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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名雷恩-第2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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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官愤怒了,他丢了棍子,用自己一双用来书写公文,爱护有加的双手,疯狂的冲击着幕僚的脸。一拳拳下去,拳拳到肉,砰砰的拳击声让幕僚的脑袋一次又一次的甩来甩去。幕僚的意识已经有一丁点的模煳了,不断的冲击让他的大脑一直处于震动状态,此时已经受到了影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不知道挨了多少拳,幕僚的意识已经在涣散的边缘。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感觉,连疼痛都感觉不到。他的心里仅凭着一股子对死亡的恐惧支撑着他的意志,还有对西斯丁的恨意。他受到的伤越多,越是憎恨已经离开的西斯丁。
所以老话长谈,人性都是丑恶的。
他在这里受尽了折磨,西斯丁却要去内地享受,这一切,都是西斯丁的错!
或许他还能坚持一段时间,用恐惧与仇恨支撑着自己的意志。
但是当牧师进来之后,对他施展了治愈术的那一刻,他所有的抵抗都崩溃了。他很清楚,如果自己不说,将受到无边的折磨,直至自己最后忍不住说出来。有牧师在,这些人就不必担心用刑过重导致他死亡,他们可以尽情的把所有的手段,都施加在他的身上。
一丁点的迟疑,最终扩散到意志的崩溃,他说了。
与此同时,他也说出了西斯丁的动态,这让他有了一种扭曲的快感,他甚至笑出声来。凭什么我一个人在这里受苦,既然事情败露,那么有什么苦,大家一起承担吧!
书记官和警备队长脸上的惊喜几乎让他们的嘴角可以挂在耳朵上,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这次居然抓到了真正的大鱼。立刻的,他们就安排人一起,带着牧师亲自护送这位叫做罗巴多的幕僚前往修库修斯。
之所以他们一定要刑讯出罗巴多的名字和职务,也是为了尽可能的占据更多的功劳。他们可以什么都不问就将罗巴多送到修库修斯,但是那样,他们将得不到任何的功劳。
至于牧师的跟随,完全是看在了雷恩的面子上。雷恩现在是教会中名声仅次于枢机主教的大人物。他和教会之间的合作以及贸易,让教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大量积压的物资通过发卖的方式被高价抛售,同时雷恩也开发出教会中专有的商品。比如说香皂,比如说棉布、棉花等商品,让教会得到了一笔庞大的资金,用来加快教会的发展,以及对东方的信仰侵略。
就连教宗都亲口说过,雷恩永远都是教会最可靠的朋友。
一路人护送罗巴多去修库修斯,另外一批人火速追捕已经逃逸的西斯丁,书记官和警备队长打算扩大战果,如果能把西斯丁也抓住,那么他们百分之百会高升,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
临近中午,西斯丁一行人在路边停了下来,开始埋锅造饭。西斯丁对人性的了解很深,他知道越是遮着掩着,也越是引人耳目,所以不如坦坦荡荡。两个人生火烧水,两个人处理着食物,其他人坐在一边聊天。
突然间北边官道上马蹄声越来越近,一队武装齐备的骑士们奔腾而至。
西斯丁脸上的笑容敛去,直直的望着那些人。(未完待续。。)
第三七七章 聪明人百密一疏,错一次要丢命。蠢货百疏一密,一密就能立功
一个外地人,想要完美的融入本地的生活中,首先要会说本地口音的话。
在相同的大陆通用语中,依然会因为各地发音的特殊性,造就了许多地方性的通用语。德马拉古在发音时,会有一些勾回,让话说出来有些俏皮,辨析度很高。不过在整个帝国地方口音中,“德马拉古话”属于最“下贱”的地方音之一。并不是说这里的人,或者话,就真的那么下贱,只是这里太穷了。
从来没有人说南方口音下贱,也没有人说帝都官方口音下贱,这种偏见源自于主流价值观的地域性歧视。在众多被歧视的地方音中,总要选出最差的一个,让大多数人有一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慰藉,所以最穷行省的德马拉古话,很不幸就成为了最下贱的地方口音发音。
很少会有人专门学这里的发音,因为实在是上不了台面。很多来自天南海北的人共聚一堂,别人说南方话,说帝都话,都会引来羡慕的目光。若是有人说出了北方音,特别是德马拉古话,只能让人嘲笑不已。
当远处的一队骑士由远到近,分散开将这一行人包围在一起的时候,西斯丁连眉头都没有抖动过。
领头的骑士骑在战马上,居高临下的挑起枪尖,对准了包围在中间的西斯丁。此时西斯丁已经有了些微的易容换面,他为自己加了一圈络腮胡,眉毛修的短粗了一些,细腻的皮肤也涂抹上一层淡淡的酱色,撒上了一些像是黑斑一样的东西。他整个人的气质,也发生了变化,此时的他有些怯懦,有些害怕,也还有一些不服输的凶狠。
现在的西斯丁,哪怕是让那位罗巴多亲自来指认,恐怕第一时间都不敢说这个人就肯定是西斯丁。
骑士仔仔细细的打量着每个人的样貌,略微皱了皱眉眉头,这是他们追出来之后见到的第一批赶路人。在这群人中,他并没有发现如描述中样貌近似的任何人。“你们去哪?”,他一张嘴,就是一口浓重的口音,要是搁在外来者来听,估计连他说什么都听不清楚。
西斯丁向前一步,微微欠身行礼,以同样快要喷出冰渣子和土腥味的口音说道:“尊敬骑士大人,我们从南方来,现在要回我们的家。”
骑士微微一怔,不是逃去南方的人?而是从南方回来?他的眼神略微柔和了一些,加上西斯丁一口比他还要磕碜的家乡口音,让他对这伙人的态度好了一些。当然,感观上的好归好,任务还是要完成的。他的枪尖缓缓移动,指向其中另外一人,“你家住哪?”
被他指着的是一名侍卫,他低着头,居然也说了一口流利的方言,“我住望天大道老戈姆利家的旁边。”
骑士这次才算放松了警惕,他的枪尖缓缓放下,斜指着地面。戈姆利是乌维尔城里为数不多的铁匠之一,经常以极低的价格帮别人修修补补,很多时候不给钱都行,给他带去一点饭菜,他就能帮你把任何铁器修补好。整个城市的人,就都受过老戈姆利的恩情。
他家隔壁的确有几间房子一直空置,就连这位骑士队长也知道这个事情。早些年发生过一次冰灾,死了好些人,这些人家里老人都已经去世。一群年轻人相约一起前往南方闯一闯,看能不能闯出一个未来。这件事当时还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引发了南下的热潮。
骑士脸上浮现了些许笑容,他认真的打量了一下几人的穿着,都穿着不错的料子,而且还是棉衣。现在棉衣已经成为了北方最流行的保暖服饰,每个人都以拥有一套棉衣为荣。他们的马车看上去虽然不是很华贵,不过比普通人家的要稍微好一些。看上去这些年轻的小伙子们,似乎在南方闯出了路子。
他点了点头,“都是好小伙,你们看见有人朝南边去了吗?”
西斯丁临危不乱,居然一丁点紧张急切都没有表现出来,稳的一塌煳涂。他指了指远处的路面,“一个多小时前,有一队骑士朝着南下的方向跑了过去,他们挺凶狠的,差点把我们的马车撞了。”
骑士估算了一下时间,应该差不多就是那群人,他一挥手,包围圈立刻变阵继续在官道上奔驰。临走,那骑士队长嘱咐道:“最近不太平,回去之后先去警备队报个到,尽量不要结伙出现!”,他摆了摆手,用力一抖缰绳,双腿一夹,坐下战马受力嘶鸣一声,扬起前蹄狂奔而走。
西斯丁的笑容,在那群骑士的背影消失之后,立刻化作乌有。
“来不及收拾了,吃的全部装起来,立刻调转马头,去冰原。”,一声令下,护卫们没有丝毫的迟疑,立刻按照西斯丁的话来做。这几年的走私生涯中,西斯丁用自己的智慧和果断,已经赢得了这些人无条件的信任。
马车掉头之后加快了速度,一路也是狂奔。在车厢里,护卫的头目有些疑惑的问道:“西斯丁大人,我们不是要去南边吗?”
要去南边,结果却往北边跑,即使他信任西斯丁,但是也要把这个事情说明白了,否则在这个空前紧张的环境之下,真的很难确定其他人会不会生出什么心思来。他这么一问,其实也是配合西斯丁,让他解释一下,安抚其他人的茫然和不知所措。
西斯丁眼中的激赞一闪而过,他解释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已经暴露了。如果继续往南方走,我们会面对更多的围堵和阻拦。我不确定是不是每一次都能度过难关,据我所知雷恩伯爵是一位非常聪明的人,如果有他亲自设关,或者由他的心腹亲自设关,我们未必就能混过去。”
“此时去南方的路已经堵死,荒郊野外之中存在着变数,加上这件事本身涉及到更高的层面,恐怕北方军团都会阻拦我们回归南方。所以南方不能去了,我们只能一路向北。以我们和冰蛮的交情,只要他们能庇护我们一段时间,等风头过去之后,我们自然可以重获新生。”
西斯丁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话,其实就在刚才,他已经露了不少的破绽。他不敢赌那些人会不会想起来,也不敢赌自己的运气。
事实也的确如西斯丁所想,那一队骑士追出去半个小时之后,领头的队长突然举起手臂,整个冲锋的阵型立刻停了下来。座下的战马不安分的扬着蹄子,这一路的狂奔突然间停下来对战马也有很大的伤害,如果不是真的非常重要,这骑士队长也不会这么做。毕竟,坐骑是骑士的第二生命,比妻子更亲近的“人”。
“我们上当了,立刻掉头,追那辆马车!”,骑士队长中闪烁着森寒的杀气,他被骗了。
他离开那伙人之后,总觉得有些什么不对的地方,可就是说不出来。就在刚才,他突然间想明白了。如果是从南方回北方,拉马车的马应该面朝北方才对。他们只有五个人,可用了一口足以让更多人吃饱的锅,这一切,都格外的有反常态。特别是跑到现在,他都没有发现地面上有些依然有积雪的路面有留下任何的车轮印,显然那群人撒谎了!
他咬着牙,如果真的是没有追到,从而让一个天大的功劳飞走了,他顶多只是觉得自己和兄弟们运气不好。可明明追到了,居然被晃了过去,那就已经不是运气的问题了。身后这些兄弟的未来,都压在了他的身上,他心中的被欺骗的愤怒几乎要透体而出,融化整个世界!
“拼了命,也要追上他们!”
等他们回到了曾经和那辆马车相遇的地方时,马车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地上还残留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铁锅,铁锅里的汤汁还散发着热气,看样子他们走了没有多久。
骑士队长低头看了一眼地上的浅浅的车轮痕迹,眼前一黑差点歉疚的要摔下马去。他当时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几个人身上,丝毫没有注意到地面上的异常,他咬着牙关,巨大的力量让牙龈红肿裂开,咽下去一口腥甜的带着鲜血的唾沫,他一挥马鞭,指向正北,“追!”
一个一路逃,一个一路追,而另外一边,消息已经火速的通过信鸟送到了修库修斯。
德马拉古很穷,穷的城市和城市之间连魔音盒子都没有,有什么要传递的信息,只能通过信鸟来传递。好在北地有自己的特有信鸟,雪头枭,一种体积很大,但是速度很快,也不畏惧寒冷的食腐类飞鸟。从乌维尔到修库修斯,雪头枭只用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
当情报出现在雷恩的面前时,他霍然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马丁!”
马丁向前一步,昂首挺胸,双腿用力的并拢在一起。钢铁的战靴发出的撞击声格外的深沉,他眼里闪烁着某种光泽,这个时候,他会向所有人证明,他是一名真正的战士,并非是只靠着靠山的关系户。
“拦路设卡,所有人必须用热水洗脸,然后剃掉所有的头发和胡须,也必须在修库修斯修整三日之后才能放行。每一个南下的人,我都要亲自见过一面。”,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大路要看好,小路也不能放过,找熟悉附近地形的人,所有小路,包括野外,只要能过人、过马车、过大量骑士的地方,都要安排人手。人不够,就把城防军开出去,再不够,就征调民夫!”
他勐地一挥拳砸在桌子上,“我要他插翅难逃!”(未完待续。。)
第三七八章 人体中拥有数不清的细菌,这些细菌离不开人,就像人离不开它们
当骑士们找到了之前那一辆马车的时候,马车上的人都已经消失一空,连东西都没有留下什么,唯有倒毙在路边的两匹拉车骏马。这两匹马之前见到的时候通体雪白,此时再见到已经变成了鲜嫩的粉红色,眼珠子里更满是猩红。
北地此时虽然也算是入夏,但是气温还保持在零度左右。如果他们不被逼着重新返回北方,这一路跑下去,温度越来越高,过了修库修斯之后温度就会有大幅度的提升,这两匹骏马也不一定会死。
之所以倒毙在路边,还是因为这天气太冷了一些,长时间的奔跑让这两匹骏马出了一身的汗液,这些汗液被冷风一吹,更快的带走了骏马体内的温度,也使得皮肤下的毛细血管不断收缩,促使了骏马的血压不断升高。众所知周,当血压升高之后,无论什么动作,都应该尽量的放缓,再放缓。
皮下大量毛细血管的爆裂,加剧了骏马身体的负担,很快就开始呕吐血沫,倒在路边。
在北方,唯一靠得住的坐骑,就是彼得安牦牛,以及一些珍稀的,不畏惧寒冷的珍奇异兽。前者的速度太慢,后者的价格太高,都不是西斯丁逃亡的最佳选择。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放弃了乘车逃走,而是选择了雪橇。
雪橇并非是某个世界的特产,这种在雪地上方便且快速的行进方式早就被千百年前生活在冰原附近的人们所发现。之所以这种很方便的通行方式并不是主流的原因,还是在于气候的缘故。
从秋季到来年的春季,冰原附近都属于冬天,野外万物凋零,别说小动物什么的,连花花草草基本上都全部枯萎了。在这种环境下,出城其实和自杀没什么区别,还要浪费大量的物资,这才让整个北地很少能看见雪橇什么的东西。就算能看见,恐怕也只有在夏季。
西斯丁一行人这两年来不断的穿越整个德马拉古,一身滑雪的本事也算是练到了家。特别是越靠近极北冰原,温度也就越低,常年不化的积雪成为了最佳的雪场。
望着更远的远方,骑士队长安抚了一下有些疲劳的骏马,咬着牙狠狠的攥着拳头砸了一下马鞍。坐下的战斗感受到一场的震动,扬着蹄子嘶鸣着,就像在询问背上的骑士,这到底是怎么了。
骑士立刻翻身下马,拿出马鞍下干爽的棉布裹在战马裸露的皮肤上,战马灵动的眼里里透出人性化的神色,它伸出火热的舌头卷着骑士的脸颊,似乎有说不尽的话想要倾诉一般。
骑士们纷纷下马开始为战马擦去汗水,同时也会喂一些有盐分的精料,追到现在追不上,再追下去也毫无意义。望着远处如高原一样冰莹剔透的冰原,所有的悔恨都化作一声忧愁的叹息,天大的一个机会,就这么让他放过了。
另外一边,西斯丁一行人根本不敢有丝毫的停留,直接从小道上了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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