些,微仰了头,牙关并没封紧。加上许沐动作太快,他被吸了下唇,心里一颤,立刻被许沐趁机而入,划拉着舌头就扫到了口腔内壁。
  冯程回过神,伸手就把许沐往外推,牙齿那么一阖,嵌入到柔嫩的舌,许沐立刻哼了一声,疼的眼睛里不自主泛了点水汽,近在眼前,亮的惊人,又委屈的要命,冯程脑子一抽,牙齿就咬不下去了。
  只能僵着舌头,将他四处乱划拉的舌尖往外推——搞得跟舌吻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八章

    扑过去的瞬间,许沐很有点紧张,觉得自己这姿态,像极了飞蛾扑火,一听就是个没好下场的词汇,为此,他在空中迟疑了一下,想给自己留条后路。
  可雨水顺着睫毛往眼角淌,他心里发了狠,滚你妈的后路,留那么多后路,就没法孤注一掷了。再说,这么大的雨,扑过去老早就把火浇灭了,许沐,你不要这么杞人忧天。
  嘴唇不咸不淡,没滋没味,可所有情侣都热爱亲吻,尝出来滋味曼妙无比,因为隐形的作料,是萌动的爱情。
  许沐亲的毫无章法,心情激荡无比,舌尖的触感如此强烈,快意汹涌的头皮发麻。冯程的退让,甚至让他生出种错觉来,冯程是在和他纠缠,而不是躲闪。
  他是真的有些忘了形,卸下了所有防备大力固定脸庞的手,也成了抚摸,以至于猛然被一拳捶在肚子上,朝后跌开着坐到满是积水的路面上的时候,不仅没觉得痛,连伤心难过都没有,脑子全然空白,手还保持着捧着一张脸的姿势。
  水迹渗透背部的衣裳,他觉得有点冷,初秋夜里的雨水,像寒冬腊月的雪融冰。
  他以为自己做好了准备,障碍和拒绝都能从容应对,却原来,爱情不比考试,随便一次碰壁,都能让坚强和盔甲,如此不堪一击。
  眼眶有点热,不知道是燥的还是气的,冯程杵在一步开外,电线杆子似的一动不动,雨太大,看不清脸,不知道有没有怒容满面,可那种石化的姿态,让许沐觉得很难过。
  ——可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疼,他捏了下拳头,自暴自弃的想,妈的,许沐,你这是自虐呢,还想当圣母是怎么的,瞧你那点出息,你好歹也恼羞成怒,或是伤心欲绝啊,要不你就小内八,撒丫狂奔啊。  
  可等了将近两分钟,也没见冯程有所动作,跨上来揍自己,或是丢下狠话转身离开,侩子手还知道锋利磨刀给人个痛快,他这是个什么意思。  
  许沐觉得烦,五味陈杂,心里乱七八糟,就想发火……其实,他脾气真的不太好,狂躁症什么的,也有一点。  
  于是他一撑地,盘腿坐在了大马路中央,胳膊肘搁在膝盖上,像个蹲马路的小流氓。他仰头眯着眼,盯着冯程模糊的脸,雨声让他不得不提高声音问话:“冯程,有话你就说啊!”  
  理直气壮,姿态非常大爷,丝毫不露胆怯。  
  冯程推完了人,就走了神,雨点砸在头上,榔头敲打似的疼,疼的不知道,该把许沐怎么办。  
  想打他,理由又有点扯淡,说出去像天方夜谭;丢下他就走,腿脚又灌了铅似的迈不开,怕他出意外;撂狠话,他这些年话都不会说,那就更不擅长。  
  为难了半天,思维突然又跳跃到最近的日子上,过的混乱吵闹,却鲜活了不少,扪心自问,烦是烦了点,却没那么难熬,一天天过的飞快。  
  许沐很特别,冯程不否认,刚刚他在口腔里肆虐的时候,有一瞬间,他差一点,就做出了回应,然而他没有。  
  动心了又怎么样,他已经不想再喜欢,任何一个,男人了——这种爱情高风险,无保证,受阻碍,遭白眼,指不定最后,不是生离,就是死别,他曾跌了一跤,死也不想再摔一道。  
  冯程张嘴,声音漠然成一条直线,又被雨声打断成无数碎片:“许沐,你走吧,别在我身上浪费感情,我不喜欢你。”  
  许沐喘了口气,觉得心脏有点疼,他笑了下,还不闭嘴:“如果我非要在你这歪脖子树上吊死呢?”  
  冯程再次词穷,顿了好一会,才挤出一句:“别闹的太难看。”
  他语气非常冷漠,并且说完转身就走,更丧心病狂的是居然还记得捡起雨伞,说明他心绪不乱,话的认真的,许沐呆了两秒,冯程挺拔的背影已经模糊在了雨里。  
  他傻愣愣的依葫芦画瓢,伸手也去捡伞,摸到柄端,这才回过味来,登时气得鼻涕都下来了。  
  难看你麻痹,我喜欢你,你没点别的表示,就觉得难看?  
  刚刚吃进去的苹果在胃里作祟,他气得有点想吐,心酸的想,冯程这□的,又在他心上用力的刺了一刀,不把他弄到手,再往死里整,他就不姓冯——他真气得,忘了自己姓什么了。  
  他抹了鼻涕爬起来,连内裤都湿透了,还是捡起雨伞罩在了头上,抬脚,和冯程背道而驰。  
  哪怕浑身湿透,雨还在下,手中握着伞,傻子都晓得,该撑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本章其实和37章是一章,中午没写完2333


☆、第三十九章

    暴雨来的匆匆,却意外的很持久。
  厨房里呼呼的猛火,时不时有锅铲和铁锅抨击的声音,米饭的香气飘出来,很快又被呛鼻的辣味掩盖。客厅里就开了个壁灯,光线很暗,靠窗燃着盏台灯,光晕里坐着个人,脚边躺着条狗。
  许东篱翘着左腿,鼻梁上带了副眼睛,低头认真的翻书,全是被投上一层浅黄色的光,昏暗中反射出点亚光,姿态非常宁静。
  侯勇从厨房门口探出头,本来是准备喊他洗手吃饭的,一眼望过去,就见那人静坐灯下,美得跟画似的。
  他愣了下,心里涌起巨大的满足,只觉前半生腥风血雨,这一刻都隐匿无形,他无声的笑了下,硬朗的眉目软化下来,显得异常温柔。
  这就是人间,最大的幸福,和心爱的人共处一个屋檐,为他洗菜做饭,一起将激情的人生阶段,过成细水长流般平淡。
  侯勇想,他要反悔,改变三年前那句誓言了,自己曾说,能为他去死,毫不迟疑,而从今天开始,他要为了这个人,不惜一切代价的活下去,和他一起。
  许东篱看书,侯勇就挂在门边上看他,尽管手里握着锅铲,却将身后那锅山药木耳溜肉片,抛到了九霄云外,心里美完了,就开始动歪脑筋,想着今晚怎么才能留下来。
  许东篱突然抬起头看过来,侯勇被他看得心肝一颤,就见他推了下鼻梁上眼镜,淡淡的说:“糊了。”
  侯勇以前爱打麻将,最爱的就是这个词,陡然从许东篱口里跳出来,他还有点错乱的穿越,然后才注意到,冲天的糊味弥漫。脸色登时就暴躁了,骂了句槽,在门框处瞬间隐形,接着就一阵忙乱动静,声音从厨房飘出来:“东篱,这个菜吃不了了,打个鸡蛋汤给你行不?”
  许东篱今儿一天没出门,六点自己随便弄了一顿,根本不饿。侯勇是八点钟过来的,说没吃饭,外头又大雨,许东篱将他放进来,他就窜厨房去了,折腾到现在。 
  许东篱又不等饭,倒是可有可无:“随你,你爱弄就弄吧,我不饿。” 
  侯勇觉得他一点也不期待自己的手艺,自己又饿的慌,就懒得弄了,端着电热锅就往饭桌边走,喊他:“不就两张破纸吗,光看就能饱还是怎么的,来吃饭!”  
  许东篱听见他藐视知识的言论,已经完全没反应了,他阴天犯懒筋,不想动,换了条腿翘:“你吃吧,不用管我。”  
  侯勇忍不住就开始骂咧:“火锅一个人能吃个屁,你快点,肉片都老了。”
  许东篱脚边的哈士奇耸耸鼻子,被空气中浓郁的肉香味勾引,支起腿来,朝侯勇颠了过去,尾巴摇得热烈,不住拱侯勇的腿。
  侯勇被他磨的烦,一脚就给狗撩一边儿去了,迁怒的骂狗:“一边儿去,又没喊你,看你那样儿……边儿蹭去,东篱你快点,我他妈三天没吃过一顿正经饭了。”
  黑帮的饭局,从不比生意场上少,许东篱怔了下,眼神就柔和下来,将书合了,嗯了一声:“给我捎副碗筷。”
  说着就取了眼镜,放在矮柜上,站了起来,侯勇生怕他反悔,笑着就窜进了厨房。
  面对面坐在饭桌上,家常的方桌上,两人中间隔着个电炖锅,咕噜咕噜的冒泡,辣椒籽花椒被热流翻腾上来,在红亮的辣油里挣扎。围着一圈的切菜,堆成山丘,牛羊肉卷,一碟凉菜一碟花生米,他弄了半天,其实就弄了个火锅,不过高汤是现熬的。
  两人很少有这样的机会,独自吃顿饭,不是太忙,就是许东篱不见人,侯勇心里高兴的不行,倒了杯小酒,正准备拉着许东篱碰个杯,然后开始大快朵颐,敲门声就响了。
  许东篱杯子都快敲过来了,听见门响立刻就缩了回去,起身就要去开门,还笑的一脸温和。
  侯勇悬着胳膊端着杯子,心里恨不得将许沐那小混蛋砍死再抛尸,他就会坏他的好事,骂了隔壁的。
  侯勇本来准备了一副驴脸,来招待许沐。
  可一看他那浇的头透彻的形容,和颓废低迷被甩一万次的绝望小脸,一时惊讶的忘记给他穿小鞋了。
  侯勇虽然不会之乎者也的吹牛,可大风大浪经历过了,看人的眼光倒是奇准,许沐这熊孩子,看着像只美羊羊,其实是化了妆的小灰狼,一个词足以概括他所有的特性:装疯卖萌。
  这小子看着乖巧,心里通透,可闹腾起来,一肚子阴谋诡计,特别不省油——这会儿这作死模样,得是天塌了。
  许沐蔫蔫的叫了声哥,又叫了声勇哥,然后一声不吭,被许东篱牵牛似的拉进屋,然后塞进了浴室,精气神被狐狸精吸光了似的,一点也不复往日的两眼冒贼光。
  许东篱翻出一套自己的衣服,拖了个矮凳放在浴室外,然后回了餐桌。
  侯勇见这两兄弟一系列动作里,半句交谈也没有,就有些意外,心想许东篱这么宝贝他弟弟,这会怎么放养不管了。
  许东篱见侯勇看着自己,手边还搁着小酒盏,顿了一秒,端起自己那杯对着侯勇举过去,准备补上之前那杯。
  侯勇身上,基本有女人讨厌的男人恶习之所有,他抽烟又喝酒,屋里赛狗窝,爱爆出口还是真流氓。因为真爱想嫁给他的女人,暂时还没遇见过,他先遇见个男的,将心给落人身上,取不回来了。
  于是他尽力在改,那些不太友好的生活习惯,比如饭没开吃,先灌几杯——倒不是许东篱嫌弃过他,只是他突然开始养生,想要多活几年罢了。
  可这些事情,许东篱是不知道的,更别提有心思关注,侯勇碰壁多了,也算看透他了,倒也不觉伤心——许东篱就是口古井,你丢两块石头,他就溅点水花,你要是站在井边想不劳而获等龙吸水,倒灌满水桶,你那就跟那站一辈子吧,他连波纹都不给你现一个,你信不信。
  可就他那口井水,刚好对自己那口味。
  细长的手指捏着酒杯,慢慢移将过来,又优雅又好看……空气里的火锅味儿不见了,取而代之是百花蜜,吸一口,一路甜进心里,侯勇不爱吃甜的,可这种滋味,他简直爱的要命。
  喜滋滋的端起白瓷小酒杯,叮一声上去就碰了声清脆细响,盯着许东篱秀气的眉眼,抿了一口,辛辣的烈酒直烧喉管,再美就过了。
  许东篱在家根本不沾酒,放了杯子就提筷子,在锅里捞一圈,起了一筷肥牛卷,大方的甩进了侯勇碗里,又捞了一筷子,矮身丢进了眼巴巴的爱勇狗盆里,然后搁了筷子,起身去了厨房。
  侯勇和狗一个待遇,就嫉妒了一秒,立刻弃了白酒,去吃牛肉,他是真饿了。 
  不到一分钟,许东篱就回来了,手里还捏着副碗筷。 
  侯勇吃着火锅喝着小酒,爱人在对头,他好歹还有点节操,没一快乐起来,就忘记屋里另一个痛苦的人类。
  许东篱饿了才吃东西,这会充当煮饭婆的角色,一边往锅里加菜,一边给爱勇找肉,失忆了一样,好像他悲伤的弟弟今天没来过。
  侯勇吃他自己的,筷子在锅里扒拉,边看了眼许东篱,下巴微扬朝浴室,问道:“咱弟怎么了?”
  许东篱好看的眼睛瞥了他一眼,静了好几秒才开口:“出来后一问就知道了,吃饭。”
  竟然没反驳那个“咱”,侯勇嘴角一挑,就想笑,诶了一声,真就将许沐泡到了脑后。
  屋里两人一狗,没有一个人,关心浴室里失落的弟弟。
  许沐游魂似的飘过来,一屁股坐在了饭桌上,他素来是爱吃里顶尖的,平时看见真正的高汤辣油锅,早就筷子抄的下箸如飞,这会却歪着头,半张脸吧唧一声就贴上了餐桌,一副“杀了我下火锅吧”的死德行。
  侯勇见他这样儿挺新奇,筷子不停嘴上八卦:“小沐啊,你这是要干啥?”
  许东篱一脸平静,筷子却忙的团团转,给许沐戳了个牛肉丸子,反正他待会会吃的,随口道:“说吧,怎么了。”
  那瞬间,侯勇觉得他这亲爱的,真的非常像古代一种高高在上的人——太后老佛爷,关心都这么高贵又冷艳。
  谁知许沐听了许东篱堪称冷淡的问话,嘴巴一瘪,恢复了点常态,颇为哀怨的叹了口气,掀开嘴皮子说:“唉,我被人甩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章

    “综上,完毕。”
  许沐愁苦的吁了口气,来了个总结陈词。
  他被电热锅热气熏得有些受不了,以下巴为轴,将脸翻了一面贴,跟煎油饼似的。
  说出来心里倒是好受了些,火锅的香味就直冲鼻腔,他捏了筷子,伸进锅里就开始瞎捞,他还是没胃口,就是看侯勇吃得带劲不顺眼,纯捣乱。
  人性的弱点就在于,风光的时候万人瞩目,却还是觉得关注的目光不太够,等跌倒的时候,转头一看,连十万八千里之外,素不相识的路人甲,脸上带个笑,都觉得别人嘲笑的意味深长,全世界都在看自己笑话。
  许沐现在就是这种心态。
  侯勇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不仅没惋惜同情的安慰一句,反而听得津津有味,狗血故事特别下饭,觉得这鸡飞狗跳的节奏,挺符合许沐的风格——
  他心里还有点狂,较之于他猛追许东篱,这熊孩子那点拒绝,算个屁,当然,他不是在意指许东篱难搞…嗯,怎么说呢,就是很复杂。
  其实,他不觉得许沐可怜的原因,是他和自己有差不多的经历,他看上许东篱,许东篱那时喜欢谢文林,许沐看上了个人,那人喜欢个死了的人,怎么看,都是一样一样的。
  可都是自己愿意的,又有什么好委屈的。觉得委屈觉得不值,放弃就是了。放不下,那就是自作孽,苦死也得自己抗,叫活该。
  他刚夹了片藕,许沐的筷子无头苍蝇似的拐过来,给碰掉了,他退而求其次,紧着锅边捞,那边又如影随形的来了,侯勇眉头一紧,再接再厉。
  结果弄了半天就夹了颗花椒,就是头猪,也知道他是故意的了,侯勇心里就有点窜火,脸一黑,声音一提,狠敲了许沐筷子一下:“怎么的,被甩了一回,还乔上了?不吃就滚蛋。”
  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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