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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夭夭-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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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侍者简单点了晚餐,桃花夭夭望着窗外,华灯已烁,路上,却已是处处是归家匆匆之色……忍不住想,几乎快要忘记自己到底离开祖国多少久了。

有时候,感觉好像才不过是昨天的事情,有时候又感觉仿佛已经过了天荒地老那么久,可是真的翻开日历,却发现不过短短的,尚且不足两年……

那一纸豪言壮语的留言——

我等你,三年为期,逾期就狠狠把你忘掉。

原来,竟然不过两年而已?

可是,早已经养成的习惯,无论如何都改不掉,每一天看那个只有他知道的信箱一眼;每一天睡觉前看那只走到任何国家都不敢停机的手机信箱一眼;总是有了那人的消息,杂志,买了,却不敢看,于是放进箱子最深的底;电视,录下了,听着声音,却不敢看那些画面;走到一个新的地方,忍不住查那个公司在这里是不是有落点,然后克制不了地到大厦下徘徊;走到有海的地方,忍不住想起那个已经很遥远以前的夜晚;情人节,想那个人曾经凉薄的细吻……

两年过去,不是养成了一个又一个改不掉的习惯,却偏偏忘不掉一个人。

然后,日复一日,习惯变得越来越习惯,思念,变成再也忘不掉的思念。

原来最后,只能笑一笑自己。

侍者上菜的轻微声音打断桃花夭夭的思绪,她低头对自己低低一笑,看着满桌鲜艳的食色,原本的辘辘饥肠却忽然变得毫无胃口。

桃花夭夭叹口气,算了,日子,还不就是这么着,总得一日复一日地继续过着。麻木地吃过晚餐,机械地买单结账,然后匆匆走向自己的寓所。

一路上,短短20分钟步行的距离,她却接了七通电话,客户、总部的、下属的……

累,从毛孔到发梢的,彻头彻尾的累。

桃花夭夭的脚步更沉了,夜色渐渐地黯淡,也许是最近工作的不顺,谈判总是不够顺利,让她失去了往日的激情与冲动,觉得自己渐渐变得像一具行尸走肉。

然而,所有的颓废,却在走到家门口,看到门灯照射的小小范围之下,靠倚在门边的一个小小的东西之后,刹那间,所有的抑郁不快,消失得灰飞烟灭。

桃花夭夭惊喜地低呼一声,几步小跑过去,小心翼翼地捧起蹲在门脚的小东西——昏黄的灯光下,一只胖乎乎、绿绒绒、竖起耳朵旁边居然还戳了一只小马桶塞的仙人掌“流氓兔”,稳实地蹲在胖墩墩、彩釉烧制的马桶形状的花盆里,而不意外地,在花盆里,插着一张小小的卡片——淡淡的茶香,混合仙人掌青草的香气,里面只有短短的一句:

A za fighting!

Your magical Jack

桃花夭夭亲昵地摸摸仙人掌流氓兔的耳朵,感觉仙人掌毛刺掠过指尖所带来的麻酥的、微痒的触感,她下意识地回头,望向黑暗,然后,虽然意料之中的,仍然忍不住微微失望——依旧,没有人。

她轻轻叹口气,但低头看着“流氓兔”绿茸茸的颜色,心情似乎又好了一些,她深深吸一口气,感觉心情好了很多。

抱着“流氓兔”进屋,将小兔子放在阳台上,在它的身边,还有一排一模一样的,整整齐齐的六七只。

换过家居服,桃花夭夭端着一杯热红茶慢慢地走到阳台边,看着那并列排成一排的“流氓兔”。

像今天这样的,在出人意料的时候,突然出现在她的寓所之前的“流氓兔”,从她踏出围门开始,就总是会突如其来地出现在她的面前,总是没有人看到谁把它送来,它好像魔法一样就这么凭空出现,可偏偏,每一次都在她心情最低落到谷底的时刻。

有时候,她忍不住想,这送兔子的人,实在笨得可以,不仅兔子的样子不变,连卡片都是一成不弯,更别提里面总只是一句简单的加油,以及总是千篇一律署名神奇杰克……笨拙得让她忍不住想起他……

可是……桃花夭夭微微低垂下头,对自己嘲讽地笑——不,不是他。

当第一只兔子被送到她在南非的寓所时,她曾经满心激动,可是,不是他!

当她拐弯抹角询问到“他”身边的朋友,得到的答案却是他当时根本没有入境,更不曾寄出任何东西。

那一刻,失望,像魔鬼,湿冷地从头一点一点灌到脚底。

在国外的日子,很苦,寂寞得发苦,可日子总是得过下去,时间久了,她渐渐学着不在意,至少装作不在意。

那,从来不是他……他,也从不曾到来……

桃花夭夭抬头仰望着窗外的夜空,很黑,墨一样,只有偶尔闪一颗小小的星星。

桌子上的电脑又发出“滴滴”的声音,提示她来了新的邮件,她却已经早已没了期待,甚至希望落空后的失望——那可能来自世界各地(奇*书*网^。^整*理*提*供),却独独不可能来自他……

桃花夭夭伸个懒腰,该工作了,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悲春怀秋,偶尔给一点时间就好,太多了,她这个要靠劳动换取衣食住行的打工族,万万奢侈不得。

只是,临回到工作中之间,仍然忍不住往窗外,空荡荡的街道,一个人都没有……

桃花夭夭关上窗,遮住外面已经渐渐开始冷冽的风。

良久之后,在黑暗的街道,最浓的黑暗遮盖的地方,一个人影悄无声息地,远离,偶尔,只能看到长风衣的袜角,在又一阵掠过的风里,翻飞……

番外4:桃花夭夭

桃花夭夭有个很怪的名字,想当初,据说为了能给这个名字报上户口,她爹还和派出所民警大吵了一架。

事情怎么说呢?桃花夭夭的爹姓陶,当年老婆生了女儿之后,为了给女儿起个好名字,抱着四书五经外加《新华大辞典》,足足找了三天三夜,终于,在《诗经》上看到“桃花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室”。低头看看解释,“新娘子像朵朵盛开、娇艳妩媚的桃花,娶到这样的好姑娘,一家子都和和顺顺美美满满。”——这是说姑娘好啊!偏巧还应了“陶”这个字的音,陶老爹当场拍版,就这么着了!我的闺女,就叫陶夭夭了。

可当妈的一听,急了——桃夭夭?逃之夭夭?!我好好的大丫头,刚生下来,你就让我逃?我一不超生,二不近亲结婚,凭啥逃?陶老爹一想,也有点傻眼,那怎么办?

陶太太一瞪眼:“想什么,把我也加到闺女名字里不就完了?”

陶太太本姓花,所以,把花字加上之后,就变成了“桃花夭夭”,陶老爹看着这个名字,再看看老婆怀里闺女白嫩嫩、粉润润的小脸蛋儿,越念越得意——咱闺女就叫“桃花夭夭”了!

名字起好了,可上户口的时候,麻烦来了。

户藉民警是个新同志,不知道是没有经验还是的确有政策规定,总之,坚持没有“桃花”这个复姓,陶老爹解释,我姓陶,我老婆姓花,我俩就这一根独苗,想把父母的姓都带上,这怎么了?

民警也直,非说:“可你闺女这个桃字是桃花的桃,可不是你的陶大禹的陶字啊?”

陶老爹急了:“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我高兴断子绝孙,你管得着么?我给我姑娘起名,不用自己的姓,犯哪条王法了?”

一通嚷嚷下来,民警也有点儿发怵,要不就是犯晕了,总之,糊里糊涂给孩子户口本上姓名那一栏写上了“桃花夭夭”四个大字。

以上,桃花夭夭名字的来由,解释完毕。

对了,再提最后一句,桃花夭夭最讨厌别人叫她名字了。

番外4:半生缘

我一直以为能够这样

看你到一百岁

所谓的完美

都比不上在你怀里安睡

我好累,好累

只要用眼泪撑住了不睡

好怕连梦里和你拥抱再没机会

就这样擦身而过

如果是注定的结果

何苦非要遇到你

遇到又为何爱我

就这样擦身而过

难道爱上你不够多

喉咙都快要喊破

有些话来不及对你说。

——林心如《擦身而过》

记忆碎屑——楚非。

楚非一直记得,在学生时代的一个已经记不得日期的日子,他第一次见到

那一天,是那年的第一场春雨,春守料峭里,细雨绵绵密密织了满天,在大学图书馆后面一条僻静的路上,他与她相遇。

“我,喜欢你……我可以喜欢你吗?……”那时,她低垂着头,只看得到一头顺发上细小的水珠子,撒了满头晶莹;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和表情,可是从颈子开始泛起的粉红,一路很快地蔓延到耳垂、两颊,然后是鼻头。

他不认识她,所以,他淡淡地看着她,不为所动,等着她和过去的那些“堵”他的女生一样,主动退却,从此不再出现。

过去,他曾用这样的方法,成功地断了每个女子的念,也许伤人,但一劳永逸。

只是这一次,似乎失效了。

她比以前任何一个“堵”他的女生,站得时间要久。但他的耐性,比她更好,她不走,他便站在那里等,他深知,这样的一种无言,更易伤人。果然,她终究还是怯怯地,慢慢移动脚步,将路,让还给他,小小的身体,在春寒瑟瑟里,仿佛含了湿润的泪。

他没有多说什么,淡淡地走过去,几乎知道,他们生命的轨线,从此可以平安地叉开。

可是,只是几乎。

在他走过她的身边,他的袖口被一只怯生生的小手扯住——

“我喜欢楚非,一直到一百岁。”她在他的身旁,固执地说,绵软的嗓音,像一只容易受惊的鸟儿,可是,却坚定而坚定,不软不硬,直直砸在他的心上。

恍惚里,似乎有什么掠过了脑海,可是太模糊,太浅薄,他顿了顿脚步,依旧选择离去。

很多年后,他们已经手牵着手,她还是习惯,并且固执地喜欢,一边走在雨里,一边扯他的衣袖,摇晃摇晃着,软软地念:“我喜欢楚非,一直到一百岁。”

这一句,是一个魔咒,他以为,他会一辈子,听着,不厌烦着,一直到老。

再又过了很多年后,她在他的怀里,手苍白得没有血色,颤抖着,最后一次。

他第一次扯住他的衣袖,她轻轻地对他说:“楚非,忘了我,一直到一百岁……”

剪影浮光——柳菲。

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一段早就淹没在红尘滚滚里的转瞬。

那一日,柳菲回到办公室的时候,正好看到百叶半垂的落地窗上似开始落上细碎的雨迹,心头微微一动,放下手中的设计稿,她不自觉走过去,拉开百叶的瞬间,便是豁然一片朗立阔幕。立在飘窗一刻,明明知晓寸步之外,便是尘世喧嚣,偏偏由这一墙璃窗相隔,繁华似成背景,只一缕一缕细丝绵绵的水线错落在玻璃。她默默看着,不多时,便眼见这今年早春的第一场雨,就这么慢吞吞地,在一个近黄昏的午后,斑斓淅沥,只把玻璃窗上的落日模糊成一片描金的淡彩,映衬着远方的广厦万间笔立如笋,气势蒙蒙,唇边,终于不自觉泯出浅浅的笑。

果然不久,办公桌上的手机微微震动,她走过去,按下按键,不意外见到屏幕上传来短讯,一如既往,寥寥二字:“楼下。”

虽然早已料得,仍然不免唇边笑意更盛,柳菲利落地收拾随身的皮包,按下内线通知秘书今日她要提早离开工作室之后,便一路步履匆匆,及至大厦一楼大堂,果然看到门边一人,修长玉立、儒雅俊秀,静静等在那里。

刹那的恍惚,仿佛看到许久以前的俊秀少年,淡漠着,人人视以为无情,却有谁知,偏偏最是深情。

她快走几步,在他身侧停定,轻轻地喊一声:“楚非。”

楚非抬头,见到她,正看她身上外衣轻薄,他微微皱眉,没有多言,只是将臂弯挂着的薄风衣披在她的身上,看着阔长的风衣穿在她娇小的身躯,几乎拖到地面,牵起过长的衣袖挽了两折,露出一双白玉一样的手,才牵起来,简洁道:“走吧!”

柳匪看着牵住自己的那只手,修长微凉,但掌心偏偏有暖暖的温度。

他其实很暖,一点都不冷。

就像从第一次牵手开始,每逢第一场早春的细雨,纵然千山万里,他一定在她身边,等着她,与她牵着手,慢慢走在雨里。

他的细心,她一直知道,从来都知道。

柳菲拽住他的手臂,整个人依赖过去,顺从地跟在他的身旁出了大堂,与他靠近的瞬间,鼻端似有药气微微恍惚,她抬起头,看着身侧的他,几日不见,似又消瘦了许多,虽然精神尚好,脸色却比上次相见苍白不少。站在门外长盼,暮色里,一片细雨如丝,戚戚无声,楚非撑起伞,正要牵她步入雨中,却发现身边的女子,固执地停在原地,他回头挑眉看她。

“我想回家……”柳菲轻轻开口。

楚非默默地看着她,深黑如星的眼,掠过她微垂的粉靥,一路落在她牵住他衣袖的手指,淡淡道:“不是大碍,只是谦学最近为我换了中药调理,每日总得灌我一碗,弄得满身药味他才高兴。”

柳菲抬头,讶然地看他一眼,果然见到楚菲眼底一抹不甘无奈,心中顿时放下大半,忍不住笑:“谦学一直很恼你。”边说,边主动又挽了他的手,俩人一同步入漫漫的雨色。

在雨里慢慢地走着的时候,柳菲喜欢拉住楚菲的一只袖角,在他不注意的时候,摇晃摇晃着把玩,她喜欢说:“我喜欢楚非,一直到一百岁。”

很多年以后,她一直想着,他们会一辈子手牵着手。所以,她要等到一百岁,才把秘密告诉给他知道。

他一直以为,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学生时代的一个已经记不得日期的日子。

他偶尔孩子气的时候还会得意地说,那一天,春守料峭,她在大学图书馆后的路上堵上他。

可是,她的秘密,还有一个他不知道,想留到一百岁才说,吓他一大跳——

一边叫他“老伴儿”,一边跟他说,我好像忘了说,不对,我们的第一次相见,在更遥远的很久以前。

那个时候,虽然同样是下第一场春雨,我和你,早已在柳家的后园,勾过手指头,不过,那时是你先说:“我喜欢柳菲,一直到一百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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