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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精修练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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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色桃
申明:本书由(。。)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非礼(1)
张爱玲说:如果给女人机会做荡妇,没有一个女人不跃跃欲试的。
我觉得,张爱玲这句话,还真的是至理名言,直说到我心坎上,把我的心声都道出来了。是,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做个荡妇,像妖精那样的风情万种,媚眼如丝,可以把男人勾得魂飞魄散。
一向自认为冰清玉洁的我,什么时候有这下作的念头?
我侧头,想了想。
是在一个多月前,我二十六岁生日的时候。为了庆祝自己又老了一岁,离去地狱报到又走近了一步,我请了几个好友兼死党,大出血去腐败,先到大排当大吃大喝一顿,接着又浩浩荡荡杀去附近的KTV。
大家都喝得有点高,玩得疯作一团。
又是唱,又是跳,极是尽兴。
那天晚上,我记得,我兴致勃勃的,张开嗓子,五音不全,却声情并茂,声嘶力竭地吼了一首歌:
“秒针分针滴答滴答在心中,我的眼光闪烁闪烁好空洞,我的心跳扑通扑通的阵阵悸动。我问自己要你爱你有多浓,我要和你双宿双飞多冲动。我的内心忽上忽下的阵阵悸动。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要不是每天的交通,烦扰着我所有的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明天我要嫁给你啦。要不是你问我,要不是你劝我,要不是适当的时候,你让我心动……”
我微微闭着眼睛,陶醉在自己的歌声里,那装出来的幸福,那副深款深深的样子,还真他妈的似模似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明天真的要嫁人了。
其实,嫁个屁。我别说男朋友,就是有可能发展成为准男朋友的对象也没有。
二十六岁的我,还是处女一枚。
什么是处女?是地球人的都知道,所谓的处女,就是思想纯洁,身体干净,笑容像白开水,没和男人上过床,地球上几乎要濒临绝种的物种。
我这个地球上几乎要濒临绝种的物种,喝多了。
我趔趄着,独个儿去洗手间。
非礼(2)
出来的时候,我路过一个幽暗角落处。突然,从斜对面冲出来一个男子。那个男子,也是喝多了,醉醺醺的,横了在我跟前,斜了眼睛色迷迷地看我,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伸手,一把的,就将我拽到他的怀里,铁钳一样的手臂,紧紧地把我抱住。
我吓了个屁滚尿流,酒顿时醒了一半。
天!
天!
我被这个陌生的男人非礼了!
我本能地挣扎起来,对男人又是踢,又是咬。四周闹哄哄的,那震耳欲聋的音乐,吵得楼顶都几乎要掀翻了去,附近灯光灰暗,景物模糊,影影绰绰,又像群魔乱舞,谁也看不清楚谁的脸,没有人顾得及我——就是注意到了,也不过当了男人和我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
男人很粗暴的,用他的身子,把我逼到墙角。
男人沉重的呼吸,一下一下地喷到我脸上。
我又羞,又怒,又是气苦,张大开嘴巴,想大声叫“救命”。不料,男人猛地把他的身子俯就下来,脸孔凑近我的脸孔,他的嘴唇,不由分说就盖上了我的唇,那坚硬的舌尖,很霸道,很火热,侵略着我的唇齿。
男人的唇,有点热,口腔里和我一样,充满着酒精的味道。
我睁大眼睛,惊恐让我不知所措。
我本该愤怒的,可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没有愤怒。
甚至,我忘记了反抗。
男人很年轻,个子也高,身子略壮实,我看不清楚他的五官,却知道他留着小平头,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男人在强吻我的同时,一只强壮,有力,滚烫,急躁的大手,隔着我的衣服,准确无误地捉住了我的胸,另外一只手,则径直地掀起了我的裙子,伸到我的幽深地带处。
在电光石光之间,我感觉到了热。
太阳光一样的热,燃烧着我,照耀着我,溶化着我。那样的热,我不曾体验过,就像是一艘月夜里的小船,时隐时现,一直在我心里,荡出一波又一波的浪花。
非礼(3)
我有着一种紧张,刺激,麻痒,羞耻,委曲,忿然,还夹着说不清,道不白,好像是害怕,又好像是喜欢的感觉。
到底是羞耻,还是害怕,抑或是喜欢?
不知道。
好像是有多羞耻,便有多害怕,有多害怕,便有多喜欢。
很奇怪的感觉。这种感觉,我从来没有过的。
男人那丰厚的唇,从我的唇,移到我的脸颊,我的颈脖,再转到我的耳朵,他舔着我的耳垂,一下一下的,很煽情,很暴虐,很强横地舔着。
我怔怔地呆立着。
我的脸火辣辣的热,想反抗,可身子却如缺氧般乏力。
陌生男人烫热的身体,充满男性荷尔蒙的气息,仿佛有一股快要将我击倒的电流,流过了我的全身,然后我脑子里所有的想法,都被占据了,最后形成了空白一片。男人在我耳朵边,喃喃地说:
“宝贝,你是不是新来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今晚出台吗?要不要跟我出去?我们去酒店?我们一起欲生欲死,共渡良宵,好不好?”
“不!不!我不是小姐!你认错了人!”
我猛地清醒过来。
此时,羞耻,愤怒,终于占了上风。
我狠命地挣扎起来,用尽全身力气,猛地把男人推开。男人身体的欲火正烧得旺,好像巴不得,要就地解决他所谓的正常生理现象,岂肯放过我?男人又再伸手过来,强扯着我。我在挣扎中,想也不想,本能飞起了右脚,对着男人的下体,狠狠地来了一招“飞天腿”。
这一脚,没有虚发,顿时踢中了男人那地方。
男人像杀猪那样,“啊”一声惨叫,双手把他的命根子捂了,脸孔扭曲着,痛苦地蹲了下来。
我挣脱开,赶紧跑了,窜回到了包间。反正,我这招“飞天腿”,是属于正当防卫,男人如果废了,那活儿不能用了,也是活该!哼,谁叫他没带眼识人?
我像是“小姐”么?
我像么?
你男朋友呢?(1)
自那晚后,我莫名其妙的,竟然春心动荡了。
有时候,我正在工作,或正在吃饭,或正在和别人说话间,可我大脑的思维,会突然毫无来征兆地被切断,然后莫名其妙的,切换到那一晚的酒巴。我脑海里,不停地闪着那个陌生男人的身影,他用柔软的嘴唇,粗鲁的,很霸道地吻着我,还用他那腻滑如泥鳅的手指,肆无忌惮地侵犯我,把弄着我。
想着想着,我便满脸通红起来。
这些毕生难以磨光的记忆,活色生香的画面,时时刻刻塞满了我的脑子。那些令我难堪的片段,我无法控制,它们化作张张精彩的剪影,在我眼前不停在黑白飞舞。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种想燃烧的感觉,从身体的某个角落里,逐渐延伸出来。
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发生了很大变化。
仿佛,像桃花泛水一样,湿漉瀛地醒来;又仿佛,像一头封藏已久的小兽被惊动,蠢蠢欲动了。
这个时候,我才发觉,原来我是沙漠,有多渴,有多饿。
我不可思议的,想男人了。
想江正南之外的男人。
真的很想!很想!想到茶饭不思,想到寝食难安。是,我不想做地球上几乎要濒临绝种的物种了,我想要结束处女生涯了。
一本杂志上说:每个女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一朵花,只有男人的水,才可以浇灌。大概,我身体里的花,渴了,快枯了,所以需要一个男人——当然,这个男人,可不是在大街上随便拉的一个男人。
我还没开放到人尽可夫的程度,搞一夜情之类的。
我也不屑搞。
我只是想找一个男人,想谈恋爱了,想结婚了。
为什么不呢?
我已二十六岁了。一个二十六岁的女子,响应国家政策,晚婚,晚育,也够尺度了,如果还不抓住韶华尾巴,把自己弄出手,再晚些抛售,恐怕来不及,估计要豁出去,挥泪大甩卖,也没人愿意要了。
你男朋友呢?(2)
清明的时候,我回家乡小镇一趟。
经过老妈一番推波助澜,更令我有要找一个男人,把自己嫁了,结束处女生涯的决心。
老妈说:“左拉拉——”我老妈叫我,从来都是连名带姓,语气硬邦邦,好像我不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而是从垃圾堆捡回来的弃儿。老妈说:“左拉拉,你为什么总是孤单只影?你男朋友呢?为什么没影儿?”
我愁眉苦脸:“我男朋友还没从他老妈肚子生出来呢。”
老妈不满,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大喝一声:“左拉拉,别给我玩这一套!你惭愧不惭愧?”
我装傻:“我惭愧些什么?”
老妈说:“左拉拉,你看看你以前的女同学,还有比你小得多的邻居妹妹,谁没嫁人?谁不是成双结对?干嘛你就这么不争气,像菜市卖剩菜那样,没人要?害得我和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说话,都没底气。”
我委曲:“小乡镇里的人,生活落后,思想闭塞,喜欢早婚早育,这怎么能够和大城市相比?在大城市,像我这样年龄没嫁人的女子,满大街都是,又不单单是我一个。”
“你表姐修罗罗,和你同在省城,她不过是大了你四年,如今她的儿子都三岁了!怎么她能嫁出去,你不能?”老妈说。
我更加委曲:“我和修罗罗怎么同?”
“你和修罗罗有哪样不同?”老妈质问。
我理直气壮,据理力争:“修罗罗她爸她妈会生,把她生得如花似玉,是大美女一个!而你们不会生,把我生得,嗯,把我生得——”我挺一挺胸,呲牙咧嘴地说:“总之,我长得和修罗罗就差远了!修罗罗是大美女,我不是!”
老妈上下把我打量了一番,终于和我有了共同语言:“哎,也是,左拉拉,你确实长得不如修罗罗漂亮。”
“所以呀!”我悻悻然:“以后别有事没事的,老拿我和修罗罗比。”
老妈又再打量我一遍。
你男朋友呢?(3)
老妈大概觉得,没把她的女儿生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超级大美女,她自己也有着很大的责任,因此心中有愧。老妈的声音,柔软下来:“左拉拉,就算你没有修罗罗那样漂亮,但总归是个女的,也老大不小了,也应该找个男人,谈谈恋爱吧?左拉拉,你到底有没有自己喜欢的男人?”
“有!”我说:“不过,人家不鸟我。”
老妈问:“人家干嘛不鸟你?你用了愚公移山的精神去追求了没有?”
我说:“用了,不过不管用。”
“干嘛不管用?”
“不知道。”
“你喜欢谁?长得是什么样子的?”
“我喜欢我们老板的独生子,从澳洲留学归来的海归派,说话喜欢夹着英语,洋气得很,酷得不得了,他长得,嗯,他长得很帅,像年轻时候的费翔,就是唱《冬天一把火》,《故乡里的云》红的那个费翔。只是,这个翻版费翔,从来都不正眼看我,这使我很受伤。”
“除了他,还有没有别的?”
“还有一个。这个我喜欢很久了,从到省城读大学,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开始,我便喜欢他了,呃,他就是修罗罗的小叔子,叫江正南。江正南也帅,比黄晓明还要帅,他读完大学后,便出国留学,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现在,他是一间大公司的董事长,结了婚,有了太太,他的太太也是留美学士,比我漂亮一点,却没修罗罗长得好。”
老妈气得不得了,她咬牙切齿,恨铁不成钢:“左拉拉,你能不能够正常一点?喜欢一些有可能性的,就是和你相配的男人?”
我眨眨眼睛,很不服气反驳:“我喜欢那些外形好的,很优秀的男人,有什么不对?这证明我的品味好,眼光不错。”
老妈毫不客气地说:“但你也应该跑到镜子前,认真地照照,看你自己长得是什么样子呀!”
老妈的意思是说,我配不上那些俊男。
你男朋友呢?(4)
我也有自知知明,知道我不配。
不配又怎么啦?YY(意淫)一下,也没犯法。
其实,我长得也不是很难看——至少,没有古代四大著名丑女,嫫母,钟无艳,孟光,阮氏之类的人物,那样影响市容。
我只不过是普通。普通到走到大街上,落到人群堆里,分不清谁是谁,那种平凡的女子而已。我不过,是皮肤不够白,不过是眉毛过于浓,不过是鼻子不够高挺,不过是眼睛又长又细,不过是嘴巴有点大有点宽,不过是高高瘦瘦,长了172公分的个子,前没胸,后没臀,看上去像根火柴棍。
仅仅。
如此。
而已。
我在家乡偏僻落后的小乡镇,辛辛苦苦的,捱了二天半。真受不了我老妈,好像我目前没男朋友,目前嫁不出去,是她的耻辱,是左家十恶不赦的罪人一样。
回省城前一天,老妈和我推心置腹,意味深长说了一番话。老妈说:“左拉拉,趁着你还年轻,还算不得老,找一个会过日子的男人,把自己嫁了,然后生一子半女,完成做人的任务。”
我懒得和这个老女人吵。
这个老女人也不容易,五年前她的老公,也就是我老爸,因病不幸去世,老女人就把她所有的希望全放到她唯一的女儿身上。不过她对她的女儿祈望过高,所以活该失望过大。
我心不在焉地回答:“嗯。”
我老妈这个老女人,又再说:“左拉拉,你现在是二十六岁了,是不是?这样吧,我给你一年的时间去谈恋爱,如果你能够在二十七岁前,争取把你自己嫁出去的话,我给三十万给你做嫁妆;如果你在二十八岁前嫁,嫁妆是二十万;如果是二十九岁前嫁,嫁妆是十万;超过三十岁没嫁得出去的,左拉拉,我告诉你,我一分钱嫁妆也不给你!以后我老了,死了,我就把我全部遗产,全捐赠到慈善机构去!”
我翻白眼看她。不满:“老妈,你用得着这么心狠手辣么?要知道,我可是你的亲生骨肉哪!”
你男朋友呢?(5)
老妈也跟着我翻白眼,她的眼睛比我眼睛大,翻出来的白眼自然比我壮观得多,她说:“亲生骨肉又怎么样?对付你这个不愿意嫁人的顽固分子,不心狠手辣行么?”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
好像赶在二十七岁之前,把自己嫁出去,也不是很艰巨的事。就是二十七岁之前嫁不出,那三十岁之前,我总能把自己嫁出去吧?
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不是说了么: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
这话给我改过来是:世上没有嫁不出的女人,只要肯去找男人!
我嬉皮笑脸,没心没肺地恐吓我老妈:“如果我为了这三十万,饥不择食跑到大街头搞拉郎配,不幸找到一个武大郎给你做女婿呢?妈,你说,我以后会不会有成为潘金莲的可能性?”
潘金莲是荡妇。
一个遗臭万年的古代荡妇。
老妈看了我一眼,淡定得很:“左拉拉,我告诉你,做潘金莲,也要有资格的,不是什么人都随便能做的。”
我气馁,顿时憋得一句多余的话也说不出来。
姜还是老的辣。我老妈,说出来的话,往往让我噎得半天没上来气儿。我狠狠地想,如果我长得有修罗罗一半的美貌,相信老妈也不会这样蔑视我。
哼,不过是做潘金莲嘛,又不是要做武则天。
难道做荡妇,也要讲资格?
我老妈和修罗罗老妈,是同父同母亲姐妹,两人的五官长得差不多,都是浓眼大眼樱桃小嘴,年轻的时候,据说出落得水灵灵,人见人爱,追求的人排了长队。
修罗罗老妈,会嫁人,挑了一个帅哥来嫁,受着俊男美女基因影响,修罗罗出落成楚楚动人的美人儿。而我老妈,则瞎了眼,找了一个相貌平平甚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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