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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烟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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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纳兰裳
声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

穿越前

距离我的生日还有一个星期,我的父母却在客厅里吵着怎样分配财产和我。我知道他们从前感情很好,依稀中还记得小时候一家人出游,爸爸骑着自行车,妈妈坐后座抱着他的腰,我坐在前面,顶着爸爸的下巴,一脸幸福的笑。仅我所知,如此而已。后来,没有其他的故事。我的家庭重复着任何一个家庭都会播放的三流肥皂剧。只是更彻底。爸爸有了阿姨,妈妈有了叔叔。复杂流俗的关系。这个晚上,我在阳台看星空。我曾像小丸子一样等了一夜看流星。一闪而逝的希望划破长空。可怜的孩子。喜欢看流星的可怜的孩子。

我走进客厅。我说,房子给我,我一个人住。我清楚的看到他们眼中转瞬即逝的喜悦。像流星般刹那璀璨。这是我的父亲母亲。

电视播放着建国以来的历史,快国庆了。国庆节是我的生日。注定被淹没于洪流中。尘埃落尽。

刚升高三,就遇到父母离婚。我住在这个城市的中心。他们给了我90多平米的房子,一笔为数不少的存款。这是我全部的财产。以后,我一边读书,一边布置着我的家。我就像一个即将披嫁衣的女子,惶恐又带着欣喜来迎接新的生活。只不过多了一点无奈。

我要把父母的房间改成书房。那个设计师有着明亮的笑容。羞涩的酒窝。悦耳低沉的嗓音。是东北人,却没有高大的身材豪爽的性格。他爱把“很”说成“贼”,透着一股傻劲。我爱着他拿着笔在纸上沙沙作响的认真。那么执着。那么可爱。

我喜欢他。

我说,我要在书房四周安上矮柜。

他说,好。

我说,我要充足的阳光照在身上。

他说,好。

我说,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他没说话,只是困窘的笑。

后来,工程完工了,我有一个充满阳光的书房,地上铺着长毛地毯,一圈两格子高的矮书柜,各色的软垫散落四周。

完工后的第四天,他结婚了。我走遍了大街小巷,一个接一个买着靠垫、坐垫。出租车的后座都塞满了。当司机帮我拿回家的时候。我看到他一脸隐忍的笑。

然后,我在一堆垫子里哭得天花乱坠。

我在整个高三意志消沉。每个月15号会收到母亲冷淡的问候。关于钱关于学业。每个月28号收到父亲的问候。关于学业关于钱。我一遍又一遍的重复。我很好,钱够用。成绩和以前一样。他们早已在另外的城市。一个北方,一个南方。电话中生疏有礼,冷淡自持。

在学校我的学业属上等,但并不拔尖,属于老师不管的那一类。我有能力考上。自己知道,老师也知道。所以我可以挥霍自己剩余的时间,翻一大堆书,然后扔掉。再翻,再扔。我可以在下午宁静的听江航华丽的声音,让广播的声波在书房中流转。但我不可以在生病的时候做稀饭给自己吃,我虚弱地拿不住勺子;我不可以在例假来的刹那痛得眼泪直流的时候喊妈妈,我的母亲远在中国那头;我不可以一个人下围棋的时候还说爸爸该你了,我的父亲此刻正在海岛上沐浴阳光;我不可以在画素描时抬头说你来看看,他已结婚。我只能告诉自己,一个人该这样那样的生活,一个女孩子该怎样乱七八糟的坚强,一个人该怎样才不会把味精和盐弄乱。最后,我能烧一手的浙菜,还会配水果沙拉,我还能把屋子打扫的一尘不染。我会,应该可以,好好的,一个人生活,晚上,沉默时刻,对自己说,亲爱的,晚安。

高考结果出人意料。我并没有考上重点大学。填志愿的时候,我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报了个偏僻学校。一个经济类专业的名字。老师一脸惋惜地看着我微笑的把志愿交上,问我要不要复读。我说,谢谢老师,我很好。

是的,我很好。我喜欢这个学校所在城市的名字,遗世独立,是风雨中飘摇着的南宋精致的面容。我在所有专业中选了经济类的,我喜欢力透纸背的充满逻辑色彩的文字。在一个炎热的午后,我选择了自己的未来。这一天,既不是15号,也不是28号。

我被录取了。

后来,我提着一个小包过完了一个暑假。我去了父亲那儿晒太阳,去了母亲那儿爬长城。见到了我的新父亲,新母亲。冷淡而有礼。

在温暖的沙滩上,我戴着墨镜躺在椅子上,父亲就躺在沙滩上,身上铺满沙子,只不过肚子特别夸张。我笑了。我说,爸爸,你还爱妈妈吗?沉默。后来,他说,我爱的是沙滩。我再笑。笑爸爸的肚子。笑沙滩上的阳光。笑得眼泪直流。天蓝的海水在我的镜片上翻滚。

在苍凉的长城上,我穿着T恤,母亲也一样。我从没见过她这副年轻的打扮。然后,我问母亲,你还爱爸爸吗?也是沉默。后来,她说,我爱这长城。我开始笑。山谷中回荡着我放肆的笑声。含着呜咽的悲鸣。不绝于耳。一滴泪,不经意间,湿了我的T恤。

我回到了家。

开学前,我把家里书房的软垫一个个放进柜子里。在书柜上、沙发上、床上各个地方铺上白色的布。一寸寸、一点点、一块块埋没旧时的心情,把一大堆杂乱无章的文字放在一起塞到床下。我只存于我的过去。无休止。原来,刹那的光阴已于字里行间,在脚步错乱中悄无声息地过去了。

我还是提着那个小包来到那陌生的城市。我把自己丢在这里。一个黝黑高大的学长接待了我。永远忘不了他那时吃惊的表情。他问我,你就这样来的吗?我说,是的。然后,一片尴尬的寂静。不可抑制地,我笑了出来,发自内心,纯净无碍地笑了。他也笑了。周围怪异的目光散乱。

他叫宁。

我和另外三个女孩子同住。颖、丽还有莲。性格上,颖二分之一像我,莲三分之一像我,丽四分之一像我。我喜欢在她们身上找寻自己的影子。好似看见过去时光中雕刻着的自己的影象,然后无可厚非地过着现在水一般的生活。宁常常来找我,他大二了,学的是设计。颖说他是不是在追你,我不置可否。最常和他在呜呼的阳光下坐在一起,听他悦耳的声音,看他作画时的专注。这时,我双眼迷蒙。曾经,有那么,一个时候,一个女孩子,喜欢,坐在有阳光的房间里,望着,一个男人,如此,绝望。支离破碎。然后,记忆突然中断。再也回不去了。对于逝去的时光,总有裂红裳的冲动。所有的都是蜕化后的外壳,在洪荒中腐烂,不让自己仅仅是自己,再唱一曲酸酸楚楚无人愿,随落花狼籍,最后踩着死亡,在寂寞的左岸老去。

老去三年。站在大三的尾巴望着大四残酷的对自己发笑。全然不若午后温暖的阳光。寒冷彻骨。

宁终于在一个清晨说爱我。我望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如泣如诉。我说,对不起。他把伞轻轻放在我手边,转身,背影在雨幕中渐行渐远直至消失。

我在寝室里失手打翻整瓶的“禁锢”,这是母亲从法国给我带来的纪梵希的香水。香气,四处弥漫。我的忧伤被重重掩盖。颖说怎么这么不小心,莲说怎么回事,丽在听英语。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四分之一,都不是我。

一周后,宁在一次车祸中死去。我似乎能见到他在痛苦中扭曲的表情。我没有参加追悼会,怕一回头,就再也走不了。他是我三年岁月褶皱的陪伴者,可以陪伴却不可以永生。原谅我的自私。

丽喜欢一个男孩子。我说,那就告诉他。惟有语言才是心灵的解脱。然后,我想起雨中宁的模糊背影,第一次见面可爱的笑容。忽然,泪如雨下。

最近一次回家是在国庆生日的时候。我把层层的布掀开,把床底下一堆文字拿出,把柜子里的软垫铺在地上。我爱着杜拉斯的文字,爱着茨威格,爱着《小王子》。看着以前自己的文字。这时,温暖的阳光还在兀自照耀。时光仿佛倒流。我顶着爸爸的下巴幸福的微笑。那时,没有长大。没有破碎的故事和毫无生气的行走。全然是纯真的笑靥照亮每个角落。最后,还是在一堆垫子里哭。

父母还是每个月固定打来冷淡的电话,他们天生不适合彼此。一个从小被遗弃,一个幼年丧父丧母。都缺少温暖给不了承诺的永恒。

再过一年,我要去新加坡。那儿有充足的阳光可以接触灵魂,抚平哀伤。只是舍不得我的朋友。他们知道我要走,只是时间还早,感觉不到分离。也许,以后以后的某天,在某个地方,或机场或车站,他们会为我流泪,让悲伤四溢。

我应该离去,选择更深刻的遗忘。忘记记忆深处,那个模糊的身影,是我一生的阳光。却已消失。我开始寻找。

后来的某一天,我真的,就再也没有回来。

青春上的痛其实从未止住,在整个青春年少。

上卷 记得当时年少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一片静谧。一片混沌。

恍如大地初开。我的内心无比安宁。这是在哪里?那么哀伤的气息。

前方亮光忽现。我追寻而去。

如果有一天,有人问我,是否后悔这一切。那时,我会笑笑。不语。

当我在一阵拉扯中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时,一阵解脱。我想,是不是上天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重新再来。

我不想我的爱情,我的梦想,我的一切。那是以前的,另一个时空的自己。已死。

那就再活一次吧。

我只想一个人好好的,好好的活着。然后,婴儿泣啼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

这是个古代的世界,不为我所熟知。

他们穿着类似于汉朝的服饰,飘逸灵动。但色彩更加绚丽,样式更简洁。他们的说话我大致可以听的懂,差别在于口音而已。

这里的天是那种剔透的水晶蓝。

一个婴儿所做的事,大抵如此。看人。看天。然后记在眼睛里。最后,微笑。

我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我找不到什么词。只能说,她是那种美丽的令人心碎的女人。她会在众人面前骄傲的抱着我笑着。会在夜深人静时面对我发呆。她总是说,我的晚儿,晚儿……我想她在想我的父亲。是不是,有这样一种男人,伤尽女子的心而不自知。我会笑呵呵的碰碰她的脸,呀呀说着。

母亲,你还有我。

她听的懂。下雨了,都滴落在我脸上。

我,夜向晚,在慢慢的、一点一点的长大。

我的母亲,夜阑羽,影谷谷主。影谷是个幽闭的山谷,夜氏一族世代避居这里,只为守护着一把绝世之剑——承影。那天,母亲抱着我,来到影谷唯一的湖——那丝湖,湖,沉静入水{奇书手机电子书网}。只是在中间,开了一朵紫色的像睡莲的花儿。

“我的晚儿,其实承影剑在那朵紫莲花里。应该很漂亮吧。可惜若非有缘人,是无法看到剑的。”

其实,我看到了,只不过,没有剑身,只有剑柄,悬空在花儿上,泛着琉璃似的紫,美的妖异。

我转头,对着母亲,笑了。

影谷,四季如春。全谷百来人,以谷主所居的主院为中心四处居住。那丝湖在谷东侧的那丝洞内。逢十五,全谷人祭拜承影剑。隆重庄严。影谷人自给自足,必需品都由茉姨分派人员统一出谷采买。茉姨是娘亲以前的贴身侍女,现在是主院管家。富态精干的女人,喜欢叫我小小姐。我喜欢这个称呼,有着亲人间的亲昵。出谷的道路只有一条,要穿过幻树林。这是先祖留下的屏障。外人无法进入,而谷中只有谷主和少数德高望重的长辈知道破解之法,若无意闯入,会中迷术,癫狂致死。

我无意出谷。我喜欢在这里,与世隔绝,这样安静的,一个人,长大,生活着,直到死亡。无论何种时空,人心总会被世俗侵扰。我喜欢母亲的书房,虽隔绝尘世,但藏书颇丰,天文地理,政史兵法,医术毒经都囊括了且不陈旧。只除了武学。影谷有个最严苛的规定,夜氏一族终生不得习武。若有违背,死。此时,我只是个刚会学语的孩子,却喜欢待在这个地方,状似无意的在玩着书。母亲早已见怪不怪了,她说我是个小妖精。妖精,娘说的真好。对于他们来说,我可能就是个妖。

平静的生活直到那一天。我在花园内玩着书,晒着太阳。娘在亭子里绣花。

“小姐……小姐……”只见茉姨快步地跑进来。

我从未见过她如此失态。

“茉儿,都几岁的人了,怎么这么莽撞”。娘轻斥着。

“小姐,你看是……是谁来了”声音中带着喜悦。

我放下书,看向来人。

幽色眼睛,泛着紫莲般迷色的眼睛,就这样毫无预感的闯入我的视线,投在我的心湖里,荡起阵阵涟漪。

我迷惘了。忘了此时我才是个十几个月大的孩子。

“晔……”

曾经,我的晔,也有这样的眼睛。

曾经,这双眼睛,除了我,再也容不下别人。

五岁,在小花园里看书,他把泥巴扔在了我的书上。那年,他十岁。

十岁,我终于有勇气把泥巴仍在他身上,终于扬眉吐气。

十二岁,他的父母车祸身亡。我,泪如雨下。他抱着我,无泪无语。

十五岁,他说,我喜欢你,要永远做泥巴,粘在你身上。

十八岁,他离开了我,无声无息。同年,我父母离婚了。然后,一直在寻找他的影子,他的阳光。竭力将他遗忘。绝口不提过往。

二十二岁,他把请柬寄给我,说,我要结婚。我说,恭喜。在他结婚那天,我离开了大陆。

二十四岁,回国,在病房中见到他。他在空气中抓到了我的手,说我胖了。三天后,他离开了。护士告诉我他得的是脑癌,六年前发病,动过手术,却一直未愈。

二十五岁,我把这里的一切丢掉,只是装了一点家里小花园的泥巴放在小玻璃瓶中,挂在胸前。登上飞机。起飞。然后,一阵阵剧烈的晃动。我紧紧捏着玻璃瓶。

晔,我知道那张请柬是假的。

晔,我喜欢你。从五岁开始。

晔,不做泥巴好不好。泥巴干了会掉的。你会是我的胎记,永不褪色。

晔,下一次,换我来追你。这样,你就不会累的睡着了。

晔……

我爱你。一直一直爱着你。

娘亲讶异。她怎么也想不到,我第一次开口说话,竟然是“晔(夜)……”

我又笑了,微抬手,看着手腕处叶子形状的胎记。

“晚儿,喜欢他对不对,他是娘的弟弟,就是你的舅舅哦!”

我终于还是遇到了他,今生,他是我的舅舅,无影山庄的主人——夜阑风。

上卷 记得当时年少 撩乱春愁如柳絮

承影。无血,无刃,悠然无形。光之子,影之女,幻化无形。影如剑,剑如舞,舞如影。舞剑之女,止战之星。异世渊薮,冠绝四方。

《日凰王历*首篇》

日凰影谷

我翻着《日凰王历》,是本朝开朝皇帝日影帝自监制修订的。它和我在现代时熟知的黄历全然不同。它囊括了天文、历法、数理等等十二卷共一百零八篇,可以说是日凰王朝乃至这个世界的百科全书。虽然我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影谷,但母亲仍坚持让我了解外面的世界。她一直是我这一世的标杆,有着这个世界女性所罕有的远见卓识。

今天下三分,为日凰、月蓝、逐鹿以及更远的西域各族。日凰为主国,有点类似于大唐与周边各国的关系。影谷所在属日凰,当今天子为日明帝。

让我惊奇的是,《日凰王历》开篇即是关于承影剑的,且只寥寥数语,据说日影帝即是得到承影才得以开创新的王朝。但距今已三百多年,无一人再见承影。皇室对此讳莫如深。众说纷纭。人们只能从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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