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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城市的最中央-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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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想在广场见你。」也不必说具体地点了,他们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广场?」沈思的询问里多少透着点诧异,看看外面的天空,似乎有些阴沉起来,好像要变天的样子。「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外面很冷,你不怕着凉感冒?要不就去‘上岛咖啡’好了,和平路上那一家,上次你说过那里的Cappuccino不错,再说离你住的地方也比较近。」
「不要说的那么好听,是你自己喜欢才对吧?我就是想去广场。」电话彼端的叶未明忽然变得冷淡起来,「你要是嫌外面风大那就算了,反正——」
「不不不,当然不会。」沈思连忙打断他的话,「就依你好了,去广场。几点钟?」
「五点……嗯,五点半吧。你来得及吗?」
「好好好,就五点,我没问题!」沈思赶快答应下来,接着,故意放低了声音,「未明,你很少主动约我哎,就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会去的!你都不能体会我现在的心情,只想早一秒钟看到你……」
叶未明没有回答,轻轻挂断了电话。
沈思啊沈思,你真是一个最无情的情人。你总是摆出最体贴的姿态,把甜言蜜语挂在嘴边,因为对于你来说,它们都是不需要任何感情支持的廉价品。
我从来就没有看到过,你的真心。
叶未明疲惫地叹了一口气,用手挡住细长的眼睛。
冬天的阳光是惨白的,透过玻璃窗照射在身上,感觉不到丝毫热情。
下午四点半。
沈思收拾好自己的桌子,关掉电脑,拿起玻璃杯,把里面剩下的水一口气喝光。一边穿外套一边说:「小杰,我有点事情要办,先走一步了。猪头找人的话,就说我出外勤。」摄影记者就有这么点好处,时间上比较自由。
「这么早?你不会又出去泡美眉吧?」欧阳杰正在电脑上忙着打游戏,全神贯注地盯着显示器,随口问了一句。
「当然不是啦,泡美眉我能不叫你?毕竟我们也算是狐朋狗友啊。」沈思拍拍他的肩,语气显得真诚无比,「晚上有个满身铜臭的财神请我吃饭,想让我替他拍几张广告。我又不是傻瓜,才不会就这么便宜他,先狠狠地宰这条蛀虫一刀,给他放点血再说。」
「好啊,挺像是你的作风。记得千万别把自己撑死了,那可有点划不来。」
「想不到你居然这样器重我,恨不得每天都能让我上娱乐版头条,是吧?」
沈思也不是笨蛋,一眼就看透了欧阳杰的阴险小人心。
从标准地图上看,音乐广场位于这个城市的最中央。周围有哥特式教堂和欧洲风格的楼房,都是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建筑。从报社大楼步行过去只需要十分钟,沈思提前十五分钟出来,这样就可以比叶未明早到五分钟,因为他一向是很准时的。他一定会看到自己在等他,虽然不指望他能说什么「看见你真高兴」之类的话,不过他心里多少总会有些感动的——沈思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他从不让别人等待,那样会使自己丧失主动权。
广场上果然冷冷清清的,几只鸽子和轻柔的音乐在天空中自由飞舞,陪伴着四周的喷泉一起寂寞。
现在这个时间,大概别人都忙着赶回温暖的家里,享受一顿美好的晚餐吧?
沈思从广场旁边的小店里买了一杯热咖啡,握在手里取暖。他悠闲地交叠着腿坐在喷泉旁边,看不远处一片树叶被微风卷起来又落下去。
夕阳西下,红霞满天,四周笼罩着一派热情洋溢的温暖色调。
有几个人知道,其实眼前的一切全都是假相。
因为日出和日落前后的光线,每一秒钟都会产生许多变化。早在肉眼看到太阳呈红色之前,它已经开始变成深黄,然后是桔黄,最后在胶片上呈现出来的却是红色。对于一个摄影师来说,想要拍摄真实的场景,必须改变这种错误的色调,沈思一般习惯选择82A浅蓝色滤镜,用它来滤掉多余的光线。
一个好的摄影师,首先要认识光;熟悉它,捕捉它,利用它;直到能够改造它。
以前他曾经和叶未明讨论过这个话题,叶未明对于这种观点颇不以为然,他笑着问沈思:「你想改造光?Who do you think you are?万能的上帝吗?」
当然不是。但是我可以制造另外一种假相,使上帝的假相变得比较接近真相,好比负负得正的道理。
沈思这样解释道。
叶未明歪着头研究了他好半天,最后还是摇摇脑袋,表示无法理解。
于是沈思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叶未明不能理解光线对于摄影师的意义,就好像沈思永远也不懂得区分巴赫和贝多芬一样。
轻柔的音乐逐渐低沉下去,最后终于完全停止。
沈思知道,今天还剩下最后一支曲子了。在这之后,飘荡在广场上空的音乐将会消失,所有的喷泉也将停止喷涌,在黑夜中等待下一个黎明的到来。
——从定音鼓的敲击开始(以沈思的耳朵,能够听出是定音鼓已经很不简单了,多亏了平日叶未明对他的熏陶)随后加入小提琴,如同一阵波涛迎面而来,海浪缓缓涌上沙滩,白色的泡沫层层堆叠,小提琴展开了一段变奏,随后是高难度的华彩……
相当熟悉的曲调,他曾经听叶未明演奏过无数遍。
一想到叶未明,沈思立刻清醒过来,下意识地看看手表,奇怪!都五点一刻了,他怎么还没来呢?
就在沈思放下早已冷掉的咖啡,准备站起来活动活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低沉而优雅的询问:
「这是Beethoven的Violin Concerto——你喜欢吗?」
沈思立刻转过头去。
无扣式灰色长风衣,腰间的带子随便挽了一个结,既率性又不会显得太臃肿;手工编织的围巾随意搭在肩上,从敞开的衣领处可以看见里面纯黑的毛衣。叶未明的穿着风格就和他的人一样,永远都是我行我素,蔑视一切所谓流行元素。
沈思笑了。
「我正在奇怪一向准时的你今天居然也会迟到——想不到你早就在这里了,为什么不出声?想装鬼吓我啊?」
「难得看到你这么专心地欣赏音乐,不忍心打扰。」
叶未明双手插在口袋中,无所谓地笑笑,在沈思身边坐下来。
「你不是在取笑我吧?」沈思故意装出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却趁机把左手伸进叶未明口袋中,接触到他有些冰凉的手指,皱了一下眉头,稍微用力地握住。
「怎么又不戴手套?我记得你说过这双手比眼睛还重要,平时就连和我打架也舍不得用,总是直接出脚。」
十根手指相互交缠,传递着彼此的体温。周围回旋的音符,如同波涛汹涌,激|情澎湃。
沈思端详着叶未明,根本没发现自己有多么罗嗦:「你脸色不太好,最近又没好好吃饭吧?上次闹胃炎,差点吓死我了,你痛得头上直冒冷汗,现在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从来不知道爱惜自己——对了,这么急着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情啊?」
叶未明仿佛没有听见沈思的话,他只是咬着下唇,目光定格在广场上某一处,脸上的表情令人难以捉摸。
又来了!
沈思太熟悉他了,每当叶未明出现这种表情,他就会觉得有点失落。虽然此时此刻叶未明近在眼前,伸手就可触及,但是沈思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
无奈地摇了摇头,沈思认命地把叹息和不满一起咽回肚子里——冷风里坐了这么久,似乎有点饿了。
隔了一会儿,叶未明的身体抖了一下,好像突然回过神来,轻轻对沈思说道:「你仔细听这音乐。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了,也是贝多芬一生中唯一的一首小提琴协奏曲,写于1806年,当时他只有26岁——和我现在差不多。」他有点自嘲地笑了笑,夕阳的余晖映在他黑色的眼眸中,如同水面上的波光,闪烁不定。
「据说这首作品是特意为维也纳剧院第一小提琴师Franz Clamant而作;1806年12月23日,克莱门特在维也纳首次演出,其中有一段高难度的华彩是贝多芬专门为他发挥技巧而写的,总谱在演奏会前两天才完成。」
「哦?好像是很有意思的故事——然后呢?」沈思虽然不知道叶未明为什么要讲这些,不过作为一个好的听众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提问,这样别人才会有情绪继续讲下去。
「后来因为一位少女的关系,贝多芬和克莱门特闹翻了,这首曲子的名字就从‘献给克莱门特’变成了‘献给克莱采’,对了,忘了告诉你,克莱采也是当时有名的小提琴师。」
叶未明说着,微微一笑。
捕捉到他脸上一闪而逝的笑容,沈思的心情变得轻松了很多。
「搞什么呀,原来大师也这么任性?不会是打翻了醋坛子才变成这样的吧?」他看着叶未明,意味深长地笑了起来。
两个年轻而英俊的男人并肩坐在广场上,看喷泉,看红霞,看夕阳在城市的楼群之间逐渐落下去——他们谈论的话题仿佛只是音乐,没有人知道他们之间真正的关系。
沈思的食指不怀好意地轻轻搔着叶未明的手心,那里有常年练琴磨出来的硬茧。
「未明,大冷天的约了我出来,不会仅仅是为了给我上一堂免费的音乐史大课吧?」
「这样不好吗?」
叶未明缓缓地站起来,就像一段电影中的慢镜头。他在淡紫色的薄暮中深深地看着沈思,眼睛里闪烁着点点柔光。他的声音如同空气中飘散的旋律,令人无法捉摸。
「沈思,让我们就在这里——结束吧。」
第二章 记忆底拼了命的找
在音乐广场,沈思第一次见到叶未明。
那时候正是春天。
为了拍摄鸽子们迎着朝阳振翅起飞的画面,沈思赶在日出之前到达这里。他想不出在这个城市里,除了音乐广场之外,还能找到第二个地方,有这么多鸽子,有这样开阔的场地,可以让他从钢铁水泥架构的楼房空隙中看到曙光。
空气冷冽而清新。
早春的寒气依然肃杀,很容易就能穿透皮衣皮裤,仿佛直接钻进骨头的缝隙里。沈思已经来勘查过两次,对于地形相当熟悉了。他在广场边缘选了一个绝佳的位置,支起三角架,固定好装了胶卷的相机,然后开始估计景深,调测焦距。他每一个动作都是那样精准,绝没有半点多余浪费,就像提前经过设计一样。
OK!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沈思满意地点上一支烟,轻轻跺着脚,盯住天空中光线的变化,等待着拍摄的最佳时机。
黑夜正在逐渐隐退。
一缕清风将一颗露珠从树叶上推落。
它在晨曦中缓缓下坠,变得如同钻石一般光芒四射。
就是现在!
沈思立刻行动起来。他扔掉吸了一半的香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哨子,放在嘴边,想用那刺耳的噪音惊醒尚在沉睡的鸽子们。
想不到的是,居然有人抢在他前面。
一阵突然爆发的音乐代替了哨声,几乎在同一时刻,栖息在广场四周的无数鸽子们拍着翅膀冲向天空,鸽哨声响成一片。
这是不容错过的大好时机。
沈思已经来不及惊诧,他只要抓紧时间。
镜头5/8,曝光一秒,取景框捕捉到最先起飞的鸽群,从几个不同角度拍摄,连续两次。换300毫米镜头,太阳升起了四分之一。调整光圈f/8,标尺无限远,拍了七八张,再连续两次留作备份。
音乐还在继续,和他一起呆在广场上的这个人是谁?
不管!
太阳已经升起五分之三,沈思把三角架和相机扛到广场中央,相机的带子缠在手腕上,以免半路滑落下来;镜头调到1/16,上面的程序重复一遍;换镜头,重新调试,对准鸽群中央拍摄,鸽子们的翅膀在发光!
现在的情况是,光线一秒钟变幻无数次。
沈思换上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拍到一只努力向上单飞的鸽子。远处楼群做背景,再换镜头拍几张。
好奇怪的音乐,从哪里冒出来的?活见鬼!!这个人肯定有毛病,一大清早的,居然放这种刺激神经的音乐啊!也不知道是用什么乐器演奏出来的,反正不是他深恶痛绝的钢琴。
沈思无暇去寻找那音乐的来源,他追赶着光,和时间赛跑,已经顾不上头顶被淋了多少鸽子粪。
换另一架已经装好胶卷的相机,原先设定的景深有点误差,赶快调整过来。为了保证画面上的景物全都清晰,只能采用超焦距了。
仰角130度,躺在地上拍摄。
少数起身特别早的人已经在广场上开始锻炼了,偶尔有几道讶异的眼光向这边投射过来,沈思毫不在意,或者说,他全身心都投入到摄影工作中,其它感觉已经变得麻木了。
……
当太阳完全升起来的时候,沈思满意地眯起眼睛,认为可以结束长达一个小时的紧张工作了。他对于自己的效率还是相当有自信的。
整个城市依旧在沉睡中。
沈思收拾着摄影器材,注意到某种声音一直在耳边缭绕不去。
究竟是谁在这里放音乐?
突然间,很想看看这个陪着他工作了一个早晨的人。
在有课的日子,天亮之前赶到音乐广场练琴,等待日出。
这几乎已经变成叶未明的一种习惯。
学校就在广场附近,所以那个广场才叫做音乐广场。他住的地方却不近,赶过来几乎要横穿半个城市。
可是叶未明喜欢。除非是下雨的天气,否则他一定会去广场练琴,因为那里有音乐大师们的雕像。
贝多芬,莫扎特,巴赫,柴可夫斯基,门德尔松……
他对着大师们练习小提琴。
听说雕像也是有灵魂的,如果你不停地抚摸它,甚至有可能在某一天活过来,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反正叶未明从来都不肯相信。对于他来说,琴声,只是给自己听的。
依照音乐的指引,沈思很容易就看到了正在练琴的叶未明。
是一个身材高挑的人。
虽然头上还绑着一根马尾辫,不过凭借多年摄影得来的经验,沈思可以确定那是一个很年轻的男子,最多也不会超过25岁。他站在一丛开着深红色花朵的植物前,正好背对沈思,在专心地拉着小提琴。
霞光给他周身镀上了一层耀眼的金色,光的粒子在琴弓上欢快地舞蹈。
周围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
只有音乐在流动。
作为一个出色的摄影师,必定能够凭借直觉捕捉到精彩的画面。在那一瞬间,沈思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就把镜头对准了叶未明。
左侧逆光135度,脸部的轮廓很清晰,身体的线条也很流畅,这就足够了,不需要反光板来增加亮度,构图的好坏能决定整个画面。
沈思从不同角度连续抓拍了十几张。
镜头里的人实在是太完美了,他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脏在胸膛里剧烈地跳动。
那是被感动的声音。
但是为了保证照片的清晰度,拿着相机的手却不能有丝毫抖动。
直到一个胶卷拍完,沈思这才觉得满意了。今天是一个相当有收获的早晨,他已经在脑海中想象照片冲洗出来的效果了。
恨不得马上就能看到。
沈思拧着一颗螺丝钉,把相机从三角架上拆卸下来,并没有注意到音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止了。
随后就有一个人走到他的面前,用优雅动听的声音说道:「对不起,请你付两百块钱。」
沈思没有立刻抬起头来。他首先看到的是,裹在深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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