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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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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的眼睛闭上了。
她悄悄来到我身旁。那声音正如和声中的音符。渐渐地,我的心融化在一种和谐的爱之中。只因为我的眼睛闭上了。
我终于开口说道:“我不知道,一棵柳树。”
“你没有更好的理由解释吗?”高骞问。
我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反问道:“我解释什么?”
“我不知道,一棵柳树。”他模仿我说话的腔调重复我刚才说过的话。
“我认为,人活在世上应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生活。”
“屁话!你这个想爱而又不敢爱的狗杂种!”高骞冲着我大声嚷道。
事实上,即使我的眼睛紧紧闭上,我的心灵也照样可以看到那桶水正在上升,上升……
而且,我还能够确定它的具体位置(我并不知道表示具体位置的四个数)。
不管怎么说,这个正在我手里转动的东西已经把一种活生生的因子注入到我的血液里去了,一时间,某种无法抗拒的力量引导着我的心灵在广阔的田野里飞翔。
我劳动着,一个人在园子里。
然而,太阳却用黑漆漆的火焰烧伤了我的心。
水桶终于到了井口。虽然我的眼睛没有看它,但是我的左手一下子抓住了它(现在,我的动作似乎有一点生硬),并且把它轻轻地拉倒井台上。
我把扁担放在肩上。
如今,我不习惯这个动作了,正因为我回城以后,就不再挑水了。于是,我清楚地回想起我第一次强迫自己的肩膀接受扁担的清形。是的,我曾经无数次地歪歪扭扭地适应它,有如遭到风暴袭击的帆船在波峰浪谷之间寻找自己的平衡点。后来,我习惯了,而且能够像大人们那样通过肌肉的颤动来调节扁担的平衡。
我觉得,我长大了,因为我完全是大人们的样子,挑着满满的一担水,很自信地走着。
此时此刻,那种自信似乎消失了,我的双手紧紧地抓着扁担的前端,我的双脚似乎是找不到平衡位置了,至少我觉得自己行走在一只颠簸的小船上面。尽管如此,我还是使自己适应了平淡的乡村生活,因为几天以后,我重新找到了曾经失去的平衡。换句话说,我再一次很平稳地挑着满满的一担水行走在乡村的小石子路面上。
无论我怎样坚持,舅舅还是不让我同他们一块下地劳动。他说:
“城里人是经不起日头晒的!”
“我是不怕晒的,舅舅。”我说。
舅舅对我笑道:“我可不愿意你变成黑不溜湫的模样。”
“我喜欢黑皮肤的人,他们非常健壮。”
凭我怎么说,舅舅还是不让我下地劳动。因此,我帮着舅妈做些家务活。说实话,我笨手笨脚,经常是越帮越忙,而使舅妈不得不重新收拾一番。面对如此情形,我惭愧极了。然而,舅妈并不责备我,反而满脸笑容地安慰我。她总是一边忙着家务,一边用一种非常耐心的口气说着她的心里话——
“程皓,你还是让我忙吧!一般来说,我用不着下地,除非地里的活真的忙不过来。我一直操持着家务。乡下人的家务大,有些时候,并不比地里的农活轻闲,每天的三顿饭,喂猪喂鸡,洗洗涮涮,缝缝补补,还有给牲口添草加料。不管怎么说,这忙里忙外的家务活,我都习惯了。反正,我们乡下人只要有一口气,就得没完没了地忙这忙那!”
这一天,我又挑着水桶向村里的水井走去。等我来到那里,我看到一个年轻姑娘正在摇着辘轳打水,因此,我站在旁边等着,反正我并不着急。
是啊!我来到舅舅家一个多星期了。我已经习惯了跟村里人们打招呼。虽然还有好多人我不太熟悉,但是他们都知道我,一个来舅舅家的城里人。
就像在等待之中体味某种乐趣似的,因为我见到过那样的场面——每天晚上收工回家之后,那些干了一天活的男人们,女人们,还有大一点的孩子们,他们总是挑着水桶来这里打水。一个接着一个,说说笑笑。那些不太着急的人们则干脆坐在河边的条石上面,信口开河地说一通自己想说的话。
这些实实在在的乡下人可以为了一句话,或者一件小事而争论的面红耳赤。要知道有一些人则是刚刚从地里收工回来,并没有把手上脸上,以及全身的疲劳清洗掉,就匆匆忙忙地挑起水桶来到这儿,以便争论当天,或是已经过去很久的事情。如果他们开口的话,就会找得到争论的话题。也许这些话题对于城里人来说,不屑一答。很显然,对于所有这些争论不休的话题,他们并不需要得到正确的答案,而只是他们愿意把自己想说的话统统地说出来。
没错,乡下人争争吵吵是件很平常的事情。为了一些琐碎的小事,弄得双方面红脖子粗,甚至于见了面如仇人一般。话虽如此,他们还是差不多天天要见面的,因为他们每天都挑着水桶来这里打水,转动着辘轳,把水从井里打上来。
反正我不着急,再说,眼下这个时候,并没有什么人来挑水。
因此,我很有耐心地等待着她把水提了上来。也许是由于我第一次单独跟乡下姑娘在一起,而且我也不习惯在姑娘的背后和她打招呼。她终于抬起头来,似乎惊愣了一下,并缓缓地说道:
“程皓哥,是你吗?”
“是的。”我努力回想眼前这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姑娘。
“你是不是把我忘了?”姑娘的眼光里充满了失望。
这个身材颀长的乡下姑娘,衣著朴素。一眼看去,却显得俊俏美丽。那双黑亮亮的大眼睛,宛如清澈无比的池水,闪烁着稍纵即逝的波光。更确切地说,她的眼睛太迷人了,因为它们能够给所爱的男人带来一个丰富多彩的爱情世界。
但见她伸出一只被太阳晒黑的手把额前散乱的秀发向旁边拢了拢。她静静地看着我,就好像正在观赏着名人字画似的。
不知怎么回事,我觉得我的心就像一张七弦琴似的正在被一双温柔的纤手轻轻弹拨。
“你是……”我迟疑了一下,说,“你是敏慧!”
“是的。”她说,“我是敏慧。”
“你真的是敏慧?!”我惊喜地喊道。
第七章
我总是说,如果硬说我是个狼一般凶狠无情的人,那么,就算是吧!我还是要说,我从来不在乎别人说些什么。世人可以痛骂曹操是个遗臭万年的奸贼,也可以盛赞他是个流芳千古的豪杰。我呢,只不过让自己稍微自私一点吗?
反正,李玉良只是依照他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着。这时候,他的母亲开口说道:“你觉得东民这个人咋样?”
“你真的同意他们的婚事?”他不屑回答母亲的问题,而是向她反问道。
她把儿子的话琢磨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只是不明白你妹妹看上东民什么了?对于你妹妹的心思,你总该知道吧!”
“我知道什么?”玉良冷冷地说,“我只知道东民爱的是敏英!”
“听你宝花婶子说,东民没有喜欢过敏英。”她看了儿子一眼,说。
“是么?”玉良用最恶毒的口气说,“东民是红岩村少有的好人,喜欢帮着漂亮姑娘干活!”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不解地问。
“我只是实话实说。”他并没有看她,就好像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过了好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无论什么事情,她都有自己的理由。”
“你们啥事都不和我们商量。”她低声嘟哝道。
“或许她想把东民从敏英那里抢过来。”玉良说。
“要是那样的话,”她终于提高了嗓门,说,“就让东民见鬼去吧!”
玉良冷冷地看着母亲,说:“她能听你的话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叹了一口气。于是他说:
“如此看来,你只能同意这桩亲事啦!“
“可是,你爹的意思……”她说。
没等母亲把话说完,玉良便离开了她,因为他非常讨厌听母亲罗罗索索讲一大堆关于父亲的事情。
财大气粗。
钱多了,玉良越来越喜欢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就像他妹妹执意要嫁给东民似的。是啊!我放弃了高考的机会,也可以说,我没有上大学的福分。村里人感到惋惜,在他们看来,我是考大学的料。
依照玉良的说法,那是他父亲的缘故。
走出校门的我,活像一只快活无比的小鸟,没错,他原本就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他总是说,他只是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十足的胆小鬼,而且喜欢摆出一副可怜相,以便博得村里人的信任,尊重。干脆地说,他压根瞧不起自己的父亲。
长期以来,李玉良一直依照自己的个性来塑造自己,而且他总是对自己说道:
“让我去接受傻瓜们的命运,呸!我就是要与他不同,决不容许他按照自己的的可怜相来塑造我!”
要说玉良是个斤斤计较,睚龇必报的人,那是因为我不断培养着自己的自尊心。就算我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傻瓜蛋吧!
在学校,同学们想方设法满足我的自尊心。他们总是说——你是我们的大哥,我们全听你的!正因为如此,他们习惯了对我毕恭毕敬,连在我背后说三道四都不敢。
反正,我自有办法惩罚那些对我贰心的家伙。
实际上,李玉良是他们心目中的曹操,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他们已经习惯听命于他。譬如说,报复某个同学,或是戏弄另一个同学(甚至于老师),他都能操作得恰到好处,不露痕迹。
他认为,他有着非凡的才能。必要的时候,他可以使学校里的大笨蛋名列前茅。
老师夸奖坏学生,惩罚好学生。应该说是我最擅长的把戏。
当时,他还是一个满不错的初二学生。除了对判别式感兴趣之外,对溶解度的概念具有先见之明。他曾经很认真地向物理老师说道——阿基米德先生的确是个辨别假货的高手。
PH值等于7。我总是说,化学老师眼睛的PH值小于7,因为他那双酸溜溜的眼光老是在女学生的脸上流来流去。他妈的,准是个想媳妇发了疯的家伙!倘若他把那个拐腿砍掉,换上假肢,或许有位独眼的傻妞看上他哩!
他认为,同学们崇拜他,是因为他比他们更容易记住和掌握那些令人头疼的知识,如果我拿出听话学生的功夫,就会记得住许多唐诗,宋词,以及那些之乎者也的文章。
他一直不习惯在老师审视的眼光下回答各种问题,因为在他看来,那是一种相当愚蠢的行为。
呸!听话的学生。把自己弄得像罪犯似的。在我看来,老师们大都喜欢学生出丑,然后,由他们现身说法,以此点化不开窍的傻瓜蛋。无论如何,灰溜溜的感觉太叫人扫兴了。虽说我依旧是接受教育的学生,但是我瞧不起他们,就像我瞧不起他一样。
因此,在学校,我不可避免地接受着他们指指点点的命运。甚至于在如此严厉的眼光注视下,我无可奈何地背诵着——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就像注定的命运,我必须习惯她那冷若冰霜的脸。她从来没有笑过,自从那小子进城以后,她的心像是深埋于南极洲的冰川下面。即使烈日当头,也休想解冻。
看得出,那是一副天生不求人的脸孔。从一开始,你就得忍受她冷漠的神态,既不能面对它,又不能摆脱它,活脱脱一个紧箍咒永远勒在脑袋上。她的冷冷的眼光如同唐僧那几句神秘的咒语。不久以后,我的自尊心活像一枚鸡蛋被千钧巨岩压碎了。
看上去她像是跟什么人赌气似的,她痛下苦功,让自己的全部身心淹没于XY的关系之中,
厚厚的坚冰。她的脸带着无法摧毁的面具。那可怕的冷漠正像漫长的冬夜一般。
她看着我。
就好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是的,她碾碎了我男子汉的自尊心。在她的眼里,我就是一个善于低三下四的小瘪三。
从火里逃出来的人虽说满脸狼狈相,内心里却是美滋滋的。
该死!该死!
可怜的倒霉蛋。硬是离开荆州,跑到了麦城。
尽管许多年过去了,但是他照样记得,而且永远都应该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的事情,他终于和那小子干了一架,正因为他无法忍受那小子开心的样子。
她笑了。
对着那个小子笑着,而且笑得非常开心。他却只能远远地看着他们。
他们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在地上翻滚着。最后,他把那个讨厌的家伙压在下面。而当她试图拉开他的时候,那小子狠狠地咬了她一口。
她的手淌着血。
她没有哭,而是静静地看着他脏兮兮的脸。这件事情过去之后,她似乎跟那个小子更加亲密了。
我只能站在远处,看着他们两个人开心地笑着。
如果我是那个放下经卷的和尚,就不必让自己像观看电影镜头中欢乐场面那样。在以后的几个月里,我的整个心思老是围绕着他们,正如一条没出息的狗不停地打转。
在她面前,我男子汉的自尊心变得一钱不值。我清楚地记得——初三期中考试中,我取得了班上的第一名,她也同样没有多看我一眼,就好像我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李玉良无法摆脱她。因为她冷冰冰的神态使他难以呼吸自由的空气。他的耳朵再也听不到老师的谆谆教诲。事实上,他的心堕落了。除了满腔愤恨之外,似乎什么都没有了。平心而论,他并没有爱上这个不知好歹的姑娘。
也或者说,他压根儿就不知道爱是怎么一回事。
我是个胆小鬼。
我不敢接触她的眼光,在我看来,她的眼光能够深入到人们的骨髓里。
她那样看着你,你如何保持男子汉的形象。
如果她真的瞧不起我,我可以离她远远的。就算她见鬼去了。如此一来,我可以自欺欺人,一厢情愿地树立很好的男子汉的形象。
既然我不甘心成为一个胆小鬼,那么,我必须寻思报复她的机会。至少她这么对我视之无物了。于是终于有一天下午,李玉良在放学的路上拦住了她,对她大声说道:
“敏慧,我不许你这样对待我!”
在此之前,他和几个男同学跟在她的后面,而且像平时那样相互说笑着。她冷冷地看着他,他的眼光望着天空中朵朵白云,玉一般的白云,透亮极了。田野里一丝风都没有,偶尔掠过几只小鸟,寻找着是食物,最后,还是落在那块发黄的谷地里。或许这些可怜的东西并不希望太阳落山,而使它们尚未果腹之时,便沉入梦乡。
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这样做了,在此之前,他也曾千万次地设想过所发生的事情,他唯独没有勇气很好地面对那张冷冰冰的脸孔。
“我对谁都是这样。”她说,就像回答了老师提出一个叫学生回答的问题一样。
“我觉得,你说话的时候应该有点笑容。”他没有看她,就好像她这个人不存在似的。
“我从来不做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她说,“况且,我觉得这样很好。”
“人应该笑口常开嘛!”他似乎不以为然地说。
“有必要吗?”她的眼光冷飕飕的,逼视着他。
“这样一来,许多同学会帮助你的!”他觉得自己非常狼狈。
“也许这样好些,至少我有更多的时间温习功课。”
“你这样做,不觉得太不近人情了吗?”他终于忍不住地大声喊道。这时,那几个那男同学来到了他的身边。
“是吗?”
“你真的不会笑?”他既没有看她一眼,又没有理会她的话语,而是径直地问道。
“我并没有遇到值得高兴的事情。”
“你没有对我笑过一次。”他的话说得很勉强。
“我可没有无缘无故傻笑的习惯。”她看了看玉良,然后,从他身边走了过去。
他要么出于一时激愤,要么觉得自己在同学们面前丢尽了脸面,因此,他冲着那个永不回头的背影大声喊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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