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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这有红包-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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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酸爽,难以言喻。
不过,吃了【学霸经验包】后,林烨的智力再一次得到了提升,便足以看得懂那《先天五行诀》当中的运功图谱,知道如何将狂暴的灵气在身体当中引导起来。
“初等灵气,分为金木水火土五行,我必须运用相应的五行力量,去引导和化解这些灵气的力量。”
闭目,林烨已经无法感知外界的时间流逝,他专注于体内的这些灵气当中。不同属性的灵气,进入体内之后,便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来。
金木水火土,便是金色、绿色、蓝色、红色和黄色。
与此对应的,林烨必须运用体内不同属性的器官去让这些灵气运转起来。
心肝脾胃脏,也都代表着不同的属性,包括不同部位的血管和经络,也都有着各自的属性。
可以说,这和中医对人体的一个分析和划分,是有异曲同工之妙的。
天地万物,从广义上来说,不都是阴阳五行属性的么?
这些关于修真的基础知识,林烨都是是《先天五行诀》当中慢慢参悟出来的。
其实,任何的知识,抽丝剥茧下来,结构和含义都是类通的。
修真也是一样,必须要先明白这其中根本的道理,力量的本源是什么。而不是一位的照猫画虎地去修炼,那样只能得其形而不能得起神。
按照林烨的感觉,这就好比解一道数学应用题,你看着答案套用公式将去将这一道题给做出来了,并不算是彻底的掌握,而是必须要知道这道题后面所蕴含的数学原理。
这样就不至于说,将条件换一下就又做不来了。
万变不离其宗,掌握根本,便可以控制所有一切的变化了。
这个道理,不仅是在做题目上,在做人做事,任何一个领域上,其实都是一样的。
“原来如此!《先天五行诀》,不仅是修炼的功法,更是修心做人的总纲!”
良久之后,林烨睁开眼,吐出了一口浊气,顿时感觉浑身上下轻盈了许多。
脑子更加清明,对身体手脚的控制,也更加得心应手。
身体的灵巧性和力量,都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最重要的是,林烨的心境上,顿悟了许多。
不再像从前那样毛躁和轻浮,也看透了许多浮华后面的本质问题。
“引气入体成功了,我修炼这《先天五行诀》也应该算是入门了。按照法诀上的说明,我如今应该是练气一层的修为,在丹田有一丝淡淡地灵气……”
林烨再次闭目感受了一番,的确在丹田内有一丝五彩灵气盘踞在其中。
只不过,林烨有点失望的摇了摇头,无奈地说道:“这什么坑比的法诀,竟然在筑基期之前,不管丹田炼化了多少灵气,都无法动用一丝一毫。什么法诀法术呀!一个都用不了,这不是弱鸡么?”
按照一般的修炼功法来说,只要练气入门,丹田内有灵气存在,便可以利用这些灵气施展各种初级的修真者法术了。
然而,《先天五行诀》比较奇葩,让林烨最为吐槽的地方就在这里,说什么要固本溯源,在练气期是不能动用灵气,这些灵气将会自动按照五行生克的循环优化体质。
这让一直期盼着踏入修真后,就可以御剑踏空飞天的林烨,心里面好一阵失望,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有史以来最弱鸡的修真者了。
的确,就目前来说,他若是不会太极拳的话,恐怕连一个强壮一点的混混都打不过了。
不过,幸好这只是暂时的,只要抓紧时间修炼,冲到筑基期后,便和一般修真者无异。并且由于林烨是五行属性一起修炼,力量叠加起来,最多可以以一敌五。
“好!接下来,我不仅要抓紧时间冲击高考,更要抓住机会多到灵气充沛的地方修炼。”
盘膝做了一下午,林烨的腿却并不麻,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看,现在竟然已经差不多晚上七点了,顿时就暗道不好,自己进山这么久没回去,父亲找不到人,肯定要着急的。
“得马上回去才行。”
小心翼翼地从山岩上爬了下来,林烨看着那茂密的丛林,却是瞬间懵逼了。
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路痴,进山的时候,也根本没有做什么记号,完全是顺着一些前人走过的痕迹乱走的。
现在要林烨原路返回,这难度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大。
尤其是到了晚上,夜里的山林,可就更难走出去了。
“怎么办?难不成,我要被困死在这山林当中?”
林烨尝试着往回走去,却是兜兜转转,根本没有丝毫的头绪。
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林烨的耳边听到了哗啦啦的水声。
“有水声?”
本来就觉得口渴的林烨,顺着水声,快步地找了过去。
果然,被他发现了一条从山涧留下来的小溪,顿时林烨就乐了,先是捧起一股山泉水猛喝了一通,然后便立刻淌在了溪水里,快速地顺着小溪而下。
“小时候,爷爷曾经跟我说过,村口的那一条小河,就是山里面的泉水汇聚下来的。所以,我只要顺着这条小溪一直往下,绝对就可以走出去了。”
顺着溪水往下,不到半个小时,小溪便汇聚到了一条小河当中。林烨看了看这条河,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这便是流经乐丰村口的那一条河。
只不过,河水比较深,林烨便不能再用走的了,直接就扑进了河水当中,用最节省力气的仰泳一路顺流游去。
大概又随着河水飘了二十多分钟,林烨的耳边突然传来了一阵悦儿的歌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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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被埋葬的梦想
静谧的夜!
流淌的河水!
空气的味道很清新,带着一股淡淡地水草腥味。
一路漂流下来,林烨之前因为迷路而有点慌乱的心情,却是完全平复了下来。
甚至于,林烨还很喜欢和享受这样的感觉,徜徉在河水之上,看着漫天的星光,两岸的那些花草树木,还有各种夜间的虫鸣兽语,显得特别的惬意。
惬意得让林烨都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是正在想办法要回村子去的。
直到,这悠扬空灵的歌声响了起来,林烨才猛然惊喜了过来。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在这空旷的河面上,这般空灵的歌声,是可以直击人的心灵。
歌声很熟悉,是王菲唱的《传奇》,林烨也一直很喜欢这首歌,因为这首歌带着一种近乎于空想的缘分,是那种冥冥之中将两个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的缘分……
再仔细一听,林烨又觉得这声音有些很熟悉,似乎一下就将他那尘封的记忆给全部打开了。
“这声音是……丁香?”
终于,林烨的脑海当中,轰的一下,豁然开朗,他仰头看着星空,在那繁星点点当中,有那么一个叫做丁香的姑娘,款款地朝着他走过来。
“对!这就是丁香的声音,不过奇怪,这大半夜的,丁香怎么会跑到河边来呢?”
林烨看了看小河的两岸,这里明显还没有到乐丰村,树林这么茂密,至少距离村里还有两三里路。
这一段的河岸,到了晚上基本上是看不到人烟的,连那些打鱼的人家也都收船回去了。
所以,林烨也很意外,会在河里听到丁香的歌声。如果不是他现在头脑格外清醒的话,他还真的以为是自己出现幻觉了呢!
仰着头,林烨继续往下游飘去,他可以明显地感受到,丁香的歌声越来越近了。
丁香的声音很空灵,在林烨听来,比天后王菲唱得好,更带着一种淳朴一种超然,声音清澈得让人的心都跟着歌声颤抖了起来。
陶醉在歌声当中,林烨闭上眼睛,也放空了自己。任凭河水将自己缓缓地飘了下去,距离歌声的主人也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顺着美妙的音符,是在河岸中心,在竹篾厂里辛勤工作劳累了一天的丁香,特地在每天下班以后,骑着自行车走小路来到小河的上游。
这里到了晚上,格外的寂静,没有任何人。
所以丁香可以很放心踏入河水当中,将身上工作时的脏衣服一件一件脱下来,用清凉的河水洗去一天的疲累。
为什么不回家以后再洗呢?
因为丁香不愿意让家人看到自己在厂里工作后浑身脏兮兮的样子,尤其是一直心疼自己去竹篾厂里干活的母亲,她不愿让母亲知道自己的女儿干着连普通男工都不愿意干的苦活累活。
而且,也只有在这小河洗澡的时候,丁香才可以这样毫无顾忌地放声歌唱。
想怎么唱就怎么唱,没有人听得到,也没有任何人会在意。
她的听众是天!
她的听众是地!
她的听众是河岸边的小草!
她的听众是那茂密的树林!
她的听众是草上的虫儿,是树上的鸟儿,是昼伏夜出的各种小动物……
也只有在这里,她才觉得身体是自己的,呼吸着的是自由气息的芬芳。
唱歌!
唱出心中的烦恼!
歌唱!
唱出憧憬的梦想!
……
然而,当一首歌唱完。
梦想也就如同一根火柴的光芒那般,刹那间的灿烂过后,便迅速地消逝。
丁香喜欢唱歌,从小就喜欢,曾经她的梦想就是想要当一名歌手,她想要唱歌给尽可能多的人听。
然而,大家说她异想天开,一个农村女娃娃,竟然想着要当大明星。
但是,丁香说不,她不想当什么大明星,她只是想要当一个歌手,一个可以给大家唱歌听的歌手而已。
可是,梦想就只是那种只能埋在心里面,偶尔在无人的时候翻出来,憧憬一番,再自嘲一番的东西吧!
看着这样的夜空,每每丁香都在想,难道自己的一辈子,真的就要这样过去么?
可是如果不想,又能怎么样呢?
当初如此努力和拼命的学习,不就是为了可以考上一中,然后考大学改变命运的么?
然而……
丁香一边唱着一边忍不住回想了起来,明明中考以全市第九名的高分考上了一中,最后却在家里的压力下,只能放弃继续上学而去打工。
而随之而来的,她的梦想她的努力,全部都在一瞬之间埋葬了。
想到梦想,丁香又想起了那个人,那个她唯一敞开心扉和他谈过人生谈过梦想的人……林烨。
他现在怎么样了呢?
算时间,应该高三了吧!
马上就要高考了,他有向自己承诺的那样努力学习么?
要知道,当初她可是对他说过,是要一起在一中并肩作战,考到首都的大学去的呀!
可是,丁香低着头,她觉得对不起他,因为她缺席了。
甚至于,当初背井离乡出去打工的时候,丁香也是抹着泪连夜出发的,就是不知道应该要怎么面对他的质问。
现在回来了,明明到县城一中去,就能找到他的。
丁香有过无数次的冲动,然而还是不敢面对,或者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
曾经的诺言!
当初的意气奋发!
现在,也许都已经……灰飞烟灭了吧!
丁香继续唱着,她在想着他,但是她想……也许这辈子,自己都不会再见他了吧!
歌声婉转,水流开始有些变得湍急了起来。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划着水,抚摸着自己这冰清玉洁的身体,丁香闭上眼睛,忘我的唱着,之所以闭上眼睛,是因为她在心里面想着他,不知道他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呢?
高了么?
胖了么?
黑了么?
白了么?
……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当歌声正好唱到这里的时候,突然,丁香感受到水里有什么东西碰到了自己,软软的热乎乎的,不是木头,倒更像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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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久别重逢
“啊……”
感受到这不明物体触碰到自己,丁香当即就放声尖叫了起来。
她从小也没有少听长辈们说过河里水鬼害死人当替身的恐怖传说,但是却从来都没有当一回事。谁知道,今天竟然真的遇到了?
“别叫,丁香,是我。”
沉浸在歌声当中的林烨,也是不知不觉当中就飘到了丁香的身边,脑袋正好触碰到一处柔软无比。
在丁香尖叫的一瞬之间,林烨就已经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这大晚上的,丁香这么一个黄花大闺女,竟然在这河里洗澡。
她以为不可能有人会到这里来的,然而天知道为什么会从上游飘下来一个人了呢?
这种操作,简直是……太令人叹为观止了。
“你是……你是林烨?”
慌乱当中的丁香,认出了林烨的样子和声音,这才稍微镇定了一些下来。
但是,随即却又有些忍不住伤心地抽泣起来,拍打着水面叫道:“林烨,你是什么时候死的啊?怎么会变成水鬼了啊?”
“我?死了?水鬼?”
这回轮到林烨懵逼了,敢情丁香把自己当做水鬼了啊!
不过话说回来,这大半夜的出现在这荒郊野外的河里,不是水鬼又能是什么呢?
“林烨,你是来害……找替身的么?”
丁香虽然认为林烨是水鬼,却似乎一点都不害怕,甚至还有一些大义凛然地说道,“那你不要去害别人了,找我就好了。我当你的水鬼替身……”
说完,丁香竟然就这么闭上了眼睛,一副心甘情愿任人宰割的样子。
“丁香,你……”
被丁香误认为是水鬼,林烨开始是觉得滑稽很好笑,但是现在看到丁香这么认真地要当自己“替身”的样子,他的心又忍不住啾啾地疼。
“不用说了。林烨,我连你最后一面都没见到,现在倒是也好,你变成了鬼,我们也算是见了最后一面了。”
柔软的月光就这么撒在河面上,丁香轻轻地仰着头,闭着眼,她那洁白的脖颈,仿佛高傲的白天鹅一般。
波光粼粼,林烨看着此时如同瓷娃娃一般的丁香,心情也是格外的复杂。
三年了,中考过后就没有见过,却没想到,他和丁香会以这样的方式再见面。
该说些什么呢?
说自己不是水鬼?
林烨见丁香那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一时还真不知道要如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而就在这个时候,月光照耀之下,丁香那白皙的小脸蛋上,竟然噌的一下冒出了一个红包来。
“咦?这是……今天的第四个红包了。”
看到一个红包出现在了丁香的小脸蛋上,林烨便不打算这么快告诉她真相。
而是轻轻地从将手从水里伸了出来,淅淅沥沥的,还带着水花,然后一点一点地朝着丁香小脸蛋上的红包摸了过去。
啵!
丁香闭着眼睛,感觉到眼前有东西触碰了过来,她知道肯定是林烨。
她娇小的香躯紧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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