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转身后只剩离开-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听了这句话,他眼里的光彩明显暗了暗,就不再吭声了,只是帮我倒茶,然后示意我喝。
没想到川菜馆里居然有苦丁茶。
我不吃苦的东西,却独独爱苦丁茶。就像我爱吃川菜却不吃花椒一样。很奇怪的喜好。
难怪刚才的服务员会好奇地盯着文景看了好一会儿。很好的职业素养让美丽的小姐没有问出声,只是点下头,表示记住了。
记得初中时,有一次和他出去吃饭,在川菜馆里,他提出不要放花椒时,那家的老板很有个性地提出要我们到对面去湘菜馆去。
当时,一向柔顺的文景就和人高马大的老板吵起来了,最后还是老板娘出面才平息那一场风波。
我的小绵羊还是长大了。
既然他不讲话,我也就乐的安静。本来生完珏玦后就有一点晕机了,每次搭完飞机,人就不舒服,再碰上丁琳琳和赵母,就不顺心了,还被文景拉来吃饭。
四年不见,文景的反差让我有点不适应。
好在这里有苦丁茶。
“尔雅姐”
“嗯?”我惊得抬头,茶水都快泼出来了,幸好快喝完了。他有多少年没有叫我姐啦。8年还是10年?8年了,从他高考前就没有叫了。当时的他也如现在一般,让人出乎意料,来不及防备。
“尔雅姐,明天我就要高考了,从明天起我可以直接叫你尔雅吗?”那时还很可爱的文景笑着问,露出两个小虎牙,可爱而无害。一时晃了神就答应了。
我本来对名字就不太在意,一直我都是叫哥尔优。更何况,高考前夕,他说什么我都得答应他啊。
“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姐了”他见我抬头,笑了,眼里甚至带了点宠溺,虽然很快,但我还是看到了。我的头好像更痛了。已经够乱的了。
他接着说下去“今天是我1460天来第一次见到你。”
“我想,4年对你对我对钱莫哥而言都够了。”
“你也看到了,我不是小孩子了。我长大了。”
“我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你了。”
“我不愿再等了,本来我早早就告诉自己了,只要在看的到你的地方就足够了,但你连这个都不肯满足我,我又告诉自己,那就为你守护住你看重的一切吧。”
“但我又错了。”
“我忘了,人都是贪心的。”
“现在我后悔了。我会帮你守护住你看重的一切,但为什么我就不能争取一次,这样就算最后我输了,起码我努力过。起码,你对我的印象不会停留在小孩子那里。”
“所以,今天我来了,和赵子涵约在机场咖啡厅。”
他一直静静地述说,而我也一直听着,喝着茶,想着对策,直到他说最后一句。
“你是准备拿我当抢使?”我平静地说,已经没有刚下机那么难受了,起码,脑子能动了,知道我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
他皱了皱眉,显然已经理解了。
“我还不需要借着一个女人来击退另一个女人,更不会借着她的母亲来施压。我自认为拒绝一个女人的本事还是有的。”话语里有着不易察觉的哀伤。而这正是我想要的。
“宁尔雅,你是知道的,我卓文景利用谁都不可能利用你宁尔雅。”说完这句话,就拿着外套走人了。
气势汹汹,甚至撞到了人,看到他对那人说了句什么,而那人明显不在状态,眼里泛着桃花。
不得不承认,文景长大了,变帅了。成为了翩翩佳公子,绅士而无害。
只是,在面前还是那么容易动气,虽然我承认,这次我讲的话有点重。当时,我甚至好像听到,有什么东西碎了。
因为了解,所以知道这样会让他受伤,也是因为了解,才这样说。文景值得更好的。
他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吧,因为有哥哥的撑腰,我毅然是院里的大姐大,成天带着一群子弟兵仗势欺人。
文景比我小三岁,又是早产儿,从小体弱,总受大院其他孩子的欺负。更何况我这个孩子王。
但那时他总喜欢跟在我们后面。看着我们疯闹,更多时候担任了望风的职责。
直到有一次我被老爷子罚跪,到了晚上他偷偷拿东西给我吃,那时老爷子的话就是圣旨。而我那天从早上就没吃东西了。
从那以后我就把他纳入了自己的队伍。更是放出话,如果谁欺负卓文景,就是欺负我宁尔雅,后来,哥还经常笑话我,从小就有混黑社会的天赋。
只是曾经的孩子王,早已长大,而那个弱弱小小的人儿也已经不再需要保护。
刚回到家,家里门铃就响了。
开了门。看到的是有点憔悴的子博。
“怎么弄成这样了,多长时间没睡了?”我问,皱了眉头,甚至我闻到了他身上的烟味。
“对不起,还没来得及收拾,就上来了”他给我打开了客厅的窗户。他也许是记起了我不喜欢烟味。
那一年的夏天异常闷热,我俩翘了一节晚自习去了天台,看到几个男生聚在楼梯间,香烟袅袅,红点闪动。
“你抽烟不?”到了天台,我直接问,大有他抽烟我就和他断的念头。
“会,”看到我不高兴了 ,立马有接一句“但不常抽。”
“怎么了?”他笑着问。那时青春年少,很多男生都会聚在一块抽个烟什么的,显示义气,而抽烟的男生总会受到很多女生的喜爱。
这我是知道的。
“到底怎么了?你说,我都听”他看我不说话,温柔地说着。
“我不喜欢烟味,子博你不要再抽烟了好不好?”我拉着他的袖子说着,撒着娇,大有不答应,就不放手的架势。
“我还以为什么事呢?你刚才都吓到我了”他笑笑摸摸我的头发,总是喜欢把我的头发弄乱。我的头发是很多很细很轻薄的那种,又是短发,一被弄乱,就像顶着个鸟窝。
我难得柔顺着没有反抗,让他打大手揉捻我可怜的头发。
“你不要抽烟好不好,如果你抽烟,那我们就不能在一起了。”我继续撒着娇,想着如果他问我原因,我该怎么说,家里的情况是不能说的。
“我答应可以,但雅你也得答应我一件事,留长发好不好?”
“不”
“那我也不答应”
“不嘛?你明明知道,人家不喜欢长头发,多难洗啊,而且人家不会梳辫子啦”我嚷嚷着。
“我家的大懒猪”
“不许说人家是大懒猪”
“大懒猪,大懒猪”
我追着他在天台跑着,我们嚷嚷着,很快我就追到了他。
后来,离开他,想起来。还是会有点安慰的,他还是在乎我的,起码,在很多事情上他是让着我的。
比如,以他的速度我的不可能追上的,比如,他总是被我拧的手臂都青了,而每次我身上最多只是个很浅很浅的印子。比如他总不会强迫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比如,我要求过的事情他总是能做到。
只是,情侣间很多事情是不需要明着说出来的。很多很多小事就可以体现出来。
从那以后,他再没有提出要我留长发,但再也没有看到他抽烟,没从他身上闻到烟味。
直到这次。
“没事,烟味,我已经没有那么排斥了”我没告诉他的是,烟味我一直没有那么讨厌,只是不能接受我的另一半抽烟而已。
爷爷的教训就在那里。我不愿意再看到我爱的人受那种折磨,也不愿意自己再经受种痛苦。
初三时,爷爷因为肺癌去世,那时爷爷已经戒烟十多年了,戒烟,是奶奶的最后遗愿。
但还是晚了,十多年后,发现时,已经是晚期,找了世界最好的医生,结果还是一样,只是多活了几个月 ,最后爷爷走的时候已经瘦的不成样子。
后来,爷爷走了,随着倒下的是很多的人脉。爸妈自顾不暇,把我送到了L市的外公家。
在那里我算是隐姓埋名吧,进了妈妈好友尹阿姨所在的学校。
第10章 钱莫的网
把子博打发走,给自己放了热水准备好好泡个澡,今天的突发事件太多了,头一直痛,自认为这几年没有招谁惹谁,怎么就怎么多麻烦事呢?
我不是个逃避的人,在事情没有发生时,我不会想那么多,因为,太懒了,而世事的沧海桑田变化太多太快,明天会怎么样,谁也不知道,所以,我一概都不想,过好现在就行了,但现在,以前没有想的那想潜在的问题全都冒出来了,就不得不想了。
而且,事情好像已经脱线了。
赵母和丁琳琳我不怕,她们俩查不出什么,看她们那样也只是以为我现在是一家小咖啡厅的老板娘,甚至,我已经结婚生子都不知道,我相信她们也不会去查我的底细,因为她们过于相信自己,或者说她们只愿意相信自己以为的东西。
看丁琳琳今天那表现,也知道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一点长进,除了比以前漂亮了,其他还真是和以前一样,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大小姐。而赵母,还是那么自以为是,原谅我的刻薄,对于她们两个我是真的喜欢不上来。
而子博,从上回来看,应该已经知道我是谁了,甚至还知道了钱莫。
虽然父母把我保护的很好,一般人是找不到什么资料的,但如果找了私家侦探的话还是能找到些什么的,毕竟没有和父母住一起,就没有必要重点监护了。
如果说对他完全没有感觉那是骗人的,因为,毕竟那是初恋,是我全身心投入过的一段感情,曾经,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去遗忘,但一直都忘不了。看到他总会让我想起那些曾经。但现在对我而言,那也只是一段感情了,我这人是有洁癖的,当然并不是说我只会爱一个人,也不是说曾经对子博那不是爱,或者现在对钱莫不是爱,子博我确实爱过的,但现在我爱的是钱莫。
在感情上我以为我是自信的,但因为子博和顾岩,我第一次不那么相信自己了,而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我爱的是子博,也都以为钱莫爱我爱的不是那么深,因为他那种人应该是最自私的,不会轻易爱一个人的,后来,知道了,确信了,而我也只是理所当然的挥霍着,因为那个自信骄傲的我又回来了,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钱莫会一直爱我,就像爸爸爱着妈妈一样,就像外公和外婆一样。
但是我忘了,钱莫也会累,我忘了,就算再自信的人,经过7年没有回应的爱,也会怀疑,自己是否能等到回应。我忘了,就算不知道放弃怎么写的人,面对自己爱的人,不快乐时,也会放了,让她去找自己的幸福。
因为他爱她胜过自己,他舍不得她不快乐,舍不得她不幸福。
因为她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就算,那幸福不是他给的,那样也好。
所以,现在子博对我而言,也不是什么该头痛的事,总会有解决的一天,讲清楚就好,而且还有他的妈妈,他是个孝子,不会忤逆父母的,就算他早已经不是那个年少温和的子博了。
现在让我头痛的是文景。
现在的他我看不懂。4年的成长,已经让他变成一个有魄力有决断能力的领导者。不同于钱莫的严肃冷漠,他是温柔带笑中杀人于无形的那种,甚至可以说,这样的人更可怕,如果你得罪了他的话。因为你永远都不知道他其实已经生气了。如果是钱莫那样的话,起码你会一直小心谨慎的应对着,而文景,总会让你放松警惕,然后他行动,最后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一直我都知道他是爱慕我的,但我一直以为那只是年少时的懵懂,只是一时的迷恋,等到有一天他遇到自己爱的人就会知道,曾经,那只是一场过眼云烟,但现在看来,我又错了。
还是我过于自信惹的祸啊。
我怎么就忘了,既然,高中时的我可以爱上赵子博,那么为什么文景爱上我就是迷恋呢?
诶,现在论到我头痛了。
我没有那个胆把文景怎么着,先不说他手里有莫金,就是他爸和我爸的那成关系。如果我把他怎么着了,他爸真得把我剥成皮。
而且,我也不忍心让他伤心。在我的心里绝对是有那么一个位置是给文景的,那个位置甚至可以说是和尔优对等的。他是我的小弟弟啊。利用了他,嘴上不说,但心里肯定是内疚的。
我不敢说我是个善良的人,但,对于自己的家人,我还真是狠不下心来。
既然想不到解决的办法,我也就不再想了,好在已经理清了思路,没有刚刚那么乱了。
开始时,真的很让人头痛。
只剩下文景了,反正他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他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吧,他总不能把我杀了吧。这样想着,人就在浴缸了睡着了,被冻醒时已经凌晨2点了。
感觉又把自己放到淋浴下冲了下。
那时我还没有发现,对于文景我又理所当然了。对于爱我的人,我总是肆无忌惮。当然这是后话。
等我收拾好自己的时候,已经睡不着了。在床上躺了半个小时,还是睡不着,就不再躺了,爬起来,抓了本书开始看。
这也是钱莫帮我养成的习惯。
刚到旧金山的时候,总是失眠,怎么都睡不着,甚至是越躺越清醒,又总是逼着自己睡,总觉得如果不睡的话,明天就完了,肯定没精神,但越想越睡不着。而后失眠就越来越严重。甚至连安眠药都不怎么管用了。
后来,有一天,钱莫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扔给我本书,然后什么也不说开始干自己的事。把我当透明人。
等我把那本书翻完时,说,“你又何必这样折腾你自己呢?你是折腾给别人看啊,还是折腾给你自己看,反正最后难受的都只是你自己,别人谁也看不到,如果你是给我看的话,那么恭喜你,你成功了,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还没得罪过你,除了喜欢上你这件事外,我不知道我还做过什么让你不开心的事了。”
说完,我就呆了,那是钱莫第一次告白,我没想到会是以这种方式说出来,那时在图书馆,旁边都是些埋头苦干的人,而且我们讲的汉语,应该没有几个听得懂。
还记得当时,我听完那段话后,就那么呆呆得看着他,好似要把他看出个洞来。
后来他和我说幸好别人没有看到,要不我得出名了,那整就是一个傻妞。
反正总是被他骂是傻妞后来也就习惯了,开始时还会和他议论,说我那傻了,他总会说,自己想。
后来也就倦了,不再讲了。其实只是他以为我倦了而已,我只是知道了,我是真傻了,才不再议论而已。只是那时我不知道他是这样想的而已,要不我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那天,他穿着件复古的衬衣,穿着背带裤,在典雅庄重的图书馆里有那么种中世纪绅士的感觉。当时,太阳刚好西下,从窗户中照射进来打在他的脸上。那一刻他的表情是庄重严肃的,好像他刚才在发表演说一样。
也是在那一刻,我才发现他其实长的很好,不同子博的青涩,他是成熟有魅力的,那一年,钱莫博士在读。
“呵呵,我知道我不该失眠的,放心以后不会了,我学到方法了。”说着举着手里的书晃了晃。自动把他最后两句话省略掉了。
而他也只是恢复了往常平和冷峻,好像刚才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而已。
而那时的我也只是乐的这样而已,我是真不知道怎么面对那样的钱莫。平时他的话是很少的,哪有那么的长篇大论,更何况他那么直白的告白,我还真没想过,虽然他是以这种方式说出来的,但我还是接受不了。
后来才知道,他那样的人,要说出那么直白的“喜欢你”是多么的难得。而和他相处久了,才知道,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