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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案组全本-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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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

“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

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

“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

“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

“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

“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

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



第三卷 化尸童姥

第一章 … 九天化尸(下)

“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

“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

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

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

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

“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

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

“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

“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

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

“有,我知道村里就有一个。”我与流年交谈时,围观的村民中,突然有个五、六十岁的欧巴桑插话。我走到她身边,向她询问详情,她正欲回答之时,身旁的人却暗示她别多管闲事。

“不把这变态佬抓了,谁知道下一个被剥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孙儿啊!”欧巴桑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沉默不语。

为了不受别人影响,我请欧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诉我,村里有个叫“喃呒志”的老忤作,现在已经七十有几了,年轻时专门做取骨工作,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经验。

我向她要了喃呒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尽快缉拿凶手,免得她终日担心孙儿受害。现在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孙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个小病也比自己掉块肉更心痛。

我问悦桂有没有特别的发现,她的回答略显无奈:“除了证实自行车和书包是周少龙的物品外,关没有多少发现,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价值的证据都冲走了,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

“这可不好办了!”什么证据也没有,该怎么调查啊?

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这个”她向我扬起拿中的证物袋,里面装着少量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残渣。

“这是什么?”这一小撮像鸟屎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么。

“是植物的残渣,在自行车的齿轮上发现的,应该是在事发前挂上去的。只要检验出是什么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经去过那里。还有这个,从书包里找到的。”她把证物袋收好,然后又取出另一个证物袋,这个证物袋里面装着的是一张纸。纸上有字迹,但因曾被雨沾湿,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个字体较大的汉字——信XX得水牛。

“信什么会得水牛呢?死者该不会与邪教沾上关系吧!”我看着这张应该是手写宣传单的纸张,不禁感到疑惑。

“字迹虽然化了,但写字的时会在纸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迹,带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她说罢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处理证物。

据周耀安说,死者于九天前放学后便失踪至今,而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是死者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在放学后不知道跑到那里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对调查大有帮忙。

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经去过那里遛达,必须等悦桐化验证物后才能得出线索,现在只能到喃呒志那里碰碰运气。虽然我并不觉得一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

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

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

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

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

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第三卷 化尸童姥

第二章 … 刮肉取骨(上)

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

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

“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

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

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

“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

“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

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

“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

“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

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

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

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

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

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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