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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尔的指环(上)-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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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耶!还有什麽比这消息更振奋人心,只要推开南边的窗户就能瞧见美人入浴图,一饱眼福浏览玲珑有致的横陈玉体……不行、不行,不能再想下去了,太下流了,他会忍不住喷鼻血,把防心甚重的未来老婆给吓走。

要从长计议,先从解除她的戒心做起,别让她发现他的不轨企图,女人就像上好的瓷器要细细维护,不可太粗心大意。

只是瞧这大大的阳伞,底下又是休闲桌椅、又是点心饮料的,活似要促膝长谈奇+shu网收集整理地摆满够一支军队吃的食物,一副要把人留住的急色样,很难让人不怀疑他的居心叵测。

连五岁的云清需都看出他在献殷勤,非常不平的撅起小嘴,他对母亲的态度都没这麽热情,好像星星月亮都能摘下来献宝似,小小的心灵生起受伤的感觉。

小孩子都需要母亲,即使她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他还是希望一家人能永远在一起。

“你用不著表现得太过惊讶,我瞧见你嘴角的窃笑。”让她有种不受尊重的屈辱感,好似只有他们一家在大惊小怪。

喔!掩饰得不够彻底,下回改进。”我这叫苦笑绝不是你所说的窃笑,我正在烦恼要怎样处理我们之间的。纠纷。”乾脆把中间的树全砍掉,两家并“家不分彼此。这是他最乐观的打算。

“一点也看不出你的烦恼,云先生。”眉开眼笑的大笑脸比日正当中的太阳还刺眼,她实在无法理解他用什麽心态苦恼。

“中屏,你又忘记了,小亚亚。”看来她的记忆不太好!得仰赖他的一再提醒。

哇,好肉麻、好肉麻,这麽嗯心的叫法他怎麽喊得出口,爸从来没叫过他小需需,老喊他臭小子。

也不想想他是他生的,儿子是臭的他会香到哪里去。巫斯叔叔说物以类聚,他当然像臭爸爸一样臭,臭臭闻久了就变成香的。

用汤匙挖著布了的云清需脸上有著超龄的“不屑“,闷著头不看令他感到丢脸的父亲。

眼皮抖了“下,杨双亚脸色微变的深吸口气,“请叫我杨小姐。”

“哎呀!远亲不如近邻,你就别害羞了,我们住得这麽近更应该好好相处,联络联络生疏的感情,你说是吧!小、亚、亚”

他故意喊著自创小名自得其乐,有出息逗弄眼前这座冰山,看能不能用他的热情融化她的寒出息。

“云先生,我们切入正题不要旁生枝节,我希望你把挖掉的那几棵树植回原地,我会非常感激你的厚道上“中岳、中岳、云中岳,小亚亚要我教你学写我的名字吗?”关於这点,他是十分称职的老师。

“云……中岳,令夫人一向纵容你对女性的……无理取闹吗?”杨双亚目光望向他指上的戒指,心里不太舒服的低斥。

“其实你想说的是对你的轻薄吧!若说你是唯一的一个,相信我的前妻会连忙从火星赶回来瞧瞧上看他的脑袋是否撞到哈雷彗星。

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分开实在是陈腔滥调的藉口,他和前妻的结合建立在一时激情,初尝禁果的欲望让两人都晕了头,所以有错误的第一步——结婚。

而後又多条真会挑时机来报到的小生命,他们本以为凑合凑合也能过一生,毕竟孩子需要父母,他们不能让他一出生就少了爸爸或妈妈。

可是事情不如想像中如出息,他是喜欢美娜的单纯和乐天性情,甚至可以说有一点点迷恋她的肉体所带给他的快乐,不过两年不到,他们还是走向离异的结果。男人真是肉欲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受到引诱,而他刚好处於血气方刚的年纪,自然而然地把性看成爱的一部份,从容就义地当上已婚男子。

幸好他们及时领悟错误要及早修正,不彼此耽误地平和分手,以朋友的关系共同拥有一个孩子。

“前妻?”他离婚了?

云中岳从她眼中猜出她的疑惑,给予她肯定的答覆。”是的,我离婚了,而且我打算追求你。”

对於他如此宣截了当的宣示,眼前表情不变却微拧起眉的芳邻只是冷然的说道:“谢谢你的抬举,你几时要把树种回去?”

“你不相信我的诚心?”他做出西子捧心的姿势,表示她伤了他的心。

“气候乾燥树头容易枯死,我建议你让它们早点回到泥土里比较好。”杨双亚又瞄了一眼他的戒指,对他浮夸的人格投下不信任票。

“宝贝,你心硬如铁,难道要我把心挖出来以示真心?”如果人无心还能活,他一定照办。

心嘛!人体器官的一部份而已,不算什麽厚重的大礼。”云先……中岳,我发现令公子比你成熟。”而他幼稚得像个孩子。

咧嘴一笑的云中岳故做不经意地拂过她细白脸颊。”你好像很在意我的指环。”

当两道左右他视线的眼神不断重复落在相同的位置,再迟钝的人也会发现问题所在,顺著她的目光盯著近日戴上的指环。

从她的第一眼他便察觉了,不急著解释是想看看她的反应,从中得知她是否真的无动於衷。

而她目光频频投向指环的次数,让他觉得有趣极了,她不担心自己被占了便宜,反而对他的戒指投以过多的兴趣,人不如戒的待遇好伤人。

“当一个男人还爱著他的妻子时,他没有资格向其他女人示爱,提出追求之类的可笑宣言。”那是一种亵渎,也是对女性的蔑视。

杨双亚不是女权主义者,更不是对爱情有什麽大见解,她只是以父母的相处模式为标准,认为感情是一对一的,不该掺有杂质。

若非他们遭遇不幸身亡,她想自己终会走向科学领域,成为太空航站的顶尖科学家,她对热力学有极大的研究热诚。

“当一个男人……爱著他的妻子……”一阵狂笑声忽从云中岳喉间发出,喉结上上下下激烈滑动。”你不会以为我还爱著美娜……我是指我的前妻。”

不是吗?她的眼神这般说道。

“误会大了,邻居小姐,这指环不是结婚戒指,它是我捡来的。”在人家忘了关上窗户的窗台上。

他爱美娜,是的,但是是朋友之情,他无法不去爱他孩子的母亲,毕竟她也会带给他一段快乐时光,两人还共同孕育一条小生命。

不过仅仅是朋友间的喜爱,再多就没了,不然他们也不会决定各走各的路,没有挽回余地的挥手说再见,让一段年少轻狂成为回忆的一部份。

“小偷。”

一头白发的身影由云中岳身後掠过,不轻不重地冷嗤一声。

“喂!白食客,别在小姐面前污蔑我的人格,你知道我对'老东西一向不怎麽偏爱,正打算清理一番。”垃圾坑应该是不错的选择。

巫斯的身子一僵,脸一沉地回身一瞪。”不要威胁我。”

“又是一场误会了,我哪敢威胁你,我只是觉得家里的留声机太旧了,想换架新的音响罢了。”他又不是古董商,专收旧物。或是古人。

“你……哼!”等他找到时间路後,看他还怎麽嚣张狂妄。

人在屋檐下的白发巫师不得不忍气吞声,他为的不是自己而是留声机中的故人,他总认为自己对荷米丝有一份责任在,若是当年他止同伸出援手相助一臂之力,一对相爱甚深的有情人也就不会被拆散。

对她有著愧疚,也气愤她任性的大胆行径,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迳自我牺牲,让他一亘活在深深的懊悔中不得解脱。

当他看到失去记忆的雷米尔不停在追寻他所遗落的一切,对他有怨的心也转为深刻的同情,一个不知道在找什麽的男人,他的灵魂是不完整的。

“亚亚,要不要听一段有关这指环的故事,它叫雷米尔的指环。”与一个力量正在削弱中的女鬼有关。

“雷米尔的指环?”心口一动,她彷佛看见一道透明的白影在指环上一晃而过。

是光造成的晃影吧!她想。

“对,有个叫荷米丝的魔女和魔法师雷米尔的……啊!你干麽勒住我的脖子?”勒死他可没好处。

“别拿他们的事来讨好女孩子,我不喜欢有人把我朋友当笑话看。”尤其是他吊儿郎当的态度更令人火大。

在一段时日的相处下,巫斯和失心的雷米尔结为莫逆之交,在有所隐瞒的情况下他对他是怀著一份歉意,因为他晓得他在找什麽,只是无法坦白告知。

“巫斯叔叔,你们在玩摔角吗?我可不可以玩。”看起来好像很好玩的样子。

一张兴致勃勃的小脸凑上前,让脸色凶恶的巫斯松开手,拍拍身上异於常人的长袍,不发一言的揉揉小男孩的头发,然後走开。

“唉!真是差别待遇,看得我好不平衡。”这小鬼的面子比他还大,他身为父亲的尊严何在。

挤眉弄眼、槌胸顿足的埋怨不公平,云中岳看似孩子气的举动中却隐含戏请的笑意,企图博取同情心。

“爸,那位阿姨要走了。”她大概觉得跟父亲在一起很丢脸吧!

一跃而起,动作之快叫人傻眼,大男人的行动力让脑袋被拍一下的云清需错愕不已,小嘴一嘟地怒视和漂亮阿姨拉拉扯扯的色爸爸。他是未来云氏家族的旅长耶!怎麽可以这麽不一壮重,欺善凌弱有损未来族长的威仪,难怪爷爷老被他气得要拿手杖揍人。

嗯,等他长大了也要欺负回来,不让他动不动打他的头当是习惯。小小年纪的他在此立下宏愿。

“哎呀!亚亚,别走得太快,小心地上坑洞……”哎!就说要小心嘛!

笑著踢开一截犯罪证据,云中岳快步地上前搀扶绊到树枝差点跌倒的美丽邻居。

“放手,我自己会走。”她羞赧蓦地浮现发烫的脸颊!杨双亚冷抽口气要他收回放在不当位置的贼手。

“不行,基於我身为男人的福利……呃,修养,我应该亲自送你回家。”这是礼貌。

不过他手掌下那团柔软大小适中,根本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极品,弹性十足。

唉!他快变成下流胚子了,性急地犹如情窦初开的小毛头,找著机会就毛手毛脚,而且毫无罪恶感,他真是堕落得无药可救。

“不劳你费心,我走两步路就到了。”两家的距离大概一个球场宽,其中一半的土地还是重叠的。

“NO、NO、NO,好男人要有绅士风度,我一定要送你到门口才安心。”顺便讨杯咖啡喝喝。

“安心?你抱著我外甥孙女我可不放心,你要不要试试少一只腿的滋味?”

一声“鬼哪!”半含在口里,讪笑的云中岳双手倏地举高表示并无恶意,客客气气地朝蓦然由石磨旁起身的老婆婆点头示意。

鬼不可怕,反而人比较恐怖,他还真吓了一大跳,以为现身的是鬼,准备一掌打得她倒地不起。

幸好他手收得快没造成出息外,不然他的罪过可大了,老婆追不到还背上一条杀人罪,让他的儿子童年没父亲陪伴。

呼!好险、好险,老天保佑。

※※※

一道墙能阻隔多少望穿秋水的想念,而且还是无形的墙,让人想拆也无从拆起,只能望树兴叹,对著一排石楠花出神。生命实在顽强得令人佩服,明明已除根去叶只剩下个树头与时间争分秒,重新栽下覆上新土复育不过三天,居然有小指高的树芽冒出,一点新绿带来新希望。

从来云中岳就是个天之骄子,不曾遇到如同树干一般强硬的闭门羹,连连上门“拜访“都被拒於门外,他终於尝到失败的滋味了。

还好他的抗压性高,能承受无情的打击,国父十次革命损兵折将仍不屈不挠,他这一点点挫折算什麽,能屈能伸才是大丈夫。

咳!咳!咳!槌胸槌得太用力了,差点壮志未酬身先卒的吐出一缸血水。

不死心的云中岳一脸奸笑,似乎想到什麽可以攻城掠地的贱招,兀自阴阴地勾起带著邪气的嘴角。

“老板,你别到鬼婆婆家碰钉子了,她不会开门让你进去的。”他想都别想。

一排鬼……不不不,一排黑手黑脚的工人站在他面前,推派工头当代表给予善意的劝告。

“为什麽叫她鬼婆婆,她是人不是吗?”虽然白发鹤颜的佝楼外表十成十像他们口中的鬼婆。

咧开两排参差不齐的牙,壮硕的大男人一反常态地压低嗓门,“听说她们家养了“堆鬼,个个凶狠无比,长相奇丑呀!”

“喔!养鬼呀!”云中岳也跟著放低声音,故做惊讶地露出好奇神色。

“对呀、对呀!不只又凶又丑还不准活人靠近,半夜到处走动吓坏不少路人,一个个飘来飘去根本不怕人。”好不吓人。

所以鬼婆婆住宅附近只有他们一户人家,没人敢在周遭买地盖房子,生怕不请自来的鬼兄鬼弟上门,扰得人不得安眠。

而这位云老板是国外来的比较不怕死,没先探听清楚就买地、筑墙搭梁,为了养活一家老少他们也不便透露,免得他不盖了。

直等现在完工後他们才敢大放厥言,把众所皆知的秘辛告诉外地人,以免日後受到惊吓不知所为何来。

“还会飘呀!这麽厉害。”他倒想去见识见识那些丑鬼。

一听他惊叹的语气,大家说得更起劲了,加油添醋的把历年来的传闻一古脑全倒出来,怕不精彩还比手画脚描述一番,唱作俱佳地挑起惊悚气氛。

因为无人真正和鬼婆婆一家人打过交道,连他们一屋子住了几人也不知情,所以口耳相传的听说一下子膨胀了十倍、百倍有余,说得活灵活现煞有其事。每个人都会说,七嘴八舌凑成十来种版本,有说鬼婆婆已经死了,她鬼力高强才会化为人形在白日现身,有说她被鬼魂占据了躯壳,其实她早就死了,是鬼在控制她的身体。

更夸张的一说是他们一家都是鬼,鬼门关大开之日入侵民宅,占宅为王统御一干大鬼小鬼,与人争地当起威风凛凛的鬼王。

“那你们见过鬼吗?”失笑的云中岳不禁一问,为他们的乡愿感到莞尔不已。

“呵呵……你真是爱说笑,我们又不是有九条命的猫,哪敢走近鬼婆婆的家。”

吓都吓死了。

“可是你们来帮我盖房子不是离她很近吗?难道胆子多长了一颗。”手做了个收的动作,他悄然地收起想趁他不注意欲开溜的红衣女鬼。

唉!又不乖了,老想著吃掉留声机里的小白影。

“我们有这个。”大家不约而同地掏出红线系著的护身符。

喔!了解、了解,原来他们是有各而来,难怪无惧恐怖的乡野传奇拚死拚活……咦,不会是因为这原因他们才超前进度,预估六十个工作天却不到一个半月就赶完了。呵!他们还是怕嘛!早点做完早点领工钱离开,省得鬼婆婆找上他们。

“老板,劝你一句,不要和鬼婆婆的外甥孙女走得太近,她虽然长得很漂亮,可是做的工作不是很光彩,你还是离她远一点。”看在他待人不错的份上才略微点醒他。

“她的工作是……”这点他是真的好奇,没人能足足三天足不出户,除非她会这地或飞天。

“听说呀……一声音又再度压低。”她是做鸡的。”

“妓女?!”这是滑天下之大稽吧!他看人从未看走眼。

也许性情偏冷了些,不怎麽和颜悦色,见人不会主动打招呼,处处防备的把自己以外的人都当成牛鬼蛇神回避,但她绝不会降低格调出卖身体。

所谓相由心生,离群索居、孤芳自赏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她应该只是不愿被人打扰吧!

云中岳不晓得自己此刻的猜想多贴近事实,确实有一群打著科学家旗帜的恶鬼在打探杨家姊弟的下落,不止目罢手地持续十年之久。

“因为她常常在晚饭过後才出门,天快亮的时候一脸疲惫的回家。”除了特种行业的上班小姐,谁会在那个时间工作。

“说的是有点道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值夜班的医生、护士也是生活日夜颠倒,还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商店。”他还能列举十种以上必须在夜晚工作的职业。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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