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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器制造师-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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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被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一个不真实的武侠世界,一切都是靠实力说话,完颜绰本就是极有天赋,根骨也不错的学武好苗子,最后怎么会菜瓜成那个样子,再对比一下本书的男主角,天生资质愚钝,如果不是后来因缘巧合的一番机遇,也不可能习得那么高深的功法,最终成为一代宗师,人比人,气死人,想来就令人灰心丧气。

    既来之,则安之。

    接管了这具身子,完颜绰才不想重蹈覆辙,跟书中的完颜绰落得一个结局,既然明知道凭自己的机遇没办法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混成一代高手,如鱼得水,还不如见好就收,趁早另谋出路来得要紧。

    不到黄河心不死,不撞南墙不回头,完颜绰不是那么死脑筋的人。

    完颜绰一朝穿越而来,提前看了剧本,知道命运的推手是怎么一步步向前的,但是他并不想去改变主角的机遇,个人有个人的因缘,况且,没有那个主角运,还是别急着跟剧本叫板,找死没商量,会被当做bug给强行抹除掉的!完颜绰性子淡漠,并没有那么争强好胜,他只想改变自己最后凄凄惨惨的命运,对于那些江湖高手们的你争我夺,他不感兴趣,也没那个闲工夫关心,要知道,这时候的蒙古草原,成吉思汗可是已经崛起了,完颜绰顶着一个金国宗室贵胄的名头,到时候蒙古的铁骑迈进关内,他们可半点都讨不了好,为了保命,他必须奋斗一把,将风雨飘摇,大厦将倾的金国王朝给拉回正轨里来,只要能遇上一个明君圣主,自然能拯救一下大金国的国运。

    不过现在的完颜绰也就五六岁,他虽然有心逆天改命,但年岁尚小,也没办法随心所欲的大展拳脚,更麻烦的是,以他现在的年纪也差不多该开始习武了。

    怎么办?该怎么跟父王母亲说呢?

    正在冥思苦想应对策略,忽听外面有婢女来报:“世子爷,宫里派人来传话了,陛下和元妃娘娘请您入宫,共同庆贺新春呢。”

    完颜绰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换好了一身锦衣华服,完颜绰刚一出府,就见到一个鼻梁高耸,相貌英俊的青年男子骑着高头大马,等在府外,此人正是完颜绰的生父,荣王完颜洪熙。原著中形容完颜洪熙,说他强干精明,野心勃勃,一心想要吞并宋朝,分裂蒙古,让金国成为真正的天下共主,是原著中鼎鼎有名的大反派,其实,以一国之王爷来说,有此宏图大志也无可厚非,对完颜绰来说,亲身接触这么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感情上实在很难以平衡。

    私心里,哪怕身上留着金国宗室贵胄,完颜氏一族的血,明明就是女真人,完颜绰也总是时不时产生一种自己是汉人的错觉,潜意识里他也是更愿意亲近宋国的,不得不承认,这就是华夏文明的强悍之处,胡虏无百年之运,此话果然不假。

    到现在为止,女真人入关已经百余年,金国国主醉心于汉族的典章制度,礼乐文化,大力推行汉化,就拿中都来说,金汉混居,互相通婚,完颜绰的生母也是宋人,金国百姓大多都会说汉语,可见金宋两国本质上并无差别,就连日后蒙古铁骑南征,四处争占土地,接连灭了夏,金,宋三国,亡国的百姓永远都是最可怜的,蒙古人可不分什么金人,宋人,一律当做南人俘虏来处置,有元一朝,金人和汉人的处境都分外艰难,到后来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也分辨不出了。

    完颜绰有心想要改变历史,至少不能让蒙古铁骑继续糟蹋我中原的大好河山,但是没办法,宋国现在就是一个猪队友,朝政*,文恬武嬉,完颜绰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投奔宋国,只会死得更快,而且面对来势汹汹,国势力如日中天的蒙古,今宋两国都得举白旗投降!没办法,蒙古国就跟开了挂似的,不论南下还是西征,一路打来所向披靡,周边各国们都招架无力,唯一的办法就是想办法促成三国联合,聚沙成塔,尚且可以和国势如日中天的的蒙古帝国一较长短,若是各自为政,或是表面上赞成联合,背地里却互不信任,坐山观虎斗,只会被蒙古坐收渔翁之利,分而击之,一点点蚕食殆尽。

    纵观华夏五年里历史,不外乎四个字,成王败寇!成吉思汗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屠夫刽子手,史官们不也大笔一挥,给了一个“一代天骄”的至高赞誉吗?未穿越之前,完颜绰看见这段历史也不会惊奇,但是自己设身处地生活在此,他就没办法这么淡定了……

第11章 。19|家() 
“你笑个屁啊!”蒙塔的笑,在重黎看来就是幸灾乐祸,气急之下,重黎直接鞠了一捧水往蒙塔身上浇,想看自己的笑话啊?门都没有!

    蒙塔闪躲不及,被浇了满头满脸的水,却根本不生气,反而很享受重黎这么毫无芥蒂地跟自己打闹,在他看来,这是重黎主动退让,跟自己缓和关系的第一步。毫不在意地一把抹掉脸上的水珠,蒙塔还是笑,看着重黎的眼中满是宠溺。

    “真没劲儿……”蒙塔这呆子傻乎乎的,连个反应都没有,捉弄他也没什么意思,重黎背过身去,再没搭理蒙塔。

    事实上,自从决定跟黎单离开之后,重黎又抽空重新检视了一遍跟蒙塔的关系,不得不承认,蒙塔对自己很不错,即便蒙塔的有些做法并不完全符合重黎为人处世的标准,但是蒙塔从来没有伤害过自己,这也是重黎一直心有愧疚的。

    “蒙塔,对不起。”说这话时,重黎一直心虚地低着头,甚至不敢去看蒙塔此时的表情,他心里很明白,一句轻描淡写的道歉根本就没有什么用,蒙塔肯定恨死自己了。

    “重黎……”轻声唤着重黎的名字,蒙塔忽然侵身附了过来,捏着重黎的下巴往后抬起,狠狠吻了下去。

    重黎稍微愣了一下,心有愧疚,没好意思拒绝,随即顺从地闭上眼,乖乖接受了这个不算温柔的亲吻。

    蒙塔简直是欣喜若狂,心里飘飘然,乐得都快找不着北了。重黎不喜欢自己,更不愿意跟自己亲近,蒙塔一直都知道,但是现在,重黎冷冰冰的态度终于有所松动,是不是代表了自己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有机会了?

    “重黎……”从始至终,蒙塔对重黎的称呼就没改过口,哪怕重黎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是布斯曼贝尔家的少爷,他叫黎重,是一个流浪旅者,从来都不属于白城子,也不属于阿如温查斯家,更不会属于他蒙塔,但是蒙塔从来没有气馁,该是自己的,自己一定会尽全力争取,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从自己手里溜走。

    温柔地亲吻着重黎精致的眉眼,唇齿相依,唇舌交缠,心里满满都是窃喜和小庆幸,但是与此同时,蒙塔也第一次恨透了自己的笨嘴拙舌,他不会说什么甜言蜜语,但是这份喜欢的心情,他确实想要好好传达给重黎。

    不求任何的回应,只是希望心上人能够知晓。

    “喜欢你……”

    低沉的声线,沙哑的嗓音,就在耳畔响起的轻声呢喃,不过简简单单的三个字,重重砸进了重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从此落地生根。

    这不是蒙塔第一次向重黎告白,可能是因为心境大不相同,这一次听在重黎耳中,效果完全不一样。

    那一刻,重黎清楚的意识到,自己完了!就算之后顺利离开了这个时空,他也忘不掉这个男人了,更忘不了现在听到的这句饱含深情,又小心翼翼的告白,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触摸到了爱情,炙热的,令人心潮澎湃,仿佛一个戒除不掉的心魔,不断引诱着他堕落,沉沦。

    “喜欢你……重黎,我喜欢你……”

    鼻翼间一阵酸涩,重黎死死地闭着眼,咬牙强撑着,不让眼泪掉下来,心已经被迷惑了,但是理智还在脑中反复拉扯,不断提醒着重黎,不能往前,不能放纵,不能迷失自己。

    温柔地吻掉重黎睫毛上沾染的泪珠,蒙塔直接伸手把重黎从溪水中抱了出来,轻轻放到溪边的青草地上,侧身而躺,一手撑在重黎耳边,把心上人整个罩在了自己的阴影范围之类,柔声问道:“重黎,喜欢我好不好?”

    从重黎的角度,能清楚地看到蒙塔眼中的忐忑和不安,在他宽厚的肩膀后面,是宽广无垠的夜空,星辉朗耀。

    不知道是不是微凉的夜色让人感到寂寞,重黎第一次萌生出了想要亲吻这个男人的念头,重黎也确实这么做了,轻轻的一个吻,没有令人血脉喷张的唇舌交缠,却还是让蒙塔差点儿没感动得哭出来。

    “重黎?”

    “谢谢你。”谢谢你一直不厌其烦地满足我各种无理取闹的要求,谢谢你这么长时间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照顾,也谢谢你的一片真心。

    不过是轻轻的一个吻,却勾得蒙塔心花怒放,心潮澎湃,心底蛰伏的野兽被完全唤醒了,叫嚣着,怂恿着蒙塔狠狠占有身下的人。

    “重黎……我,我想……”吞了吞口水,蒙塔语塞了,发现自己竟然会紧张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他真的太喜欢怀中这个人,生怕自己会不小心做出伤害到心上人的事。

    “可以哦。”

    蒙塔傻了,第一次见到重黎对自己笑得这么灿烂好看,特别是在经过清洗地下贫民窟和地下斗兽场的事情之后,重黎更是很少对自己展露笑颜,失而复得的美好,蒙塔想抓住,也一定要抓住,他不会再让重黎离开自己身边了,绝不。

    蒙塔伏低身子,整个人压在重黎身上,埋首于重黎颈项间,小声倾诉道:“重黎,我真的好喜欢你……”

    “我知道。”重黎笑了,伸手抱住了蒙塔宽厚的后背,天上的星星那么明亮,万籁无声,天地间仿佛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真好。

    以天为被,以地为席。

    (以下省略xxxxx个字。)

    一番抵死缠绵过后,蒙塔用自己的兽皮大衣仔细将陷入昏睡中的重黎裹好,抱着人缓步走回了营地。

    看到自家那蠢货兄弟一副被□□过度的模样,昏昏沉沉地被蒙塔抱了回来,黎单气得眼都绿了,正想上前找蒙塔算账,就看到蒙塔小心翼翼地将重黎放到了厚厚的兽皮毯上,末了,还不忘给重黎遮盖好,从始至终,脸上都带着满满的宠溺和温柔,那一刻,即便是黎单这个外人看了,也不得不承认蒙塔对自家那蠢货兄弟用情之深,不然绝不会对一个昏睡中的人露出这么温柔的神情。

    唉……都已经决定要离开这里了,竟然还弄出这么一笔风流账来,黎单搞不懂他家那个蠢货兄弟到底要做什么了。

    事实上,正是因为自己就要离开这个时空了,重黎才鼓足勇气最后放纵一回,不然,等他回去后,却发现这段时间自己其实什么都没留下,只是在虚度光阴,重黎又怎么能接受?

    黎单不知道自家那蠢货兄弟跟蒙塔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是现在,黎重已经睡了,显然问不出什么来,跟蒙塔,黎单可不觉得有什么好说的,不管怎样,只要是黎重做的选择,无论好坏,黎单都会尊重,就让黎重先好好休息一晚吧,有什么话都等第二天再说。

    怀着父亲嫁女儿的复杂心情,黎单叹了口气,满心纠结地躺回去睡了。

    就这样,蒙塔侥幸逃过一劫,不明所以地看着黎单的方向,他还以为自己肯定会被狠狠教训一顿,甚至都做好了绝对不还手的觉悟,毕竟是他自己先忍不住对重黎出手,黎单身为自己心上人的兄长,当然有权利教训自己,没想到怒气冲冲的黎单最后竟然放过了自己,蒙塔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运气太好,不管怎样,蒙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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