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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无赖-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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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介意!江静宜差点被某人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觉得双颊有如着火般,在滋滋地冒出一股股袅袅青烟。呜,地上干嘛不裂个地洞出来?她要把这个爱在口头上占她便宜的无赖给拖去活埋了!
“你?你什么啊?”邓志滇莫名所以地眨了眨,表情很是困惑。“哦,我知道了。”他恍然大悟地笑了笑。
“哼!”江静宜气呼呼地别过脸,她实在没兴趣知道这个无赖知道了些什么。
“唉,小宜,你别不好意思嘛。”邓志滇不在乎地摆摆手,笑吟吟地开口道。“我知道的,因为我的头可供你亲吻的地方实在太多了,除了炯炯有神的眼睛,代表很有福气的厚耳垂,性感得要命的嘴巴,像金城武一样高挺有型的鼻子,还有一脸可以比拟古天乐的古铜色肌肤……一时之间你不知如何抉择吧。”
真是马不知脸长,牛不知角弯,这世上怎会有如此脸皮厚的人呀?!江静宜不可思议地睁大眼睛,心里像吊着十五桶水般正七上八下乱晃着,是呀,她是不知该如何抉择——不知是狂扁他一顿,还是干脆挖地三尺,土遁而去!
“唔,还没有想好吗?那我帮帮你好了。”似乎不忍见她为难,邓志滇忽然一个健步跨到她面前,出其不意地抬起某人绯红的小脸,直接堵住那微张的柔嫩唇瓣,迫不及待地滑进她嘴里,伸出舌尖勾引挑逗她与之交缠共舞。
“唔唔……嗯……”可怜江静宜有口难言,只能捏紧粉拳把某人结实的胸膛捶得砰砰作响来表示心中愤慨。
“嗯,我今天终于明白什么叫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自在了。”一道略带戏谑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生生打断某人想继续相濡以沫的妄想。“或者,我应该转回去,等到你们亲热完再出来?”
[正文:第四十六章 飞利浦?]
呜呜,老天爷,拜托你仁慈点,打个闪电下来,当场将这个色迷心窍的无赖给劈了吧!使尽吃奶力气也不能摆脱某人的桎梏,既惊且怒的江静宜霎时涨红着一张水灵灵的俏脸,睁圆开始出现氤氲水气的大眼狠狠地瞪他,又羞又窘的她甚至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原本打算用热吻俘虏心上人的邓志滇,眼看小宜双颊绯红气喘吁吁,一副快要弃械投降的俏模样,却在这个时候被生生打断了,当然超级不爽!他气哼哼地白了好友一眼,很有海扁他一顿的冲动。“阿默,什么时候你家也用上飞利浦了?”而且这个电灯泡的瓦数超高,专挑在一些不适当的时候才发光发热。
飞利浦?好不容易脱出魔掌的江静宜先是一怔,猛然记起家里的省电灯泡就是用飞利浦这个牌子,反应过来的她抡起捏紧的拳头,想也不想直接照着某人的脸庞揍了过去。
“呜,小宜……”捂着频频中招的脸颊邓志滇万分哀怨地瞅着对自己怒目而视的心上人。他敢用颈上人头担保,好友绝对是故意的。就在他亲上小宜的同时,阿默也在那头率先跑回家的笨狗牵引下,第一时间走出来,但他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抱着双臂倚着门框上,瞪大眼睛,一脸等不及想看好戏的表情。
“志滇,”郑默用一种叫人感到毛骨悚然的诡异眼神来回扫视他们N遍,末了唇边浮起一抹颇耐人寻味的笑容。“你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这样做可是为你着想耶,你也知道,男人嘛,清晨的时候都特别容易,咳,就是那个啊。而你们又吻得如此激情四射,我真怕你一不小心会把持不住,继而擦枪走火,吓着你女友……”意识到某人带有怒气的视线直直往自己这边迸射,他摸摸鼻子,识趣地改口。“嗯,吓着你这位女性朋友就不好了。”
“那真谢谢你为我设想得如此周到了。”邓志滇表情一僵,神色忸拧不安地盯着气呼呼冲他丢眼刀的小宜,呼,幸好小宜听不懂阿默说什么。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阿默那点坏心眼他又岂能不知。只是亲一亲就擦枪走火?当他是那种没有自持力的禽兽啊?纵然现在是在充满浪费气氛的大床上,没有小宜允许,他绝对不会做出伤害小宜的事情,更别说现在是大白天,而且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了。哼,臭小子,别让我逮到你跟胆小害羞的月薇亲热,否则,嘿嘿……你等着长驻客厅做厅长得了。
人家常说不懂装懂,永世饭桶。但江静宜却知道,这句话不是什么时候都适合用,有时候,明明懂了,也要装作不懂,比如此时——尽管有些事情上她相当无知,但毕竟是成年人,所以她知道郑默口中的‘那个’还有‘擦枪走火’意指什么。虽然接吻未必都与性有关,有时候它只是意味着一种礼节,但是她从自己略微红肿的嘴唇,过了好半天还未平复的心跳声中可以感觉到,邓志滇吻她绝不是出于什么礼节。她暗自庆幸自己的脸蛋早已红透,所以就算她现在尴尬到极点,恨不得飞天遁地立即消失在众人眼前,别人也无法轻易察觉。
“哦,郑先生,我想问一下,关于那个小狗?”
“既然你是志滇的女友,哦,请你别误会,我这里指的是女性朋友啊。”玩心大起的郑默坏坏地笑着。“只是如果每次看到你都叫志滇的女性朋友,实在很拗口啊。啊,那不如直接一点,叫你志滇女友如何?”
志滇女友?江静宜嘴角不受控制地抽了抽,她实在很想大声吼他一句——这种叫法哪里直接了?“江静宜,郑先生,如果你不介意,叫我的名字吧。那更加直接!”而且顺耳!
“那我跟志滇一样叫你小宜,不介意吧?”
“嗯。”她忙不迭地点头答应,只要不再把她的名字与某无赖扯上关系,叫什么都可以!
“我都直接叫你的名字了,如果你再先生长先生短地叫,就太见外了。我的年纪比你大,如果你不介意,叫我默大哥吧。”
“默大哥。”她从善如流,哥哥自小教导——在这个社会里面混,无论何时,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来得好。况且这个郑默看来人并不坏呀,竟然愿意帮她救那头小狗,尽管他说以一天的劳动力代替诊费,明眼人都看得出,那个只是借口而已。
默大哥?觉得自己被严重忽略无视的某人沮丧地垮下双肩,那张脸更是黑到不能再黑了。小宜是存心气他的吧?叫阿民、默大哥就那么顺口,叫他不是喂就是连名带姓直呼邓志滇。“喂,别净说一些没有的废话,快说一下小狗到底怎么了,再来吃你的叉烧肠粉吧。”
嬉皮笑脸不见了,但见郑默脸色一沉,默然接过志滇递过来的饭盒,轻轻叹了口气。“两个消息,好坏各一,你想先听哪个?”
“两个消息?”
“两个消息?”
对视一眼的两人同时惊呼一声,非常有默契地掉转过头,紧紧盯住他。
[正文:第四十七章 喝醋]
“先好后坏吧。”不是没瞧出她的忐忑不安,邓志滇忽然抓紧她的手,随即朝她露出一个安慰的微笑。
“放手!”江静宜瞬即瞪圆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嘟起小嘴意思意思地挣动几下,就乖乖让某无赖握紧,捉实。尽管她不愿意承认,但被那个温暖宽大的手掌捉紧,她紧张到快要跳出喉咙的心脏就慢慢归回原位,变得异常踏实。
一直注视他们动静的郑默了然地“哦”了一声,眼里满是玩味的笑意,看来啊,邓伯父垂涎已久的媳妇茶终于可以喝到啰。“好消息是小狗从此不用再痛苦解脱了,坏消息就是你们今天的工作算是白做了。”
“小狗已经没救了,是不是?”江静宜徒然一震,脸色苍白地瞅着他,白玉贝齿不自觉地啃咬着水嫩红唇。惹得邓大无赖心神荡漾,恨不能立马把她扑倒,再代替她的牙齿,狠狠在那粉嫩的嘴唇啃上几口。
“喂,你口水都流出来了,擦擦吧。”郑默啧啧称奇之余不禁为眼冒绿光死盯住某人不放的兄弟感到汗颜,小宜是漂亮没错,但是志滇也用不着露出一副恨不得当场将人家扑倒的急色鬼模样吧?啧,真失礼!
“哪有!”邓志滇不服地瞪眼反驳,手却自动自觉抬起,在嘴唇上抹了抹,担心地瞥了一直不说的人儿一眼。“你还是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如果早两天或一天……”他有绝对的信心可以把它救活治好。“但是它送来得太迟了。”
“你尽过力就够了!”江静宜努力压正下心头的难过,轻轻呼出一口气,微微笑着。像是感应她的难过般,一直蜷缩在她怀里的小狗突然抬起头,伸出舌头舔舔她的脸,以示安慰。她感动地低下头,拿脸颊蹭了蹭它的脑袋。“不用担心,小不点,我没事啦。”
“啧!”邓志滇不禁砸砸嘴巴,十二万分不爽地拎起那头缩在某人怀里的色狗放到面前,眼瞪眼地蹙起眉头怒斥道。“枉你长了四条腿,没事干嘛净要小宜抱?食了就睡,睡醒了就继续食,多动一下仿佛会要了你的命似的,你呀,迟早变成像猪一样肥的大胖狗,我看到时候谁要你!”
吃醋!?志滇这副模样,分明是在吃醋吧?!吃惊不已的郑默诧异地张大嘴巴,原本含在嘴里的叉烧肠粉“吧嗒”一声又掉回饭盒里。哇,志滇一定是因为妒忌小宜跟小家伙那么亲热,但他又不敢找正主儿撒气,就只好迁怒于不会说人话的小狗。嘿嘿,忽然计上心来的郑默咧开嘴巴无声奸笑着,既然志滇喜欢喝醋,身为他的好友就更应该成全他,让他闲来没事就喝上几口。需知道,醋虽是一种调味品,却是一个既能促进消化吸收,又能消除疲劳,软化血管,降低胆固醇的好东西哦。
被某人那种算计目光盯得头皮发麻的邓志滇如果能听到他的“心声”,恐怕会歇斯底里地咆哮一句:白痴,你搞清楚,此醋非彼醋,它们之间的意思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小不点这么可爱竟然说没人要?啐,那是他们没眼光!江静宜不表赞同地冲他蹙起漂亮的眉毛,手疾眼快地把小狗抢过来,紧紧搂在怀里。“没人要?我要啦!”
“呵呵……”郑默的嘴角微微翘起,稍稍眯起的眼睛不经意泄漏出丝丝奸诈算计光芒。“原来小宜喜欢它呀?唉,我正为这个小家伙找个饲主而烦恼呢。既然你喜欢它,为了表示歉意,我决定把小狗送给你好了。”
“哼,你就继续吹吧,反正吹牛不用付钱!不知道两天前谁打电话给我,说这头小肥狗被两位客人同时看上了?是你郑默,郑大兽医吧!你当时还说正为不知应该把它给谁而烦恼呢?”邓志滇毫不客气地冲他吐槽!
“就是呀,他们两个都是熟客介绍过来的,无论给谁总有一个不高兴。我又不是卖烧鸡烧鹅,你总不能叫我拿把刀将小狗劈成两半,一人分半只吧?这种费力又不讨好的事情我才不屑做呢,唉,想来想去,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送给小宜了。”
“真的……送我?小狗真的可以送我?!”江静宜不能置信地瞪大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兴奋到只差没原地跳起来振臂欢呼了。
“不行!”光是想到小色狗整天腻在小宜怀里的画面,邓志滇就觉得手痒痒的,很有跳上前去扁它两下的冲动。
“喂,这关你什么事啊?默大哥说送我又不是送你!”像被踩到尾巴的猫儿,江静宜一蹦老高,随即气呼呼地鼓起腮帮,横眉怒目的瞪向某人。爱说笑,好不容易才逮到有机会养狗,说什么她都要努力争取到底。
“对呀,”郑默点点头,眼里的促狭意味更浓更深了。“志滇,你不要弄错了,我是送给小宜,并不是你。”
“嗯哼,”有人开口帮腔,江静宜更拽了,她得意地扬起尖小可爱的下巴,拿那双清澈明亮的瞳眸斜斜睥了某人一眼。“听到没有?默大哥说了,是送我呢。”她故意把那个我字咬得特别重!意思很明白——人家郑默的狗是送给她江静宜,要不要是她自己的事,又没人征求他的意见,他这个不相干的闲人没事穷掺和什么?还是那边凉快那边去吧!
“……”邓志滇悻悻然合上张了好半天却一句话也说不上的嘴巴,只能怨恨地拿眼睛狠狠剜了好友一眼,臭小子,算你狠!明知道他跟小宜处于那种恋人未满的微妙关系,却偏偏选择在这个时候送她一头小狗,不是明摆着想看戏吗?
过奖、过奖!郑默得意地用眼神回他一句。
“哼!”邓志滇气结,一时又找不都话去反驳他,只好赌气地别开脸,心中默念:君子报仇十年未晚,一百遍!
哈哈,多年来的夙愿终能实现,喜逐颜开的江静宜没空理会一张俊脸拧成小笼包子的某人,迳自向郑默打听小狗的种种习性,还有应当要注意的各种事项。
[正文:第四十八章 归依]
咦?郑默原本只是打算看某人笑话,但当他望见那个爱不释手地抱住小狗的女孩,眼里流露出一种纯粹的喜悦向他打听关于小狗的种种,不由在心底小小地惊讶了一下,多年来与饲主打交道的直觉告诉自己,眼前这个叫小宜的女孩子是打从心底里喜欢怀里那个小家伙。其实饲主并不难寻,难的是一个真正爱它们的主人,看来小家伙的运气不坏嘛,竟然能遇到她。
于是,在余下的半个小时里,邓志滇万分郁闷地瞧着郑默详细地为她介绍关于小狗的种种。小宜更怕自己冒失遗漏什么,更向他借了纸笔,仔细记录他说的每一句说话。
“默大哥,你算一下狗粮、颈箍……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需要多少钱,我明天给你送过来吧。”跟他非亲非故,已经白白要了人家一头小狗,江静宜纵然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叫人家连小狗的食粮、日常用品一起送赠吧。
“这个不用你操心,账嘛,自然有人会帮你付的。”郑默意有所指地瞄着双手提满东西一脸郁闷跟在他们后头闹别扭的某人。
“他?”江静宜歪着脑袋拿眼瞅了瞅他,末了淘气地吐吐舌头,扮着鬼脸笑说道。“还是免了吧。”她跟他八杆子都打不到一块,凭什么叫他帮忙付钱啊。
“你算算有多少,阿默。”邓志滇举手拦下一部的士,突然转过头来掏出钱包。
“不用……”
“不用?”郑默挑了挑眉,要笑不笑地瞟了某人一眼。“小宜,没人跟你说,这个店是志滇投资的吗?”
“啊?”江静宜顿时傻眼,这间宠物医院是那个无赖投资开的?
“什么投资啊?”邓志滇捏紧钱包,不满地瞪着好友皱起眉头。“都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枉你还记着。啊,说到这个,我还没有找你算账呢,我账户里头那笔钱是你搞得鬼吧?”
“哦,那个呀,是去年的利润分成嘛。”
“见鬼的什么利润分成?!我跟你说了多少遍,那是我预先给小薇准备的嫁妆钱!”邓志滇翻翻眼皮,毫不客气地给好友送去一记凌厉的眼刀。“真要还,你还给小薇好了。”
“十万元嫁妆钱,你疯啦!而且我是她爸爸,准备嫁妆这种事情是我的责任。”
“不好意思喔,你家郑爱薇叫我做干爹!”某人忽地抬高下巴,说得好不理直气壮。“我给自己的女儿准备嫁妆有什么不对?”
“呃?”郑默语塞了,眼眶微红地瞅了他好一会儿才嚅嗫出声。“就算、就算是给也不用那么多……”
“你太少见多怪了,阿默。你知道现在的人嫁女儿送什么嫁妆吗?动辄不是一辆几十万的车子就是一幢漂亮的楼房别墅,车子别墅嘛,小薇现在还用不上,说到底还是粉红色的人民币比较实际有用嘛。”
“志滇,你不用说了,反正我每半年就结一次账,利润我直接打到你银行账户里。”
“我下午就去银行把那个账户结束掉!”邓志滇得意地叫嚣,哼,看你的钱还往哪里打!
“我叫月薇把钱亲自送到你手上。”
“你……”邓志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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