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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的声音-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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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剑明看了他良久,才微微笑了笑,柔声说:“好。”
  在震耳欲聋的起哄声中,归剑明轻轻抱住了他。感觉到怀里那个清瘦的男生激动地微微发着抖,归剑明也觉得,心里变得柔软了起来。
  
  其实,凌夕告白的那天,他并没有太多的喜悦。
  反而是惊讶多过喜悦的。
  自己对凌夕并没有达到爱的程度,当时答应跟他在一起,只是不讨厌他,或者说,挺喜欢他的性格。而且,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直接拒绝会让凌夕很难堪。
  高中那两年同桌的时光,凌夕也带给过他很多很多的快乐,再说他很清楚自己不会喜欢上女人,所以,当时没有过多的考虑,就答应了下来。
  
  后来,跟凌夕一起来到T大,两人一直在一起,怕同性情侣在学校会太过招摇,凌夕就建议两人出去租房住,归剑明也答应了下来。
  同居那段时间过得很舒心,凌夕虽然话多,可相处久了也渐渐摸清了归剑明的脾气,在他看书的时候就会乖乖闭上嘴,安静地靠在他身边。
  就这样在一起,两年多,日子一直很平静。归剑明甚至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可以陪伴在一起,相守一生的人。
  
  大二寒假的时候,孤儿院的老院长生病了,归剑明和夏羽李唯他们都回去探望,一群一起长大的孤儿,陪着院长过了最后一个春节。
  在院长的坟前,一群人都哭了,只有归剑明沉默地看着墓碑上的名字,没有流一滴眼泪。跟他一起长大的人都知道,他这样沉默的时候,往往,才是最难过的时候。
  
  归剑明记得,那天是正月初七,或者气温太低了,飘下来的水滴居然凝成了冰,抬头看去,像是在下雪,只是细碎的雪花落在地上马上就化成了水。
  归剑明又一次去了院长的坟前,待了太久,腿都有些麻了,天快黑的时候他才终于站了起来,收拾起行李。
  夏羽说:“你明天再走吧,这么晚了还在下雪呢。”
  归剑明摇了摇头,说:“我想现在就回去。”
  他那么执着地要回去,只是想见见凌夕,他记得凌夕最怕冷,屋里的空调坏了,这样下雪的天气,凌夕一个人会被冻着。
  
  搭了最后一班长途车,到达市区的时候已经快十点。走上熟悉的楼梯,突然听见屋内有奇怪的声响,好像什么被撞倒。
  归剑明停下脚步,疑惑地看向屋内。然后,僵在原地。
  
  凌夕正和另一个男生拥吻在一起,动作太剧烈的缘故,把一个小凳子撞倒在地。
  那个男生,居然是归剑明熟悉的人。广播台的前任台长,是他很敬重并且欣赏的学长。那个学长一直很照顾他,还说把他当成最好的兄弟,也是在那个人的鼓励下,他才尝试着多跟人打交道,加入了广播台,认识了很多的朋友,甚至参加了广播台台长的竞选。
  去年十月份的时候,他还跟那个学长,李唯,还有另一个师姐,一起组了个乐队,几人渐渐熟悉起来,乐队也越来越红火,四人打算去参加下学期的歌手大赛,所以,这个学期,每周末都一起练歌。
  凌夕会经常去音乐室看他们,有时候还带些水果过去慰劳,跟大家有说有笑的。
  他们都知道,凌夕是他最珍惜的恋人。
  可是现在,凌夕却跟他最信任的学长,拥抱在一起,在距离他不足五米的地方接/吻。
  
  归剑明静静地站在门外。
  他发现自己手脚似乎都被冻僵了,连推门的力气都没有。
  他甚至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那么担心凌夕会怕冷。为什么担心凌夕会着凉所以从郊区半夜三更赶回来却看到了这一幕。
  
  良久之后,凌夕红着脸推开那个人,轻声说:“我们这样背着剑明,被他发现了怎么办?”
  “怕什么,只要你真心爱我,其他的事情我会解决的。”
  “可是……他一直对我很好……”
  “但你爱的是我,不是吗?”
  凌夕没有说话,只是犹豫着点了点头。
  “好了,好不容易聚在一起,别说这些丧气话。”
  说着就把凌夕直接压倒在沙发上。
  
  听着屋内渐渐响起的喘息声,归剑明终于面无表情地伸出手来,轻轻关上了门。
  他们爱得有多深?好不容易相聚,着急到连门都不关就吻在一起的程度?
  归剑明的嘴角扬起个冷笑,慢慢地转身下楼。奇怪的是,被人背叛的这一刻,他居然不觉得有多痛苦。
  是自己太冷血了吗?
  还是,被抛弃已经是第二次,所以……习惯了呢?
  
  就像当年妈妈说“在这里等我”却一直没有回来一样。如今,看着亲口说“我爱你,我想一直跟你在一起”的凌夕,跟别人接/吻,甚至上/床,他的心里,居然没了痛的感觉。
  
  这次是冬天,还飘着小雪,天气比当年的雨夜要冷上许多,归剑明提着行李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了很久。直到广场上零点的钟声响起,这才发现,那行李箱很重,提太久了手都有些酸。
  里面都是他给凌夕带的特产。
  虽然不是什么好吃的东西,却是孤儿院的婆婆亲手做的,听说小归有恋人了,婆婆高兴得不得了,走的时候找了一大堆吃的给他,有腌萝卜,土豆丸子,还有腊肠之类的。
  凌夕爱吃零食,归剑明也就没有拒绝,回来的时候多带了一点给他。
  只是现在……不需要了吧?
  
  归剑明抬头看了眼不远处广场上的时钟,零点钟,没公车了,地铁也停了,那个“家”肯定是不能回去的,凌夕跟学长还在那儿甜蜜着。
  自己……这种从来都没有真正的“家”的人……
  该去哪儿?
  
  抬眼看见不远处好像有个小旅馆,于是就走进去开了间房。
  到屋里放下行李,然后站在阳台上默默点了根烟,冷静地思考着该怎么跟凌夕分手。
  
  到了今天这地步,他不可能再缠着凌夕。凌夕爱上了别人,他能做的只有放手。他不想让两人之间变得太难堪。
  跟凌夕在一起的这段时间,他一直很尽心尽力充当着恋人的角色。他对凌夕有多好,众人都看在眼里,甚至好到夏羽和李唯都说要嫉妒了。
  得到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他并不恨凌夕,只是觉得很失望,还有心寒。
  还以为,这样尽心的付出,就可以和他一直在一起。
  现在想想,才觉得自己太愚蠢。
  会有哪种爱胜过母子血浓于水的亲情?会有哪种话胜过母亲对儿子亲口所做的承诺?连亲生母亲都会抛弃的人,有幸运得到如此深刻的爱吗?
  显然,他没有。
  他之所以会傻到去相信凌夕,只是因为太渴望温暖了,却没曾想,经历温暖后再次被抛弃,会更加寒冷。
  
  那天晚上,归剑明一夜没睡,天亮的时候,他收到凌夕的短信。
  “剑明你在哪儿呢?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你。”
  看着“我想你”那三个字,眼睛突然有些刺痛。归剑明没有回短信,去厕所用冷水冲了把脸,再脱了衣服洗去一身的疲惫。理好头发,让自己看上去很精神,这才回到屋里拿起手机,回了条短信说:“我今天早上的车,中午才到。”
  “好的,我在家等你。”
  归剑明没再回复,直接从电话薄里删了凌夕的号码。
  
  他坐车回到家里,走上楼去,进屋后发现屋内整理得非常干净整齐,一点也没有其他人来过的痕迹和味道。
  凌夕果然是很谨慎的人呢。
  归剑明笑了笑,走到沙发旁坐下。凌夕听到脚步就从卫生间出来,笑着走过来说:“这么早回来?怎么不在那边多待几天呢?”
  他是盼着自己在郊区多待几天,好跟学长甜蜜吧?
  归剑明沉默了片刻,看着他,低声说:“小夕。”
  “嗯?”
  “我们分手吧。”
  凌夕怔了半晌,才问:“你刚说什么?”
  “我们,分手吧。”归剑明一字一句的重复着,深邃的眼睛紧紧盯着他,“我喜欢上别人了,所以,我们之间不必继续了。”
  凌夕惊讶地道:“那个人是谁?”
  “你不必知道。”归剑明果断地说。
  凌夕沉默了良久,才黯然垂下头去,“你怎么会喜欢上别人?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你……”
  “感情的事总是由不得人,你该知道,爱上谁是自己也没法控制的。”归剑明淡淡答道。
  “剑明……”凌夕还想说什么,却被归剑明低声打断,“这个理由够了吗?”归剑明站了起来,转身往门外走去,走到门口,又停下脚步,没有回头,只低声说,“祝你幸福。小夕。”
  然后轻轻关上了门。
  
  他以这个理由作为分手的借口,只是为了给凌夕留最后一份尊严。
  因为,高中所有同学都知道他跟凌夕在一起,夏羽和小唯也一直认为他们感情很好,或许是自己太宠着他了,所以,几乎所有认识的人都以为,他们很相爱。
  莫名的分手,分手后凌夕又跟那学长在一起,一定会有很多的猜测和谣言。
  总不能让大伙都知道是凌夕背信弃义脚踩两条船吧?如果那样,夏羽和李唯肯定会仇视凌夕,冲动的夏羽说不定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来,凌夕也会被高中的同学朋友们看低了。
  就说是归剑明喜欢上别人所以抛弃了凌夕吧。哪怕从此以后,自己会变成众人唾弃的花花公子,变成众人口中始乱终弃的人渣。
  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自小就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更不屑于去跟看不起他的人解释。
  反正,他在外人眼里,从来都不是好人,不差再加上一条罪名。
  况且他自己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好人。
  在凌夕为难的时候,用这个借口说分手,替凌夕担下一切,不过是他留给凌夕的,最后的温柔。
  
  虽然结局让他心寒,可至少,在过去的两年里,凌夕真的让他感到过快乐。所以即使被抛弃,他也不会那么小气的去恨凌夕。
  就如被妈妈抛弃的时候一样,他也从不恨那个女人。
  他知道,那个女人肯定有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才不要他,凌夕爱上别人也是情非得已,既然自己成了他们的负担,与其跟在他们身边当累赘,当绊脚石,干脆点抛弃了,也没什么。
  恨又何必呢?反而显得自己挺可怜。
  
  这个世上,没有人必须为别人付出什么。
  反正他习惯了一个人过,这么多年一步一步走过来,每一个脚印都踩得特别踏实。
  因为,自从他跌跌撞撞学习走路的时候开始,就没有人,会扶着他。
   

作者有话要说:归剑明自己造的孽,他会承担后果,说我偏心的也请消停点,放心,我从来都是攻受一起虐的。天秤座不是白当的。
小归他不自私,也不冷血无情。他要自私,当场冲进去打凌夕一耳光赶他出门算了,何必替凌夕承担那么多骂名?他的温柔藏得太深,很多人看不见。
他只是在冰窖里待久了,被一再背叛、抛弃、伤害之后,很渴望温暖,却害怕被热度烫伤的可怜虫一只。

ps:嚷嚷换攻的,抱歉,我不可能换小归,要是真换了这篇文也就成了垃圾。三十万的文最后几章换攻那还写什么= =|||
从不伤人的是圣母,不是人。人都有毛病,我笔下,从来不会有完美的圣母。
给有毛病的人创造幸福是我写文的目的,一帆风顺的天仙配还写个毛线》_《

再说,程乐是那种随便就能爱上其他人的?归剑明对他不好,咱换一个。下一个性格又有点问题咋办?没事儿,咱再换一个?
程乐的爱情,不会这么廉价的。

很严肃地说:不换攻。
所以别再纠结换攻的问题了。一直嚷嚷也没用的,我不会被评论煽动而修改原本设定的情节。

归程天生绝配,娘胎里指的婚,不拆,就不拆。





七十九 离别 。。。 
 
 
  归剑明再次看向手中的手机。这是他十八岁那一年院长买来送他的,冷冰冰的金属外壳是他很喜欢的风格。虽然款式早就过时了,可他还是很珍惜这部手机,因为这是他从小到大,收到的第一份礼物。
  现在这部手机的屏幕上,显示的是程乐发来的短信。
  “就这样,不说再见了。”
  不知为何,他再次看着那条短信里的字,居然会觉得很难过,胸口像是被什么压迫一般的窒息感,让他甚至喘不过气来。
  他这才发现,程乐这个名字对他来说有太多的不同之处。比如,在听到他告白时会喜悦甚至激动,听到他没有回宿舍时会紧张和担心,现在看到这名字,心脏部位也会有针刺一般的痛感。
  很多奇怪的情绪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因为从没体会过,所以,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人们口中所谓的爱情。只是确定,这种感觉比简单的“喜欢”,还要深刻很多。
  
  他还记得,不久之前,因为很想见程乐,就费尽心思弄了两张校庆晚会的门票。把程乐骗来了南校区看表演。
  那天晚上一直跟程乐说悄悄话,聊得特别开心。他从小就不是爱说话的人,可是跟程乐在一起的时候,看着程乐笑眯眯地问自己问题,就忍不住想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他。他想,如果程乐问起混血儿的事情,自己可能也会一时冲动把身世背景全部说给他听的。
  只是,程乐没有问。
  后来,程乐说,很想听他在舞台上唱歌。看着程乐带着微笑一脸期待的样子,归剑明突然想满足他那个小小的愿望。
  虽然那个舞台,留着许多令他难堪的回忆。
  去年乐队在总决赛的时候因为归剑明的失神而名落孙山。
  没有人知道,其实是主唱归剑明出了差错,他们的乐队才以第五的成绩无缘“四大歌手”的奖杯,而那个学长,乐队的队长,也在比赛结束后跟凌夕一起远走海外了。
  本来他再也不想去那个比赛的舞台唱歌的,可听程乐那么一说,突然又心动起来。
  他的心里产生一个奇妙的想法:让程乐每一场比赛都来给自己加油,然后,把最终决赛的奖杯送给他,告诉他——
  我参加比赛,只是,为了你。
  决赛的时候,本来打算唱一首很温暖的歌曲,那首歌是孤儿院的婆婆教他的,其中一句歌词他很喜欢:“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没想到,最终却临时换成了《可惜不是你》。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所以,手里的奖杯,也成了永远送不出去的礼物。
  
  生日那天收到程乐短信的时候其实很开心,本想很快就回复的,可是,凌夕的电话突然打了过来,长达一个小时的对话,让他非常的疲惫。
  因为凌夕的突然归来,许多过去痛苦的回忆,论坛上的麻烦,一个一个接踵而至,让他突然有些不确定了。
  
  他不是不相信程乐喜欢他。
  他只是不相信程乐喜欢他的程度,能够深刻到可以不在乎他过去的一切,跟他一直走下去。
  他更不相信,一次次被抛弃的自己,能够有幸得到那样长久的爱情。
  与其面临第三次被抛弃的痛苦,不如趁早选择分手。
  因为他很清楚程乐和凌夕的不同之处,被凌夕背叛的时候,他没有太难过,可是程乐不一样,如果那个人换成程乐的话,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冷静的面对和承受。
  所以,分手才成了最好的选择。
  
  两个人在一起,一个多星期的时间,感情根本没有牢固下来,更谈不上有多么深刻。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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