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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青丝四卷全集-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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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说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让他感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人们心里崇高的道德准则。可是直到今天这个夜晚之前,我无数次的为这句话感到奇怪。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大海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生命呢?为什么不是道德和德沃夏克或是道德和贝多芬呢?此时此地,我再也没了类似的疑惑,因为,那种震撼我终于了解。我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这一刻,真的有想掉眼泪的感觉。
“要是能见到流星,这个夜晚就完美了。”我低叹道,从小到大,我还从来没见过流星呢。
“流星?”男人疑惑地轻问。呵,我今晚是在扫盲么?我轻笑道:“就是你们视为不祥之兆的扫帚星,在我家乡却有一种说法,对着流星许愿,愿望一定会实现。”
“你有要许的愿望吗?”男人轻笑道,“你的愿望是什么?”
“我的愿望……”我歪起头,想了想,笑道,“这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自由自在吧!”
“火星人、牛郎织女、狮子王、小王子、超人、流星……”男人低低的语声中带着笑意,我回头望进他闪光的眼睛,他的蓝眼睛在夜色中带上一抹深沉的暮色。男人轻笑道:“我真好奇,你的小脑袋瓜里到底装了多少让人惊奇的东西……”
不等我回答,他的脸慢慢地凑近我,他想吻我吗?我有些慌乱,不知道该不该拒绝,也不知道想不想拒绝,在这样的美丽的夜色和温柔的氛围里,我的意志有些薄弱。迷乱的念头瞬间在心头转了千百转,待他的唇蓦然覆到我的唇上,顿时像小女孩儿的初吻时似的浑身发颤起来。“枢……”我轻呼出声,他的舌趁机潜入我的嘴里,挑逗我的舌尖。颤抖地闭上眼睛,任这强壮的男人温柔地侵占、品尝、抚慰我的唇舌,渐渐地竟有些迷醉,身子仿佛被人抽掉了骨头,一寸寸地酥软下去。
待他放过我的唇,我已浑身无力,偎在他胸前轻喘,他静静地拥住我,没有进一步的动作,下巴轻轻地磨蹭着我的头顶,我缓过气,脸上有些作烧。见鬼的怎么竟会如此意乱情迷、不由自己?原来张宇那首歌没有唱错,“都是月亮惹的祸,那样的月色太美丽太温柔”。今儿也全是星星惹的祸,我推了推他:“大人,我们出来很久了,该回去了。”
“嗯。”他调转马头往回走,我有些尴尬,没再出声,他也不说什么。回程他没有放马狂奔,只是让马儿慢慢地踱回去,竟是一路无话地回了营地。
远远地看到安远兮提着马灯在营地外等着,见到我们回来,他吁了口气,紧张的面色一松,随即见到我与枢密使共骑一马,面色沉下来。身后的男人翻身下马,把我从马背上接下来,我脚一沾地,匆忙地抬眼看了他一眼,轻声道:“谢谢大人今儿带我去那么美的地方,草民先回营帐了。”
不待他出声,我赶紧往营地里走,安远兮跟上来,语气不善地道:“你去哪里了?”
“看星星去了。”我随口答他,这男人跟我别扭一天也不说话,这会子还跑来干嘛?
“你……”他语气有些不高兴,“出去怎么不说一声?你怎么会跟枢密使大人一起出去?”
“安总管,你管得太多了吧?”我转过头看他,失笑道,“我与什么人出去,去干什么,好像不需要向你汇报!”
他被我一阵抢白,脸色越发难看:“你是姑娘家,怎么随随便便就和陌生男子单独出去,一点都不在乎自己的声誉。”
“这好像跟你没关系吧?”我无奈地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道,“安总管,我是你的老板,不是你的老婆。”
“你……”他脸色一窘,气结地瞪了我一眼,拂袖回他的营帐去了。我望向头顶的夜空,温柔地笑起来,这书呆子,有这么美的星空不去欣赏,就知道跟我斗气。要是有相机能拍下它们就好了,可以拿回去给玉蝶儿和小红他们炫耀,语言和文字永远无法形容美好如星夜一般的东西,可惜这份快乐与幸福没有办法与他们分享,这幸福只属于看过它的我们。
——2006、10、25
今天这章再晚也给大家更出来,25…27日又要外审,这三天不能更新了,我会尽量抽时间写,通知大家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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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沧都篇:第75章 马赛]
在草原上颠簸了五日,我们终于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曜月国的皇都。这是一个巨大的土城。老实说,它赶不上天曌国的京师,那种温柔细腻的金壁辉煌,它甚至赶不上沧都,那种“国际大都市”的张扬,这里的城墙是用石头和夯土混和修筑而成,本来应该是古老而斑驳的赭黄|色土墙,却因为外墙刷着一层白灰的,看上去十分亮眼,一扫沧桑老态。曜月国人崇尚白色,认为白色象征纯洁、吉祥、美好、正直,他们称善良的人为“心灵洁白的人”,所以他们的牧民住的是白色的帐篷,铺的是白色的毡子,吃的是白油奶酪,喝的是洁白的奶汁和香喷喷的奶茶,蓝天白云下放牧的是白色的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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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座雪色城堡,耸立在绿油油草原上,在赤红的晚霞中,展示着自己惊人的美丽。晚霞如同一块赤红的轻纱飘在天空,斜阳之下的山岗变成了暗紫色,好像是云海之中的孤岛。雄鹰在赤红的晚天上盘旋,不时发出清脆而悠远的嘹唳。
进了这座雪白的大城,发现城里的房屋也同样是用石头和夯土修建而成,墙面仍旧涂抹着一层白灰,与城墙不同的是,大多数人家都用五彩的颜料,将自家的墙画上色彩斑斓的抽象图案。房屋有两层的,有三层的,大多是平顶,一间挨着一间,平顶上,都搭着巨大的圆形帐篷。
我和安远兮住进了赤备给我们安排的客栈,待明日赤备把贡品送入宫中,验收无误后,就可以收到剩下的那一半货款。我那晚被那位枢密使大人吻了之后,有点心虚,看到他也不太自在,总是躲着他,安远兮这几日都摆张臭脸给我看,我也懒得理他,用了晚膳,让人送了热水给我沐浴之后,便早早地睡了。
次日中午,赤备到客栈来,将剩下的货款交给我和安远兮。我点清银票,心里十分高兴,这笔生意终于平安做成了。本来准备将银两拿到皇都中的聚宝钱庄分店去存起来,休息一天就与安远兮动身返回沧都的,可赤备突然对我说,过两日便是他们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据说这是曜月国最盛大的活动,十分热闹和精彩,他盛情邀请我参加,我一听,有些心动了。思量了一下,又有些为难地道:“不过这样的场合,要喝酒的吧?我酒量浅,参加这样的盛会……”
草原上的人好客,能喝酒,也喜欢能喝的人,主人敬给客人的酒是不能推辞的,所以我初到草原那晚装豪气硬着头皮喝了两杯,马上被放趴下了,大概他们从来未见过像我这么浅酒量的人吧?真是糗啊!
“这倒没啥,咱们草原人虽然喜欢劝酒,但也不会强人所难,何况枢密使大人吩咐过了,不准人再向叶老板劝酒。”赤备笑道,眼中带上一丝捉狭,“否则叶老板醉起来,又搂着安总管不放手,安总管只怕又要睡不好觉了。”
“呃?”什么意思?我惊讶地转头看向安远兮,只见他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俊脸顿时烧起来,又羞又急地低声气道:“赤备大人,请不要胡说……”
“我哪有胡说?”赤备一脸打趣地望着安远兮道,“我赤备没有那么多弯弯肠子,从来不说假话……”
“等等,赤备大哥,你在说什么?”我摸不着边儿地望着他,他说我那天晚上醉酒之后搂着安远兮不放?还说安远兮没睡好觉?我的冷汗流下来,我那晚做了什么?我怎么一点儿也想不起来,难道我那晚借酒装疯把安远兮吃掉了?可是,我的身体次日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劲儿的地方。我转过头盯着安远兮:“安总管,那天晚上是怎么回事?”
“不是你想的那样。”安远兮又急又气,脸红得像蒸熟的虾子。赤备哈哈一笑,开口道:“你们天曌国人,就是这么别扭……”
“赤备大人!”安远兮厉声打断他,“这种玩笑会有损我们老板的名声,怎么随便开得?我们尊重贵国的风俗,也请你尊重一下我们天曌国的礼仪,你若无事,就请回去。”
赤备闻言,脸上有些尴尬,倒是收起了嘻笑的表情,笑道:“罢了罢了,是我不对,赤备今日先行告辞,如叶老板无问题,赛马大会当日我来接你!”
“那麻烦赤备大哥了。”我虽然满腹疑问,倒也不好问他,反正安远兮跑不了,一会儿再拷问他好了。
赤备走后,安远兮匆忙地道:“叶姑娘没事,我先回房了。”
“等等。”我拦住他,“刚才赤备大哥说的是怎么回事儿?”
“他胡说八道的。”安远兮的脸红得都快可以煎鸡蛋了,没事才有鬼。我冷笑一声道:“安总管,你当我是傻瓜吗?”
“我说了没事就没事!”他的声音蓦地大起来,拂手就准备往门外走,我冲上去拉住他,见他脸红得怪异,心中有些不安,我不会真的做了什么吧:“我……,是不是我占了你便宜?”
“没有!”他的脸都快红得发紫了,回答得却一点不含糊。
“那是你占了我便宜?”我皱起眉,这书生有这么大胆子么?
“没有!”他轻吼道,避开我的目光,我觉得他脸上的红晕都快破体而出了。
我瞪着眼睛看他半晌,忍不住哈哈笑起来:“既然没事,你脸做什么红得像猴子屁股似的?”真好玩,逗这书生真好玩。我其实相信我那天晚上应该没做出太出格的事儿,身体的反应是骗不了人的,我又不是纯情少女,不可能一无所察。
“叶姑娘!”他甩我的手,瞪着我恼羞成怒地低吼道,“你……”却说不出一个字,气得浑身颤抖,终是一言不发地拉开门,拂袖而出。
又气跑了?叶海花,你好邪恶啊!嘿嘿!后两日安远兮看到我就板着一张扑克脸,不过那人还算有良心,我上街还是肯陪我去的,当然是一句话也不肯跟我说。我也不理他,这两日把收来的货款存入钱庄,再上街去给家里和绣庄的员工采办了一些小礼品。不知不觉,我已经把老福头家当成自己的家了,单纯的老福头完全把我当亲孙女一样疼爱,即便是凉薄如我,对他也产生了一些孺慕之情,也许,我渴望有一个家,已经太久太久了。
两日之后,迎来了曜月国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一早我和安远兮就被赤备接到了赛马大会的现场。只见辽阔的草原上,扎着数十个白色的大帐篷,不是平时见的那种圆圆的密封型的,而是三面封、一面敞的四方形。帐篷前竖立着两根旗杆,旗杆之间拴着一根羊毛细绳,绳子上系着蓝色、黄|色、红色、白色、绿色五面小旗,每面旗子上,都绣着昂首嘶鸣、扬蹄奔腾的骏马。赤备告诉我,蓝色小旗代表纯洁无暇的蓝天,黄|色小旗代表肥沃草茂的土地,绿色小旗代表鲜花盛开的草原,白色小旗代表财源滚滚的牲畜,红色小旗代表人民生活幸福、国泰民安。
绿油油的草原上,一群群的骏马,像一团团移动的彩云贴地狂奔。我见到此生见过最多的马匹,有枣红色的、雪青色的、海栗色的、绛紫色的、虎黄|色的……。它们有的养精蓄锐,在湖边觅食青草;有的昂首苍穹、嘶叫欢鸣;有的则没什么目的地狂奔乱跑。从那些神采飞扬的骏马上,我领略到了马背上的民族咤叱风云的雄风,怪不得当年成吉思汗可以带领蒙古人横扫欧亚大陆,连我这个弱女子此时也不禁有些热血沸腾,这些草原儿女年年岁岁与马生活在一起,自然锻炼出粗犷、豪放、果敢的性格。
赤备陪我和安远兮坐到一个帐篷里,我打量着那些帐蓬里的人,男女都有,男的大都身着曜月国官服,女的也盛妆出席,打扮得跟过节似的,看来今天到场的人也都是非富即贵,不知道我和安远兮托了谁的福,可以观看这次赛马大会。正在此时,人群一阵骚动,所有人都站了起来,我和安远兮不明所以地跟着站起来,看到有一群人走进正中的帐篷里。一个高大的男人端坐到首位之上,他的服饰艳丽,身着华丽的曜月民族长袍,长袍是白色的,镶着美丽的花边,束着丝绸的腰带。腰带右侧,挂着一柄嵌满宝石的金刀。他脚上穿着马靴,靴帮上绣着精美的图案。头上佩有一条额饰,纯金的底座上,嵌着血红的玛瑙和绿宝石,左耳佩戴着一个环状的金耳饰,脖子上也戴着五彩宝石项链,右手食指上,戴着一个硕大的红宝石指环。
有钱人啊!我顿时双眼放光,眼睛被那些五颜六色的宝石闪得差点睁不开眼,一时倒忘了看那男人的长相。只见一众曜月国人跪倒在地,高呼:“参见大王,祝大王与长生天同在。”
我和安远兮赶紧也跪下去。原来是曜月国的国王,怪不得如此光鲜照人。等那大王叫了平身赐座,我抬头偷偷打量他,见那男人约四五十岁的样子,肤色黝黑、身材壮硕、五官粗犷、气势威严,浓眉下竟然也长了一双湛蓝的眼睛。
那曜月国国王先发了几句言,大意是草原羊肥马壮,牧民生活富足,为了感谢长生天的恩赐,举办一年一度的赛马大会云云。我对他这些官场套话没兴趣,倒是接下来被他们的舞蹈吸引住了,只见此时帐蓬围起来的空地上,四个身着美丽服饰的曜月国少女和四个戴着狰狞假面具的曜月国男人,正在热情起舞。马头琴和着鼓点一起奏鸣,旋律悠扬、深沉宏亮。草原上的舞蹈,雄健有力、节奏强烈、热情奔放、充满激|情,民族特色浓烈,带出明快、欢乐的气氛。
一场舞蹈秀完,观众齐声叫好。那曜月国国王开口道:“此次赛马大会,一共有五十名曜月国最优秀的勇士参加,让我们请出他们,看看今年的盛会,谁能夺取长生天赐给草原最优秀的勇士的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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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话音一落,一队人从他帐蓬的一侧英姿飒爽地迈出。我看向走在最前面的那个男人,眼睛睁大了,竟是那位枢密使大人。只见他也着了一身跟国王款式差不多的白袍,脚上也着了马靴,腰上也别着一把小长刀,身上却没他那么多金银珠宝。其他帐篷的女眷看到他,立即尖叫起来:“天啊,是乌雷王子,他已经两年没有参加赛马大会了,看来此次其他人没有夺宝刀的希望了。”
乌雷?王子?这个枢密使大人?是王子?我眼里闪着一连串的问号,看向赤备,寻求解答。赤备“呵呵”一笑,道:“枢密使大人就是我们大王最宠爱的乌雷王子,他也是我们曜月国最聪明、最勇敢、最受百姓拥护的勇士。”
却见到乌雷的眼神似笑非笑地向我这个方向飘过来,引得左右帐篷的女眷喜悦地尖叫。我忍俊不禁,看来这个乌雷王子不只是受百姓拥护,还特别受女性的爱戴呢!
——2006、10、25
明天更不了了,大家不要等了。我把本本带到宾馆写吧,后天也不一定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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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沧都篇:第76章 赠刀]
万马奔腾、骏马驰骋。曜月国人以鲜马奶的祭洒拉开了赛马大会的序幕。乌雷在一声令下之后,当头冲出去,他不是骑的星夜那晚的黑马,而是乘了一匹俊逸的白马,配着金银雕花的马鞍和讲究的笼头。赤备告诉我,白色的骏马格外受到曜月国人的尊崇,据说,它是受过长生天禅封的神马,是天马的化身,牧民常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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