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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男的春天-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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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元,不过简单的四十元,就能把他变成另一个世界的人,起码,是暂时变成。
虽然点的是一杯最便宜的咖啡,但无论的气味还是口感好象都和那个人的专门用咖啡豆细心磨出来的没什麽不同。
那个人也曾邀请过他喝咖啡,但他总是拒绝。因为那种气味总带给他一种不好的感觉。
他从小的资质就很普通,初中上的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却是刚刚兴办起来的,虽然比普通的学校好点,但离重点也还有老大的距离,而且他一、二年纪的时候也不过就是普通的学生,就算在初三的时候想要好好学习,但也不可能马上就得到进展,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努力。於是有整整一年的时间他都是靠著咖啡过活提神的。
当然,他喝的不过是最普通的冲泡型的雀巢咖啡,对的也只是普通的白糖。但是在十多年前,在那个小城市,咖啡本身就是一种象征,一种有钱人的象征,他还记得自己当时身上的咖啡气还引来了很多人的羡慕。
如果他的家庭没有发生变故,现在会变成什麽样呢?
如果那次的旅行得以实现,如果旅行的结果达到了他的愿望,他也许会更努力的学习吧,那麽也许他就能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现在也就可能和何宁一样担当著某个公司的白领。
然後,也许他还会和那个男人相遇,如果再遇到,他们之间应该会有所不同了吧。
他即使不聪明,但也不傻,那个人眼中的鄙视,他看的非常清楚,如果、如果他不是一个清洁工,如果他不是这麽落魄,一切会有不同的吧。。。。。。?应该会吧。。。。。。
一对学生样子的情侣走了进来,女生有点高亢的声音拉回了他的神智。他摇摇头,唇边露出一丝苦笑,想什麽呢?就算一切都像他所想的那样,他和他也是两个世界的人。更何况,依当时的情况来说,他的父母根本不太可能和好,他继续用功学习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他即使能上大学,估计也是那种很一般的,交钱就能上的那种。
无论怎麽发展,结果都不会有任何不同。
他喝了一口咖啡,那种苦涩的味道让他有一种想吐的感觉,不过他还是勉强咽了下去,然後又慢慢的喝了一口,继续发呆。
以後要怎麽办,这样的事在得到解聘通知後已经不需要考虑了。先找一个房子,然後再找一个工作,很简单,很明了,就像以前那样。房子是无所谓的,只要能居住就可以了,当然,也要尽可能的便宜,像上次那样的房子是不能再租了,上次那样的房子说不上好,可是他一个人的话,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上次之所以会租那样的房子也是因为有人和他共租的关系,谁知道那人才租了三个月就退租了,而他因为被压著三个月的租金,再加上一直想著再找个合租人,後来又得到了先前的工作才坚持了下来。
至於工作,那当然更没有挑的了,只要有地方要他,只要不是什麽犯法违纪的事情,都是他所需要的。工资多少是无所谓的,在这个城市这麽多年,他已经习惯了被辞退,更习惯了找工作。
天空中开始飘洒小雨,虽然不大,但也连成了线,中间还夹著点白光,应该是雨加雪了,这个时间,这个城市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先生,能麻烦您换一个位子吗?”
服务生以礼貌而冷漠的声音道,在他身後站著两个衣著光鲜的男女。
“这两位是我们店的熟客,这个位子一直算他们的固定座位。那边还有座位,可以麻烦您去那边吗?”
服务生向前指了下。正是吃饭时间,这麽一会儿店中已坐了大半的人,惟有靠墙边的,离洗手间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桌子。
刘平点点头,拿著自己的托盘走了过去,然後又回来把自己放在桌下的行李箱提了出来。
行李箱已经很旧了,刚刚坐下的男女露出鄙视的神情,刘平没有发现,不过就算发现了他也不会在意,这种表情他已经见过太多次了。
把行李箱提到新的座位处,他开始吃饭。他吃的很细、很慢,连一个葱花都没有放过,这一顿之後,他估计自己很长时间都不能再吃这样的饭了,所以绝对不能有丝毫的浪费。
春雨贵如油,但也不知道是佛教中所谓的末法时期的关系,还是温室候效应,搞的天气也跟著失常,总之这场雨加雪一直下了一夜,到了早上,甚至完全转变成了小雪。
刘平在早上五点半的时候就离开了茶餐厅,因为那里的服务生不断的问他是否需要早餐,他知道这是变相的逐客,拒绝了两次之後就很识时务的出来了。
大街上静悄悄的没有一个行人,一些早餐店开始忙著生火、烧水做准备工作,不过除了一些二十四小时的店铺外,还没有哪个店能够提供早餐。
辩明了方向後,他向东郊走去,那边的房子比其他地方的更便宜。这个城市太大了,所以到六点的时候,他离自己的目的地也还有著很大的距离,不过他不急,他现在最多的就是时间。
六点的时候,他在一家刚刚打点好的小摊店前喝了碗胡辣汤,在里面放了很多辣椒。一小碗胡辣汤当然不能满足肠胃的需要,但也喝的全身发热。
等到八点半的时候,他终於走到了东郊,不过房子找的并不顺利,主要是价格太高。刚刚过完春节,其他城市的人纷纷涌向这个中心城市,便宜些的房子都被租了出去,找了大半天,最後他才无奈的用三百元租了一个单间,房子自然非常粗糙,但好在有一张床,还有一床上任房客留下来的铺盖。
铺盖臭烘烘的,脏的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但总算是能保暖,而且比这更脏的地方他也睡过,所以也不怎麽计较。只是有些可惜自己原本的铺盖,那是他去年才在早市上买的,虽然面料和里面充斥的棉花都不是什麽好东西,但总是干净,起码是表面上干净。他用的也一直很爱惜,可惜他的东西基本上都在那个人的命令下扔了,铺盖也没能幸免。
这就是惩罚吧,谁让他要跟那个人走的?
而比起房子,工作更难找。
这个城市到处都有打工的机会,但那些机会大多都是给更有准备的人的。刘平没有学历,外表看起来也不够强壮,这两项也就令大多数机会都和他无缘。
而且这个城市充斥了太多像刘平这样的人了,他们同样不要求什麽待遇,同样不要求什麽工资,有的甚至开出只要管饭就愿意干的条件。
从饭店、工地,最终刘平来到了一条小街上。
这个街道的名字就叫一条小街,在这个城市是非常出名的,街道其实很宽,白天的时候比较冷清,但一到晚上,就几乎变成城市中最繁华的地带。这是一条娱乐街,两边开满了酒吧和各种娱乐场所。
刘平很少来这个地方,几年来只在这个地方打过一次工,而且很快就结束了。一条小街上的工资普遍比其他的地方要高点,工作也不是很辛苦。不过在他刚一到这个城市,就被一个工友警告过,要尽量躲开这个地方,除非他找到了什麽有力的靠山,或者赚了大钱。
那个工友对他相当不错,在那段共同工作的时间内交给他很多东西,对他的指点更令他避过了很多危险,所以他一直遵守这个警告。
那一次是实在找不到什麽工作了,他才会到这里碰碰运气,不过只干了三天就被赶了出去,因为他不肯拿出一半的工资交给那个地方的老大。那时候年轻,虽然知道地头蛇的威力,但也觉得那些人实在太霸道了,收的钱也太多了,现在他已经知道,那不过是个下马威,他是新人,刚进去的时候当然要贡献出足够的诚意。後来他也听说,只要诚意够了,以後要交的钱就会逐步减少,甚至还有可能得到额外的奖金。
不过那个时候他早就离开小街了,也没有想过要再回去,就算工资再多,那麽麻烦的地方也不是他该呆的。
不过现在他还是要再去一次,没有工资就只能消耗老本,他消耗不起。
刘平在一家名叫“该隐”的酒吧找到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老板几乎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录取了他,用老板的原话来说就是他够白,非常适合这家店的环境。刘平後来发现这家店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很白,而且无一例外都是苍白。
刘平在找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特别的挑选,他只是顺著这条街的店铺不断的询问:是否需要服务生或勤杂工。前面也有两个酒吧有空缺,不过一家要求他先交八百块的押金,一家表示他可能要提供一些特别服务。
所以当他听到老板说他很符合这家店的环境时他还担心自己是不是又到了什麽奇怪的地方,不过当他看到其他的工作人员和这家店的照片後也就明白了。
在传说中,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第一个孩子,也是第一个吸血鬼。
老板自称亲王,两个调酒师被叫做公爵和伯爵,其他的工作人员根据职位和进来的时间被叫做子爵和男爵,刘平是新来的,在吸血鬼的世界里算是初拥者,因此被叫做CHILD。
酒吧也发制服,统一的黑色长袍,白色高领衬衣,黑色蝴蝶结。背後还会加上两个薄薄的、短小的翅膀。
老实说这种制服与其说是表现出了血族高雅、冷漠的风格,不如说更多了点冷笑话的感觉,但店中从老板到刘平都一副营养不良常年不见日月的惨白,所以也有那麽点不死生物的感觉。
而且现代人追求的不过是一种噱头,经过几十年又红又专教育的国民们还没太学会恋慕那种血腥、死气、恶心的场面,要是哪个酒吧非要别出心裁的搞棺材弄腐烂的食物,估计也离关门不远了。
因此,该隐酒吧的生意还算是不错的,不过没过几天刘平就发现这家酒吧有点不对头,其实这点不对头是非常浅淡的,要放以前刘平也感觉不出来,不过现在他毕竟对男人和男人也能发生关系这个有点违背常理的事情有了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当然认识归认识,刘平还是觉得可能是自己多心了,毕竟这社会还是正常的,男人和女人才是天经地义的,遇到一个特例也就算了,哪能有那麽多特例?──其实他一直不认为韩耀是真的同性恋,和他那一场八成是一个游戏。
哪知道第二天他就撞到前面比他早来不到半个月的男爵和一个客人在桌子底下手缠手,刘平是在拣起瓶器的时候看到的,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确认自己没有眼花後当时脸色就变了,躲到洗手间里平了半天的气,出来之後正好碰上那个男爵,那小男孩对他一笑,丢下一句:“现在有钱人就爱这个调调。”
这话又正好被旁边的亲王听到了,半是警告男爵半是对刘平说明情况似的道:“要做什麽是你们自己的事,但我只是经营酒吧的,所以第一,有麻烦自己解决;第二,不允许在店中做的太直露。”
考虑了一夜,最後刘平还是决定先留下来再说,不过同时也就更积极找新工作。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後,那天刘平刚领了工资,没出店门多远就被三个穿的完全不顾温度的青年堵上了,见到这几个仿佛不穿衣服也能横著绕南极走的人,刘平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於是很识时务的把自己一半工资奉了上去,那几个人见他这麽识相,也笑了,收了钱就准备走人,但刚走两步,其中一人转过身:“我好象见过你。”
刘平一愣,那人又道:“我想起来了,你以前也来过这个地方打过工,那次还死不交钱!”
前面那两人也转过了身,其中一人道:“第二次了啊,上次的记录还不好,再拿出三成吧。”
刘平张口结舌,後来他知道这话其实是这条街的诈唬语,基本上对每个第一次交钱的都要来这麽一句,一是增加经济收入,二来也是给个下马威,刘平要是有经验,或者是足够奸猾,大可以做痴呆状、迷糊状、清白无辜状,再多加两句卑躬屈膝的好话这事也就过了。
反过来说,就算他想不到为什麽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的青年会记得五年前只见过一面的路人甲,而老老实实的再送上个一、二成,再送上点奉承可怜语,这事同样算过了。
但可惜的是,刘平既没有足够的聪明,也没有足够的卑贱,五成是他能接受的极限。该隐的工资不错,剩下的这一半他还能顾著下个月的开销,再加上三成,他连房租都不够付。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再动那笔违约金,在以後的很长时间里,他都要靠那笔钱固定给家里寄钱。
当然,刘平也是没胆子反抗的,上一次他就断个根骨头,因此他道:“我想和大哥们一起上根香。”
“你小子够带种的啊。”一人愣了下,开口道。
“不是,只是剩下的钱实在没办法再上交了,还请各位大哥多多照顾。”
“行啊,看来这几年没白混,知道教训了,就冲这点,等一会儿我们就会给你点照顾。”
说著一拳打在刘平的脸上。
上香是这里的行话,说白了就是要挨打,在这里工作的人都要交钱,有的一时拿不出来,又没资格拖欠的话,就用这个办法挨过去。
刘平要少交三成,按理是要挨三十下的,当然只是拳头,不过厉害的话,三十下完全有可能把人打残了。不过那人的手劲不大,除了开始的几下,後面就再没向他脸上招呼过,因此他挨的并不辛苦。
“你们在做什麽?”
突然出现的声音令几人都是一愣,其中一个没动手的道:“没你的事,滚远点。”
“呵,活了这麽大,第一次有人叫我滚,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
来人微笑,嘴唇勾起,浅紫色的唇如同水墨画上的红,瑰丽眩目,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几个青年为之一呆,就在刹那来人已伸出长腿,利索的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踹了出去。
“朋友贵姓?”看他不好惹,开始说话的青年谨慎的问道。
来者冷冷的看了他们一眼,没有说话。
现代社会,一切都在高速发展,这不仅体现在通讯、交通、媒体这些物质方面,更体现在观念、思想等精神方面。像电影里那种二愣子,大喊一声就要和人拼命的类型。。。。。。不是没有,但如果是在那个档次上,也就不可能在这条街上立住脚了。
就这麽一会儿,领头的青年已把来者仔细打量了一遍,穿著仿佛很随意,但从做工上来看,就不是一般的货色。神情也非常散漫,可後面自透著一股气势。这样的人在这个城市中绝不少见,往往是某个大企业或某个高官的公子,本人也许没什麽本事,可绝对朋友多、路子广。
估量出了对方的身份,青年也知道该怎麽做了:“既然如此,今天就卖这位朋友个面子,希望我们真是朋友。”说完,转身就走,而那个刚从地上爬起来的人在在路过刘平的时候冷冷的哼声。
刘平愣愣的,他已经挨了二十多下了,眼看就要过去了,突然跳出这麽个人。。。。。。看起来是在帮他,惹出的事情比打他一顿都严重。
“怎麽,被打傻了,见到救命恩人也不知道要说谢谢?”来者勾起唇,微笑。
16
有钱人都是奇怪的。这是刘平在认识杨中旭後得出的结论。
“既然是我影响了你的工作,那我就负责再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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