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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天运符师-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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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纱纱点头,抱着花就往宿舍楼里走,走到楼道口还回头看了沈建国一眼,朝他摆摆手:“你也赶紧回吧。”
顿时,沈建国眉眼间都是笑。
他等董纱纱上了楼,在楼下看到董纱纱推开宿舍的窗子冲着他笑时才转身回男生宿舍楼。
董纱纱看着沈建国一步三回头的走掉,就赶紧关了窗子,坐在床上冷笑一声。
看着放在桌上的炫丽多彩的彩虹玫瑰,董纱纱眼中闪过一丝嘲讽。
“这玫瑰好漂亮啊。”董纱纱的室友看到桌上那一束玫瑰忍不住赞叹一声,从床上跳下来捧起来羡慕的看着:“纱纱,你可真幸福,沈建国这人也蛮浪漫的嘛,给你买的玫瑰多好看,唉,这是什么玫瑰,我们别说见,听都没听说过。”
董纱纱十分不以为然,拿起那束玫瑰扔进垃圾筐里:“什么好东西,不过是颜料染的罢了。”
“不会吧?”她的室友还不信呢:“怎么可能”
董纱纱冷笑一声:“那是你们没见识,现在大冬天的,能种出玫瑰就不错了,还种彩虹玫瑰?沈建国还说是他妹妹种的,哼,他妹妹才多大点的人儿,能有多少能耐,能种出七彩玫瑰来?无非就是骗傻子呢。”
“可我看这玫瑰挺好看的啊。”董纱纱的室友还在和她强辩。
董纱纱挑挑眉:“买没有开的白玫瑰放到装了颜料和水的瓶子里,让玫瑰吸收带染料的水,供养上些日子,等花开了,自然就变成彩色的了,这原理多简单,是个人都会弄,你们还当是什么好东西呢。”
说话间,董纱纱摆摆手:“算了,和你们说也不明白。”
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还有事,先走了。”
走到自己的衣柜旁,董纱纱挑了一身衣服换。
很快,她就将白毛衣和牛仔裤换了,换成一件连衣裙以及高筒靴子,外罩红色的呢大衣,又将长发放下,再画了淡妆。
等到梳妆好了之后,董纱纱提着包从宿舍出来。
她前脚走,后脚她的室友就骂了一句:“真会装相。”
另一位室友道:“沈建国也是个傻子,竟然没看出她的真面目来,还当她是什么好人呢。”
又有室友笑了笑:“算了,纱纱对咱们可不错,时常帮忙,也没耍过什么小性子,咱们还是别揪着她的私事不放了。”
另两位室友想想董纱纱平时为人还算可以,几个要在宿舍住的时间也不短了,董纱纱从来没有和她们争吵过,这会儿说董纱纱坏话似乎有些不太好,也就闭口不提了。
董纱纱从学校出来,走了没有多少路就看到路旁停着的那辆轿车。
她立刻拿出小镜子照了照,又把镜子放进包里,脸上带着笑,十分优雅端庄的走到车旁,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开车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长的个子挺高,看起来挺瘦,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一副精英男的样子。
他回头对董纱纱笑笑:“最近京城新开了一家酒楼,生意挺火的,咱俩去尝尝味道如何?”
董纱纱抿嘴一笑:“听你的。”
青年十满意,立刻发动车子就走。
董纱纱坐在青年旁边,脸上带着温柔的笑:“余荣,我妈听说我交了,交了男朋友,想见一见。”
青年一听立刻笑了:“行啊,什么时候?你定好时间告诉我,我一定到场,肯定给你把面子撑起来。”
董纱纱听了这话,内心无比的激动。
她深吸一口气,又温柔又感激的看着余荣:“谢谢你,我,我,你叫我真的很感动”
余荣一手开车,一手握住董纱纱的手:“傻丫头,这些都是我该做的,你感动什么?”
董纱纱目光微闪,眼中一片复杂。
她低头,装作感动的样子掩住眼中一闪而过的冷意。
别人不知道,董纱纱心里却清楚的很,余荣为人行事很低调,看似不过是个做买卖的小商人,其实,余荣可是余老最受宠爱的小孙子,他出身显赫,为人又十分有能力,最重要的是,这个人心地不坏,还十分深情。
傍上这么一个人,董纱纱可以想见,以后她的演艺之路得有多顺畅。
再加上
她嘴角微勾,她现在可是把以后闻名国际的大导演沈建国也攥在手里了,只要运作得当,她一定会很快红起来,等到她地位稳固的时候,她就和沈建国分手,然后凭借余荣对她的喜爱嫁入世家豪门,那样的生活
董纱纱想想就觉得风光无限。
她心中冷笑,这一切还都要感谢她那位好堂妹呢。
如果不是她堂妹董纤纤,她又哪里知道这些事情。
上一世,董纤纤的日子可是过的极度风光的,当时,董纤纤的妈妈不知道从哪里认了一门十分显赫的亲戚,董纤纤凭借这个亲戚的提携嫁到了余家,余家有钱有势,董纤纤又十分受宠,一辈子别提过的多好了。
而董纤纤日子过的那么好,却从来没有想要提携过董家任何一个人,且任由她过的落魄之极,走投无路之时去求董纤纤,董纤纤都没有拉她一把,又叫她怎么能不恨。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份恨撑着,董纱纱才知道了许多本不该她知道的事情,她原本想尽了法子要破坏董纤纤的幸福,没想到,一觉醒过来,她竟然有了另一番新的人生。
这一次,董纱纱提前出手,她要把董纤纤的一切都抢过来。
第六百一十三章 暗算(月票700加更)
沈临仙从二楼下来,就看到客厅里站了好几个人。
她笑问:“张嫂,这些客人是?”
张嫂赶紧跑过来恭身而立:“大小姐,这是请来给您设计礼服的。”
沈临仙这才恍然,她和韩扬马上就要举行订婚典礼了,礼服可是重中之重,必须要尽快订做。
她笑了笑,对那几个人道:“辛苦你们了。”
其中一个中年男人轻笑一声:“尽本分罢了,谈什么辛苦。”
他一招手,就有一个女助手过来帮沈临仙量尺寸,量好尺寸,那位男设计师拿过一个图册来递给沈临仙:“沈小姐先找找看有没有喜欢的款式,如果有的话,我们设计的时候会轻省很多。”
沈临仙接过图册坐下,对那几人道:“坐吧。”
她抬头又对张嫂吩咐一声:“张嫂,给几位客人拿点吃的喝的。”
张嫂答应着,不一会儿端上茶水、咖啡以及饮料,还有好些干果点心之类的。
她把吃的喝的放到茶几上就退到一旁,明显的看到一位女助手咽了口干沫,可还是没有动那些吃的东西。
沈临仙翻开图册,一张张的看过,看后忍不住皱眉。
这上面的衣服她都不喜欢,她现在才多大年纪,穿这样带垫肩收腰宽摆的裙子根本撑不起来,而且和她的年龄也不相符。
直到把整个图册翻完,沈临仙都没有看到合适的礼服。
她这才忆起八十年代的流行趋势和后世很不一样,她以后世的眼光来看这时候的衣服,当然看不过眼。
“有没有别的?”沈临仙把图册放下问了一句。
那位设计师挺吃惊的;“这些都是最流行的了,沈小姐一件都不喜欢?”
沈临仙点头:“我不喜欢这些款式,不要垫肩,衣摆还有束腰也别这么夸张”
沈临仙叫张嫂拿了纸笔过来,她拿着笔在纸上画了一些简单的效果图:“你看看这几种款式能做吗?”
设计师看仔细看了一番,忍不住皱眉:“款式是不是有点太简单了?”
沈临仙一笑:“我喜欢这种简单一点的,你再给修改一下,大致就照这个样子做吧。”
又想了一下,沈临仙道:“再做两件旗袍吧,别太艳丽了,素净一些就好。”
设计师把那几张纸收了起来:“既然沈小姐喜欢,那就照这个样子做吧。”
他站起身告辞,那几位女助手也赶紧起身跟在设计师身后出门。
沈临仙轻舒一口气,她并不会认为画出后世的礼服款式就会惊艳到现在的这些人,毕竟时代不同,审美也不一样。
不过,这个设计师倒是个活泛的人,见她喜欢也不会多提意见,倒是比那些刻板或者絮叨的人讨喜多了。
沈临仙送设计师出去,回来伸了伸懒腰,上了楼,就找出许多材料开始做傀儡。
她用了好几天时间做了三个傀儡人,这三个傀儡人用的都是好料,全部都是百年桃树的料子,里头又混了一些灵草灰以及灵兽血。
做成之后,傀儡人显的十分鲜活,只要注入灵力,只怕就能走动起来。
沈临仙很满意,她拿着三个傀儡人端详了好久,拿起笔给三个傀儡点睛。
点了睛,三个傀儡人似乎就要活过来了。
沈临仙勾唇一笑,拿出三张写好生辰八字的符纸贴在傀儡人身上,右手掐决,打了几个手势,那三张符纸就隐没在傀儡人身体里。
房门推开,韩扬走了进来。
他一进屋就看到沈临仙手中拿着一个木头人,嘴角微勾,勾起浅浅的笑来,眉眼间带着几分促狭,有一种要做坏事的那种坏坏的又可爱感觉。
他心里一热,几步过去在沈临仙对面盘坐下来。
沈临仙将三个傀儡人并排放好,从乾坤戒中拿出那瓶收集好的灵雨。
她抬头看看窗外的天空,猛的打开瓶盖,指尖一弹,几滴灵雨出来,直接落到三个傀儡人身上。
沈临仙赶紧将瓶子盖好,又调动一些好容易修出来的灵力用秘法注入到傀儡身体里。
弄好了,沈临仙对韩扬道:“赶紧扔出去,扔的越远越好。”
韩扬立刻拿起三个傀儡人踩着飞剑出去,不过片刻功夫,韩扬又回来了。
几秒钟之后,沈临仙就听到深山里传来打雷的声音,她嘴角的笑更浓了些。
韩扬坐下来,定定的看着她。
沈临仙对他一笑:“现在终于有了治霍溪的法子,我不管她跑到哪,只要过一段时间这么来上一回,霍溪不死也得疯了。”
韩扬看她笑的跟个小狐狸一样,一双眼睛含着淡淡的狡诈,使得那双本来就大的眼睛显的更大更圆了,整个人可爱的叫人想一口吞掉。
韩扬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他低头,直接含住沈临仙的唇,慢慢的吸吮挑逗
沈临仙拍打了两下,却怎么都挣脱不出来,也只好任由韩扬做为。
某座深山的山洞中
宗主吞下早先存下来的灵丹,又吸收这片地方汇集而来的浓厚的阴气,苦修了好些日子,终于将功力恢复了六成。
他十分高兴,站起来走到旁边的洞中,看霍溪和霍珏也都把修为恢复了不少。
宗主笑了起来:“好,很不错,你们先修行,等修为恢复过来,我们就找地方重建天魔宗山门。”
霍珏站起来带着笑应了一声:“是。”
是字才落,便听到外面滚滚雷声,还有阴云以及闪电都朝这方天地而来。
“大冬天的怎么打雷了?”霍溪还有些搞不太清楚状况,皱着眉问了一声。
轰隆!
几声巨响在霍溪耳边响起,震她耳朵差点聋了。
再看的时候,霍溪已经被雷电劈的成了焦黑的一个柱子,她的衣服破烂,头发直立,整个人只剩下一双眼睛含着惊惧转动几下,别的地方,那简直就跟个僵尸一样。
“不好。”宗主起身就要跑,可天雷却不放过他
几声雷过去,宗主以及霍珏和霍溪做了伙伴,三个人都成了被烧焦的直木桩子样。
呸,呸!
宗主吐掉口中的灰尘,一张脸气的成了青黑色,当然,他的脸现在黑的不行,就是发青了也看不出来:“岂有此理,又是哪个在暗地里算计本尊?”
第六百一十四章 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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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溪好半天才缓过劲来,她试探着用清洁术把身上的脏污去掉,可试了很长时间都没用。
“啊!”
霍溪尖叫:“怎么不管用?脏死了。”
霍珏赶紧用清洁术帮忙,费了好大的力气,两个人才算把身上的脏污去掉,但脸上还是黑乎乎的,被烧掉的头发也长不出来,还因为用了清洁术的原因,被烧焦的头发也给清理掉了,两个人变成了光头。
宗主看了一眼被烧的黑一块白一块跟个花猪似的两人,咳了一声:“赶紧走吧,这个地方不能呆了,立刻再找一个适合修行的地方。”
三人都以为这个地方阴气太重,所以引来天雷,于是三人商量着转移阵地。
不过,到底被雷劈了,三个人或多或少都损了根基,就算赶路,也飞不起来了,只好一步步互相搀扶着出了山区,再昼伏夜出,吃尽了苦头才离开这里。
沈临仙当然不知道霍溪三人的情形,她试过用灵雨引来天罚之后,就先把这件事情扔在一边,开始忙着订婚典礼的事。
一连忙了几天,沈临仙就必须要到学校一次了,因为马上就要迎来期末考试,期末考试之后学校就要放假了。
考试当天,沈临仙一大早就去了学校,考完两科之后她拿着笔以及考号从考场出来,迎面就碰到一个熟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被沈临仙救过一命的杜雄。
杜雄看到沈临仙,立刻笑着跑了过来:“你来考试了?”
沈临仙笑了笑:“是啊。”
杜雄低头,有些忐忑道:“能不能赏脸让我请你顿饭?前段日子多亏了你,要不然……我这会儿恐怕早没了,我一直想请你吃饭,只是后来在学校见不着你,跟你大哥打听才知道你病了,就一直耽搁到现在。”
考了一上午试,下午还要考,沈临仙肯定不会回去吃饭的,她也正想找个地方吃顿饭,现在杜雄要请她,她自然乐意答应。
沈临仙答应下来,杜雄立刻嘴角往上翘的幅度更大:“学校外边才开了一家餐馆,我们宿舍的兄弟们去吃过一回,味道还不错,就去那里吃吧。”
一边说话,杜雄一边往前走:“我去叫上你大哥,大家一起聚一聚。”
沈临仙脸上带着笑,随着杜雄出了教学楼。
杜雄这个人很靠谱,而且为人也很谨慎,他怕和他单独出来吃饭影响不好,再加上,杜雄也听沈卫国提起沈临仙是有对象的,为怕沈临仙的对象闹别扭,杜雄还是叫了沈卫国一起吃饭。
三个人从学校出来,很快就到了杜雄所说的那家餐馆。
这家餐馆在学校附近算是很上档次的了,不管是装修还是里边的饭菜都很不错,自从开业以来,好多学生都把这里当成聚餐的首选地,生意常常暴满。
沈临仙看了看这家餐馆,回头看向沈卫国。
趁着杜雄碰到同学和人说话的时候,沈临仙小声跟沈卫国说:“哥,换个地方吧,这里消费可不低。”
她知道杜雄家的条件不好,家是农村的,一家人除了种地之外没什么进项,还要供他读书,日子着实艰难。
在这里吃一顿饭对沈临仙来说不算什么,可对杜雄来说,有可能就是沉重的负担。
沈卫国笑了笑:“不打紧,杜雄找了一份兼职,工资还不低,他已经拿到了一个月的工资,手上有余钱,花不穷他的。”
沈卫国这么一说,沈临仙才不再纠结这件事情。
正好杜雄和朋友说完话过来,三人进了餐馆,因为来的早一点,还有包间,杜雄要了一个包间,坐进去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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