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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村妖物志 作者:殷德杰 txt-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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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人,快上嘛!癔症个啥?这么多人等着哩,你上不上?”船老板吵道。

  李同奎说:“我不上!”

  “这是最后一班船,后边没船了!”

  “我不上,我今晚住河沿这儿了。”

  船就开走了。刚离岸十来丈远,一个浪子打来,那船就扣了个底朝上,一船人一个也没爬上来。

  李同奎吓得一屁股瘫在地上。

  第二天过了黄河,眼看到了巩县,路上的人逐渐多起来。好好的天,突然狂风骤起,大雨瓢泼似的往下倒。路边有个关爷庙,人们都往庙里躲。看见李同奎,就都大声喊:“快进来!快进来!”李同奎就跑过去,刚要迈步进去,又猛地想起了狗的话:叫进莫进。他就又退过来了,继续在雨里前行。这时,只听“喀嚓!”一声炸雷,将他震得从地上跳起来。再回头看时,身后那座庙已经不见了,它被霹雳夷为平地,一群人都给关二爷陪葬了。

  李同奎回到怪屯时,母亲已经死了一七了。他在母亲坟上哭了一场。可慰藉者,孙子李二槐已满周岁,白白胖胖,很是可爱。他抱过孙子,孙子一个劲儿“咯咯”地笑。他说:“这婊将(水北长辈对晚辈的昵骂,似乎从‘婊子养的’化来)好笑,肯定能活大岁数!”果不其然,这婊将活了126岁,活成个世界之最了(见《树怪人妖》)。

  家中无事,李同奎就回城里去。7个月前,她是同妻子生气走的,因此心里十分忐忑,不知鲁莲会怎么收拾他。不想妻子却对他分外地好,慌忙去接他的行头,给他掸掸灰,又掂起他脑后的辫子摘去几根草毛。她埋怨道:“回来么,咋不提前来个信啊?叫人家也好给你准备点儿好吃的。”

  鲁莲说着,就去门后的墙上取竹篮子,要上街给丈夫买菜,割肉。李同奎说:“看你!忙张个啥?我又不是客。”说着就抬胳膊拦挡她。谁知胳膊一抬,把挂在墙上的一瓶香油给碰洒了,洒了他一头,顺着辫子往下流。鲁莲就放下篮子,端来水,拿来泡过的皂角,要给丈夫洗头。李同奎又想起了狗的话:头上倒油切莫洗。前面两句话都神奇地应验了,这第三句话就更不敢马虎了。他连忙阻拦妻子,说:“别洗别洗!我今儿上午才在哇唔河里洗了头,就说回来搽点儿油哩,可美!”他说着,就双手抱着头搓起来,把洒上去的油搓匀了,油晃晃的,一头黑发像亮漆一样。

  鲁莲还是割了肉,买了菜,且打了酒,晚上为丈夫接风洗尘。齐眉举案,鸳鸯对酌。夫妻俩又吃又喝,自成亲至今,还没这样亲热过。40刚出头,虎狼之威尚在,孩子们又不在身边,二人就放荡了,喝喝闹闹,直到后半夜,才熏熏地睡了。

  第二天醒来,已日上三竿。李同奎伸臂欲抱春风,却摸了一手粘唧唧的胶状物。睁眼一看,就彻底地醒了:手上红彤彤的,扑鼻子血腥气。赶紧折起身,就见妻子的脑袋滚在枕头旁边,与身子相距半尺远,中间只有一绺薄薄的肉皮连着。

  李同奎尖叫一声,从床上滚了下来。

  是谁把妻子杀了?为什么把妻子杀了?李同奎想不起来由。后来又想起狗说的话:头上倒油切莫洗。为什么大花狗不让洗呢?如果洗了,是不是夜里被杀的就是自己呢?忽然他就想明白了:那个凶手确实是来杀自己的,但他杀错了,他摸到自己搽了一头油,于是就把另一个头割了。

  他妻子头上好搽油,人们都知道。这么说,凶手是把鲁莲当成自己了,是妻子替自己死了。

  那么,又是谁要杀自己呢?带回来的银子还在抽屉里放着,不像劫财害命。莫非……

  李同奎心里打了一个寒颤。他明白了,妻子是有野男人了。她强颜欢笑哄自己,原来是要夜里结奸夫害本夫啊!

  那么,这个凶手是谁呢?当然,凶手就是奸夫了——奸夫是谁呢?

  李同奎想不起来。于是又想到了狗。狗的前3句话都应验了,这第四句话是不是要告诉他奸夫的事呢?狗说:“一斗谷子三升米。”这什么意思呢?一斗谷子怎么会只有三升米呢?一斗谷子要出七升米的,也就是平常说的“糠三米七”,怎么成了“米三糠七”了?

  李同奎想不明白,这狗话里暗含的什么意思。

  他洗了洗,就去县衙里报案了。

  一报案,知县就带了仵作一干人来了。

  知县一干人一来,就把李同奎拘走了。

  这还不明摆着哩嘛?李同奎与妻子不和,几个月前临出门时,将妻子打倒在地,扬长而去。他长期在外做生意,春院青楼,风花雪月,外室他遇,肯定少不了的。嫌弃糟糠,除之另纳新欢,也在情理之中。无奈王法不答应乎?

  李同奎就被打入死囚牢。

  死囚牢像猪圈那么大,那么矮,那么脏。四壁无窗,用粗木棒钉的栅门,以便牢禁子在外面监视。牢中放一青石条,数百斤重。青石条上凿两个腿窝。腿窝处有洞眼二,穿一U型铁条。犯人的两个脚脖放在腿窝里,U型铁条一卡,锁住。犯人只能仰面躺在那里,动弹不得。这东西,比现在的手铐脚镣保险多了。

  李同奎当然感到无比冤枉。但想想,又无以自辩,知县老爷判断的十分有道理,如果自己是知县老爷,肯定也要这样断案的。唉!看来这次是死定了!大花狗啊,你已经救了我3次了,这第四次难道就救不了啦么?一斗谷子三升米,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一斗谷子三升米,一斗谷子三升米……三升米……

  第二天就升堂提审。威武声喊过,李同奎披枷戴锁被押上来。他被按跪在青砖丹墀上。知县摔了一下惊堂木,喝道:“人犯张起面来!”

  李同奎就张起了面。他看见了知县老爷黑煞神般威严的面孔,看见了自己身边杵着两排黑色的杀威棒,还看见堂桌的两端各占了一个手按腰刀的捕快。其中一个捕快他认识,是他的拜把子弟兄康七。嗯?康七?糠七?李同奎猛一激灵,好像有一道闪电照进了自己的心里。他一下子就听懂了狗说的话了。

  “你可是李同奎?”知县问。

  “是,小人叫李同奎。”李同奎回答。

  “鲁莲可是你妻子?”

  “是。”

  “平时你与妻子是否和睦?”

  “不甚和睦。”

  “今春你离家时,可曾与妻子鲁莲发生口角?”

  “是。”

  “是否将其殴倒在地?”

  “是。”

  “你昨夜如何将其杀死,从实招来!”

  尽管知县逻辑严密,声气严厉,但李同奎已经不害怕了,沉着地说:“老爷,我妻子不是小人杀的。”

  知县问:“同枕而眠,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

  李同奎四下望望,说:“我有隐情,老爷。”

  “有隐情请讲。”

  “我只能跟老爷您一个人讲。”

  这知县家是保定府人氏,平常公事闲暇之时,也到衙门外溜达溜达,不免就常溜达到李同奎的店里,因李同奎是在保定府做生意,心里就有了亲近感,还曾托李同奎往家捎过两次东西,因此对李同奎印象挺好的。听李同奎这样说,就把左右屏退了,自己也从堂后转出来,走到李同奎身边,低声说道:“李掌柜,你尽管说吧,有什么隐情?”

  李同奎说:“老爷,我妻子是康七杀的。”

  知县问:“你怎么知道?”

  李同奎说:“狗给我说的。”

  知县甩了一下袖子,“嗨!荒唐不是?”

  李同奎说:“我也觉得荒唐,可是又不由人不信哪!”李同奎就把花狗给他守银子、夜里给他托梦之事对知县说了,“它梦中与我诀别时,说了4句话,前3句都应验了,救我3次不死;这第四句也绝不会有不验之理!”

  知县就捻着胡子沉吟了:“嗯……一斗谷子三升米……七升是糠,糠七,康七,是这么个意思。可是光凭这,冥冥之中,虚妄之言,怎么能定罪呢?你还有别的证据吗?”

  李同奎说没有了,那晚他喝多了,睡得太死。

  知县又沉吟了一会儿,突然问道:“你说你头上洒了许多香油?”

  “是。”

  “夜里睡觉时,你与鲁莲一直睡在一头吗?”

  “是。”

  “你睡在床外边还是床里边?”

  “我睡在床外边。”

  知县就振奋了一下,说:“好,有了!李掌柜,请你暂切再委屈一阵儿。”向外高声喊道:“升堂!”

  重新喊了威武,三班衙役又威武地站好了。

  知县背了手,在衙役们的身后转。他转到了康七的身后。他看到康七的衣袖肘子上,粘有明显的油渍。

  “杀人犯!你知罪么?”知县大声喝道。

  李同奎以为是问自己的,不知县太爷怎么突然变脸了,就颤颤兢兢地说:“老爷,我冤枉!”

  知县说:“康七,把刀给我!”

  康七以为知县要杀李同奎,就把腰刀摘下来递给了知县。

  知县接过康七的刀,说:“康七,李同奎头上的油,怎么会粘到你身上去了?”

  康七浑身瞅了瞅,说:“在哪儿?没有啊?”

  知县说:“在右胳膊的袖肘子上。”

  康七就抬起胳膊,勾着头瞅袖肘。一瞅,就立马口吃起来了:“这……这……”

  知县知道康七是个街痞无赖,怕他反抗,所以用计先把他的刀给下了。他喝了一声:“把通奸杀人犯康七给我拿下!”

  捕快衙役们都愣了。可康七心里明白。他一见昨晚割了头的李同奎还活着,腿就软了,直到知县把李同奎抓起来打入死囚牢,他才安定下来。可是现在……唉!夜里杀人时,这李同奎肯定醒着,被他看见了。他身上立即筛起糠来,筛成糠七了。

  康七就被关进了死囚牢里。

  李同奎当堂释放。

  李同奎感激花狗4次救命之恩,埋殡了鲁莲之后,专程赶到河北曲周,将狗骨挖出,千里迢迢背回家来,葬在怪屯东北角的狼洞沟沿儿上。又倾尽10年生意所得,在狗坟的前面建一座庙,取名叫义犬祠。祠中请江西景德镇专门烧制动物瓷器的师傅塑了一个巨大的狗像,白毛如雪,身上开几朵黑色的梅花;狼耳,虎目,蹲踞如二郎神犬。李同奎几乎天天一炉香,供奉如神灵。

  义犬祠建得宏伟,是一座真正的庙,不像哎哦庙那么袖珍,磕个头需趴在庙门外。但除了李同奎去烧香上供以外,别的没人去。狗毕竟是畜生,是吃屎的东西。把狗当神敬,把神亵渎了,把人也亵渎了。所以,怪屯的人给祖师爷烧香,给地根烧香,给哎哦庙烧香,但都不去义犬祠烧香。所以,李同奎一死,义犬祠的香火也就断了。祠上的砖瓦木料,门窗雕饰,今儿这家偷一件,明儿那家偷一件,百年下来,偌大一座祠,竟不见鸿爪雪泥,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义犬祠。留下的,仅剩一个狗的传说,不为敬祀,只为无聊人消遣无聊。

  而年轻人,连这传说也不知道了。他们无聊时,有电视,有互联网,有迪厅,有酒吧,甚至高尔夫,滑雪场……

  附记

  写罢《义犬祠》,忽听朋友说蒲松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义犬》。笔者虽然孤陋寡闻,学识浅薄,然一向以抄袭为做贼,视雷同为行骗,捉笔铺纸时,常一本正经,道貌岸然。所以,朋友一说,竟面红耳赤,细汗密鬓,怕人疑我做贼,也怕一失足真的成了贼人。于是赶紧翻《聊斋》。说来笔者的脸不禁就又一次红了,原来笔者书架上竟无此圣书名著。就赶紧到书店里去买。买回一看,心方释然。原来《义犬》只是一篇267个字的短文,虽然叙述的也是一只狗为主护金而死的故事,但属于本源记事,蒲翁并没有像其他如《画皮》《聂小青》《胭脂》《崂山道士》等名篇那样,融入自己对生命的体验、对人生的感悟,淋漓酣畅地进行艺术的发挥与延伸。他仅是记录了一个原汁原味的民间传说而已。

  现照录如下,以飨读者。

  潞安某甲,父陷狱将死,搜刮囊蓄,得百金,将诣郡关说。跨骡出,则所养黑犬从之。呵逐使退。既走,则又从之,鞭逐不返,从行数十里。某下骑,趋路侧私焉。既,乃以石投犬,犬始奔去;某既行,则犬欻然复来,啮骡尾。某怒鞭之,犬鸡鸣不已。忽跃在前,愤龁骡首,似欲阻其去路。某以为不祥,益怒,回骑驰逐之。视犬已远,乃返辔疾驰,抵郡已暮。及扫腰橐,金亡其半,涔涔汗下,魂魄者失。辗转终夜,顿念犬吠有因。候关出城,细审来途。又自南北冲衢,行人如蚁,遗金宁有存理。逡巡至下骑所,见犬毙草间,毛汗湿如洗。提耳起视,则封金俨然。感其义,买棺葬之,人以为义犬冢云。

  民间传说是文学之母,文学之根,文学之芽。但它必须开花,不开花就只能是根,是芽,虽然也悦目,但不会有令人魂荡魄动的艳丽。

  第十一章   阴兵

  李干银和李干贵是堂兄弟,二人同年同月同日生,生下来时,干银左手长一个金钱痣,干贵右手长一个金钱痣,你说奇不奇!叫算命先生算了算,说两个人是财神爷的两个童子转世。贵人不是?于是,不满月就有许多人来提娃娃亲。两个人的母亲不知如何亲他们才好,竟玩起恶作剧来。两个人经常互换着喂孩子,乃至两个孩子到了两三岁的时候,还弄不清究竟哪一个是自己的母亲。每当干银和干贵望着两个女人懵懂、或者喊错人的时候,两家的人都开怀大笑,笑得两个孩子一头拱进母亲的怀里——有时候拱对了,有时候就拱错了。

  两个孩子从小到大,比亲兄弟还亲,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们是一母孪生。

  两个人的性格却大不一样。干银内向,少年老成,干贵外向,天真活泼;干银坚强,打死不哭,干贵懦弱,摸一下,就羊羔样,眼一闭,咩——,流一串眼泪。干贵另一个突出的特点是胆儿小。他十五六了,还不敢放炮,一见别人放鞭炮,捂着耳朵就跑。有一次干银冷不防在他屁股后点了一个二踢脚,随着炮响,干贵就仰面倒在地上,人事不知。他还特别害怕红颜色,一见红颜色,他就赶紧捂着双眼;如果是看见鲜血,他就立马瘫软在地,脸色苍白,四肢抽搐,呼吸困难。有人说这叫血晕,也有人说叫恐红症,或者叫色过敏。

  干银干贵同年同月同日生已属奇迹。到了18岁的时候,他们又同时被同一根绳子捆到了水北县城师管会。民国时候的师管会,就好像现在的武装部,管征集兵役,管筹办粮秣。当然,到了国民党快不行的时候,就征不来兵了,师管会的人只好带上绳子到乡里去抓,叫抓壮丁。

  这是1947年7月间的事。师管会先抓住干银,然后到处找干贵。干贵的妈周三娥正在磨房里套磨,坐在面箱子头起的高凳子上,两只小脚蹬着“脚打罗”,咣当咣当咣当……师管会的人来到磨房问她,你娃儿上哪儿去啦?她说:“上山砍柴去了。”“天都晌午了还不回来?”“带3天干粮哩。”师管会的人看她一边回答,脚打罗却蹬得格外的响、格外的利落,而且节奏很凌乱,就起了疑心,伸头朝面箱子里望了望。这一望就望见了干贵,他弓着背趴在面箱子里,罗下的面撒了他一身,可惜太薄,盖不住他。

  师管会就把干贵给捆了。周三娥扑上扑下地哭,说:“你们不能抓我的娃呀!我娃胆小哇!枪一响就把他吓死了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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