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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个季节-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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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曾经药吃得太重了,而那贴药,就是林世骏!
所有的男人和他一比,没有他聪明出众、没有他敏锐感性、没有他狂野的热情,最重要的是,没有他那纯纯不顾一切後果的痴迷。
她不是叫他别活在梦幻里吗?怎麽将他唤醒後,自己反而跌入那不切实际的感觉中呢?
唉!真是所谓的曾经沧海难为水,不仅对人,对回忆及情话也都是一样,浓烈之後,平淡就等於死水,搅不出一点涟漪。
四月,又是清明时节雨纷纷之际,去年此时,她收到林世骏的第一封情书!展开他们“二十四个季节”的所有争执与辩论。
就在她沉溺此莫名的思绪时,大街小巷已流行起一首歌,并且传到校园之中,几乎人人都会唱上那麽几句。
还是一个女学生提醒她说:“老师,这好像是你的名字喔!”
原来那首歌的歌名就叫“Sunny”,学生们还好玩的刻意把歌词抄给她。
Sunny,Sunny你可曾心系於驿动的风,留驻於飘流的云引我走向光明,也引我走向黑暗在日夜交会时徘徊,在爱恨之间更难分你说,不要和我谈生死相许我默默地服从,忘了自己因为那是你的命令你说,不要和我谈左右相随我静静地隐去,忘了自己因为那是你的愿望但你说,不许爱我、思念我我却无法遵从,忘不了的自己因为那是我的生命与呼吸Sunny,sunny除非我死亡,除非是我换了心否则仍要爱你,爱你千千万万年那是我最初的,也是最後的爱情诺言
桑琳念完每个字後,心渐渐寒起来,甚至忍不住要打冷颤。这世上唯一会私下喊她Sunny的只有林世骏,而这歌词的内容,明明就是他们曾经苦恼过的种种。
真是林世骏的创作吗?
她迫不及待地跑去买了“Sunny”的CD,那封面是淡淡的蓝色,有个帽子低垂的女孩隐隐浮现;“Sunny”的字样是深深的靛紫,而拿著吉他的主唱者竟是杜明峰!
桑琳晓得杜明峰闯荡歌坛已经两、三年,靠著身为唱片界大佬的父亲,先是作曲,再唱歌,即使只是一张长得并不俊俏,甚至是有些滑稽的睑,也慢慢创出一片天。
“我靠的是独特的创意!”杜明峰曾这样说。
这一年,他不常来找她,她也不觉得奇怪,学生都是如此,有了新生活,哪有空回头看呢?
桑琳再看看里面的简介,“Sunny”的作词及作曲者都是阿骏。阿骏?不又是个与林世骏有关的名字吗?
她彷佛走著走著,又遇见阴魂不散的人。不会吧?林世骏不是去了美国吗?
一旦注意到这首歌,就像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能听见似的,偶尔有些顽皮的男学生会隔著大楼的中庭齐声喊她Sunny,不过,他们不知晓内情,只知唱者杜明峰曾是学校里的怪人,仅是怀著一种逗趣的心态罢了!
她非常想去质问杜明峰,但又怕揭开谜底,会再度扰乱她的生活。结果,她还未行动时,杜明峰就先打电话来,语气极开心的说:“老师,你还喜欢我们的“Sunny”吗?这是我第一张大卖的唱片,我老爸乐死了,说什麽虎父哪有犬子,这还得感谢你给我们的灵感呢!”
“你们?你们是不是包括林世骏?”桑琳直接问。
他的舌头打了个结,顿了一下才说:“呃……本来是没打算告诉老师的。去年九月初,林世骏不顾家人的反对跑回台湾念书,他家的房子卖掉了,他临时没住处,就找到我这里来,我们就这样挤了快九个月了。”
她突然有种想哭的感觉,忍不住说:“他怎麽还是轻重不分呢?你竟然还让他发表这种歌,你也真是糊涂!”
“老师,你先不要误会!”他赶紧解释,“这首歌是阿骏,就是林世骏啦!他去年写的,那时候他很痛苦……失恋嘛!但老师也知道,我了解他的心情,用爱心和耐心开导,今年他就变了,整个人变得开朗积极,还交了女朋友……”
“他有女朋友了?”桑琳应该感到喜悦的,但不知为何,内心却又有种酸酸沉沉,形容不出的感觉。
“才多哩!他们学校的校园美女,还有我们歌坛的青春玉女,全都对他大送秋波。”杜明峰兴奋的说:“像这张CD是我主唱,但去打歌时,歌迷喊的却是“阿骏”,他已经变成阳光王子,我则成了阳光跟班,真教人吐血!现在,我老爸已怂恿他下次自己出来唱了。”
桑琳见他离题太远了,忙打岔说:“既然如此,为什么还用这首歌?早就该丢掉了!”
“就是好了,才没有忌讳!当作我们对惨绿少年时代的一种告别。”杜明峰不懂桑琳的心情,继续说:“我和阿骏可研究了很久呢!研究如何让歌词浅显易懂。他那小子真让人嫉妒,长得潇洒,会念书,又有才华,我的CD有一大半都是他的作品,首首都令人惊艳,不只“Sunny”而已。自从打了那一架後,从没想到我们会成论好朋友,他不是我所想的狂人,我也不是他以为的疯子……”
他讲得口沫横飞,忽然发现桑琳都不吭声,不禁间:“呃……老师,你没有生气吧?”
“没有。”桑琳勉强回答。
“其实写“Sunny”也是对老师的怀念,我们都会永远爱你,我说的是师生之爱啦!真的,我找女朋友还是以你为标准呢!等你老了,我们会义不容辞的养你,这也是永远不变的啦!”
桑琳终於笑了出来,她那么快就变成了“怀念”的对象吗?她也不过是未满二十六岁的年轻女孩而已啊!
“恭喜你们了,学生有成就,我当然高兴,学校里的老师和学弟、学妹们也都以你们为荣呢!哪天回学校来办个演唱会吧?”她说。
“没问题!不过,今天是为了另一件事找老师。我们终於有钱,可以请老师吃顿大餐了,虽然不是搭飞机到香港、东京吃名家宴,但凯悦、来来还请得起啦!”
“林世骏也来吗?”她直觉的问。
“当然,还是他提议的呢!只是被老师骂怕了,不敢自己对你说。”杜明峰回答。
其实,桑琳也真的很想看看他,几乎一年不见,他变了多少?如果能和他维持正常的师生关系,也算是一种幸福,但隐约中,她心里似乎又有种奇异的失落感。
林世骏对他的女朋友!是否也如此狂爱痴恋,像要倾尽生命般,令人无法呼吸地付出呢?
☆☆
聚餐那一日,桑琳在衣橱前站了很久,常常,衣服会泄漏一个女人真正的心情。
像今天,她以老师的身分,应该穿得端庄些,最好掩盖住属於女性美丽年华的妩媚风情,但是,曾经当过偶像,就不是那麽简单的了。
偶像是高高在上、完美无缺的,她不愿仅仅一年後,林世骏就後悔的想:她不过是个平凡无奇的女子,当初迷恋她还更是幼稚愚蠢,瞎了眼睛!
难怪美人迟暮最可悲,很多电影明星老了,都尽量深居简出,不再露面,怕的就是辛苦塑造的形象破灭。
而偶像也很无辜,人们把梦想投注在她或他身上,替他们披上层层光华,但当偶像不再是偶像时,所受到的谩骂及讪笑,又是最恶毒不堪的。
桑琳在摇摆不定的情绪中,换了一件淡粉红色有百合浮映的洋装,掩藏住青春,却又不失秀丽,应该构不上“诱惑”或“残害”的字眼吧?
另外,她找了吕云作陪,表面上,这两个男生也该谢谢她,但其实是桑琳想要有个定心丸,有吕云在,就像多了一道安全门。
吕云这一年来又胖了几公斤,下巴多了一层肉,一条浅紫的窄裙,让小腹突出得异常明显。但她毫不在乎,依然大剌刺地笑著,不怕才三十岁就要被人叫“欧巴桑”。
桑琳真羡慕她,不是偶像真好,活得多理所当然、自由自在呀!
吕实也很讶异林世骏在台湾,不禁担心地问:“你确定他好了吗?”
吕云一向忙著照顾老公和两个孩子,不太注意流行歌曲,更没联想到Sunny所含的意义,否则会更紧张。
桑琳回答说:“杜明峰说他没事了,应该不会有错。”
他们约好的饭店,有香港名厨坐镇,里面布置得富丽堂皇。侍者领著她们进去,远远的,桑琳就看到了林世骏。
他似乎有些不一样了,头发留长偏分,一小撮覆额,人壮实了些,尤其脸部多了刚硬的线条,原有穿黄卡其制服及背著书包的青涩模样已褪尽不见。
眼前的他,浅蓝的休闲衫和黑色西裤,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器宇出众的年轻男人。他看著桑琳,眼中有著温柔,但那是一种面对师长的喜意,不再是从前的热切及唐突。
吕云极兴奋的说:“恭喜你们呀!学业、事业皆有成;也该恭喜我有你们这样优秀的学生,沾了不少光呢!”
因为全心都放在林世骏的身上,桑琳忽略了在一旁的杜明峰,还有他身後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女孩。
“她叫高小玫,是我的女朋友,也是我的上司。”杜明峰笑著介绍。
“公司助理就公司助理,干嘛说得那麽好听。”高小玫反驳他,脸却甜甜的、有礼的向吕云和桑琳问好,并说:“哇!你们当老师的都长得那麽年轻漂亮吗?”
“只有她,不包括我啦!”吕云幽默地指指桑琳。
“反正都比你们大。”因为和林世骏站得那麽近,桑琳有些紧张,他们以前见面或说话,很少是平和的。
“一点都看不出来耶!毕业後,我们长大了,老师倒像是变小了。”林世骏淡淡地说。
这是什麽意思?桑琳正想问他,就见有个长发飘逸、模样漂亮的女孩走过来,她穿著吊肩的粉缎衣裙,露出修长的腿,比桑琳几乎高出一个头,站在林世骏身旁,十足是个相配的金童玉女。
“这是我的女朋友,她叫华稚蕾。”林世骏说。
“弄错了吧?我知名度比你高,应该说你是我的男朋友。”华稚蕾娇嗔地道。
“你是华稚蕾?难怪我觉得你很面熟!”吕云大叫著,“我女儿好迷你呀!她今年才六岁,就会唱整首你的歌。嘿!待会儿我们照张相,再请你签名,可以吗?”
“你看吧!”华稚蕾得意地瞟了林世骏一眼。
他没有理她,迳自拿著菜单问桑琳,“你想吃什麽,尽量点。”
桑琳试著给他一个笑容,但没有笑到心底,因为,华稚蕾的出现又让她乱了方寸。是呀!他交了女朋友,而且是才貌双全的女孩,她不是应该为他高兴吗?但她的内心怎麽会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彷佛属於她的什麽东西被人家由手中夺走了。
她难道会像个任性的孩子,自己不要的,也不许别人要吗?
等上菜时,桑琳轻轻的撞了撞吕云的手肘,吕云才想起此行的任务,问林世骏说:“我们都以为你去了美国,怎麽又偷偷跑回来了,也不知会一声呢?”
“人生地不熟的,总感觉很不习惯。”林世骏微笑著说:“我去那儿的大学看过,对什么都很陌生,彷佛IQ一下子降低了很多。於是想,何必呢?在台湾我是头,到那儿却成了尾巴,人没有必要活得那么窝囊,对不对?”
“可是大家不都是想出国吗?你偏偏唱反调,我还计画著哪天要去纽约游学呢!”华稚蕾用手把玩著长发说。
“一心寻找自由的人,或许喜欢到异国流浪,但我是寻找归乡的人,心灵所在的地方才是最重要的。”林世骏看著自己的手说。
桑琳的心怦地跳了一下,想说什麽,但那头的杜明峰却叫了出来,并手忙脚忙的拿出小册子,“又是个好句子!林世骏,你简直出口成章,我已经有下个专辑的主题了!“自由与归乡”,如何?”
“嘿!改个比较酷的名字,给我用,我可是阿骏名单上的下一个喔!”华稚蕾抢著说。
“不!这是我的!好歌难找呀!你叫阿骏再另外帮你想题目。”杜明峰毫不退让的说。
““自由与归乡”就只适合阿骏自己,你们两个的气质都不对!”高小玫插嘴道。
林世骏面无表情,彷佛不干他的事。桑琳极力想稳固老师的立场,开口问:“你们这样又唱歌、又作曲的,一面还要读书,怎么忙得过来呢?”
“我反正是在混学位,被“当”惯了,功课倒成了副业。”杜明峰耸耸肩说。
“老师别担心。”林世骏笑笑说:“我还是以课业为主,不会有愧於我第一的纪录。闲时作曲写歌是为了好玩,同时也可以赚钱。”
“他这小子的野心很大,说三十岁以前要列入百万富豪的行列,而且是美金的喔!”杜明峰很八卦的说。
“难怪你已经做起维修电脑的生意,你要那麽多钱做什麽?”高小玫问。
“我想用十年做完二十年的事。”林世骏淡淡的回答。
此时,菜陆续上来,话题亦被中断。桑琳对那未完的句子感到很疑惑,但也只能任由它像断了线的风筝,自生自灭。
大家忙著下筷子,鸡鸭鱼肉色香味俱全,但桑琳有点食不知味,偶像也不能狼吞虎咽,对不对?她看斜对面的林世骏也没有吃多少,彷佛食欲不佳。
记得去年在医院时,他们偶尔会一起吃晚饭或点心,他可是大口大口的吃,就像一般成长中的男孩一样。但一年後,他似乎变化很大,人变得成熟稳重,不时流露出一股老气横秋的模样。
“阿骏,帮我剥虾子壳。”华稚蕾撒娇地说:“我要做宣传,手要保养,万一刮到就难看了。”
林世骏本想拒绝,但想一想,还是接了过来。
“对了!我和阿骏都有女朋友了,那余老师呢?我们什麽时候可以喝喜酒呀?”杜明峰吃块海参说。
“快了!快了!”吕云热心地抢著回答,“最近就有个牙医在追她,相貌英挺又多金,我们都很看好哩!”
牙医?早就被她三振出局了,但桑琳任由吕云去说,有人追,也算保住自己的面子。
那一头,林世骏捏碎虾壳,硬刺弄疼了食指尖,他不觉用嘴吸吮一下,想减轻那痛苦。
“看,叫你剥虾,你倒自己吃了!”华稚蕾抱怨地道。
林世骏愣了一下说:“对不起。”
“你太心不在焉了!”华稚蕾又拿一只虾给他。
小风波过去,杜明峰又继续方才的话题,“我早讲过,余老师结婚,新房布署由我负责,像墙壁粉刷、窗帘、大型油画啦!我都想好了。喂!阿骏,你不是也要参一卡吗?”
“啵!”一只虾又去了壳,林世骏下意识的放入嘴巴,无法回答杜明峰的问题,咬得两颊好痛。
“你又吃掉我的虾子啦!”华稚蕾生气地说。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自己剥。”林世骏似乎有些不悦的说。
吕云憋不住,差点爆笑出来,後来多亏桑琳的镇静,转而聊聊学校老师及毕业的同学,才顺利吃完这一顿饭。
饭後,桑琳婉拒他们开车相送,自己和吕云搭计程车回家。
在路上,吕云说:“杜明峰都没变,仍是那拙拙的古锥样,但林世骏几乎像换了个人似的,我也不会说,就是锋芒尽敛,不再那麽坦率了,大概是因为你的事吧!”
“他不是都好了吗?”桑琳试著说。
“我不敢讲好或没好,至少他愿意结交合与他年龄层相同的女孩子了。只是要他像十八岁时那麽热情奔放,恐怕不容易了。不过,这些改变也不是不好,瞧他不是显得更有魅力了吗?至少华稚蕾吃这一套。”
桑琳不再言语,望著窗外不断倒退的景物,想起那一去就不回头的时光;偏偏人会记忆,累积了许多无用的伤感。
除了年龄外,华稚蕾并不适合他,因为她根本引不出他最至情的一面,那燃著最亮丽火花的心灵,曾照耀过桑琳的眼。
“Sunny”是对惨绿岁月的告别,今天这一顿大餐,说是谢师,但真正的用意其实是对她余桑琳的珍重再见吗?
☆☆☆
林世骏在公寓内四处走动,把已经放整齐的电脑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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