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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 花火 大合集-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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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无心,我给出的只是馒头,你看,却点亮了他们的欢乐。”

    那些乞讨者欢乐地咬着馒头,他们的表情像在过狂欢节。

    我打开自己的包袱,把金子拿出来,交到他的手里。

    白光买来了堆成山一样的雪白的馒头,四周的乞讨者越集越多,甚至有平民也一起排队过来领馒头。白光热情地散发着馒头,然后他牵着我的手,让我将馒头发给大家。

    这是第一次我将快乐施舍给别人。以往,我只施舍死亡和痛苦。我看着那欢乐的情绪像微风一样吹过人群,吹开他们的笑脸,我感觉到欢乐也蔓延到了我的心底里。

    一位老大爷拉着我的手,不住地说:“谢谢,谢谢你们,你们是好人。”

    原来,杀手也可以变成一个好人?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和白光牵手离开小镇,回到我们住的客栈里。白光吻着我的发丝,说:“无心,你现在是否已经有心了呢?”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可是,离开他我会不快乐,和他在一起,我会觉得甜蜜。

    “别再做杀手了,我陪你离开江湖,海角天涯,我们永远不分离。”白光喃喃地说着,眼神神往:“我不会再让你餐风露宿,不会再让你单身涉险,不会再让你吃野兔子肉,在冰冷的湖水里沐浴,我更不许你随便杀人。我要让你穿颜色绚烂的绸缎,一颦一笑都像一位大家闺秀,我还要让你当上母亲,拥有许多可爱的婴孩……”他洁白的脸颊上盛开出绯红。

    当他离开我,回到只与我有一墙之隔的房间里去时,天知道,我是多么的不舍得。

    谢谢你,白光,是你让我觉得自己原来是美的,也是你,让我知道第一次被人爱的滋味。

    我真的,很想做你的娘子,只是,不是现在,最后,再给我一点点时间,好吗?

    我从贴身的衣袋里,取出这些年来我积攒下来的那些银票,里面全都是我赚来的数不清的金子。我将它们留了下来。

    如果,我回不来了,我爱,就让这些金子变成遍地的馒头,让欢乐在人间盛开。我曾给人间带来痛苦,就让这些来弥补我留下的伤害。

    我望着那冷冷地悬挂在天空中的圆月,明日,弯刀将最后一次闪耀,从此彻底退隐江湖。我要做一位普通少年美丽的娘子,爱他,伺奉他,服从他,跟随他,从此天涯海角,永不分离。

    我像影子一样飘进他的房间,在沉睡的他的身旁,放下那些银票,还有我的吻。

    像丁香花一样羞涩的初吻。

    等我。回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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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珠子
时间:2010…1…18  来源:飞言情200901期 作者:草摩落落 字体:大  中  小  颜色:红  绿  蓝  默认   【加入收藏】  热度:135 

霓裳血红的液体慢慢流下来,月光下凶器闪着亮光,身后是妹妹一双仇恨的眼睛,她头上的簪子骨碌碌的转动,发出细微的响动。 

蝶衣

曾蝶衣从红木梳妆台中,找到一支古老的簪子,碧玉镂空的雕刻,中间镶了个不大不小的蓝珠子,轻轻的一摇晃,珠子就会骨碌碌的转动,发出细微的响动。

梳妆台在霓裳亡母的房中,蝶衣是趁着午休无人时进去的,那是红木做的,内嵌一块大铜镜,边缘尽是复杂的雕花,盘旋着开得正艳的牡丹花儿,小抽屉就在铜镜的右边,按理说霓衣的母亲已过世这么多年了,抽屉也不知道被打开清理了多少次了,怎么也不该漏下这么一支显眼的簪子,即便有,也不该是蝶衣这次来被她所发现。

不管怎么说,蝶衣还是相当的喜欢这支簪子,不仅因为那是已过世的霓裳母亲的东西,更因为那支簪子,确实是有着吸引人的力量。

于是蝶衣在镜中左右的照了照;将簪子斜斜的插在发髻之上,镜中立刻出现了一个俏丽丽的人儿,红唇白肤;一双细长的眼睛流连生烟;左髻上的蓝珠子,在阳光下闪动着晶莹剔透的光,确实是很美的画面。

蝶衣立刻就想到霓衣高雅美丽的母亲,想像着她带着这支簪子的模样。

曾霓裳是蝶衣的姐姐,但霓裳的母亲不是蝶衣的母亲,霓裳的母亲是出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琴棋书画,而自己的母亲,虽父亲不愿提起,蝶衣也依稀的听下人们讲,母亲的出生并不那么光彩,也羞于人面前提起。

甚至蝶衣还觉得,霓裳这个名字,都比自己来的高雅。

好在父亲并不因为这些而偏爱霓裳;从小到大,蝶衣都是他最宠爱的,然而蝶衣却还是很羡慕姐姐。

于是蝶衣别着发簪,施施然从后院走过,然而霓裳只是斜着眼睛看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抚琴,并不曾言语。

水色

水色也很羡慕眼前的这个女孩子。

朱颜正用小指尖沾了些胭脂涂在腮上,细心的抹的很均匀,她的肤色白哲光洁,再加上这恰到好处的一抹红,更是显得妖媚动人,眉毛是修剪的很仔细的,一张精致的面孔、映在雕花的大铜镜中,一笑一颦,都绝美极了。

水色站在朱颜的身后不甘心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同样是十八岁的年纪,自己却不得不端茶倒水,手指在繁琐的事务后变得粗糙,还不能有所抱怨,得随时怀着感恩的心。

朱颜又从铜镜旁的小抽屉中拿出一支雕花的簪子。

这是一个新做的红木梳妆台,内嵌一块大铜镜,边缘尽是复杂的雕花,盘旋着开得正艳的牡丹花儿,簪子则是一只看起来有些古老的,镂空的碧玉簪,中间还镶了个不大不小的蓝珠子,轻轻的一摇晃,珠子就会骨碌碌的转动。

“喏,水色,今天就用这支簪子替我盘绾发吧。”朱颜伸出一支白嫩的手,将那支碧玉簪递给一旁的水色。

水色咽了咽口水,小心的接过来,又拿起那把细长的木梳,轻轻将朱颜柔顺的发丝梳起来。

“簪子是京城的姨妈送的,听说我要嫁人,特别请人订做的,听说那蓝色的珠子可珍贵了,是可以祈福的,朱颜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边说边用手指轻轻的扣着红木桌面,“梳妆台也是新做的,上好的红木,爹爹说这牡丹花儿雕刻的可精细了,每一片花瓣都专门打磨过的。”

水色当然知道朱颜要出嫁了,她看到西屋子里那几大口箱子的嫁妆,扎着红色大花朵,缎带落了一地,她还知道,那张写着嫁妆的数目单子上,也有自己的名字,陪嫁丫头。

想到这里,水色有些留念的看了看镜中一脸幸福的女孩儿,不由得握紧手中的木梳。

按理说水色是该感激朱颜的。

水色并不是什么好人家的女儿,在人们看来,甚至是很低贱的,她的母亲只是一名妓女,偶然的怀上了她,又没能堕的掉,就生了下来,从小就在妓院中打杂扫地,耳儒目染的看着那些红男绿女们醉生梦死的生活,所谓的母亲,也并没有给她该给的爱。

等到十五岁长的亭亭玉立了,老鸨忽然发现她也是棵摇钱树时,水色也发现了老鸨的企图,因为不想重复母亲的后路,便在一个雷雨夜里翻窗潜逃了。

大慨是因为这丫头一向很乖巧,所以老鸨没有防备,才让她逃的那么顺利,一路并没有受到任何阻拦,而水色也算是幸运的,遇到了能收留她的朱颜,成了朱颜的侍女,漂亮的一个女子——甚至不比小姐差,然而充其量只能在嫁妆中写上“陪嫁丫头”四个字。

梳妆完毕的朱颜看起来非常的美丽,那支簪子斜斜的插着,更显高贵。



朱颜

朱颜发现丈夫最近留在书房中的时间越来越多。

虽说出生于书香门第,但朱颜却嫁了个商人丈夫,,新婚时倒也你恩我爱,如今嫁来不到二年,女儿还刚满月,丈夫的关怀却渐渐的少了,甚至彻夜的睡在书房中,曾家是商贾世家,不从政不赶考,哪有那么多的事情需要耗在书房中。

“哇哇”小床上的女儿又开始哭闹,朱颜抱起来发现刚换的尿布又湿了“乖儿不哭、不哭”朱颜一边哄女儿,真是个麻烦的家伙,一边转身拿了干净的尿布,又冲着门外使劲的喊了几声:

“水色,水色,打盆热水来吧”

然而却半天不见丫头进来,又唤了几声,才是路过的厨娘帮忙端了热水来。朱颜不禁觉得有些委屈,莫非如今丈夫不管了,连陪嫁的丫头也不搭理自己了。

“水色去哪里了?”朱颜问帮忙的厨娘,“让她来帮我哄哄幺儿吧。”

“刚才是见她端了茶后送书房去了,”老妈子说,“大约半个时辰前。”

朱颜不禁皱了皱眉头,侍侯着丈夫的该是春兰和秋菊俩丫头,怎么水色这个陪嫁丫头丢下自家小姐不管去侍侯起姑爷来了,何况还是半个时辰前。

“你去叫她过来吧,”朱颜说,“我走不开。”

“老爷事先有吩咐不许下人靠近书房”老妈子唯唯偌偌的“还是请夫人自己去看看吧。”

还是请夫人自己去看看吧。这句话老妈子讲的意味深长,讲完后她转身就走,根本不给朱颜任何询问的余地。

这大概是朱颜这辈子觉得最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她抱着刚满月的女儿,推开书房的门,看到里面竟是衣衫满地,许久不见的丈夫竟和—别的女子躺在书房的小床上。

碧色碎花的小罗裙,绣着梅花的女鞋,那该是水色的东西。

朱颜扶着书房的门,抱着女儿,头脑一阵玄晕。

霓裳

霓衣透过竹帘子向外看去,父亲已经和对面的那人交谈足有一个时辰了,那人别着长剑,穿着青衣布衫,听说是一个远房亲戚,有心来投奔父亲的、虽然看起来弱不禁风的书生样,却偏偏有一手上好的剑法,而且还听说,因为曾老爹没有儿子,是有心要嫁个女儿给他,继承家业的。

霓裳觉得那个女儿一定是自己。且不说自己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知书达理,和从小任性的妹妹完全不一样,就凭自己是长女,那婚姻就该是掉落在自己头上的。

青衣男子刚巧抬头,仿佛是不经意般的对上霓裳偷望的目光,微微的笑了笑,霓裳立刻红了脸,用袖子遮了半张脸躲开来。

听下人讲他叫陈良,住在别院的客房中。

过了不几日,霓裳在铜镜前用一把红木梳子梳头,便有丫头轻轻的推门进来了。

“小姐,陈公子托我送来一张锦帕。”丫头绿儿,眉眼中满是笑意,“什么时候该改口叫他大姑爷?”

霓裳忽的在铜镜前红了脸,她本来便长的清秀,如些一来,好看的脸上便浮起两朵红云般更显娇艳。

“别胡说。”她虽然在训斥丫头,可声音听起来却充满了甜蜜,不像平时里看起来很内向的样子。

丫头偷笑着掩门离去,霓裳摊开那雪白的帕子,上面是散发着墨香的两句诗词,末了还有一句话“今夜戌时,西厢见”

过几日,莫不是要让陈良向父亲提起婚事了,霓裳想,难得两人居然能如此的一见如故,相见恨晚。

此时已时撑灯时分,丫头们忙碌着准备晚饭,霓裳的饭食是要丫头送到房里来,已经是多年不变的规距,她喜清谈,不喜欢商人桌上的重油腻和嘈杂,同时这也是曾老爹的意思,然而等丫头送来饭菜,却又不见霓裳在房中,绿儿只当是小姐出去约会了,便好言打发了送饭的丫头。

确实是戌时多一刻的时候,绿儿记得很清楚,饭菜还热腾腾的放在桌子上,便听到西厢传来一阵尖叫声。

蝶衣

蝶衣也看到了住在后院的陈良,那日她穿了粉色的小罗裙在东厢子中和丫头们踢毽子,姐姐霓裳依旧在屋内抚琴,刚巧陈良从别院中散步而来。

曾家本来是有规距外人不得进入女眷住的东厢的,但蝶衣是个不怎么守规距的丫头,不像姐姐般每天琴棋书画,一踢就跑到院子中去了,遇到陈良的时候她正玩的满脸粉态,那支簪子别在头上闪着蓝光,叮叮的作响,鸡毛毽子在身旁愉快的飞舞着。

私下是同父亲撒娇的,自己也喜欢陈良,希望父亲能将自己许配给他,至于是否继承家业,她到不是很在意,从小便任性的长大,并没有很重的利益观念,然而这次遇到陈良,却是真的喜欢了,不同于小时候和姐姐抢玩具的心情。

蝶衣生怕他遇到霓裳,她很清楚像姐姐那样的优秀,她是一辈子也学不来了,所以从小她便爱和姐姐抢夺一切东西,例如父亲,例如娃娃。

“敢问姑娘可曾是蝶衣小姐?”那日她将毽子直接踢到青衣人的身上,来人非旦不恼怒,反而很有礼貌的做揖“小生陈良,多次从曾老爷口中听到小姐芳名,今日一见,无比实感荣幸啊。”

陈良不像父亲认识的那边商人的儿子那样满肚肥肠,眼中只认得钱,他既有书生般的温文而雅,又有少年剑客的侠气。

那日的鸡毛毽踢到陈良身上,刚巧点开了蝶衣的心。

蝶衣便常缠着父亲要找机会和陈良一起,例如打理铺子上的生意,或是清点货物的数目。

蝶衣一直小心的不让他遇见姐姐,其实也不容易遇到,霓裳是不会轻易出深阁的,当然陈良也不能轻易去东厢。

就是这样的小心翼翼,蝶衣还是发现陈良会忽然的失踪,既不在仓库中清点货物,也不在账房中整理账目,这天晚饭父亲明明邀了大家一起吃的,陈良却推辞了,带话的下人说陈公子有些不舒服,就不来吃晚饭了,于是蝶衣便特地带了些糕点去西厢看望他,可是一直都大家都吃完了晚饭,也不见她回来。

“不好了……不好了,小姐她,大……二……小姐”一个丫头急匆匆的闯进大厅来,慌张的话也说不清楚“总之老爷……您就快去看看吧。”

水色

水色终于扬眉吐气了,成为了姑爷的填房,朱颜是个大家闺秀撕不下面子来闹,她这一撞,反而将事情公开化了,水色顺顺利利的由侧门进了曾家。

东厢单独腾出一间房来给她,不用再和丫头们睡一房,一样的有了梳妆台,大铜镜,五色的丝绸衣服,一群丫头任她指使,水色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她该过的生活。

然而对于朱颜,心中也确实有一丝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有嫉妒、羡慕、憎恨,甚至内疚。

并不是拥有了和她一样的东西,就能活得和她一样,公婆不喜欢自己,丫头们大多也不尊敬自己,甚至连来做衣服的裁缝也说她不适合那款朱颜穿的布料。

虽然丈夫还算偏护自己,所以水色憋足了劲,想要一举生下个儿子,挽回自己的地位。

“二夫人,”外面是翠儿的声音,接着就出现在水色的房中,手中端着一大罐汤水,“这个夫人要我……”

“啪”

翠儿话不曾讲完,脸上便挨了一耳光。

“没规距的丫头,难道不知道敲门么?”水色甚至是恼怒。

“……可你并没有关门,我又端了东西……”翠儿很委屈的放下炖汤,用手摸着发烫的脸,“连夫人从来不曾打过我——”

水色更恼怒了,直接将翠儿赶出了房间。

 

夫人长夫人短,莫非她水色就不是夫人了,朱颜没有打过,莫非她水色就打不得了?

朱颜、朱颜,好吧,就让朱颜彻底的消失吧。

水色恶很很的咬着下唇,手指捏的发白。

隔天早上听说大夫人丢了陪嫁的发簪,一屋子的人找了一天不见,三天后又自己出现在梳妆柜中,同原来一样闪着漂亮的蓝光。

下人们都说大夫人甚是大度,不仅没有和水色计较,还主动的提出将水色纳为二夫人。例如这次陪嫁的簪子丢失,也并没有对屋子里的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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