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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只大老虎-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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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这是小巧可爱的狐狸狗成了我的“眼睛”——导盲犬。
特利夫妇很是奇怪,这只名叫林富的狐狸狗很难亲近,一看到生人就露牙咆哮,浑身长发都抖个不停,怎么见到我就乖巧得跟只猫似的,更离谱的是这只狐狸狗居然跟我亲热无比,无师自通得当起了我的导盲犬,真是匪夷所思。不光如此,好象整个小镇里所有的动物都对我很友好,见了我比见了自己主人还要亲热,谁家的小猫小狗要是丢了,只要我这个瞎子带着林富满镇子转几圈,马上就能把这些不听话的小家伙找回来,一时间整个小镇里的人对我的好感大增,孩子们更是喜欢陪我玩耍,当然少不了有些爱恶作剧的淘气包,我成了他们最喜欢捉弄的对象,不过我没有介意,反而非常喜欢这些天真烂漫的孩子们。
“陆先生,我家查理有跟你一起吗?”拐过前面的街,我就到家了,这时镇上面包房的老板招呼一声。
“哦,刚刚还在和彼特在一起玩儿呢,您去镇子北边看看,他们好象在那里掏鸟蛋。”我礼貌得冲查理大叔答道。镇子上几十号小鬼头现在都喜欢围着我转悠,病毒和异形风波搞得人人自危,这群孩子们被家长严厉关在家里不准出去,现在风波平息下来了,他们早就憋坏了,一个劲儿疯玩。
“Oh~上帝!他竟然又去爬树……”查理大叔怒气冲冲得一路小跑,找他那个顽皮的儿子去了。
这就是新的生活,很平静、很温馨,简单朴实,本来这应该是我向往的生活,可惜我的心里始终觉得空空的,好象被生生抽走了最重要的东西,有些压抑。不过这种压抑我不会在晓欢面前表露,很多时候我会静静得一个人坐在阁楼上晒太阳,瞎掉的双眼木然对着远方发呆。
晓欢真的是个好女人,温柔、贤淑,她无微不至的照顾比阳光还能温暖我的身心。她白天很忙,特利的红酒很有名,每天会有大量采购车开进小镇进货,有些高贵的大佬们会直接将高级轿车开到特利的葡萄园里,他们要买那些酒窖里珍藏的上等好货。有时候我不知道该说她傻呢还是该说她城府深,比如我开口说话的事。那是来到小镇的第二天早上:
那晚,我睡得很不塌实。心里无数个念头在翻转,思前想后,我找不出说服自己回国的理由。我现在这个样子,回去了我该怎么面对大家?我宁愿他们都以为我死了,也不愿意他们看到我懦弱的一面。至于怡秋和眷音,则是我心中的最痛。我已经瞎了,一时间我不知道将来该怎么面对她们,我只想逃避,至少现在,让我躲在这安静的角落吧……
胡思乱想得累了,不知不觉沉沉睡去了。这个时候,我房间的门口有个人幽幽叹息一声,昏暗的月光下她曼妙的身影慢慢退回隔壁房间,门,轻轻掩上。
第二天清晨,还在睡梦中我被晓欢叫醒了。她离我好近,我能清晰得嗅到她身上的醉人芬芳,女人味!眼皮已经睁不开了,不过从我脸部表情,晓欢知道我醒了:“你醒啦!”
点点头,我连点头的动作都很轻微,因为我察觉到她的声音就在耳畔回荡,她美丽的脸庞应该快要贴着我的脸了吧,我怕稍微一动就要碰到她。
“来,先坐直。”她温暖的掌心轻拍我的肩膀,语气不容质疑。我依言照办。晓欢从仅仅过了一夜就很凌乱的床铺上拿起我的外衣,“先伸左手,你自己穿不方便,我帮你吧。”
“……谢谢你!”
“不用……”她刚条件反射地回答完,立即愕住了,他……说话了?
她的反应超出我的意料,没有多余的疑问,很自然得、很仔细、很温柔得帮我穿衣服,什么都没变,温柔依旧。这下我倒是有些恍惚了,她为什么不问个清楚?还是我能说话是她意料之中?或是她根本不在乎我能不能开口……就算双目没有失明,恐怕我也看不透这个近在咫尺的女人,她到底在想些什么?我完全琢磨不透。
衣服穿好了,裤子……我昨天晚上根本就懒得脱,可见我有多么的明智!避免了早晨的一些尴尬,凭我现在对她的认识,我想……如果我裤子没穿的话,她应该会……
“该吃早餐了。”我的思绪被打断。
于是,在这句清晨的招呼声后,新的生活开始了。
对于六门最常用外语以及各地方的简单对话我基本上都会一二,所以在晓欢、特利夫妇的帮助下我的法语很快就能说的流利,日常沟通已经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这些小镇上的孩子们,他们对神秘的东方感到好奇,而且从这个瞎子大哥哥嘴里总能听到许许多多离奇有趣的故事,这些孩子们越来越着迷这些神奇的东方传奇,不仅他们爱听,连接受他们转述的大人们也喜欢上了,我的生活似乎充实了许多。
原来,眼睛看不见,一样可以自在的生活。
思索间,狐狸狗林富汪汪叫了三声,哦!到家了。兽言成了我生活必不可少的东西,我可以通过兽言从动物们的视野中看到我想看到的东西,兽言完全可以胜任我的眼睛作用,并且我无意中惊奇得发现,眼睛瞎了以后,我的修为竟然上升到一个我几乎不敢想象的层次,有得必有失、福祸相依,我真正体会到这其中的奥妙。 也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哀,但是谁说每个人没有自己的快乐呢?记得古时候有个武者,他始终不能超越自我达到颠峰,在经过长久的寻觅后,他最终发现原来阻碍自己的最大屏障,竟然是自己的双眼!许多高手可以运用别人眼花缭乱的技巧来混淆敌人视线并最终取得胜利,那名武者为了追求无上高峰,依然戳瞎了自己的双眼!果然,没有眼睛的欺骗,他依靠感觉别人最真实的气息来对敌,最终达到颠峰。
这些都不是我所关心的。我通过兽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晓欢究竟是谁。当我通过狐狸狗林富看到晓欢的真正面貌时,我大吃一惊!是她,竟然会是她……
知道对方底细后,我在这里生活的更安稳了。我真的做梦也想不到,我竟然还会见到她,而且还住在一个屋檐下。难怪她对我这样熟悉,难怪她刚见到我时那复杂的语调……我竟然想不起来,原来生命中还曾经有过那样一段插曲。
按理说,她应该恨我才对!不过女人的心思最是古怪,她为什么现在对我这么好?是因为可怜、同情?算了,还是不要去猜想了,至少现在我们生活的很好,不是吗?
从兜里摸出钥匙,通过林富的眼睛找到门锁的钥匙孔,很轻松得开了门,如果有人在场的话,一定不会认为我是个瞎子,这根本和平常人没什么区别嘛!
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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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留有她独特的香味,这种味道让我感觉很舒适、很安心。林富在前面撒腿欢奔,我牵着绳索紧跟,小家伙蹦上了客厅沙发,马上占据了最舒适的位置,张张满是尖牙的嘴巴,抖了抖浑身密长的绒毛躺下休息了。我坐在小家伙身边,习惯性摸摸它的脑袋,小家伙很受用得眯着眼睛享受,我们在等女主人回来。
不一会儿,开门声响了,小家伙马上精神百倍,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向门口。我和它同样高兴,每天的等待成了一种幸福。
“你回来了……”我静静坐在那里,脸对着她走来的方向。
“恩!让你久等了。”回家第一件事,她总会先脱下工作服,而且一点不避嫌的在我面前换衣服,谁让我是个瞎子呢!
“我也是刚回来一会儿。”
“是吗?呵呵,今天又给那些小朋友讲什么故事了?”她已经脱下了工作服挂在衣架上,现在已经入夏,将近半年的异形病毒风波过去了,爱美的女性们纷纷开始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也一样,这套内衣真不错……我在心里赞赏!
“今天我给他们讲了个鬼故事,可把这群小子吓坏了。”我有些得意地说。
“鬼故事?!我也想听!”她换好了居家便装,走到我身旁坐下。
“你爱听鬼故事?”我奇道。
“嘻嘻……我喜欢听你讲故事而已。”
第八卷 迷失在黑暗 第三章 伴随你到永远
“从前有一个杀手……”
“然后呢?”晓欢歪着头托着香腮,我刚讲了个开头她就露出一副津津有味的模样,呃……是不是很假?
“瞎了!”
“……”晓欢无语,不过还是耐着性子聆听,“瞎了?那后来呢?”
“后来?我不是就住在这里了嘛!”
“讨厌!你这叫什么故事嘛,就知道糊弄人!哼,我做饭去了,晚上别指望我喂你,你自己动手吧!”嗔怒一声,晓欢扬长而去,不过临走前很可爱得冲我挥了挥粉拳,她当然以为我看不见。
我是看不见,不过林富能看见呀,呵呵!可惜狗天生就是色盲,通过林富的眼睛看世界,我只能看到黑与白,还有灰。看这个世界只剩三种色调,有时候我会想:世界其实也就是黑与白,因为有了人类,世界又多了一抹不明显的灰。
“林富,我们先上楼。”招呼一声,狐狸狗马上从位置上跳下来,摇摇尾巴牵引我上楼梯。晚上吃饭前,我习惯到阁楼上去看看夕阳,即便我自己无法亲眼看见,但是这已经成为我每天必做的事情,雷打不动。
缓慢却平稳得走上楼梯,虽然楼梯有扶手,前面还有狐狸狗引路,但是听到我上楼的声音,她还是不放心得从厨房探出头张望,直到我安然消失在她的视野,她才安心转身继续准备着晚餐。
阁楼不大,三角形屋顶限制了很多空间,在东、西两面各开了扇窗户,因为我喜欢在黄昏时在这里坐坐,所以那张原本安置在东面的小写字台也被搬到了西面。一张硬木椅、一张写字台、一个茶杯,就是这个小天地里的所有。按照欧洲人的传统,阁楼一般是给孩子住的,所以会显得很凌乱,本来这里也是,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因为晓欢考虑到我时常在这里出没,怕我被东西绊到,所以将这里的杂物该扔的扔掉,不能扔的就搬到储藏室里,清理个干净方便我出入,真是个细致的女人!
“汪……”林富低嚎一声,先从地板跳上硬木椅,接着从椅子上蹦到小写字台上,呜呜低吼几声,一对前肢盘放好后把脑袋往上面一靠,美滋滋开始它的睡眠大计。
哦,抓到椅子扶手了,慢慢挪过去落座。
夕阳的余毁照耀在身上,没有太多热度,开启的窗户外习习凉风吹袭进来,吹面不寒杨柳风?炎热的夏天一天天接近,现在可是享受最后凉爽的时候啊。窗外的世界简单朴素,一幢幢古朴的建筑,这些老房子虽然还有烟囱却很久没有再冒炊烟了,时代前进的脚步真的很快啊,小镇的外表也许还和刚建成时没有太多区别,不过每幢房子里都换上了更好、更先进的家具了吧。
有时候我会想,人类拼命发展科技到底是对还是错?很久前就普遍存在的问题,那就是科技文明与自然的不协调。比如冰箱大大方便了人民生活,但是冰箱普及的后果是带来了臭氧空洞这个难题。核实验每天都在紧锣密鼓得秘密进行,地球的生命在一天天缩短,很好笑的是,如果真的有一天打响了核战,恐怕后果比这次的病毒与异形更凄惨吧?
许多时候我都认为,人类是不是在自掘坟墓?
也许我太杞人忧天了。我为什么要看夕阳?因为我不想面对东方。遥远的东方,有我的家、有我的亲友,我这个样子,不想再去见他们了。有时候感觉看夕阳的确是很让人感悟的事情,没由来的,我甚至找到一种如夕阳迟暮的感觉,像是一种悲哀,又像是一种解脱,却始终缠绕着淡淡的哀愁。
每天坐在这里,我都会想很多事,想从前的生死一线、回忆以往大家在一起时的幸福日子、怀念从懂事起一步步艰辛得走来,当然有时候也会对未来产生那么点遐想,只是一沾既退,不敢多想。
“啊恒,吃饭了……”晓欢的声音打断我的思绪。
“哦……马上就来!”这样看似平静的生活,我不知道能持续多久。有一点我相信,我被虏走后组织一定投入大量精力寻找,找到这里,恐怕只是迟早的事,我做好了迎接那天的准备。我很坦然,是的,就算找到我又怎么样?我还能为魂魄卖命吗?不过万事都有一个万一,瞎了又怎么样?孙膑即使失去行走能力,不是依然为万人景仰吗?对组织来说,就算把我养在那里什么都不干也不能让我在外面闲置,如果换成我是会长,既然得力的手下不能为己所用,或许一刀杀了比较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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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欢在我开口说话的那天后,就直接称呼我为“恒”,两人之间心照不宣,彼此都跟对方熟识,却都不点破,其实这样……挺好!不管我们之前发生过什么,现在都已经重新开始了,如果不是盲掉的双眼,或许我们根本不可能同在一个屋檐下生活,更也许,我这辈子都可能不会再见到她。两人都很珍惜这上天赐予的缘分,就让这层其实已经透明的纸保持下去吧,因为如果谁一旦捅破了它,往事就会被无情得勾起,届时我们就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下去了。
“要不要我上来帮你?”晓欢从楼梯口仰头探望。
“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
“那好吧,你自己小心点哦!”
“知道啦,我又不是小孩,你不要老是这样把我当孩子看待嘛!”说真的,晓欢很多时候真让我找到类似母爱的感觉。
晚餐比较简单,一般都像国内那样,四菜一汤的小康水平。经济上我从来不用过问,我知道晓欢是谁后我就没担心过这个问题了,我还曾经帮她搞定一笔钱,算是当初对我卤莽的行为的补偿吧。晓欢很会过日子,该简朴时简朴,该花的时候也一点不心疼,只不过她的手艺实在不怎么样,只能说很普通很普通,但是我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并且边吃还边夸奖几句,当然这不是虚伪,还是发自内心的。
自己手艺再好,也不如女人用心为你做的饭菜。
从前我总是抱怨自己活像个家庭主男,现在终于改变状况了,尝到了当大爷的滋味了不是?晓欢这个人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刚才还恐吓我晚餐我自己动手,结果现在就端着饭碗先喂我吃了。
“来,张嘴,啊——”
“唔唔……”
“好吃吗?”
“好吃!”每当我千篇一律得回答说好吃时,她总会笑得很开心,总要我咽下食物后提醒:你也吃啊,不吃就凉了……然后她会慌乱得抓起饭碗胡乱往自己小嘴里扒几口饭菜,等一下她就会发现自己拿的原来是我的碗筷。
“我自己来吧,总是要你喂着吃,太麻烦你了!”我说。
“不麻烦的!你行动不方便,还是我来喂你好了。”我提过几次这样的要求,不过每次她的回答都一样,让我无法忍心拒绝她的好意。
我其实真的可以自己动手,从失明最开始时的什么都不习惯,到现在我已经慢慢适应了黑暗,别的不敢保证,至少日常行为还是能够自己料理的。只是晓欢就像溺爱自己孩子的母亲,生怕我有什么不方便,把所有麻烦都统统揽给自己来做,我很是过意不去。
“恒,后天是周末,我想去看电影……”她的声音很低,因为看电影……我能看吗?
“好呀!也总不能老是呆在家里,是该去玩玩。你去吧,我没关系的。”镇子虽小,但是五脏具全,何况这里的居民收入也不低,镇子上一些休闲场所还是很不错的。晓欢的话猛得惊醒了我,真该死!我全然没有顾及到她的感受,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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