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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尘骄子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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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道,凯文不在行,再说了,他还有事与英吉商量,于是说了声“回头见”,便端了盘子离开。
只一转身,无意间又听见阮三与齐茗的对话:“谢谢你上次捎来的药,很管用,现在就算下雨下雪,他也可以睡上4、5个小时了。”
“那药在镇痛安神方面疗效很好,不过我担心过上半年,曾增的身体又会产生抗体。”看阮三神情一暗,又安慰一句,“到时又有新药也说不定。”
凯文听得暗暗咂舌,“偷听”可不是美德,连忙转头去找英吉,却见他正在大厅另一端与凤凰母子谈笑甚欢。凯文眉头微微一皱,那对母子,他可不想招惹──下午晨安一直缠着他让他脱身不得也就罢了,岂有自己送上门去找麻烦的道理?
正想着,肩头给人重重一拍,回头一看,却是那张初见时让他发了半天怔的美人脸。
“那么受欢迎的Kevin,居然也会落单?”宋美人凤目斜挑,就算是戏谑,也是风情万种。
--四大公子就是四大公子,锦锈园之后,如此绝伦的人物,只怕再也没人养得出来了!
凯文心里感叹,嘴上却不饶人:“要说受欢迎,明珠凤凰无人能及,你都落了单,我没人搭理,也没啥不好意思的。”
宋玉一揽他肩头,亲亲热热的道:“这不正好,我们两个孤家寡人正好作伴。”
“他伴不了你,”刚刚还在与曾增闲聊的莫天,这时不知打哪儿钻了出来,一把拉过凯文,“你那些歪门邪道,还是留给你家那位宝贝小晨安,别想带坏我们家Kevin。”
宋玉美目圆睁,一副无辜羔羊的模样,委屈无比的道:“天哥,我什么歪门邪道了,你不要冤枉人……我教Kevin几招,也免得他总被人欺负啊……”
他话还没有说完,齐茗已经走过来,拉住他:“好啦好啦,Kevin是莫天的宝贝,你要是带坏了Kevin,他正好借口把我宰了……他早有此心,你又不是不知道。”
一旁阮三也加入了谈话,向凯文语重心长的道:“Kevin啊,美人的招术一向管用,你齐大哥神仙一样的人物,都给他治得没了脾气……向他学学,受益一生啊。”
……
凯文看这几位左一句右一句地拿他开玩笑,他却是半个字也插不上,一时间哭笑不得,一偏头,又见凤越母子,这时也结束了与英吉的笑谈,看样子马上就要向这边走过来,连忙找了个借口,逃之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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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闹到凌晨1点,Party才散,凯文却还有一肚子问题要问,好在两人都是夜猫子,少有2点以前入睡的时候。
“莫天,听说以前曾增救过阮三的命,他那身病是那时落下的吗?听阮三的意思,他好象常常痛得来觉都没法睡。”这个时候,凯文当然忘了“偷听”有损美德的古训。
“不只是救了命那么简单,他那是用自己的命去换……救命很多人都做得到,但拿自己的命嘛……”莫天笑了笑,回到凯文的问题,“不过,他那身病……不太象。我记得他那时恢复得很好,就算有后遗症,也不至于这么严重。”
“那他……”
“多半是这些年留下的‘纪念’。”
凯文点点头:“倒也是,不过十年时间,从阮三接手时的一片废墟,到现在的卷土重来,那两个人,肯定都很拼命。”
“光拼命也不行,这些年凤家与阮三同进同退,他们那个联盟,大慨是人世间最坚固的一个。”
“凤家……听说当年凤越发过重誓,只主掌霍克家15年,你说5年后,她真会把凤家留给小霍克吗?”
莫天笑了:“这就只是她自己才清楚了。不过,她发的誓可不是说把凤家留给小霍克,她当日说的,是她从霍克手里接手多少,便一分不少的通通还给小霍克,至于这15年中她新打出来的地盘,那是要留给她那个宝贝儿子凤晨安的。”
“晨安真是安风的儿子?”
莫天扫了他一眼:“你从哪里听来的?”
“切,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自从晨安渐渐长大之后,好几次听人提起他和安风长得一模一样。”
“一模一样的只是外貌,他父亲的那身风彩,他是半分也没继承到。”看凯文说得肯定,莫天也不再否认,只是忍不住感叹一句,“那样的风彩,大慨也只有‘锦绣园’那种专门养名妓的地方,才培养得出来……”
对莫天的感慨,凯文无法体会,安风名头再响,毕竟没有见过,“风彩”这种东西,光靠想,是很难想出来的。他感兴趣的,是故事本身。
“从14岁起,我听过关于‘那一天’的多个版本,虽然不同版本的故事不太一样,但结局都相同──每个人都一口咬定,四公子中只有阮三活着,其他人都死了……谁成想美人宋玉居然会活生生站在面前,难不成他是从地府过来的鬼魂?既然宋玉没死,是不是说安风和何昔,也还在人世?”
莫天皱起眉头:“你问题怎么这么多?14岁的时候不问,看看就要24岁了,又想起来翻古书,难不成还没长大?”
“我14岁的时候,你们说什么是什么,哪想过其中有诈?”凯文不服气了。
莫天给他逗得笑了起来,象他小时候一样,拍拍他的脸,道:“谁叫你东问西问,偏偏就是不问我?”
“谁叫你一天到晚都那么忙。”
“好好,现在我讲,”莫天投降,“不过我只讲我亲眼看到的,至于他们还在不在人世,自己判断。”
二十分钟后,故事讲完。
凯文看着莫天,神情有些恍惚:“原来真象是这个样子,那些故事,错的地方太多……”
“就连写进历史书里面的东西,都未必可信,何况是个‘故事’。”
“照你说的那样,其实谁也没有见到他们死去……也就是说,他们还有一线生机……”
“理论上,是吧?”莫天眼前浮现起那片染红了整个天际的火光,实在不忍心伤害他的小东西。
“何昔……他那时……真的就那样……跳了下去?”
火光突然间没了踪影,莫天“唰”的一声站起身,盯着凯文,气势赫人的厉声道:“你要是敢学他,就试试看……看我怎么收拾你!”
话一说完,大步走进浴室,还泄愤似的把浴室门“砰”然关上。
凯文看着浴室门,目瞪口呆,过了老半天,才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有病!”
下一秒,他已经冲到门前,一脚把门踹开:“莫天,Party明明在今天,为什么让我翘两天班?”
莫天这个时候已经舒舒服服地泡在按摩浴缸里面,神态正常得不能再正常,手里面还端了杯香槟,听了凯文的问题,不慌不忙地呷口酒,然后懒洋洋的道:“怎么,只可以为你的公子阮三翘班,就不能为我也翘翘班?”
似乎还嫌凯文受的刺激不够,又加一句:“对了,你不是一直在找大祭司吗?齐茗、萧篱、大祭司,都是一个人。”
“你怎么早不说……”凯文一声大叫,他突然觉得,实在有必要去向宋玉讨讨经验……
宋玉齐茗并没有住在莫家,Party结束之后,他们上了车,准备前往阮三曾增在本市的住所──明天一大早,他们就要离开,走之前,兄弟几人单独聚聚。
车子正要启动,齐茗突然对司机道:“等一下。”
然后,宋玉就看到一个很阳光的小伙子向他们的汽车走过来。小伙子宋玉不认得,但却见过──这人,打他们进入莫家开始,一直在,好象是个仆从。
小伙子走近,敲敲宋玉这边的车窗,宋玉放下玻窗,就见他把一条很普通的白金项链递了进来,微笑着说:“我想,你比我更需要它。”
宋玉的手开始发颤,他认得这条项链!
再抬头时,小伙子的身影已经快要消失在夜色里面,连忙开了车门追了过去:“你……”
小伙子回过身,站在浓浓的夜色之中,细雨,已经把他的衣衫打湿,但那张脸,即便是在雨夜里,依旧阳光灿烂:“我只是一个听了‘银之月’调酒师的故事,就幻想着要成为天下最棒的调酒师的普通人。”
齐茗来到宋玉身边的时候,小伙子早已融入迷茫夜雨之中,仿佛一个从来没有存在过的雨中幻影。而宋玉,面对空无一人的夜色,痴痴地站着,再一次泪流满面。
只是这一次,是欢喜的眼泪……
番外 烟雨故人来 完
(五五)逃亡(三)
骚乱发生之初,不只安风和何昔,就连西蒙他们,人人都急不可待地冲向场外──遇到这种“群蜂”事件,想要不成为受害者,最保险的办法:快跑!
出得会场一看,不过片刻功夫,场里的骚乱已经波及场外。
场外的人们并不清楚里边儿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人类作为动物的原始本能尚未完全丧失,听到里面山崩地裂般的叫喊奔跑声、看见不断涌出来的状若疯狂的男男女女,第一个反应便是──“危险”,而一旦察觉到危险,大多数人都会下意识地选择──逃跑。
于是人也好车也罢,全都惊惶失措地四散而逃,自然是逃得毫无章法,连环撞车事件一个接着一个,把车道通通堵死……而人群,竟象是有预谋一样,在四散逃了一分来钟之后,80%的人竟都很没脑子地汇合到一起向着同一个方向猛跑,没脑子的结果──挤作一团!
这,大慨就是社会动物的从众心理在作怪吧?
好在场外就是街道,再怎么说,也跑得开,比起场内的混乱不知好了多少倍。
安风等人自然也是一阵狂奔,只是这几人好歹脑子还没有坏掉,并没有与人群挤到同一条道上。只不过,安风何昔,甚至神手,这三个俘虏居然对西蒙等人紧追不放,象是生怕被丢掉了似的,看来他们的脑袋,也给吓得进了水,除此之外,实在很难找到合理的解释。
等到一行八个人感觉危险过去,终于在街边站定,半躬着腰彼此相对直喘粗气的时候,大家才发现,不过三、五分钟时间,他们用完全有资格参加大赛的速度,一口气跑过了三条街四道小巷五个十字路口……
“靠,放条狮子在后面猛追,估计奥运记录根本不算回事儿……”等稍稍平息了一下呼吸,何昔有感而发。
几人全都忍不住笑了起来,一时间,是敌是友还真说不清。
回到酒店,当卫兵们收拾东西准备退房的时候,西蒙再次离开,这也合乎情理,让白道出身的埃里出去,恐怕什么消息也打探不到。
房间内,看守的人和被看守的人,同样无聊,埃里于是很谦虚地向安风请教:“刚才……以你看来,是怎么回事?”在经历了这场共同逃亡之后,他们间的“战斗情谊”,似乎又增进加深了一步。
“难说,估计和秦莫之战有关,没准死的人中,就有一方的关键人物……反正凭你们一个光杆司令一个在逃大佬,弄不出那么大的动静。”
埃里连忙点头,对于策划这种骚动的“荣誉”,一点也不想沾边。想了想,突然道:“知道你们是怎么暴露的吗?”
安风叹口气:“我要是知道,还会被你们抓住?”
“我们也是运气,如果不是早就盯着你们,哪里轮得到我们?”埃里笑了,“不过,你们几个的事,与运气无关,而是大局当前,大将军从大局而弃小卒,虽然几位的份量,比起小卒来,不知重了多少倍。”
“你的意思,”何昔眼睛转了转,“是莫天……”
埃里点点头,看着二人,眼里露出玩味的神情:“那位莫家新主,的确非同一般。据说当日‘锦绣园’和艾森家整整三船军火,让他当机立断在半道给截了下来,与此同时,‘锦绣园’数个大本营也被莫家洗劫抢占,还大火烧了艾森家的两个毒品基地……如此一来,莫家抢了个天大的先机,精彩得来尤如日本当年偷袭珍珠港。”
何昔不明所以:“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都是些传闻,具体情形,除了莫天和他的近臣,恐怕没人清楚……据说莫天身边一直有秦凤眠的奸细,而莫天也早有察觉,明知道那人截获了你们与莫家交易的情报,但是为了这次偷袭成功,不但没有抓他,反而由着他把情报送出,不过同时送出的,还有一份假的偷袭方案,来了着半真半假的反间计……所以秦凤眠才在一开始就被打了个晕头转向。”
安风何昔相互看了一眼,没有说话。r
埃里看着他们,又道:“其实这也不能怪莫天,如果由我领军,也是这种打法──战场之上,就是亲人,也有不得不舍的时候……”话是宽慰话,只是说话人的眼神,莫测高深。
安风却象是完全听不懂他的潜台词,神态自若的淡然道:“我们几个,说到底,不过是为莫家作说客的盟友,连谋士都算不上,既然任务基本完成,与大局相比,价值几何,就不用多说了。而且再怎么说,莫天还是在第一时间通知了我们,据说还出钱出力布置了营救接应,凤凰和三郎才得以及时逃脱……站在他的立场,已算难得。”
安风这番话讲得心平气和,没有一丝一毫的言不由衷,豁达之极。
埃里这才不自禁地露出钦佩之色,感叹道:“公子安风,如此胸襟,非常之人啊!”
“现在莫家那边,到底有哪几家人,为什么你把他与当年的日本相提并论?”何昔关心的东西,显然又有所不同。
“现在看来,只有霍克站在他一边,犹太李家和南亚默依家老二老三看来是中立,秦凤眠这边,东欧艾森和默依老大已经确定,中东阿布拉那个疯子,加入秦的可能性在70%以上,如此一来,莫天的势力,弱了不是一点两点,就实力来说,与当年的日本有些相似。”
何昔与安风再次对视,安风眉头紧锁:“莫天的冒然出击是不是太轻率了点?”
埃里摇头:“战场上,时机稍纵即逝,莫天这着棋,下得漂亮──他一举打击了秦凤眠的主要战斗力,抢了先机不说,还使得他元气大损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同时也以此震住了正在左右摇摆的那几家人,一举数得。”
安风不说话了,说阴谋诡计,诸如扇点阴风点点鬼火什么的,他在行,但说到战略谋划,确实不是他的强项。
何昔接话:“这个莫家主子,据说最喜欢的,就是冒险,老打些以少胜多的帐,虽然至今未尝败迹,但常常胜得惊心动魄提心吊胆。”
“那个人,彻头彻尾的疯子,不过也是个彻头彻尾的天之骄子,老天好象一直在保佑他,”埃里感叹,“‘常胜将军’‘常胜将军’,常常就是胜在运气之上,战场上的事情,就算是指挥者,可以控制的东西,其实也不太多。”
“指挥者尚且如此,我们这些普通人,就可想而知了。”安风把一双长腿舒舒服服地伸开,用这句漫不经心的叹息,作为这次“对话”的结束语。
三日之后的狮城,阵雨过后,原本就很洁净的城市又添了几分清爽。
安风何昔这两个文质彬彬衣冠楚楚的中年富商,现在正坐在阳台上喝着咖啡看着晚报,一派闲适从容。
这已是他们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三个黄昏,西蒙埃里仍然不急着启程前往哥伦比亚,原因不用问,自然是钱还没有到手。他们不急,这哥俩就更不急了──反正那钱一天不到绑架者的手里边,他们就一天不会有危险。
说起来,埃里手下那只“狐狸”,还真有两下子,他们这一路行来,四天过去了,除开那天展示会场的突发事件,麻烦一丝没有。就连何昔和安风,对他都有点刮目相看了。
想想他们这群人,真是个奇特的组合,有风尘浪子有光杆司令有在逃大佬,更有一双化装术冠绝天下的神手,还有一条精于逃亡的狐狸……这种组合,就算不是最佳,也是难得一见。更难得的,是这几人有敌有友更有敌友难分和似友非友,关系复杂到让人头痛,但在躲避追踪之上,最起码,现阶段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利益相同步调一致。
天渐渐暗了下来,二人移师卧室躺在床上看电视,不用说,何昔的右手,安风的左手,又被铐在了床上,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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