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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日月记-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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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的军营里竟有汉人的参谋,他顿生亲切之心。只见这位执事一拱手,道出了一口南京腔:“小可秦桧,幸会,幸会。”
(妞妞牛牛校对整理)
第七章暗战
炭火融融的帐内虽不似帐外那般冰天雪地,他还是倒吸了口冷气,张口结舌道:“可是秦朝的秦,木字旁的桧?”
本不把这种武夫看在眼里的执事没想到对方知道自己的姓名,微微有些诧异,露出自负的口吻:“然也。”
他的脑袋嗡地一声,不敢置信地再追问一句:“请问秦夫人贵姓?”
执事脸上露出不悦的神情,毕竟甫一认识就问候别人的老婆是极不礼貌的行为,他却不想得罪这郡主跟前的红人。心想这家伙真是莫名其妙,打听人家老婆干嘛?勉强应道:“贱内姓王。”
身后的完颜楚月正同几个相熟的将领打招呼,没有听到两人的对答,否则不起疑心才怪,他怎么会知道秦桧这个人?
他低低呻吟了一声,抓紧时间最后确认地问了只有该历史阶段的人才明白的第三句话:“两位皇帝还好吗?”
执事的脸色这一瞬间变了几变,明显心虚地看着他,忽然变得口吃起来:“两位……圣……圣上……安好无恙。”
他浑身一颤,目光直勾勾地穿过仿佛透明的执事,落在了前方的空处。他一直小心翼翼百般求寻的谜底就这么揭开了,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历史坐标。时空位置是南宋小王朝建立的初期,而眼前的执事99%就是后来那个遗臭万年的大奸臣──秦桧!
他还有些不能将眼前的事跟自己的历史知识连接起来,秦桧怎么会在这里?金兀术呢?他对这一段历史的认识大半来自于童年时看的小人书,他一直以为秦桧是和金兀术暗通款曲后回到南宋的,现在看来小说的创作和真实的历史有些出入。难道挞懒就是金兀术的原型,那金兀术其人呢?
但是,他旋即就抛开了这些疑惑,因为他的脑海里闪出了一个令他无比激动向往的名字!他的整个身心都投入到一种伟大的情感里面了。
他做梦也想不到,他竟有机会跟一位他自小就崇拜的、名垂千古的大英雄处在同一个时代。难怪女真兵们还不认识,因为这位英雄波澜壮阔的绚丽篇章还未正式展开。在南宋黑暗而压抑的历史长卷中,只有这位令后人扼腕的英雄曾短暂地照亮过它。或许正因为有了何其暗晦的背景,才有了何其耀眼的星辰。
冥冥中他来到了这个注定是悲壮的时代,是否也会融入这悲壮的大潮,以悲剧收场?他心潮澎湃,遥思以往。是这个英雄的故事陪着他走过无邪的青少年岁月,曾几何时,英雄的名字离那个越来越物欲横流的后世越来越远,只有在某个猛醒的瞬间,才触动他堕世染尘的心灵。
幼年时,满脑子奇念的他曾童稚地幻想,假如他出生在那位英雄的时代,就一定会在那个大汉奸陷害英雄之前力挽狂澜。
长大后,博览古今的他时常想,如果拿破仑、希特勒不进攻或迟几年进攻俄国,那么人类的历程,是否会截然不同。虽然说历史是人民大众创造的,但某些单个的人,确实可以改写历史。像成吉思汗、毛泽东这样绝代天骄们,如果他们死亡的时间发生少少变化,世界的格局都将发生剧大的变化。
那么,一个普通人呢?一颗汪洋中的水滴在何种情形下都无法改变河流的方向,但身为万物之灵的人呢?
现在他知道,现在的他就能,那个大汉奸就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只要自己拔出弯刀,就这么一挥,中国此后的历史就要改写。他热血沸腾,一个真正“千载”难逢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眼前。
当然,他不会傻到在此刻的大庭广众之下动手。转念之间,他已打定了主意,如果没有机会,就是创造机会也要干掉这个遗臭万年的大坏蛋,退到最坏的一步,大不了来个同归于尽。
不,他不能跟他同归于尽,至少,在他瞻仰到英雄的风采之前不能。否则,他这一趟算是白来了,不,简直是这一生是白活了。若后人看到他的笔记,得知他到了英雄的时代,却没见到英雄,入宝山而空手归,不笑死他也要骂死他。
在短短的一瞬间,他胸中涌起各般念头,既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豪情,又有计较个人得失的小我思想,几厢缠斗,委实决决不下。但总的来说,自我感觉还是十分伟大,对前阵困扰着他的儿女私情嗤之以鼻。
他转眼换上了一副笑脸,经历过尘世间各种惨痛教训的他深知,想要对付一个人,最好的办法是先接近他,跟他交上朋友,让他失去戒心。
他想起了自己曾对后世最好的几个朋友推心置腹讲过的一番话:“我们要彼此珍惜,因为到了这种年龄,我们已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结交新的真正的朋友了。如果现在我失去了你们当中的一个,我的朋友就少了一个。”
就在他讲了这番话不久,其中的一个就在背后给了他一刀。那一年,他25岁,笑里藏刀的把戏,他用血的代价学到了。
但秦桧是何许人也,虽不知这个从哪冒出来的新同胞的底细,但从方才的对话和察言观色中,嗅出了这个同胞对自己决无善意,就好像老鼠对猫的感觉一样,天生不是同类,早已生了提防之心。笑里藏刀同样是他的拿手好戏,也堆出了满脸笑容。
两个各自心怀鬼胎的家伙同时打起了哈哈,分外亲热起来,倒把完颜楚月冷落在一边。
这时,已喝得醉醺醺的移刺古晃过来,一把拉开他,口齿不清道:“明日,不要理这个家伙,他是你们汉人中的败类,为了投靠我们大金,连老婆都搭上了。”
执事显是被说中了痛处,依旧笑眯眯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机。
他却没有注意到秦桧的细微变化,否则,他将重新估计对方的实力与智力。一个汉人执事若无所恃,是不敢对一个女真军官用如此眼神的。因为移刺古的话也令他的脸一阵白一阵红的,自己的所作所为跟执事又有何区别。
不知何时,达凯也凑了过来,一副打抱不平的样子:“移刺古此言差矣,秦执事乃深明大义,做我大金的狗也胜过做南宋的人,明日百人长,对不对?”
这番话说得拐弯抹角,一下子带上了三个人。移刺古脸上大不以为然,却碍于身份,没再吱声。这厢的俩人听得满脸羞惭,第一次心意相通。这种变相的侮辱,即使是这个后来的大奸臣脸上也挂不住。
接下来的反应就显示俩人的差别了。转眼间,执事露出谄媚的笑容:“圣将军此言甚是,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明日大人,是否?”
这老奸巨滑的家伙顺手将了他一军。他一看自己的两个对头站在了一个战壕里,一唱一和地挤兑他,非逼着他给自己扣上汉奸的帽子不可。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大学里就精于诡辩的他立刻抓住了对方的语病,避开主题,冷笑道:“依两位的说法,这识时务的俊杰就是狗了,不知圣将军是否算俊杰呢?”
达凯脸色一变,还没有人敢如此公然讥讽他,正待发作,便听到边上的完颜楚月忍俊不禁地笑起来,紧张的气氛立刻缓和。
各自散开,他随完颜楚月去拜识新的军僚,瞥见秦桧拉住达凯在原处嘀咕着,显是打听自己的底细。
鼓声响起,一队女真姑娘翩然而入,在大帐中央跳起了舞,宴会正式开始了。这种小规格的嘉奖宴挞懒是不出席的,因此各位将官都显得无拘无束,大都在宴会开始前已喝上了。他和移刺古这两个本应是主角的人反而没人搭理,因为在座的将官都是谋克以上级别,就属他俩军衔最小,还好有完颜楚月陪着。
他到现在对女真的军衔还是稀里糊涂的,应该有十人长、五十人长、百人长、谋克(辖3个百人长)、千人长、猛安(辖10个谋克)、万人长……还有各种将军。中国人自古官多,少数民族也不能例外。
舞毕,照例是摔角表演,几个已喝得东歪西拽的武将看得技痒,扯住相熟的同僚进入场内比试起来。发黄的羊毛地毯上,这边一对那边一对地扭作一团,其余人一面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面看得哈哈大笑。
女真人在宴席上没大没小的作风他看得多了,苦的是身边正襟危坐的楚月郡主,在这些大半是她父亲的下属面前,她摆出一副庄重之态,连累得他也缩手缩脚,好在没逼他饮酒。
移刺古也知道他酒量不行,苦无对手,只好自斟自饮。(。。)
这时,他看见达凯端着一碗酒微笑着走来,心中暗暗叫苦,只求他不要找上自己,自知喝酒、摔角都不是人家对手。
早已憋得难受的完颜楚月活跃起来,拉住达凯又说又笑的,全没了刚才的风度。
达凯跟喜笑颜开的移刺古连干了几大碗酒,这才转向了他,满嘴喷着酒气:“明日怎么不饮酒,是不是好汉子?”
哪壶不开提哪壶,他心道来了,针锋相对道:“饮酒的未必都是好汉。”
达凯露出嘲弄的眼神,话中有话:“那么摔角呢?”
他被挤出了这句话:“那当然是!”
达凯像看着陷阱里的猎物:“好汉子,咱们摔一把!”
他没有退路了,硬着头皮道:“好吧!”
他看着脚步踉跄、已有7、8分醉意的达凯,投机地想或可一拼,而且自己已非从前。达凯一下场,他便傻眼了,但见人家酒意全消,笔挺而立,爽朗的声音传遍全场:“诸位大人,我和明日百人长来一场小赌,给大家助兴,谁摔角输了便学三声狗叫。”
看到达凯大有深意地瞥过来,他知道自己落入了圈套之中,达凯以佯醉和言语引自己入彀,又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无法反口,显是要清一清方才的口水帐。当真是小人报仇,只在眼前。
他又感觉到另一道幸灾乐祸的目光,立刻猜到了它的主人是谁──秦桧。
女真人性喜争强斗胜,顿被挑起了兴头,一面吆喝清场,一面纷纷以俩人的输赢赌起酒来,有大半人赌达凯赢,剩下的一小半却是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站在他一边的。
完颜楚月大感有趣,也和移刺古赌了起来。她当然是赌自己的大英雄表哥赢,移刺古拍着胸膛鼓励他:“兄弟,没关系的。”[·电子书下载乐园—Www。Qisuu。Com]
言下之意,也不看好他。听得满不是滋味的他磨磨蹭蹭脱甲解刀,盘算着如何对付这个女真高手。在这非拼生死的比试中,护身甲起不了作用,奇异的感应也不会出现,他现在可以说是一无倚仗。这时,移刺古凑到他耳边说了一句:“以静制动。”
跟达凯交过手的移刺古这句话可谓雪中送炭,他感激涕零地看了移刺古一眼,又狠狠地白了在一旁等着看热闹的完颜楚月:“女人都这么现实,哪个时代都一样。哼!老子作了狗,你这做主人的也不光彩。”
他打起精神走进场内,达凯故作高姿态地一抱拳:“明日先请。”
这女真的摔角以蒙古的跤法为主,但并不限制拳打脚踢,规则更接近后世的自由搏击,无论用何方法,只要打倒对方就算赢。
他打量着高出自己一头的达凯,其身未动,已有一种压迫感袭过来,心一横:“先动手就先动手,老子怕你怎的?”
气势已弱的他为了振作信心,惟有先发制人,右脚跟狠狠跺地,发力冲前,“呼”地一个直拳打过去,将移刺古“以静制动”的忠告忘在了脑后。
达凯轻笑一声,侧身一让,单腿巧妙地一绊,他便一个踉跄,摔了出去,只看着地面扑向自己。
他手舞足蹈地四肢着地,落在了地毯上,还惯性地向前爬了几步,方才停住,总算没趴下。这下好,没学狗叫,先学狗爬了。
众军僚一起笑将起来,两下的实力高低立判,赌酒押他的一方一个个看得摇头,皆做好了罚酒的准备。
他小脸胀红地爬起来。第一个照面就差点栽了,而且摔得如此难看,愈多人前心理素质就愈好的他并不为此感到丢人,他的脸红是忿不过完颜楚月对她表哥追星族般的喝彩。他不甘心地大吼一声,再次扑向达凯。
他右手拟个刀式,惟有如此方能使出他糅合了在完颜楚月的刀法和沙场实战练就的连环踢。他大腿带小腿,力贯于脚,拧腰、掉臀,换脚,一个前踢再接一个后踢,一气呵成地攻向达凯下盘。
这一脚呼呼生风,真有几分威势,换了对方是两军阵前的敌兵,早已被撂倒在地,只需补上一刀便了结了。偏偏与他对阵的不是个普通一兵,而是女真年轻一代的骄傲。
达凯这次不闪不避,已先一步站在了他的落脚点,仗着身高臂长的优势,以泰山压顶之势一拳反迎向他的面门,以刚对刚,比的是速度、劲力和反应。
这就是女真人大异中原武学的招数,不求繁琐漂亮,但求简单实用,来自代代在白山黑水之间狩熊猎虎的经验。完颜楚月对他授艺时曾提及,他也曾跟部下切磋过,并不以为然,今日才算正经领教,碰到了真正高手,方知山各有高,对猛兽都有效的招数,更遑论对敌了。进攻的节奏被打乱,他眼见得这一脚虽能堪堪踢到对方,但达凯的拳头也将落在自己脸上,不打掉几颗门牙才怪,这样的代价当然不值得。他头一偏,双手架去。
侧旁的移刺古看得皱眉不已。弱者先行出击极易暴露其弱点,个小势薄的他正面对撼高大灵活的达凯,已属不智,而顺着对手而变招,更陷己于被动,乃有输无赢了。
达凯得势不饶人,化拳为爪,抓住了他的衣领。他暗呼不妙,女真人都有一手好跤术,他怎会忘记达凯和移刺古跤来跤往的精彩一赛。
他恶狠狠地抬膝顶向达凯的小腹,以摆脱对方抓把。若非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他一定会用上女子防身术的阴招。
达凯脚拳眼相随,一膝挡住,另一脚迅速绊上来。他心想完了,眼前浮现出自己被摔得四仰八叉的情景,全身的肌肉立刻失去了张力。
达凯这一脚却没有绊下去,贴在他耳边说了一句:“想输,没这等便宜!”
俩人在瞬间打了个照面,旋即分开。在座的像完颜楚月、移刺古这般的行家皆看出明日已输了一招,只奇怪达凯为什么收脚。他当然明白达凯的心理,猫吃老鼠之前总要耍个够。
场内的两人面无表情地对视。双方谈不上什么交往,甚至稍微深入的话题都没进行过,除了方才的一番辩驳;却又十分熟悉对方,因为完颜楚月常在一方的跟前谈及另一方,彼此早已直觉地感到,在以完颜楚月为目标的情场上,他正越来越成为足以威胁达凯地位的对手。
而这一场比试,或许只是两人暗战的正式开始,此战不可避免。完颜楚月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场内的两人,表情颇为复杂,似乎感觉些什么了。
移刺古在身后大声地咳嗽着,提示他的金玉良言。他苦笑着,以静制动,他怎会忘记兄弟的忠告,可谈何容易?仅交手两三个回合,他就知自己远不是达凯的对手,不在同一个级别上的对决,似乎只有祭起臭丫头师父的“逃”字诀了。
明白了技不如人,他的心情倒平静下来,省起了自己刚扛上肩膀的伟大重任。他斜了一眼坐在另一面的秦执事,虽然后世的经验告诉他“看人不看脸”,但那家伙道貌岸然地盘坐在醉醺醺的女真军僚中间,全无一丝奸样,若不是自己来自明日的世界,大概怎么看不出眼前的白面文人竟会是后来那个弄权卖国的大汉奸。
为自己找到台阶的他更没什么压力,大不了学狗叫,反正丢脸事小,杀大汉奸事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老子要多多保重自己。
“咚咚”的鼓声不合时宜地敲起来,也敲在了他的心上。他额头冒出了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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