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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性家族之看尽落花能几醉作者:鼓手k99-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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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云飞一怔。就知道,该来的迟早要来,躲不过的。轩辕一族,三十岁是个分水岭,过了三十岁就再不能生育,而他已满二十九,只有一年的期限,沈擎苍一直盘算着呢,绝不会让他蒙混过去。
男人直直地盯着他双眼,不容他有半分的逃避,半分的逃避都不能有,这是多麽可怕的一刻!
他的眼神真诚而安静,可他的下身却没停下撞击,可谓凶狠,如猛虎下山,可谓极速,如风驰电掣,阮云飞嘶哑地喘息着,身体神经质地微微跳动,裸露的双腿已被汗水和淫液湿透,那个火热的如同住进了一个太阳的地方更不用说,毫不夸张,那是一种命悬一线的感觉。
“呃呃……嗯啊……”花穴猛地收紧,爆发力十足,像要把那根东西夹得粉碎般地拼命吞吐,弓着腰的阮云飞倒进男人怀中,而沈擎苍温柔的眉眼里分明是势在必得,洋溢着凄苦的残酷,慢条斯理地将精华尽数射入那活跃非常的甬道中。而阮云飞埋着头,被高潮的余韵冲击着,吟哦惨烈而稀薄。
往後一退,拔出的分身带出一串粘液,沈擎苍没去管,径直将男人捞入怀中,手不停地顺着他仍颤抖不止的背部。他也知道,阮云飞的难处,也明白他的脆弱,但是他真的想要一个孩子,很想很想,过那一家三口和睦融融的生活。和最爱的人共通缔造一个家的感觉,曾是他望尘莫及的,然而世事无常,望尘莫及转眼变作了触手可得。
可是这转眼之间,多少风风雨雨被他血流满身、泪流满面地走过。这些,谁知道呢?也只有自己,不能选择忽略。
也许那天做得太狠,阮云飞病了。
他何尝不知道,男人生的是心病。他不愿意的他曾经会直说,可是现在,他却学会了那些莫名其妙的隐忍。
他现在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独自跑到後山去喝酒。喝得酩酊大醉,甚至彻夜不归。
沈擎苍也不说什麽,只是把酒全收了。他并不是每次都知道他在想什麽,就算如此,总有一次是例外的。
何况他不是没有事做。
那人他也该处理了,要不是有太多要紧的事要做,也不会拖这麽久。
“薛凤,你说重华是被魔教人抓去的,我一直有个疑问,你是怎麽脱身的?要知道,霍负浪心狠手辣,从没有留活口的习惯,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你在说谎。”沈擎苍坐着,悠悠地品着茶,眼睛像一潭深水。
纵然想好了千套说辞,万个借口,面对这个人,他却一个字也辩不出。
“我不说谎,阮云飞会杀了我的。”当然他还没笨得忘记道出自己的苦衷,“你不知道,那天,北望失踪的时候,魔教的人来过。”
沈擎苍喝茶的动作一顿,手在微微地颤抖。
男人虎目含泪:“重华为了保护我们,被霍负浪……”他凄厉地笑了,“那人简直就是禽兽,不但淩辱了重华,还在我和俊钦身上下了毒……”
“那你呢,你在干什麽?!”将茶杯一股脑地摔在地上,沈擎苍指着他一字一句地质问着。
薛凤不但没有忏悔,没有自责,反而跳起来反咬一口:“那你们呢?你们又在哪里?!到底有没替我们考虑过?!”
呼吸一窒,沈擎苍整个人像霜打的茄子,黯然了。
“你不也和我一样,不希望那个人知道?”薛凤越发激动,唾沫横飞地据理力争,“他们人多势众,我能有什麽办法?去送死吗?”
听到这里,沈擎苍忽然笑了:“若我是你,送死又如何。起码值得。”他高大的身躯站起来,“薛凤,我怀疑你,到底有没爱过?若是真的爱过,你会说出这样的话麽?”
你会麽?!
(强强生子) 第九十二章 怀了~
不用再问,也知道阮重华是如何落入魔教手中的。
他是自愿的。用自己去换来了救命的解药。真是个傻子啊。可是这世上,也只有傻子,会让人心动。
这一切他不会告诉云飞。他替他承受。什麽是不分你我,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但他只愿将幸福和快乐与他分享,至於痛苦就算了。他怕他难过。
阮云飞的胃口越来越不好,不知是不是酗酒的缘故。
那天他搞来不少山珍海味,想给他改善下夥食,不料他瞧了一眼就奔出了山洞。
追出去,男人攀在岩壁上,正撕心裂肺地干呕。沈擎苍心里一动,难道……
“云飞,还难受麽?”叫人端了茶给他漱口,他却眼也不抬茶不也接就往後山去了。
实在不放心,但扰人清净也非良策,只得等他回来再好言好语地哄,可等了一天,两天,男人迟迟未归,他心急如焚不得不亲自去找。
刚出门,就碰到阮云飞正缓缓朝自己走来。不知怎的,突然很紧张,但仍是上前握住了他的手:“你没事吧?别让我担心了,好不好?”
阮云飞终於抬起头:“我不舒服。想到处走走。”
晚上睡觉的时候,他习惯性地将他搂住。
男人总是背对着他,直到早上也不肯回头。开始以为他故意比自己晚起,後来才发现他是真的越来越奢睡了。
但是他始终都没直接问过他。大家心知肚明就是了。
只是半夜,他总睡不着,然後伸手去摸他腹部,当然是悄悄的。
那里有个小小的生命正孕育而生。轩辕一族的人,半年一胎,距离那次情事已经有一个月左右,说不定小家夥的五官已经长全了。只是,不知像谁比较多?
这个时候,他对他的爱变得更加无法割舍。多麽好啊,他们快有孩子了。就快有人奶声奶气地叫他爹爹了,多好。他从没这麽幸福过。纵然不堪患得患失的折磨,但终究离幸福,只差这麽销魂的一步。
太好了。云飞,你难道不觉得麽?
阮俊钦发现一件怪事,大哥变得越来越沈默,沈擎苍却越来越爱笑了。
大哥总是病恹恹的,沈擎苍却尤其地生龙活虎。
大哥不喜欢那个人的寸步不离,沈擎苍却越挫越勇大张旗鼓地做起了跟屁虫。
直到阮云飞的肚子显出隆起的痕迹,他终於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他那个可以媲美冷面阎罗的大哥居然、居然有了!姓沈的果然有点本事啊,自己由衷地佩服。
不过别笑得太早,依大哥的性子,这孩子能不能生下来还是个问题,就算生下来养不养得大,更令人琢磨。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哼哼,沈擎苍,你等着被剥削吧!
果然不出所料,阮俊钦觉得自己简直就是神算──
“这是你泡的?你是不是想烫死我?!”说完就泼了过去,紧接着,杯子应声而碎。
沈擎苍被烫得满脸通红,茶水不停地沿着发丝滴落,他却丝毫没发火,居然嘻嘻笑着:“干嘛这麽大的脾气,我给你换一杯不就得了?”
“我不是说过我不吃这个麽?拿出去!滚!”被踢了一脚的沈擎苍险些站不稳,被当面羞辱已不是第一次了,每天的打骂几乎是家常便饭,但他毫不含糊总是微笑以对:“老是些清淡的,我怕你吃腻了。所以弄了点开胃菜给你换换口味,也没放辣椒,有话好说,你脾气这麽大对孩子不好的。”
听见他提这个就来气,秋天就穿得像冬天那样厚还是掩不了大腹便便,阮云飞的心情怎麽好得起来?所以逮着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暴跳如雷一番:“给我闭嘴!你再说!”
沈擎苍早就在刀枪剑雨中锻炼出来了,越是被骂越是笑容可掬:“来,该喝药了。”
“我不喝!”至从身怀六甲,阮云飞的脾气不是一般的大,每每闹翻了天还嫌不过瘾。沈擎苍呢,总是软言软语地哄他,那个温柔劲,简直肉麻:“药不能不喝,乖,听话,又不苦。我这有山楂。还有你喜欢吃的,那个酸酸的,叫什麽……”
叶青在旁帮腔:“杨梅。”却被阮云飞一眼瞪了个落花流水。
(强强生子) 第九十三章 孕夫生活
在风雨满楼的日子里,沈擎苍的笑容越发炉火纯青,简直迷死人不偿命,若是个怀春少女见了说不定立刻以身相许。
他说话的调子总是软绵绵的,像是包裹了化不开蜜,叫人难以抗拒──听了感到浑身酥麻,无一处不酣畅淋漓。
两人成天吵嘴,打情骂俏的戏码乐此不疲地上演。
“云飞,别生气,你能不能拿一天不生气?”难得被摧残无数次还如此心平气和地与那人讲道理。
“不行!”虽然有故意找茬的心理,但有一不部分原因是真的无法控制情绪。
“你这样会吓到孩子的,你看吧,你吓着他了,昨天他还动的。”又开始碎碎念啊碎碎念,一发不可收拾。
“放屁!”这人的回话还是那样个性十足,火药味浓得很。
“把苹果吃了,我还采了些葡萄,多吃水果孩子长得漂亮,你不想我们的宝贝生下来是个丑八怪吧?”
“你给我闭嘴闭嘴闭嘴!”一副我要和你拼命的恶劣口气。
“云飞啊,嗓子都哑了,别这麽吼了,别说吓到孩子,吓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
“……”彻底无力。
当然,沈擎苍并非善碴,到了晚上还是会不失时机小小报复他一下。
因为着床尚未结实,怀孕头两月胎儿十分脆弱,必须要规避房事,阮云飞的身体早就离不得男人的滋润,白天还好,晚上一到下面就湿得一塌糊涂,两人共室,更是难以自控只有受不住煎熬躲在床上低喘的份。
如此会见缝插针,如果生在乱世,沈擎苍一定是个奸雄,不过在阮云飞面前,有时任劳任怨、言听计从,有时却更显得不好惹。阮云飞特殊的体质注定比较吃亏,沈擎苍就是抓住他这个弱点一顿糖果一顿鞭子地为所欲为。
“明天只要你不发火,我就帮你弄一次。”他这个人虽然好色,但也只是针对老夫老妻,然而阮云飞却不这麽认为,觉得自己看走了眼,简直是引狼入室,好不痛恨。
“下去!我今晚一个人睡!”阮云飞恨不得扑上去在他命根子上紮个几刀,可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前几夜他坚决不肯和他同流合污,最後还不是屈服得彻底?
沈擎苍摸着下巴,坐在床边好整以暇地对他进行着视奸:“识时务者为俊杰,有男人何必委屈自己?何况我雄风如何,你不是见识过?哪一次没让你满意?”
阮云飞磨磨磨着牙齿,眼里注满穷途末路的恨意,看上去楚楚可怜:“我不想跟你说话!”
两手一摊,男人凑过去对他吹了口气,那样子要有多登徒子就有多登徒子:“没有我,这一夜你睡不好的,别嘴硬行不行,”说着将小弟弟从裤裆里掏出来,放在他手里,“喜欢吗?想要吧。只要你说一声,它就是你的。”
这番不要脸的话亏他说得如此淡定,而阮云飞已经无地自容了两百回有余,看着掌心里一点点变大还微微跳动的东西,他不得不夹紧腿似乎这样那里就不会流出越来越多的湿液。
话说沈擎苍还真坐怀不乱,待男人的裤子从里湿到外,才慢悠悠地,像个嫖娼的大爷,意气风发、吊儿郎当地上了床,捏住他裤裆揉了几下,一把扯下裤腰带,仿佛入无人之地,把手伸了进去。
阮云飞无言地侧躺在榻上,眼眶微微发红,嘴唇咬得出血,默默接受这样强制性的纾解,沈擎苍对他可怜巴巴的眼神视而不见,直到手指沾满他爆发後的粘液,才撤出来,很拽地瞟了他一眼。
吸了吸鼻子,阮云飞慢吞吞地拉来被子,把自己裹住,笨拙地翻身面朝墙壁,沈擎苍这才捂住嘴,在床上滚来翻去偷偷笑了大半夜,笑够了才以占有的姿态拥住男人,沈入梦乡里。
这是他人生中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都说权利才是人们向往的极致,其实,爱人在身边,才是最实在最美好的。
人生匆匆,不过几十年。这几十年里,有人迷恋在花丛中来去自如片叶不沾身的潇洒,有人推崇杀人无数大义灭亲的快意,有人执着黄袍加身只手遮天的辉煌,有人追求金银如山酒池肉林的奢侈,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但芸芸众生,究竟有几人开怀到最後?临死没有半点後悔,没有丝毫遗憾,没有一点自怜?人总是要走过了一生,才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究竟是什麽,可惜已经找不回来,属於你的时代不再现,让你的圆梦机会不再有,再狂也成虚妄,再痛也是枉然。
还不如,不枉此生地好好爱一回。
(强强生子) 第九十四章
可惜好景不长,眼看阮云飞还有半月就要生了。
然而就在一天,有人送了一样东西来。
这个东西是个人,是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把他送上山的,是朝廷。
他们一言不发,人送到就走。只说了一句话,这句根本不用说的,因为只要长了眼睛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就快死了。
若是不认识的,阮家人大可不管。若是不认识,这个人也不会被送上山来。
因为他不是别人,正是和他们分别数年之久的,阮汗青。
阮汗青究竟是被谁所伤并不被纳入第一时间所考虑。
关键是立刻救人,阮云飞几乎快急疯了。没想到那日他一去,竟是诀别。
谁也想不到这个比谁都坚韧都显得要强,仿佛谁不敢伤害他都伤害不了他的阮汗青转眼就成了这副奄奄一息的模样。
沈擎苍更是心急如焚,阮汗青随时会死在他们面前,他绝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样一条鲜活的生命渐渐冷却,变成一具被埋入黄土的屍体。何况云飞即将分娩,在这个节骨眼上如果因为情绪激动而小产,他们就再不可能有孩子了。
然而现实就是这样,平安是有限的,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顺利也是有限的,不是谁都能坐享。
他是这个家的支柱,他不能够说出无能为力这样苍白的话语。他不能够。不能让在座的失望,更不能让做大哥的云飞伤心。人一生有许多艰难的时刻需要战胜,而这一次实在艰难得过分,他甚至害怕了,他怕失去汗青这样的一个好兄弟,害怕见不到孩子的平安诞生,真的很怕,可是他没有胆怯的权力,他必须迎上前,要麽痛击无情的现实要麽被现实杀得片甲不留,被现实压得翻不了身。所以他必须赌。赌这麽一次。
“等我。我会尽快回来。我会找到救命的药。”临走时,他紧紧地紧紧地握住阮云飞的手,对他千叮万嘱:“不要放弃,相信我。一定要相信我。照顾好汗青,照顾好我们的孩子。”
说完,沈擎苍头也不回地离去。老远,还能看见他坚挺的背影。他总是那麽自信,临危不惧。是人都会说,这的确是一条汉子。
但他万万没想到,他前脚下山,阮云飞就做出了一个影响彼此一生的决定。
为了节约时间,沈擎苍运足功力,轻功可谓达到极致。完全是在玩命。
骑马要一天一夜的路程,他半天就赶了回来,这个时候,他的脸色已是青白,就像个鬼。
这一去一回,几乎毁了他一半的修为。但是没有办法,人命关天,和时间赛跑,是不得已而为之。
他永远都忘不了自己满怀希望回到归云山那一天。柳暗花明的感觉,让体力严重透支的他居然步伐轻快。
“我找到药了!”一到家门口,他就欢喜地吼了出来,他仿佛已经看见阮云飞激动地奔出来和他拥抱在一块。
但是他错了。这激动人心的一切并没发生。甚至没有人回应他,好像他被遗忘了。难道汗青已经?他满心惶惑地走了进去,幸而没有看见惨白的灵堂,也没有听见凄惨的哭声。
阮汗青好好地躺在床上,胸口被包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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