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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戏木美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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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败!天大的挫败,我不干了——”巩群翰决定狠下心肠放弃了。

“院长!我要回医院上班。”

“群翰!你太激动了。”院长立即安抚他。

“唐欢根本不是病人,她是妖精、是魔鬼……”他愤愤不平地大吼。

“她是我一个老朋友的孙女——”院长还想搬出人情。

“院长,您还是另请高明吧!”群翰仍一口回绝。

“唐欢除了有‘不良习惯’外,她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儿不是吗?她是我老友收养的孙女,收养的孩子性情难免古怪了些,再加上我老友的耳濡目染——”

“你老友是……”群翰这下好奇了。

“人称她‘千手观音’,这外号可名不虚传。”院长和这“千手观音”之间似乎过从甚密。如今老友临终托孤,所以院长才找上他。群翰已经整理出眉目了!

“人之将死,总希望下一代别步上后尘。”院长感叹!

歹竹怎能出好笋,这是必然的现象。

“不行!我还是要辞。”巩群翰斗不过她,于公于私皆是如此。

“群翰,你一向不怕麻烦的,莫非……”院长揣测。

“没有,没那回事!”巩群翰赶紧连声否认。

两人沉默片刻,都没有说破。本来嘛!男医师和女病人之间如果有暧昧关系,如何能让别的病人信服呢?何况唐欢吸引他的只是她的外貌……

真的只是这样吗?至少目前是如此。

“群翰!你不能看在我的份上,再试试看吗?”院长都已经这样低声下气了,巩群翰意志逐渐动摇了。

院长一直待他很好,他是个好人,而且年纪又大了。

“好吧!”他勉为其难地继续做下去,绝不是看在钱的份上。巩群翰得重新拟定咨询方针,她太不按牌理出牌了。他的金笔不见了仍找不回来,绿色札记被偷了也没下落。这个唐欢又一问三不知地装无辜,哪天该换他去她家翻箱倒柜找了。

这两样东西对他都很重要,而且他不是原始主人。

非找到不可,一定还在唐欢那。他私下暗自盘算着。

唐家

女佣又泡了杯卡布其诺咖啡给巩群翰,他嗜喝这种口味。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他的咖啡已经喝完了。

又到了咨询时间,立竿要见影,但至今却仍无成效。

“我一直在想,我们之前是否见过?”唐欢又扯开话题。

“是见过,你是桃色礼盒中的脱衣舞娘,扒光了一室男人。你也是橘衣女郎,硬是栽赃给我。你也是把书当垃圾丢弃的木美人,我们之前见过三次面了。”巩群翰记得一清二楚,总有一天他会连本带利讨回来。

“是吗?”唐欢的口吻中有着失望,但是他并未看出。

“我的金笔和绿色札记什么时候才还我?对了,还有我的星辰表……别告诉我你听不懂国语,用英文讲我也行。”他一一细数她的罪状。

“那金笔和札记是你的吗?”唐欢淡淡地问。

她喝的是一杯冰镇爱玉,冰凉可口。今天她的卷发全垂到左肩,右耳环露了出来,是一只晶莹剔透的水晶坠子。

她身子半向前倾,乳沟明显地展现出来。巩群翰强作镇定,一手拿起杯子猛喝。奇了!他咖啡不是才喝完?再仔细一看,他用的竟是唐欢的杯子,上头还有着口红印。

唐欢笑得前俯后仰,花枝乱颤,惹得他又是一阵心神荡漾。

她缓缓拿出他的星辰表来,是他的没错。

“回答我的问题就还给你——”她微笑地晃着手表。“这些东西都是你的?”

“不是!那金笔和札记原始的主人不是我!”巩群翰从实道来。那是别人的,一个女孩子“送”给他的。

唐欢听着,她的眼神闪烁着,散发不为人知的光芒。

“既然不是你的,不如送给我吧!手表还你——我一向没这种习惯,到手的东西还物归原主,今儿个是破例了。”唐欢将手表放在茶几上,推向巩群翰。

巩群翰没有接受协议,这根本就不合理。

“我不能接受!”他断然地说,没有收下表。即便那原本就是他的。他不会为了拿回手表放弃金笔和札记。

“那金笔年代久远,已经不值钱了!札记的纸页也泛黄了,留着有何用?”唐欢感叹地道来,言谈中不胜唏嘘。

“不管它们变成怎样,对我而言都是很珍贵的。”巩群翰站起身来,他绝不妥协,别对他使出美人计来。唐欢也站起身,把长发从左肩甩到右肩,用手拢了拢整齐。

“那是女孩子送给你的吧!”唐欢一语道破。

“唐欢,我不知道你又在打什么主意,别摆出一副吃醋的模样,我不会上当的。我知道你不会看上我,你玩弄我一次就够了,遇见你这种风情女子,我会看好我的心,不会被你偷走的……”巩群翰立即划清界限。他是迷恋她,但不是他的“心”,是他的“肉体”。

“她对你那么重要吗?”唐欢久久不语直盯着他瞧。

“你干么一直问这个?谁都会有过去,医生也不例外,我何必告诉你?听好,你才是我的病人。”巩群翰不想提从前的事,往事已矣,再提又有何用。

“你是心虚还是害怕?”唐欢步步进逼,美丽的脸庞上写满了问号。

“你在审问犯人是不是?”巩群翰受不了这种气氛。

“把手表拿走吧!今天到此为止。”唐欢下了逐客令。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何一直要探究我的过去——”

“你不也是!难道你就没问过我的过去?”唐欢回敬一句。

“我不知道你用意何在,但金笔和札记我是非要回不可!包括这个手表。”巩群翰拿起了手表,这可值不少钱。

“你没听懂我的话?以物易物——”她的脸沉了下来。

唐欢不高兴的时候,像波斯猫张牙舞爪的样子,有种娇纵的美丽,反而更添迷人风采。

“有本事再来偷回去——,

巩群翰话未说完,一阵风似的一个身影在他面前一晃,然后手表就不见了。

乖乖,女神偷就是女神偷,甘拜下风,不过他也不是省油的灯。

兵不厌诈,他立刻冲向书房寻宝去。

“巩群翰你敢乱来……”唐欢追了上去。

他第一个动作就先翻书桌抽屉,这是一般人的习惯。他的手才打开抽屉,另一只手就把抽屉推回。

痛啊——

群翰的手指被紧紧夹住。不过他的确看见金笔和札记被收在抽屉内。

痛死了!唐欢好狠的心,他用另一只手去推她,无巧不巧竟推在她的酥胸上。哇!软绵绵的非常有弹性,令他猛地一呆。

唐欢并没有喊叫出声,反而打开抽屉,自己拿出了金笔和札记。

“如果你能默写出札记中的任何一首诗就还你——”唐欢替他准备了白纸,让他坐在书桌前用那枝金笔写。

巩群翰拿着笔,可他写不出来。

他知道札记里头全是一些断断续续的诗句,可他没有背下来。他是翻过,也大概知道是情诗之类的句子;但叫他完整地默写出来是不可能的,何况那是十年前的事了……

巩群翰咬着笔杆,像是应试的学生。

而唐欢则像是监考老师,一板一眼由不得他马虎。巩群翰怎么回想也想不起来,他一直将札记放在保险箱中。他紧张得手心冒汗,他只记得诗句似乎都和“星星”有关……

唐欢的严厉让巩群翰猛地脑袋一片空白,他多久没背诗了,自从国小时念完唐诗三百首之后,他就与“诗”绝缘了。

“唐欢,你别无理取闹行不行!”他沉不住气。

唐欢顿了顿,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后,竟轻启未唇,喃喃地念道:

最恨没有星星的夜晚

因为那让我找不到你的方向

最爱没有星星的夜晚

因为可以不和别的星星追逐你

最恨又最爱没有星星的夜晚

因为它老是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唐欢喃喃地念出这首诗来,巩群翰没料到她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我给你机会了,你不及格——”她要收回金笔。

“不公平,事隔太久了,你最近才私自阅读的。”巩群翰想耍赖,可唐欢不罢手。

“你是个不守信用的医师吗?”这句话刺伤了巩群翰,他黯然地扔下笔。

两人有片刻的沉默……

巩群翰蓦然抬起头来,重新打量着唐欢。

“你到底是谁?为何一直打探我的私事?”他终于察觉到不对劲的地方,为什么她一直在逼他面对前尘往事?

“记得我们有约,十年之约不见不散!”唐欢话才说完,巩群翰就霍地一声站立起来。她怎么知道这件事?

“我是纠察天使,来看你有没有遵守约定。”唐欢再度语出惊人,这些话不都是……

“你到底是谁?你和叶明旋是什么关系?”巩群翰恍然大悟。原来这一切全是阴谋,他被唐欢设计了。

那一年,巩群翰在少辅队当义工,他当时尚未毕业。少辅队中有一些言为偷窃失风被捕的少女,其中一个就叫做叶明旋。明旋是个大方活泼的女孩子,性情开朗,俏丽可人。

可惜她年幼无知触犯法网,和一些少女同时被带到少辅队接受辅导。当时辅导她的“大哥哥”就是巩群翰。

二十岁的巩群翰英姿焕发,而且古道热肠。当时他念的其实不是心理系,只是对人性有着好奇,所以在朋友介绍下来当义工,成了他们口中的“大哥哥”。谁知道他热心过了头……

明旋竟然爱上了他!而且是疯狂地迷恋他。

每天的咨询时间,她都顾左右而言他,而且每天为他写一首情诗,写在绿色的札记上给他看。

巩群翰只把她当小妹妹看,可是人言可畏,流言四起,搞得巩群翰一个头两个大,极力想撇清关系。

好不容易熬到明旋可以离开少辅队,他以为他解脱了。没想到离开前夕,她居然找到了他的住所,而且主动要献身给他。

他不否认十七岁的明旋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但理智告诉他不能接受。

“等你长大再来找我吧!你现在还太年轻了。”

“你嫌弃我是个扒手。”十七岁的她流下了清纯的眼泪。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他安慰她,想就此打住。

“那要等多久——”她不会轻易放弃的。

“十年吧!等我十年后真的当了心理医师。”巩群翰不过是随口说说,只想快快打发她走。

十年,够久了吧!十年后谁还记得谁呢?

谁知道在明旋离去不久后,她就出事了。巩群翰作梦也想不到,她居然一天也等不下去,她自杀了——

而且就死在他和明旋的咨询室内,只留下了一本札记和一枝金笔。

记得当时是她一个少辅队内的朋友把东西转交给他的,至于是谁早已印象模糊了。只依稀记得她穿了件松垮过长的下恤,一头乱发又遮住大半边脸,而且一直不正眼看他。

但他一直将金笔留在身边,随时警惕着自己,也加强了他转系就读的决心。后来他如愿念了研究所,也将此事锁入记忆。纪念一个折翼的天使,他能做的都做了,只差没为她守身如玉而已!

巩群翰本就风流潇洒,但他因为这件事,从此如履薄冰,小心谨慎地处理男女关系。

巩群翰面对现在的变局,却坠入往事而无法自拔……

巩群翰呆愣太久了,唐欢忍不住打破沉默。

“我就是把金笔和札记转交给你的人——”什么?他深深震惊。

唐欢女大十八变,难怪他认不出来,而且她又不是他辅导的对象。巩群翰没想到女人的“善变”可以有云泥之别。

“那现在你要如何?”其实巩群翰很遵守承诺,对于一个死去的人而言,这已是最大的尊敬。

唐欢笑而不答,因为她要报复他,明旋是她最好的朋友,却为他而死!

她要巩群翰疯狂地爱上她,然后再抛弃他,为明旋出一口气。

十年了,好长的日子。如果当时不是明旋护着她,两人不会同时落网的……

如今的唐欢早已尽得奶奶“千手观音”的真传,她是新一代的掌门人。奶奶临终前一定是头壳坏了,居然想叫她“从良”,怎么可能?但她也只能先安抚奶奶好让她安息。

唐欢不打算把底牌全掀了,她在吊他胃口。

“你太不重视一颗少女的心了!”唐欢随便念了几首诗,巩群翰全无深刻印象,他并不愧疚,但却觉得在唐欢面前抬不起头来。

“我可以走了吗?”他头皮一阵发麻,待不住了。

“你真的从来没有爱过明旋吗?”临走前他又被唐欢叫住。

巩群翰摇头,真的没有。他根本无心去欺骗一颗少女的心。

“那你又何必保留金笔和札记?丢了它岂不更快活……”唐欢的迷糊外表下却有颗玲珑透明的心。

“我不是那种人,我有血有泪有感情的。有人为我自杀,我当然会难过,会铭记在心。”巩群翰反驳道,他不是冷血动物,他也有过煎熬挣扎的。

“是啊!不知道巩医师之前风流史的人还真容易被骗!”唐欢泼他冷水,他立刻像只战败的公鸡般垂头丧气。

“你在调查我——”巩群翰怒不可遏地胀红了脸。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不置可否地冷笑一声。

“我不跟你扯了,懒得理你这种人!”他气愤地逃离了唐家。

唐欢是很“恨”巩群翰没错,但说起来渊源可太多了。

十年前巩群翰从未注意过她。因为她当时是个黄毛丫头,所以他没挑中她辅导。她的“大哥哥”是个乏善可陈的老古董,光听他讲话就想睡觉。她武断地认为巩群翰是“以貌取人”,挑美丽的明旋而不选她。十七岁少女的心是易感的。

而且那些情诗其实全是她的杰作,明旋根本是个不爱念书的人,国文从未考超过四十分,所以那些深情易感的情诗,全是她一手代笔的,所以每一首诗她才都能倒背如流……

当和巩群翰再度相逢时,他居然没认出她来,她是麻雀变凤凰没错,可她再三提醒他“以前”是否见过她,他却只记得那三次她的“顺手牵羊”之作,真是气煞她了。

况且她也怀疑明旋自杀的原因并不单纯,可能是被巩群翰始乱终弃,所以才走上绝路。当然,这件事已死无对证了。

最可恨的是,他竟然不记得她“写”的情诗的只字片语……

唐欢对他的罪状足以倒背如流,琅琅上口,她够有理由“恨”他了吧!

她和奶奶在外国“行走江湖”多年,一直到奶奶病危才回台湾定居。也言为如此,她才有机会再碰到巩群翰。

冤家路窄,她可是当桃色脱衣舞娘时就一眼认出他了,而他竟然和其他男人一样,只当她是快到口的肥肉。

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至少唐欢还没见过。

重读以前的少女手札,看着自己十年前的字迹。有一件事她一直不愿意去承认,那就是她当年是否“假戏真作”,也爱上巩群翰?

她现在一直找“机会”接近巩群翰,她非要他爱上自己不可,她会用尽各种方法的。

让他爱上她!掉入这个爱的陷阱!

第四章

“怎么啦?无精打彩的。”江凯和巩群翰坐在一家PUB的吧台。巩群翰只是猛喝酒,一句话也不说。

“思春了吧!哪个男人不偷腥,更何况你又没老婆,医师又不是圣人,偶尔春风一度又何妨?别再装了,再装就不像了。咱们认识那么久,我怎么会不知道你的本性呢?”江凯东看西瞧,这间PUB是东区最有名的勾魂PUB。

男男女女个个打扮得时髦有型,要辣妹有辣妹,要酷哥有酷哥。

“哪!那个正点!”江凯相中了个红发的小辣妹。

巩群翰却没兴趣,此刻他的脑子已全被唐欢占据。

像今晚,他跷班了,他没有去她家咨询。美人当前怎可能坐怀不乱?他已无法忍受和唐欢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他告诉自己,今晚他不醉不归,而且要醉卧美人膝。

目光涣散的他注意到PUB的角落有个女人。她独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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