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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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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病怏怏地在宿舍躺了两天,死活不肯去上课,谭思瑶回来之后脸色铁青地看着我。

当时我捧着一包罗蒂咖啡面包吃得正“嗨”,还挑剔徐小文不早点回来,这个面包冷了没刚出炉的好吃,一抬头看见谭思瑶那张死人脸我就哽住了。

她把自己的茉莉清茶对我一甩,义正词严地说:“有两个消息,一个是班导叫我带话给你,再不上课这个学期你就不必参加期末考试了。”

我心头一紧,连忙作揖:“明天去,不去是畜生。”

她的脸色一点都没有变好,而且相比之前更难看了:“还有一个……我不想说!”

在我和徐小文两双眼睛炙热的逼视中,她终于不情愿地说了出来:“许至君……他喜欢你。”

紧接着,我们三个人同时尖叫出声,再紧接着,我从他们两个人的眼睛里看到了同样一种东西——仇视。

我十几岁就看亦舒的书,深受师太那套理论的影响,总是不断告诫自己不要对这个世界充满太多怨怼,可是到了某些时候,总还是忍不住抱怨命运。

命运总是愚弄我,我连做一只鸵鸟的权利都被它剥夺。

周末的深夜,南门口的夜市依然灯火通明,我跟许至君坐在路边的烧烤摊子上点了很多吃的,他最喜欢炭烧生蚝,我最喜欢放很多辣椒的鸡翅,还有林林总总的一大堆食物,配上冰镇过的啤酒,这曾经是我和康婕认为世界上最惬意的享受。

他埋头解决了一只又一只的生蚝,好像吃那些铺满蒜茸粉丝的生蚝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我喝了一杯又一杯酒,还是没有勇气开口,最终还是由他捅破了这层隔阂:“思瑶问我,我就承认了,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说的,我就是这么想的。”

他完完全全知道我的迟疑,也完完全全知道我的顾忌。

我一时不知如何接话,他就顺着说了下去:“我跟你有一样的忌讳,全世界那么多人,干吗要跟前女友的朋友走在一起,你是这么想的,我也是。”

我松了一口气,大家的想法一致,沟通起来也就没那么困难了。

可是他话锋一转:“但要我因为思瑶的缘故而疏远你,或者是否认我的想法,这也不是我做人的风格。”

我啼笑皆非,我总是觉得没有人喜欢我,其实好像不是这样,周暮晨喜欢过我,虽然只是昙花一现,林逸舟也喜欢我,虽然他同时可以跟不同的女生来往,而现在,许至君也说他喜欢我。

我很好奇,周暮晨那时喜欢我的天真,后来林逸舟喜欢我懂事,那么许至君,他对我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欢的来源是什么?

我很直接地表达了我的疑惑,他看了我半天,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理由可以讲,要说漂亮,你不见得多么出色,要说聪明,你很多时候笨得要死,要说温柔,我实在也没看出来,男生最喜欢列举的三个理由你都不具备,你还指望我编造多么与众不同的谎话来敷衍你?”

我被他气得哑口无言,真想一杯酒直接泼到他脸上去。

他并不理睬我,自顾自地继续说:“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你,大概在你还不知道我的时候,思瑶就经常提起你,我一直很欣赏你,大概是我成长得一帆风顺的缘故,我欣赏你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好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摧毁你。这些年,你的点点滴滴我有意无意也知道一些,这段时间跟你朝夕相处,更加证明了我的看法,如果你实在要我说出喜欢你的理由,那……就是你有一腔孤勇。”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人用“孤勇”两个字形容我,一时之间,我竟然无语凝噎。

我没有万贯家财,也没有倾城美貌,我唯一拥有的,不过是这一腔孤勇。

这些年来,种种遭遇让我自行产生了一套藏污纳垢,生生不息的生存法则,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再难过伤心,吃饱睡足第二天起来又是全新的一天。

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而在这个夜晚,在这个油腻肮脏的烧烤摊子上,被他一语道破。

真是感动得想要流点眼泪来应景,可惜程落薰从来都不是擅长表达自己内心真正情绪的人。我龇牙咧嘴地看着他:“真不是因为我漂亮才喜欢我的吗?”

他笑一下:“顾左右而言他是你最擅长的事吧。”

我这才发现,许至君其实有他犀利的一面,他跟他这个年纪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都有锋利的锐气,只是有些人在经历了磨难之后对生活做出了妥协。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在残酷的生活面前,我们折断翅膀,慢慢学习步行。

夜风很凉,我们选择了散步回去,这个城市的路灯总是不太亮,所以我们的影子就被拉得很长。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平日里轻松的气氛在这个夜晚变得十分凝重。

到我公寓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他:“你爱过思瑶吗?”

他一怔,很久,然后点头:“最下贱的男人才否认自己的过去。”

我在心里暗暗为他喝彩,可是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仰着头看着背光的他:“那么,你告诉我,什么是爱呢?”

什么是爱,这是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无法给出一个具体而准确的解释的命题。

我是真的不懂,所以诚心请教。

他沉默的侧面嶙峋的轮廓像一帧漂亮的剪影,我笑了:“你就当我喝多了乱说话,别想了。”

就在我要转身的时候,他拉住我,力道不大,却足以让我的脚步停下来,然后,我听见他缓缓开口:“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是在我的定义里,我爱你,不仅仅意味着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电光石火之间,我真的被深深震动。

这句话要换一个人说,我可能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他那么泰然自若,语气亦是如此云淡风轻,我只觉得感动,不觉得肉麻。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感受,连忙补上一句:“我真是很不习惯说这样的话,你可以把主语换成任何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

我哈哈大笑:“许至君,你还真配得起你的名字。”

至君,至情至性的君子。

睡觉之前他发来短信给我:关于我喜欢你这个事情,你不必想太多,顺其自然就好。

我一时兴起,问他:难道你身边没别的女生?

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个林逸舟那么不甘寂寞。

很好,一刀致命,我握着手机在黑暗里气得张牙舞爪,对面床上的谭思瑶弄出很大的动静来表示她的不满,我到底还是心虚,连忙关机睡觉。

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啊,我望着天花板长叹。

陶变
时间:2010…1…18  来源:花火200909B 作者:草蘑落落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146 

没有人知道那里曾经发生过什么,现场的泥中还有一只造型优美的瓶子,却只是普通的陶泥颜色,也没有好看的花纹,被人顺手捡起来放在这个废弃陶艺厂的仓库里,也许再也见不到阳光。 

一、花瓶的故事

四月的时候,一连下了好几天的雨,潮湿到就像一切都要软化掉的样子,这种天气,确实是很难受,尤其是对我而言,虽然这间屋子里有专门的干燥机。

早上第一缕阳光射进屋子里来的时候,我就醒了,几次闭眼却再也睡不着。

我失眠已经好几年。

记得高中的时候功课紧,老是睡不够,便发誓以后要天天都睡到中午才起床,现在我有了大把大把花不完的时间,却是老失眠,想想除了苦笑确实也没有别的办法。

身边的安安翻了个身,似乎也睡不着了,他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一声接一声地叹气。

他还是老习惯,总是醒得那么早。

“丁零……”闹钟及时地打断了他对我的凝视,安安将它顺手抓过,然后丢到了床的另一头,可是它仍然孜孜不倦地响着。

“唉……”他又叹了口气,才翻身起床,“小雅,今天我会晚点回来哦。”他说着在我的脸颊上亲吻了一下,离开了。

是七点四十五分,每天的这个时侯,他会准时出门的。

“他可真是爱死你了。”听到关门声,一边的闹钟酸溜溜地看着我说,“可怜的我,即使是金刚的外壳也会摔裂开的。”

闹钟总是吃我的醋,我已经习惯了,因为它是一女孩子送给安安的,那个孩子长得娇嫩可人,可是安安愣是没要人家进门,结果这个闹钟来了这里的这个月里,每天都会不断地向我抱怨。

虽然是很啰唆,但是也省了我无聊。

“唉!”我也学着安安的样子叹了一口气,外面的阳光很灿烂,终于不再潮湿,却依然是那么的无聊。

“叮叮啊(闹钟的名字),干脆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我说。

“什么故事?”它正从地上爬起来,揉着自己圆滚滚的腰,“你会有什么故事?”

“其实,我是一个人。”开场,我如是说。

“切!”清楚地听到闹钟不屑的声音,“花瓶就是花瓶罢了,别以为安安喜欢你,就把自己当人了。”

“真的,我真的是人。”我继续说,“那是我们大二的时候。”

我们大二的陶艺课,是在一个古镇的陶艺厂中上的,整个专业浩浩荡荡的一百多号人,拉着大队伍来到了那个潮湿的地方,对,那个时候也是四月,雨连连绵绵地下了好几天,每天都要先听老师唾沫横飞地讲完两个小时,才能去摸那些又黏又冷的泥。

其实我是一点都不喜欢玩泥巴的。

所以当那个永远不点名的老师讲课的时候,我便拉着安安跑离了那个潮湿难耐的工厂,出去外面的古镇中闲逛,吃米花糖,大肉面和这里最有名的鱼。

当然玩够了回去,确实是要付出代价的,迷糊的老师将所有的泥都派发完了,唯独逃课的我和安安没有。

这可是大事情了,没有作业的话,这门课是一定会挂掉的。

因为逃课,导致我们都面临了交不上作业的可能,我杨小雅当然是不怕挂科的,但是安安却不一样,挂科的话,他脾气古怪的老爹可能会断了他几个月的生活费。

“不就是几块泥巴嘛,那么大个陶艺厂,怎么会缺那几块泥巴呢?”嘴巴里面嘀咕着,我便悄悄地跑去仓库那边看看有没有可用的泥。

遗憾的是,仓库那边铁将军把门,四周静悄悄,一个人也没有。

“不可能难到我杨小雅吧……”转念一想,立刻有了主意,今天路过烧窑的时候,外面剩了很多的泥看起来和他们捏的泥没有什么区别嘛。

对了,我和安安的作业,就是用窑边那些废弃的泥做的。

我记得很清楚嘛,因为泥里面混了很多陶瓷的碎片,我一边和泥一边把里面硌手的小碎片捡出来,十个指头都不可避免地扎了好些小口子,流了不少的血,才将完整干净的陶泥交到安安的手上。

十指连心痛,要不是为了安安,我才不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可是我完全没有想到,我会做出如此效果的瓶子。

在我眼前的瓶子有着细长的身形,流畅的线条和优美的形状,虽然还是陶泥的颜色,却整体微微泛着红。

呵呵,这还真是个奇怪的事情,整个窑中烧出的一百多件作业中,唯有我的瓶子是泛红的。

本来打死我也不会相信会有这种事情的,不过在确认了瓶底本人亲笔写上的姓名和学号,窑中也没有未被认领或是领错的作品以及陶艺课了我将会以高分通过后,我坦然地接受了这个事实。

艺术嘛,这种东西,就是我这种有天分的人才能完成的。

然而这仅仅是奇迹的一个开始,我都没有想到这个美丽的瓶子,和我有那么多的联系。

“小雅,小雅。”楼下有人喊我,似乎是安安的声音。

“来了。”我当然知道他来是想看我做的这个特别的瓶子,于是我穿了拖鞋就冲到走廊上,却不知道踩着一个什么东西,狠狠地向后倒下去。

我只觉得摔到了泥堆上,铺天盖地都是泥,那些泥直接涌到我的眼睛里嘴巴里鼻子里。

然后便是一片漆黑。

“然后呢,你就变成了花瓶?”闹钟呆呆地问我,眼神中满是疑惑,“人怎么会无故地成了花瓶?”

“我怎么知道。”我用很无辜的眼神看着闹钟,“再醒来的时候,我就发现自己待在一个废弃的小屋子中,那里面全部是各种各样的陶艺品,我就被放在一个架子上。”

是的,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并没有阳光照到我的脸上,所以我无法判断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周围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死一般沉寂,我发现自己的四肢无法活动,喉咙里面也没有声音,脑袋里面满是浆糊,想了半天才回忆起之前的事情。

屋子外面闹哄哄的,全部是一些熟悉的声音,我听到他们说因为一个叫杨小雅的学生摔死在走廊上了,所以学校正在紧急组织返回。

我不就是杨小雅么。

我在这里,我没有死啊!我憋足了劲想要叫喊,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门有几次被打开,又被关上,不断地有人进进出出,却一直没有人注意到我。

确实不能怪别人,沿着外面进来的光线,我看到自己变成了一只红色的细长的陶艺瓶子。

没有想到我在这个四月中,遇见了很多别人一辈子也遇不到的事情,为什么我会摔死在走廊上,又或者,为什么我会变成这只瓶子……

我不明白,也许也没有机会明白了。

外面传来校车发动的声音,门在最后的时刻被撞开,然后有一双温暖的手将我搂入怀中。

“走了走了,安安。”外面传来声音,“校车马上就要开了,你跑去拿那只不吉利的瓶子做什么。”

二、红陶

“你明白了么?”我望向天花板,依稀听到闹钟的抽泣声,它的哭声像是生锈的齿轮声。

“你真可怜。”它使劲地抽泣,可是并没有眼泪流下。

可是陶做的花瓶是有眼泪的,我的眼泪是流在瓶心的,要是伤感起来,里面会慢慢地积上半瓶泪水,所以,我喜欢干燥的日子。

我记得在自己的葬礼上,看到父母悲痛的眼神,那段灰暗的日子,瓶心中总是满满的泪水,安安总是把我摆放在离他最近的位置上,用他的双手环抱着我。

不知觉,已经过了五个潮湿的四月。

我看到安安从学校毕业,然后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陶艺,从租住的小平房到现在的电梯公寓,安安终于成为了一个陶艺商人。

他总是不断地收集各种各样的红色陶器,要不就是一连几天地待在某个窑中,只因为那里曾经烧出过红色的陶器。

可是从来没有一只陶器,红得像我那么妩媚,那么诱惑人心。

我一直都是安安最重要的宝贝,他总是没完没了地对着我讲述他每天发生的事情。

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五年,我早已经习惯了自己是一只瓶子的岁月,但是我依然是很讨厌潮湿的气候,因为那样我心中聚集的泪水总是满满的,几乎要溢出来。

五年中,我看到安安一直都是独身,把每个追求他的女孩子拒之门外,唯一的例外就是收下了叮叮这只唠叨的小闹钟。

“小雅,小雅。”故事不过刚讲完,小闹钟的抽泣还没有结束,安安就很激动地推门进来了。

屋子中瞬间安静了,闹钟安静地滴答走着,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小雅,我终于找到了制作红色陶器的方法了。”

红色的陶器,像我这样的红色,大概就是混合了血液的原因吧。
想不到多年不来,这里已经是一片废墟了,半截的砖块到处都是,墙也倒塌了一半,听说,因为多年前这里死了一个女学生,所以渐渐地萧条了。

 

居然就五年了,我曾经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地方了。

我也没有想到安安的陶艺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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