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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破茧成蝶 作者:千年书一桐(封推vip2014-01-02高人气高推荐完结)-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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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组织上要求我扮演了几个月他的临时女朋友,他天天到燕园来找我,再后来他完成任务便又回了延安。再次见面时,已经是抗战胜利后,他来北平参加军事谈判,我做了他的秘书,这次我们很快便结婚了,因为他已经三十多岁了。”
“啊?奶奶,您这假冒女友等了他三年,你知道他会回来?那时你多大了?”夏桐的印象中,那个年代的人都早婚。
“我年龄不大,我第一次见他时,我才18岁,三年后,我也才二十一,不过,那时倒是被家里人催的急,我们家人四处替我寻摸合适的人选,相了很多次亲,有一个条件不错的,我都差点动心了,他又回来找我了。”金雏凤说完呵呵一笑。
“那你们是事先约定好的吗?”
“不算是,只能说是巧合,那个年代,他基本在前线,枪林弹雨的,哪里敢保证活着回来?”金雏凤说完又是一笑。
夏桐听了金雏凤的话,屈指一算,这夫妻俩的年龄差距还不小,便笑着问:“奶奶,那时你才二十一,斯年的爷爷都三十好几了,家里会同意你们在一起?”
“我母亲是一个比较开明的人,斯年的爷爷虽然年岁大我不少,但是尚未婚配。不过第一次他去我家,穿的是便装,没敢告诉我家里人他是部队的,只说是大学教授。因为战争耽误了婚事,我母亲见他斯斯文文的,信以为真,知道他家也是北京的,便同意了,我母亲一直喜欢文化人,后来才知道他居然已经是师级干部,吓了一跳。”
夏桐听了呵呵一笑,说:“斯年一开始进我家也骗我奶奶,说他是做小本生意的。我奶奶现在还不知道慕家是做什么的。”
夏桐想到这个又有些发愁,将来怎么跟奶奶解释?
“你奶奶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不影响她成为一个好奶奶。其实,我这一辈子,最钦佩的人是我的母亲,因为她不光保全了我们金家,保全了金家的家产。最重要的是,她让我们家里兄妹三个都有了出息,不是那种八旗子弟寄生虫式的少爷小姐,一个个都出来念书做事,那时的时局不好,家里的东西我母亲都不敢动。只靠着点地租养活我们一家子。后来,在我结婚时,才把东西拿出来给我们兄妹三个偷偷分了。说是要给我做嫁妆,也没敢让它们露面,都是偷偷带过来的。当时,斯年的爷爷绝对没想到我娘家要给我这么多值钱陪嫁,他一直以为我们家是普通百姓人家呢。”
金雏凤现在想起来仍是想笑。新婚第二天,金雏凤给丈夫一件件摆弄这些嫁妆。并细数每件东西的来历时,慕安桐先是惊讶不已,继而抱着她说:“本来想娶回一个美女加才女就赚到了,没想到却娶回一个美女加才女和财女,最后一个财是金银财宝的财。”
夏桐这才明白了,老人家为什么会喜欢那一幅绣品,想必看到这“凤栖梧桐”的画面,老人一定想起了属于他们之间那“凤栖梧桐”的初次见面,那温暖了老人一生的“凤栖梧桐两呢喃。”
两人正说着,吴明伊来电话了,夏桐这才想起来,两人光顾着说话,居然忘了跟吴明伊说一声。
金雏凤听说吴明伊一个人在家,便说:“让她过来吧,我们三个一起吃饭,我和她没准还能一起回忆回忆北海旧事呢。”
“这个主意不错。”夏桐知道她们老年人在一起应该会有更多怀旧的话题。
吴明伊本来没想来见金雏凤,毕竟双方都是有身份的人,第一次见面,怎么也应该正式一些,何况,她想代表夏桐的娘家,自然不能让慕家看轻了去。
金雏凤自然明白吴明伊的顾虑,她亲自对吴明伊说:“我虚长你几岁,你就听我的,我们也别搞那些虚的,今儿就当我们是老姐妹叙叙旧,就在夏桐这边,只有我们三个,夏桐把饭菜都做好了,就请你移步吧,我让司机去接你,下次我再登门拜访你好了。”
吴明伊本来听到夏桐说金雏凤也是燕京大学毕业,以前也住在北海后面时就已经有些动心了,这会听了金雏凤的话,略一思索,便痛快地答应了。
这次在台湾,夏桐很少提及慕家,倒是偶尔提到这慕斯年的奶奶对她还不错。吴明伊听说慕斯年也是这奶奶带大的,当然想找机会见上一面,而且,听到金雏凤说“别搞什么虚的,就当是老姐妹叙叙旧。”这句话,吴明伊知道慕斯年的奶奶性格还算爽利,没有什么官太太的做派。
吴明伊是自己家的司机送来的,夏桐亲自下楼去小区门口接的。吴明伊仍是穿了一件月白色真丝短袖旗袍,外面搭了一条印花真丝披肩,纯粹是装饰。
金雏凤站到了电梯口迎接,见面还没来得及寒暄问好,金雏凤先笑着说:“看到你这一身装扮,倒让我想起当年的北平,真好看,可惜,我都有六十年没穿过旗袍了。现在老了,背也弯了,更是想都不敢想了。”
“老姐姐说笑呢,我要到老姐姐这个岁数,还不定怎么着呢?”
“来来,快进屋,这一句老姐姐才显得亲切,我还真担心你一见面叫我什么老夫人呢,明伊,你的名字真好听,刚才听夏桐说起你的名字,我在嘴里念了好几遍,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我小的时候,也住北海后面,那一带年龄相仿的小闺女我都熟。”金雏凤把吴明伊迎进了屋子。
“哦,老姐姐叫什么名字?家住哪条胡同?”吴明伊一听有了兴趣,
待金雏凤说完自己的姓名和住址,两家居然就隔了一道胡同口,吴明伊想了想,兴奋地拉着金雏凤的手说:“我记得你,你结婚的时候我去你家看热闹呢。你是我回大陆后见到的第一个新娘子,还是晚上结婚的,我印象太深了,记得你们家是满人,说是满族的格格都是晚上出嫁,新郎要在女方家住一晚,是不是?”
“你真看过我结婚?”
“当然,当时婚礼还蛮轰动的,胡同里的孩子都跑到你家里去了,你先生年岁较大,你当时穿一身大红嫁衣,你们的婚礼是纯旧式的,我那时听说你是燕京大学毕业的,还以为你是新时代的女性呢。”吴明伊回忆起往事来,眼睛都明亮了许多,她真的没有想到,两人之间真的还有些渊源。
“那时,是为了迎合我的母亲和祖母,我祖母和母亲都是很传统的旧式家族出来的人。可是,我怎么对你们家没有一点印象?那一带的家庭我都很熟的,我在那里生活了二十一年呢。”
“我三岁的时候我们一家跟我父亲去了国外,抗战胜利后才回来的,我们家刚安顿下来没有多久你便嫁了出去,肯定对我没有印象。但是我不一样,我刚从国外回来,便见证了一场完全旧式的婚礼,记忆太深刻了。”
两位老人有说有笑地回忆那一场婚礼,有些婚礼的细节,要不是吴明伊提起,恐怕金雏凤都想不起来。
“你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一点点印象,我每天念书路过胡同口一栋房子,家里只有一个老奶奶和佣人,那是不是你家?那老奶奶和我奶奶还经常坐在墙根下晒太阳,说她儿子出国了。”
“应该就是。我也记得你家奶奶,这声老姐姐还是从我奶奶那学来的,我奶奶就是管你奶奶叫老姐姐,北平解放前夕,你奶奶走了,没两年,我奶奶也走了。”吴明伊叹了一口气。
“对对,你这么一说,都对上了。这北京城这么大,我们两家居然住得这么近,没想到当时谁也不认识谁的两人,居然在六十多年后能坐到一起来叙旧,这可真是应了那句话,无巧不成书。”金雏凤笑着说。
“说起来都是因为夏桐,要没有夏桐,我们两个也坐不到一起来。”吴明伊说完看了一眼正在厨房忙碌的夏桐。
吴明伊的话让金雏凤一时不知怎么回复,吴明伊虽然没有直接问慕家的态度,但是金雏凤不能装糊涂,可是这话该怎么说呢?她必须要考虑到常若善的立场,她只是慕斯年的奶奶,虽然她喜欢夏桐,但是她不能以婆婆的身份去逼常若善接受夏桐,而常若善的个性金雏凤也是比较了解的,她不会听从金雏凤的意见,即便当面不会反驳,但是背后绝对不会照办。
“这个孩子,确实很难得,我也是看了她一年才逐渐喜欢上了她。我孙子就更不用说了,黏 她黏得厉害。”金雏凤只得把常若善忽略过去。
正文 第三百九十二章 、割爱
吴明伊也知道这场合不适合正式来谈夏桐和慕斯年的事情,她只是试探了一下,况且,她就是想代表夏家,也名不正言不顺,一个干奶奶而已,说话没有分量,当然,如果吴怀的身份公开了,那又另当别论。
“这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也是很奇妙的东西,我孙子跟我说,他在大陆认了一个妹妹,说他第一次见这个女孩子便觉得很亲切,觉得像他妹妹,当时的夏桐只是一名打工的小妹,我们还以为我孙子是喜欢上了一位姑娘,因为女方家里条件差不敢跟我们说实话。过年的时候,我孙子给我带来一幅夏桐的字画,我从字画里看出了这女孩子的才华,我和我媳妇商量了一下,特地来大陆看一眼这个女孩,要是品行好,就考虑接受这个女孩。没想到的是,绕来绕去,夏桐居然是我们吴家的亲戚,说他是真的阿越的妹妹倒也不为过。我那儿子媳妇从年轻那会便盼着有一个女孩,没能如愿,这下知道了夏桐的身份,喜欢得不行,非逼着夏桐做他们的女儿,说是要把这姐弟俩接到台湾去,无奈夏桐不肯,说她奶奶也不愿意离开老家。”
吴明伊间接暗示了吴家对夏桐的看重,但是多余的话,她也没法摆到台面上来说,反正夏桐还小,还不到二十岁,又要去美国留学,所以,吴家也不能太主动了。
金雏凤自然明白吴明伊的意思,笑着说:“你们吴家的手笔还真不小,连带我孙子也跟着借光了,这个说起来,还真该谢谢你。”
“老姐姐笑话我们呢,老姐姐可是见过世面的人,不怪我们吴家多事就好。斯年来台湾的事情。是我儿子自作主张,想见见斯年,正好听说他在这个位置上,找了这么一个理由,不然的话,还真是不大容易。”
“放心,我们不是那不知好歹的人家,只是突然之间看到新闻,有些惊呆倒是真的,斯年去台湾我们是知道的。都以为他是为了夏桐去的,哪里知道还有这一出?”
“论理,这事是办得急躁了些。可是夏桐在台湾的机会太难得,加上又刚拿到一个大奖,我那儿子恨不得让全台湾的人都知道夏桐是他刚认的女儿,加上他对斯年也是很满意,想给斯年牵线搭桥。这才办了这个party。说起来还委屈了夏桐呢,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夏桐贪图我们吴家的富贵,哪里知道这孩子什么也不要,反倒给我们一人送了一份厚礼。”
金雏凤听了一笑,正要开口说话,夏桐走了出来。听见吴明伊的话,笑着说:“两位奶奶不是在说以前的旧事啊,怎么扯到了我身上?我那还叫什么厚礼。只是略尽了点心意而已,比起你们大家为我做的,差得远呢。”
“听听,这孩子,多会说话。不光嘴会说。手也巧着呢。”吴明伊指着夏桐说。
“这个倒真是,我见过这孩子绣的东西。确实很不错。”金雏凤附和了一句。
“两位奶奶,该吃饭了,听你们夸着我,这饭也不用吃了?”
饭后,金雏凤约了吴明伊,说是哪天要去北海后面的胡同重游,顺便请吴明伊吃一顿正宗的老北京风味菜。
“我娘家两个哥哥家还住在那边老房子,你家的房子呢?”
吴明伊一看金雏凤并不知道吴仁越从慕斯年手里把房子赎回来的事情,便笑着说:“我孙子前些日子刚从别人手里买回来,还没有复原呢。”
“好,明天我们看看去,哎哟,我都有些日子没去那边了,难怪人家都说,弹指间,几十年便从指间溜走了,可不是这话,我从那里出来都六十多年了。”金雏凤说。
“是啊,再也没有比时间更无情的了。”吴明伊也感叹了一句。
夏桐送两位奶奶下楼,回来后接到慕斯年的电话,慕斯年得知这两位老人成了朋友,倒是不惊奇,说:“我奶奶个性一直爽快,这点得了满族姑奶奶的真传,她这一辈子起起落落的,什么没有经历过,到这个岁数了,还有什么参不透?所以难得有一两个故人也是小姐妹可以说说话,叙叙旧,她肯定欣喜异常,这样吧,这明天我回家,我请大家一起坐坐。”
夏桐不知道慕斯年的这个“大家”都包含了谁,而且,夏桐也怀疑,慕斯年准备以什么理由来向慕建国和常若善请求出席这次会面?
第二天中午下课后,夏桐回到家里,两位奶奶居然都过来,正有说有笑地坐在一起包馄饨。
“咦,你们什么时候来的?去看过老房子了?”夏桐问。
“还没呢,上午太晒,想等下午太阳下山再去,你不是也正好下课了?”金雏凤说。
“那就干脆明天下午去,今晚斯年回来了,明天我们四个一起去 。”夏桐想着两位老人岁数大了,尤其是金雏凤,都八十五六了,有慕斯年在,应该会好一些的吧?
“也对,就明天去,让我孙子请客。”金雏凤一听有慕斯年陪着,便高兴了。
“那也行,我就不矫情了。”吴明伊也痛快地答应了。
“明伊,你的口音虽然变了不少,但是有些北京的老话还是没忘。”金雏凤听了“矫情”二字,呵呵一笑。
“都说故土难离,乡音难改,可不就是这意思?”
“不光这个,你这包馄饨的手艺也不错,是正经学过的。”
“这个啊,我们家也是地道的老北京,我父亲爱吃面食,我母亲常做,我们跟着打下手,久而久之都会了。”
夏桐看着这两位老人家像一对久别重逢的老姐妹说着家常,夏桐突然想到了,如果坐在这里的是自己的婆婆罗水莲,会是什么情形?
婆婆肯定会局促不安的,因为她听不大懂北方人说普通话,更别提自己开口说了,再说了,罗水莲就算会说,也只能说些地里的活计村子里的小八卦,别的,她也没见识过没经历过。
想到这里,夏桐突然有点灰心了,难怪人家都说要门当户对,也只有吴明伊这样的大家闺秀才能跟金雏凤这样的没落贵族有共同语言,当然说没落也不完全正确,至少金雏凤结婚后,凭着丈夫的威望,依然可以说得上是真正的红色贵族。
晚上,慕斯年到家,见夏桐有些闷闷的,自然要刨根问个清楚,可是夏桐不想说出来,这话题没有答案,慕斯年不会放开她,走到今天这一步,夏桐也不想轻言放弃,所以,说出来也只是徒增彼此的烦恼。
“斯年,那天我听你奶奶说了她和你爷爷的爱情故事,那幅‘凤栖梧桐’的绣品,你明天拿去送给奶奶吧。”
“嗯?你怎么舍得了?”
“我有什么不舍得的?大不了以后再绣一幅就是了,奶奶她对我这么好,我什么都没有为她做,说来我很是惭愧,早该送她了。”
夏桐想到这些日子来,金雏凤对自己的确很是照顾,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想着给自己送一份,那些值钱的古董首饰更不必说,虽然是看在慕斯年的份上送过来,但是人家也明说了给夏桐,夏桐只是不想要罢了。
“老婆真乖,我家桐桐真是善解人意。”慕斯年抱住了夏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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