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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你是我的晴天-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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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你要去A市,那我们一起吧,正好,我也要回家拿点东西。”快答应,快答应,沈思诚不理解自己怎么变的那么的小女儿心态,迫切希望得到肯定的答案,如果她答应,那我们之间算不算是变相约会呢,恋爱中的人,无论男女都幼稚的可以,还好,余小鱼没有拒绝,只是心里觉得好笑,什么时候淡定,风雨不变色的沈思诚也能这么激动起来。
“好啊,吃完午饭,咱们就出发。”
黑夜月光下淡淡荧光闪耀,躺在椅子上的余小鱼,那么宁静,那么美好,和黑夜融入在了一起,整个画面那么和谐,那么梦幻,沈思诚都看的痴了。
“要不中午一起吃饭吧,反正明天不能吃食堂,你看呢,咱们出去吃吧?”这样实质性的邀请,再次让余小鱼感觉到了沈思诚的不同,而沈思诚也为自己大胆的邀请感到雀跃不已。
“不用出去吃了。”沈思诚的心,顿时跌到了谷底,这是拒绝吧,唉,自己和她毕竟才认识一个月,这样贸然的邀请,自己还真是唐突了,刚刚还为自己的大胆感到勇气可嘉,此刻却开始懊恼不已,太冲动了,可接下来的话,又让沈思诚的心窜到了云端,这样的大起大落比做跳楼机还要刺激,还要过瘾。
“来我家吧,我做饭。外面的饭菜没有多少营养味精重,又贵,还是我做吧,可以吗?”余小鱼专注的盯着沈思诚,眼里的笑容藏不住,能和他呆在一起,很幸福,很安心,不是吗?既然都避免不了,那就顺着心走可以吗?即使两人之间的距离不止此刻的1。5米,那也要努力,一定要努力让自己能够站在他的身边。余小鱼是矛盾的,她懦弱,胆怯,害怕靠近沈思诚,可偏偏又管不住自己的心又急切的想要靠近沈思诚,希望吸取到他身上那阳光,哪怕只有一点点,也能让余小鱼长久冰冷的心觉得温暖异常,多少年了,那个活在自己回忆里的人,如今就在自己的面前,纵使相逢人不识,但那已经训练的处于本能的思念已经化成了行动指使着余小鱼的心绪,就让我再吸收一点阳光就好,就一点点,让我存储够在一起,至少在午夜梦回时,我能怀念,我能想念,我能思念。
沈思诚早已乐着找不到北了,猛的点头,“好啊,好啊。”
☆、腹黑的沈思诚
早上6点,生物钟响起,余小鱼已经没有了一丝睡意,无论头天晚上睡的多晚,对于严重睡眠不好的余小鱼来说,早上6点也会准时醒来,在床上发呆了半响,才笑着,自己答应了要做饭给他吃的,去菜市场吧。起床收拾,浇花,出门。
等余小鱼买好了菜回到家时已经8点了。刚进们不久沈思诚就敲门过来了。
“怎么这么早就买菜去了?我还准备陪你一起去呢,周六你也不多睡会儿?”沈思诚嘟嘟囔囔的抱怨着,都怪自己,本来起来的挺早点,就在衣柜里选衣服就选了半天,等收拾妥当来对面敲门时,人家已经出门呢了,所以沈思诚懊恼不已,一听见对面开门声时就走了出来了。
“习惯了,本来还想多睡会儿懒觉的,可到时间就醒了。所以干脆起来去买菜,早点去菜才新鲜。你吃早饭了吗?”
沈思诚绕绕脑袋,嘿嘿一笑“没呢,不是赶紧过来想帮你买菜么?”余小鱼好笑的看着这个男孩。坐吧,我房间有书,客厅也可以看电视,我去给你弄早饭。
沈思诚强迫自己压抑自己的兴奋四处参观着,房间整洁干净,一尘不染。茶几上的小盆栽,阳台上的花卉都长的极好,绿油油的开始发芽,看的出照顾他们的主人一定是个细心的人。沈思诚拿起沙发上的书《简。爱》
原来她喜欢这类型的书,还以为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看琼瑶的言情小说呢。她还真是特别。随手翻看了几页,扑鼻的蛋香味促使沈思诚走向了饭厅。
看着沈思诚傻傻的盯着桌上的煎蛋面,余小鱼笑着说道“还说叫你呢,快吃吧,没有放葱。”
“咦,小鱼你怎么知道我不吃葱啊?”沈思诚一边随意的说着一边拉出椅子准备开动,开起来好好吃啊。
余小鱼傻住了,是啊,现在的他们才刚认识,怎么可能知道他不吃葱呢。
“我想一般优秀的人都有些怪癖,比如不吃葱姜蒜,比如吃蛋只吃蛋白或蛋黄,没想到你真的不吃葱啊。我还瞎蒙对了。”沈思诚完全没有听见余小鱼再说什么,只是看到丫头辛苦为自己做的面条就兴奋不已,傻嘻嘻的坐下来就吃。边吃还边说“丫头,你做的面真好吃。”
这人,什么时候自己的称呼从小鱼又变成丫头了。
沈思诚一边吃着面条,一边自己YY着,余小鱼看他专注的对付着面条转身也走进了厨房,将买来的菜分类放好清理,将鸡焯水后放入砂锅大火烧开后小火开始熬炖,牛肉切片码料,山药洗净待炒。沈思诚吃完面条自觉的将碗筷拿到厨房洗刷干净,看着余小鱼为自己的午餐忙前忙后,心里
温暖及了,也动手开始帮忙打下手。两人在厨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气氛不做作,自然而又温馨。
待饭菜摆上桌时,沈思诚才发现座上的两菜一汤居然全是自己的最爱,刚刚在厨房,一门心思的想和余小鱼套近乎,她让自己做什么自己就做,等到现在饭菜弄好了才发现原来都是自己喜欢的菜,海带墨鱼炖鸡,洋葱炒牛肉,山药炒木耳,有荤有素,如果说其中一样菜是自己喜欢的那可能是凑巧,不过三样全是自己爱吃的菜,怎么这么巧呢,自己不仅仅心里在疑惑,当然也将这样的疑惑问出,余小鱼只能无奈的说道“我照自己喜欢来做的,你尝一下和不和你的口味。”有的时候解释的太多,反而让人生疑,不如不解释不是更好么。
原来如此,看来这丫头连口味都和自己那么像,怪不得自己会觉得和他那么有缘呢。想到这里沈思诚又开心起来,满桌的菜在沈思诚的风卷云涌下很快就消失的干净,直到要盛第4碗饭在余小鱼阻止下才没有继续添饭,不过还是喝了两碗汤,如果沈思诚的妈妈看到自己的儿子这么个样子,估计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平时儿子最多两碗饭,虽然不瘦但是也不强壮,最关键的是挑嘴的要命,有一点不和自己的胃口,宁愿吃白饭,也不会夹那道菜一下,而今天余小鱼的菜却让沈思诚回味无穷,自己老妈都没有这水平,要是能天天吃到这样的菜该有多好啊。于是心里有了一个计划。沈思诚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小心思里,吃饭的时候也专注的吃着,没有发现余小鱼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那道洋葱炒牛柳一下,如果发现了自己肯定会更加疑惑。
吃完饭,两人一起收拾好碗筷坐在沙发上,也没有说立即动身去A市,而是两人都很有默契都在沙发上喝着一杯苦丁茶,茶是余小鱼泡的,沈思诚在接二连三的惊讶下已经不觉得自己和她的相同爱好有什么不对,反而还觉得很是高兴,自己和她越来越配了,沈思诚肯定不知道,在那漫长的12年,在那极度的思念生活里,沈思诚曾经说过的每句话,做的每个小举动都慢慢的演化在了余小鱼的生活中,潜移默化,慢慢也变成了自己的习惯,唯独自己不吃牛肉,无论如何也不吃的东西,在那样的年代牛肉本也精贵,余红生也不可能允许自家能吃的那么好,所以,现在的余小鱼早已改变不了一些习惯,变的就是自己生命中的一份了。
苦涩的味道在口中蔓延,屋外的阳光撒了进来,照在茶几上,外面又是大好的一天
“丫头,你去A市干什么?”两人在这两天的交流中,早已变的熟悉起来,加上两人那么多想同的习惯,想通的爱好,
还有那道不清的情愫,自然比普通朋友还要亲上一份,而沈思诚却并不满足自己和她的关系,总想着可以再进一步,再进一步……
“去办点事情。晚上赶末班车回来。对了末班车是不是8点钟那趟?在南门车站?你是A市人,是不是比较熟悉?”
“去办事情啊?末班车是8点,在南湖车站,是新车站,现在短途车都在南湖车站赶车。你今天就要回来啊?正好,我也只是去拿些换洗的衣服,到时候我在南湖车站等你,我们还是一起回来吧。要不然你一个人我也不放心”沈妈要知道了,估计得再一次被气的吐血,沈思诚同学回家哪次是自己赶车回来的,家里都有小车接送,还有每个月自己不给他送衣服保姆也会送去,哪会让他自己回来。
“那好吧,我还说晚上一个人有点害怕呢,要是你也顺路的话,那我们就一起吧。”
“对了,丫头,咱们商量件事情吧。”沈思诚突然变的严肃不已,这到把余小鱼给吓着了,他这么认真重生而来还真没见过,不觉得自己也变的认真起来,做直了身体看着沈思诚。
“丫头,以后你负责我的伙食吧,你看,咱们每天中午吃学校,只是需要早上和下晚自习就行,还有周末,晚上吃完饭我们还可以一起复习功课,咱们两个都是自己一人住在这里,我爸妈为了自己的生意,平时更不管我,我多久没吃过家常菜了。你看我多可怜啊,我们应该互相帮助,一起学习,你说对吧?”沈思诚在将沈爸和沈妈都出卖后小心翼翼的看着陷入沉思的余小鱼,不敢说话,也不敢喝水,就连动都不敢动,害怕自己打扰到她。毕竟两人才认识一月,自己的主意也太唐突了,换了是自己也不会同意,甚至会觉得自己是不是有事可图,想着这里,心淡淡的失望起来,看来应该希望不大吧。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余小鱼终于放松了身体,端起属于自己的茶杯,喝了一口茶水,苦涩的味道刺激着她的味蕾,嘴角终于扬起了一丝幅度,沈思诚,我该拿你怎么办呢,好像只要是遇见你,只要是你的要求,我就无法拒绝,你是不是吃定我了?
“好吧,咱们一起努力。你读高二功课会越来越忙,让你自己一个人做饭也不好,就这么决定吧。”沈思诚得到意外的答案,高兴的又想跳起来,可还是强忍住,不能让丫头看出是自己故意做得这个主意。
☆、早恋风波
两人在将近1点半时终于出门了,沈思诚看着余小鱼居然拿着一个小型行李袋很是吃惊,不过也没有将他的惊讶说出,只是主动提出帮余小鱼提着,可余小鱼哪里敢让人家碰自己手里的宝贝,不是不信任沈思诚,而是,这里面的3件国宝是爷爷临终所托,做重要的是,里面的东西都是易碎的,要轻拿轻放,现在不可能让沈思诚知道这些,一是时间未到,二是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告诉沈思诚自己全部的故事,就算是在上世自己也从没对沈思诚提过自己的家庭。
沈思诚看到余小鱼拒绝自己的帮助,也没有多在意和生气,只是觉得这个丫头可能还是在防着自己的,自己应该还没有完全走进她的心里,看样子,自己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两人一路无话,到达A市和余小鱼就和沈思诚告别打了出租车就去了工行A市分行总部,而沈思诚在目送余小鱼上车离开后也打车回家了,余小鱼早在两天前在电话里就约好了工行的刘经理,准备开一个保险柜将三件国宝放在保险柜里,这样自己也安心,虽然要交不菲的保管费用,但,安全,也安心,办完一切事宜已经接近5点了,余小鱼没有过多停留就前往了交易大厅,从买了股票到现在已经1个多月,也不知道亿安科技现在怎么样,可到了交易大厅的时候才发现人家早已经下班了,无奈下,余小鱼只能满街溜达,早知道自己就不说要做最后一般车了,这样还能早点回去,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沈思诚也要等到8点吧,于是打车到了车站,在约好的KFC点了杯牛奶靠窗坐着,翻看着刚刚在邮亭买的杂志。
而沈思诚这边,沈妈对于沈思诚的突然回来很是吃惊,以为儿子是有什么事情,一问才被沈思诚告知要回来拿本参考书,因为急着用,所以就回来了,沈妈也没有多问,自己儿子在学习上从来不要自己操心,自律又听话,虽然自己不想要他去县一高读书,可沈爸也说了,孩子要从小独立,不然自己打下的家业也没有人接手,千金难买少年穷,如果在A市,天天和那些公子哥混在一起也学不好,不如去县一高,既避免了学上那些公子哥的坏毛病,也可以养成他的独立性。
沈思诚的回家,让父母均很开心,但最开心的要属沈思诚的妹妹沈思蓉,沈思蓉今年15岁,比沈思诚小4岁,现在还在读初三,昨天开家长会老师将沈爸留了下来,单独说了沈思蓉同学的问题,至于什么问题呢,无外乎每个青少年都会遇见的问题“早恋”人家早恋都是偷偷摸摸的,可我们的沈大小姐,从小被家里充着长大,骄横惯了,这不和小男友谈恋爱,本来老师不知道的,同学间这些早恋的比比皆是,大家也没有
必要弄到老师那里,可就是这个大小姐发小姐脾气,人家小男孩受不了了,刚开始觉得你漂亮,活泼,大方,家里又有钱,愿意宠的你,可时间一长,本来自己也是个学生,现在还是关键的初三,哪里有那么多时间时时刻刻都要陪着你,可这沈大小姐不干了,非要小男友陪他过生日,不许去补习班,之下可让他为难了,自己家只是小康家庭,也等着自己能考个好高中,将来去好的大学,找个好工作云云的,父母给钱让自己去补习,小男孩也是个孝顺的,平时很听父母的话,所以以为沈大小姐只是耍耍脾气,只要第二天自己哄哄她就好了,以前也是这样的。可这次沈大小姐的火大了,原来,想着自己的生日,A市很多千金小姐都会参加自己的宴会,自己有了小男友也想带给大家看看,虽然自己男友家条件没自己家里条件好,不过人长的到是很帅,在同龄中不仅仅身高175,阳光气质很浓,这次给朋友介绍,自己一定会倍有面子。可这小男友既然放自己的鸽子,跑去上什么补习课,这不是打自己的脸吗,最后生日会也弄的沈思荣不欢而散,一想起那些朋友带着自己的朋友来参加,自己就有气,放眼望去,还真没有一个像自己小男友那么帅的,于是就更加怨恨起小男友了,这次沈思蓉决定一定不能这么轻易的原谅他,一定要给他点厉害,第二天一进教室,沈思蓉看到人都到的差不多了,就走到小男友的面前对着小男友吼道:“朱生,咱们两完了,现在是我甩了你。”说完还觉得心里痛快不少,一转头却感觉完了,班主任正好看着这一幕,虽然沈思蓉大小姐脾气浓,但是,在学校还是一个听老师话的学生,这也要和沈爸的教育有关,虽然女儿要娇养,但该有的道理沈爸也是从小教导两兄妹的,不想他们以后成为不思进取的人,于是,一切就发生了,第二天学校家长会老师将沈爸单独叫到一边说了足足1个小时,回到家沈爸还没来得及说教沈思蓉,自己就接到自家酒店有事要去处理了,等到回来都12点了,早上起来又是忙了一上午,这不自己刚进屋,儿子就到了。
“思蓉,今天你哥哥也回来了,正好,让你哥哥听听,早恋,你胆儿肥了是吧,你才15岁就想这些外力巴乔(方言)的,你要是不想读书就趁早说,我还省笔学费,要是你还想要早恋就去你哥的学校,我眼不见为尽,你哥是男的,他早恋的话我不在乎,因为吃亏的不是他,而且他成绩好,也没什么让我不放心的,但是你是个女孩子,现在才15岁,我可没打算这么早就当爷爷。”沈爸早在昨天到现在已将火气努力压制到最低了,现在儿子也回来,自己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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