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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系统入洪荒-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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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我等只能沉浸在往日的光辉中,不自拔吗?”
“人族日后若是与我巫族为敌,那就为敌好了,我巫族难道还能怕了不成?”
“更何况,除了人巫同族这一层;我巫族的信誉百族尽知,怎能因人族而弃我巫族誓言,此为巫族所不许!”
“传令,兵发天庭!”
“大兄,不是去救援人族吗?”有祖巫问道。
“这是我与人祖早就商议好的。再说,要是人族连这点危机都度不了,有何能耐,做我巫族的对手?早晚会被妖族吞并!”
“所以,传我命令:兵发天庭!”
第三十四章、演武,妖圣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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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族祖殿中,李木盘膝而坐,双目紧闭,脑海中参悟着武道至理,一道道人影显化万千武学,冲掌,推掌,劈掌,横掌。。。最后无数人影尽皆归一,化为一掌。
“此掌名:翻天!”
却是李木将降龙十八掌、天山六阳掌,玄冥神掌,寒冰绵掌,落英神剑掌、铁砂掌等各种掌法由繁入简,在由简入繁,摒去掌法中的糟粕,融合自身武道意境,而创的一种掌法。
拥有翻天覆地,改天换地之威力。
噌噌噌!
万剑齐鸣,演化不同剑意,万种剑意相互碰撞,渐渐融为一炉,一道洞穿宇宙洪荒的剑意化为一柄真实之剑,在李木脑海中悬浮。
古朴、厚重、就想平常利剑一样,但是一旦破开,必定让万界为之震荡,诸天为之低鸣。
“此剑名:诛仙!”
真正拥有诛仙,灭杀仙人之能。
嗖嗖嗖!
一条长江宽阔汹涌,一根竹竿在长江中快速飞进,而在竹竿上,一名和尚穿着宽大的袈裟长袍,神色潇洒的一点竹竿,飘然数十丈外,如此两三次,便到了对岸。
画面一闪,无边无际的草原上,一位中年人踏草而行,脚尖浮在草地上,就像飞起来一样;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北国大地上,一望无垠,青年自若的从雪地上走过,不留下一丝的痕迹。
一苇渡江,草上飞,踏雪无痕,八步赶蝉,水上漂。。。等等绝世轻功合二为一,一种可称之为神通的武学就此诞生。
“此身法名:咫尺天涯。”
掌法、剑法、身法,这是李木静下心后,十年来的成果。
人物:李木;先天道体
种族:人族
称号:人祖,人族智者,武祖
修为:五脏显化境(从原来晋升)
神通:武道天眼、招魂术
技能:探查术
武学:先天功,五帝诀,紫微斗数,翻天,诛仙,咫尺天涯,神照经、九阴真经,九阳神功(不一一列举)
法宝:下品先天灵宝武道碑,下品先天灵宝血池,下品先天灵宝信仰殿,下品后天功德灵宝青锋剑(推进小千世界的臣服而获得的功德)。
物品:幸运符,霉运符,蓬莱仙岛地图,天道之血,抽奖两次
任务点数:一百三十二万零五千点
“恩?”李木忽然心神恍惚,心血跳动,久久不能平静,原本准备继续闭关,现在不得不停了下来。
右手一掐,天庭中的紫微星不留痕迹的发出一道道星光,随后便又沉寂了下去,谁也没有发现。
“原来如此。”李木心中明了,“我人族的第一波小劫就快来了吗?”
“等等,系统怎么没有提示?”李木忽然感到不对,问道。
“叮,友情提示:以后任务发布将会根据宿主遇到情况决定,不会在事情没有发生前而提醒宿主。”
“叮,人族崛起任务触发,任务五,硬抗妖圣,在宿主不出现的情况下,击退前来的妖族大军;任务完成,奖励护族大阵一支,任务失败,封闭神通百年,扣除任务点数一百万点。”
听到系统的提示,李木只是轻轻一笑:“除非天道变换,洪荒变更,时间逆流,否则,我人族,不败,亦不灭!”
语气轻盈,但遮不住其中的自信与霸气。
“来了。”李木忽然开口。
咚咚咚!
战鼓隆隆,旌旗招展,万兽奔腾,千妖咆哮,遮天蔽日,无边无垠。
战鼓一响,苍天震动,日月悲鸣;旌旗一摇,地动山摇;红旗一挥,川海倒流。
碧蓝如水,万里无云的天空中,黑色雾气漫天漂浮,血色滚滚,如浓烟,似红云,将整个天空都覆盖了。
大地上,走兽匍匐,凶禽跪落,万籁俱寂。
“人族犯我妖族,杀我妖族大妖,当灭!”憾天的声音响彻洪荒,洪荒之中,一时肃杀,百万里,无人敢入。
“然,天帝有好生之德,背离人族,投我妖族者,可免一死!”冰冷的声音再次传来,虽然言语中有劝降之意,但冰冷如霜的语气却毫无劝降之心。
“我人族虽弱,但却不惧妖族,更无祈跪求饶之人,尔等妖族便死了这条心吧!”一道苍老的声音自人族祖殿中传出,毫不示弱。
“哼!冥顽不灵!”冰冷声音的主人大怒,方天画戟一招,喝道:“杀!”
咚咚咚!
战鼓如潮,旌旗如雨,士气如虹。
“杀!”人族不甘示弱,一队队人族强者自祖殿而出,杀向妖族,血气汹涌,不死不休!
妖族为灭人族而来,一个个虽然战力不俗,士气不弱,但却毫无战心;而人族为生存而战,不胜则死,一个个更是悍不畏死,以伤搏命,浴血而战。
居然一时间杀了个旗鼓相当。
“混账!”妖圣英招见此情景,大怒,喝道:“命四大妖王出战!”
妖圣英招本来以为覆灭人族不过反手之事,所以除了同为妖圣的鬼车之外,只带来了四名妖族大妖。
妖王,只有越阶而战的大罗金仙以上强者才能称之为妖王。
轰轰轰轰!
四道气势从天而降,如四座太古山岳般,厚重、浩大、不可力敌。
人族祖殿。
“大兄,我等是否要参战?”燧人氏担心道。
李木摇摇头,说道:“不用。”
“放心吧,此行定会让妖族吃个大亏。”李木说道,心中暗暗想到:四个潜力无穷的妖王应该足够了。
“你是何人?”看着面前孱弱无力,风一吹就会跌倒的醉鬼,妖王穿山停下了脚步,没有动手,而是询问道。
也许是妖王穿山认为不值得他出手吧。
第三十五章、小李飞刀,剑神,剑神,丑陋的刀
ps:古大书中的人物,大概会是这四个,其他的应该会以金大笔下人物为主。。。
“李寻欢。”李寻欢喝了一口酒,神情洒脱道。
妖王穿山一怔,随后冷声道:“让开!”
“李寻欢身为人族,不能让!”李寻欢道。
“不让则死!”妖王穿山杀意磅礴,冲天的血气如海浪翻滚,似星辰压迫,直逼李寻欢。
李寻欢不悲不喜,浅浅一笑,轻描淡写道:“你,杀不了我。”
穿山被李寻欢无所谓的态度惹怒了,向前一踏,似是跨越了无数山河,来到了李寻欢的面前,硕大的拳头,让人畏惧。
“我倒要看看,杀不杀得了你!”
轰!
虚空爆鸣,将空气都打爆了。
李寻欢仿佛没有看见穿山的动作,手一抬,一柄飞刀出现,叹道:“你,真的杀不了我。”
话落,刀光一闪,小李飞刀发出,刀已插入穿山的眉心,连带脑海中的元神一起泯灭了。
穿山瞪大了眼睛,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咳咳,咳咳咳,我说了,你,杀不了我。”远处,传来李寻欢的咳嗽声,“因为,我会杀了你。咳咳!”
“好酒!”
李寻欢忽然大叫,潇洒中带着哀愁,哀愁中带着满足。
西方,一人长身直立,白衣如雪,如亘古以来屹立的雕塑一样,面容冷峻,不苟言笑,仿佛天地间没有什么能让他动容。
忽然,他笑了,瞬间万物春融,百花盛开;他的笑,不是凡间的微笑,而是神的微笑,一举一动,都能引动上天。
剑神一笑,仙落凡尘。
西门吹雪,以寂寞和无情入剑道,而今又以亲情、爱情入有情剑道。
无情剑道,是为了杀人,为了剑道至高,剑道至诚;有情剑道,也是为了杀人,也是为了剑道至高,剑道至诚。
如何选择,只在一念之间。
“好看的一柄剑!”妖王熊霸带着些文艺范说道,与他的凶猛样子颇为不服。
“我的剑不是用来看的。”西门吹雪道。
“不是用来看的,难道是用来杀人的?”妖王熊霸大笑,道:“你的剑能杀人吗?”
“能!”不理会妖王熊霸的嘲讽,西门吹雪庄肃道:“三年前,我便斋戒,沐浴,熏香,只为这一刻!”
“你是在开玩笑?”妖王熊霸蹙眉,不明白西门吹雪的意思。
“我从不开玩笑!”西门吹雪道:“因为,剑,是神圣的,是唯美的,是艺术的。”
“疯子!”妖王熊霸暗骂一声,忽然身子消失,一道巨大的熊脚从天而降,仿佛一座巨大的山岳,将西门吹雪碾碎。
西门吹雪头顶一暗,黑发随风乱舞。
西门吹雪拔剑,出剑,拿起一张手帕,轻轻的擦拭着剑锋上滑落的那一串血花。
这是敌人的血花,但不是剑客的血花。
西门吹雪没有任何感觉,因为死的人不是剑客,而他从不对剑客以外的人流露任何感情,除了自己守护的。
西门吹雪诚于剑,故而能诚于人,故而无求无欲,问心无愧,故而无欲则刚,无愧则纯,故而人剑合一,入剑道至境。
故而无敌。
西门吹雪飘然离开,静的如一朵悄然绽放的白莲花。
北方。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他名叶孤城,一个高处不胜寒、逍遥白云间的白云城主;他冷酷、孤傲、寂寞,与西门吹雪一样,喜欢穿白色的衣服,同样,他们都非常孤独,非常寂寞。
他已经死去,却被一人以招魂秘术唤醒,同样,唤醒的不仅仅是叶孤城的寂寞,也有西门吹雪无敌于天下的寂寞。
所以,他来了,西门吹雪也来了。
除了这里有更广阔的天空,更高深的剑道外,还有一个人的救命之恩;虽然,他不需要他救,但救了他也不会去死。
因为,他品尝过一次死亡,不需要再去品尝第二次。
他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剑道,救命之恩,与西门吹雪的第二次决斗。
所以,他站在了这里,白衣胜雪,万年不化,就如当日紫禁之巅,甘愿赴死一样,他站在了这里。
“孱弱人族,也敢阻我?”妖王鹰空振翅翱翔,看着叶孤城非常不屑。
叶孤城没有说话,静静的站在那里,或许,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善于说话的人。
“唰!”
鹰空振翅,低垂而去,像是一颗爆发力十足的炮弹,将空气摩擦的兹兹作响;身上妖气喷发,直入数百丈。
“天—外—飞—仙!”
这一剑,美轮美奂,似九天仙人下凡,一举一动,都蕴含着独有的仙道;白衣飘飘,仙气荡漾,如仙人剑客,既充满了飘逸,又充满了杀伐;二者十分美好的融合在了一起。
这一剑,人与剑似已合二为一,剑光如匹练如飞虹,直刺了过去,剑光辉煌而迅急,没有变化,甚至连后招都没有,将全身的功力都溶入这一剑中,没有变化有时也正是最好的变化。
这一剑,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变,如羚羊挂角,妙到巅峰。
这一剑,神乎其技,美不胜收,完美无缺,天下无敌!
剑收,转身,离去。
他不需要查看此妖是死还是未死,因为,此妖,一定会死,必须会死,不会存活!
这是剑客的自信,是白云城主的自信,是叶孤城的自信!
南方。
一把刀,一把丑陋的刀,一把有魔力的刀,一把绽放光明的刀。
或许,这把刀原来代表着黑暗与杀戮,但,当一个人出现的时候,这把刀便是光明与美好的刀。
在人眼中,这把刀并不名贵,并不起眼,刀鞘漆黑,刀柄漆黑,天生与黑暗相融;但在人心中,这把刀名贵万分,耀眼刺人,刀鞘光明,刀柄光明。
只因,此人原来是黑暗的,但现在变成了光明;由黑暗变成光明,光明会更加炽热,更加温暖。
第三十六章、一日为人族,终身为人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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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煌煌,地煌煌,眼流血,月无光,一入万马堂,刀断刃,人断肠;一入万马堂,休想回故乡。
他叫傅红雪,因为他生出来时,雪就是红的,是被鲜血染红的。他自幼被灌以仇恨的念头,终日拔刀数万次,于艰辛困苦中习得绝世刀法。
初,误以为其父乃白天羽,梅花庵中鲜血染红了白雪,惨案如历历在目,却终不过是人生棋局中一枚仇恨的棋子。
万马堂中人心惶惶,丁家庄里却留唏嘘,最后一次拔刀向天而脱胎换骨。
然跛足、癫痫之疾尤存,人在天涯,心亦如天涯般辽阔、如明月般高洁、如刀般寂寞,以血海深仇入世,于极度痛苦中出世,却又在天涯处再入世,后人尊其为“刀圣”。
人生路途多崎岖,美好风景眼中留。
复仇期间,他遇到了翠浓,他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子。
但是,因为他是可怜人,是一个孤独的人,所以,他离开了翠浓。
所以,就如同其他的狗血情节一样,翠浓死了,他的心也死了,凄厉又绝望;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招魂秘术招回翠浓的灵魂,以血池洗礼,得以复活。
所以,翠浓复活了。
所以,傅红雪复活了。
黑暗的人生迎来光明。
“吾乃妖王白鹤,人族,还不速速跪下乞降!”妖王白鹤看着如刀笔直,如刀耸立,如刀锋利的傅红雪,喝道。
“死!”
刀光一闪,比闪电还要可怕,还要凌厉,闪电现身时,还有电光,还有雷声,可是傅红雪的刀,什么都没有,除了那一闪而逝的刀光。
但这刀光却丝毫没用,因为你看到时,你已经死了。
傅红雪拔刀,出刀,收刀,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任你有滔天法力,万般道术,二三灵宝,傅红雪,只需一刀。
一刀之下,便是亡魂,除此之外,别无他路。
但是,傅红雪真的收刀了吗?
不,没有!
李寻欢没有收刀,西门吹雪没有收剑,叶孤城也没有收剑,而他,更不会随收刀。
战场之中,一柄柄飞刀飞出,准确而又霸道的印在了妖将的脖子间,一刀一条命,一刀一妖将,所踏之处,尽是敌尸。
西门吹雪一柄长剑,只是一刺,一刺破开一妖胸膛,一刺元神泯灭,消散世间,一刺,生命印记消无,世间无存。
如果说西门吹雪的剑法充满了唯美的艺术的话,那么叶孤城的剑,足以让洪荒万族心神尽失。
他仿佛不需要出手,或者说不需要费太大的力气,只要从中走过,那些妖兵妖将们排着队,让他来杀。
妖将们一个个闭目而去,神色安详,嘴角翘起,充满了喜悦。
傅红雪比之三人就显暴力了,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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