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神夏]当裴东来穿成约翰华生-第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天啊……”
约翰的行为惊呆了在国家美术馆前面的人们,不过他没有为此而停留下来,反而是在拉兹的尖叫声中用极快的身法从人群中窜了过去,直到离开了这群为了他的行为而疯狂的人们,在一个小巷子里才把夏洛克和拉兹给放下。
可怜的夏洛克,为了维护他的形象,即使脸色发白也还是假装镇定的靠在墙边。
反而是拉兹,明明刚才尖叫的是他,但是当约翰停下来的时候,在用了三秒钟冷静了之后,他捉住了约翰的手:“太酷了,你竟然会飞?就跟蜘蛛侠一样。”
“事实上我可跟他不同,至少我不会像蜘蛛一样吐丝,不是吗?”约翰皱着眉头甩开了拉兹的手:“而且这是中国的轻身功夫。”
“我知道,我听说过这个。”拉兹显得很兴奋:“我以为这只是传说,最起码我有一次看中国电影有一部叫的时候就见识过,所以有一段时间我都想找中国人来看看是不是真的有这种功夫,但很可惜没有一个人会。显然我今天终于如愿以偿了不是吗?!”
“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吧?!我叫拉兹,夏洛克说我是涂鸦颜料的专家,以后你有关于这方面的疑问可以来找我。”然后拉兹拿出了自己的手机:“我可以给你我的号码吗?”
“……当然。”对于拉兹锲而不舍的表现,约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任由拉兹在他的手机上输入一段陌生的号码以及名字,然后接通,看着对自己很热情的拉兹,约翰实在是很不习惯。“我们接下来的行程如何?”
“去苏格兰场。”夏洛克选择性的遗忘了被他和约翰给遗弃在凶案现场的迪莫克现在该有多生气,反而打算再去给他添麻烦。“我们必须去了解一下布莱恩的情况,他的私人物品应该被收在那里,要去找一下他的日记或者任何记录他行程的东西。”
愿上帝保佑他在能在迪莫克的怒火之下成功吧!
……
好吧,事实证明夏洛克根本没打算去苏格兰场,他只是想和约翰分头行事。由约翰去苏格兰场,而他自己则去一趟shad sanderson银行,去拜访一下艾迪的助理,他决定,他和约翰必须顺着布莱恩和艾迪的行程走,那么,总会发现到有重合的地方的。
这是约翰第一次单独行动,他招手拦住了一辆计程车,就在他打算进入车子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人在对着自己拍照。
他不动声色的瞅了那个在马四路对面给自己拍照的人,是一个穿着黑色大衣,黑发黄皮肤的女性,但因为戴着墨镜,看不到眼睛的颜色,可这并不防碍约翰透过她的表相,看出来对方不过四十多岁的年纪。
多年查案带来的直觉告诉约翰,这个女人应该是他的故乡,中国的人,但是直觉也告诉他,这个女人有点不寻常。
不过,他并不能把这个女人观察得更久一点,一切都为了不打草惊蛇。如果这个陌生的女人真的跟这件案子有关的话,相信他肯定能再次见到她的。
于是,约翰进了计程车,让司机载着他到达苏格兰场。
来到了苏格兰场,约翰听着迪莫克不停的抱怨着夏洛克是个傲慢自大的家伙,并且忍受着对方看着自己时那隐隐含着惊讶和崇拜,所以一直将他当成一件稀罕的生物看个不停的冒犯眼神,从迪莫克的手里接过了布莱恩的笔记本。
“这就是你要的东西,那个记者的笔记本。”
约翰接过那本笔记本,然后打开,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机票,始发地是中国的大连,而终点则是伦敦。然后他又翻看了布莱恩最近的行程,发现他在从中国大连回来的这一天,去了一趟中国街。
中国街里,几乎都是黑发黑眼黄发肤的中国人,只有零星的几个美国,甚至是其他国家的人。
约翰自从重生之后,接触的都是些金发碧眼,红发蓝眼的家伙们,这一回见到了熟悉的家乡来的人,总感觉到一种归属感。
看着那些应用在招牌上的,属于中国的简笔字,约翰觉得有点陌生,但在这种陌生中又能让他找到令人熟悉的一点,总觉得有点……安慰。
不过,约翰是个重视自己的工作的人,在他为了自己可能在现代已经面目全非的家乡而恍惚过一阵之后,又重新的打起了精神,翻看起布莱恩的笔记本,同时也在观察这本笔记本上记载的那间杂货店到底在那里。
然后他发现了跟着艾迪凡库的线索,来到中国街的夏洛克。
原来夏洛克发现艾迪被杀前是刚刚才从中国的大连回来伦敦,然后艾迪的漂亮的女助理告诉夏洛克,他回到银行之后出去时,是带着一件很重的东西出去的,而且似乎是去的西区。
夏洛克从汽车的发票以及餐馆的发票发现了艾迪很可能去了唐人街,所以拦了辆计程车来到了这里。
夏洛克看到了约翰,但他并没有问他怎么会来到这里,只是语速很快的跟他说:“艾迪凡库被害的当天带着一个包裹来到这个地方,不管当时箱子里藏了什么,我都已经通过信用卡账单,收据等票据提供的信息知道了,他从中国回来后来到了这里,就在这条街上,就在这附近,但我不知道具体的位置!”
“我想我知道。”约翰这么告诉夏洛克,然后他指着对面街上的一个买中国玩意的店面说道:“应该就是那家店铺了。布莱恩卢奇在他的笔记本里提到过,他也来到了这个地方,他甚至记下了详细的地址。有趣的是,他也是在艾迪凡库被害的那一天来的。”
第25章
约翰和夏洛克走进了那家名叫招财猫的店铺,里面卖的都是些从中国带过来的小玩意,比如招财猫、团扇、木雕佛和一些汉服之类的。
年纪有点大的的华裔女店长看到有人进了自己的店铺,自然而然的拿起手边的一个金色的招财猫,开始推销起自己的商品来:“想要招财猫吗?”
“不,不用了。”约翰拒绝了她的提议。
“只要10磅而已啊先生。”
拙劣的推销技巧让约翰和夏洛克忍不住有些发笑,事实上他们也笑了出来,不过却没有一点嘲笑地意思,反而满满的善意。
“我觉得你的妻子会喜欢。”
“谢谢,我真的不需要。”约翰觉得自己有点奇怪,明明自己应该是个汉人,面前的这个女人也是汉人,但他却不能跟这个女人说汉语。因为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在英国长大的,会不会说自己的母语。
他撇了撇嘴,突然注意到自己旁边摆着一套漂亮的仿造的唐代青瓷灯盏,忍不住就拿在手上把玩起来。
“你喜欢它?”夏洛克的声音在约翰的耳边响起,让他差点儿吓了一跳,幸好他警惕性很强,在不小心把青瓷灯盏脱了手之后,身手敏捷的把它在掉落地上之前又捞回到了手里。
“我不是故意吓唬你的。”夏洛克没想到约翰的反应会这么大,毕竟他给自己的印象一直都是很警觉的,自己只要稍微靠近他一点,他就能察觉到。
“不,不是你的错,是我太沉迷了。”约翰把青瓷灯盏放了回去,有些恍惚的回忆起来:“这是仿造唐代的青瓷灯盏,是我存在的那个时代的东西,所以看到之后有点怀念而已。”
“那么……买一个回去?”夏洛克问他。
约翰摇了摇头:“不用了,这毕竟不是真的。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呢?我早就死了,没办法回到一千年以前的时代,况且在这个年代,每家每户都有电灯,这个青瓷灯盏也只能做个摆设而已,它早就失去了它原来的用处了。”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然后由约翰打破了它:“怎么样?在这里有什么发现吗?”
“没有。”夏洛克说,“我们去吃个午饭吧,你饿了吗?”
“午饭?”约翰轻轻的笑着:“我以为现在已经下午三点了,原来你的脑子里还有吃饭这个概念。”
“是我的错,让你跟我一起查案,却忽略了你。”夏洛克说:“这里是中华唐人街,有比较地道的中国菜。”
“那就走吧。”
正好他们从招财猫商店一出来就发现对面有一间饭店,因为两个人的肚子都有点饿了,就直接进了那间小餐馆。
点了几个菜后,因为现在不是正常的吃饭时间,餐馆里面也没有什么人,所以很快就做好送了出来。
“味道怎么样?是正常的中国味道吗?”夏洛克因为不会用筷子,所以他是用勺子为自己勺菜,偶尔约翰还会为他夹一些不适合用勺子的菜肴,比如说鱼或者青菜。
“我想是的。”约翰把嘴里的东西都吞进去之后才回答:“事实上,一千年前的大唐吃的东西还没有那么多的调味料,菜谱也很乏善可陈,可是即使是这样,当这些菜被我吃到嘴里之后,我仍然会觉得,这是我家乡的味道。感觉很好。”
约翰不喜欢回忆过去,因为他觉得这样会让自己显得有些软弱,所以他很快的就转移了话题。“怎么样?有什么线索吗?”
“两个从中国回来的人都直奔招财猫商店过去……我想他们可能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夏洛克不知道是发现了约翰想要转移话题,所以配合了他,还是因为他确实觉得案子的魅力更有吸引力些,很快也说起了这件案子:“不过,不管他们看到了什么,他们手上拿着的那个从中国带回来的包裹,很可能就是消失在这间店铺里的。”
“这么说,你怀疑凡库的包裹里的是他从中国带过来的走私品?”约翰熟练的用筷子给自己夹了一块鱼肉。“你觉得他们所走私的东西会是什么?”
“还能有什么。”夏洛克从鼻子里出气:“中国是个历史悠久的古国,它最出名的就是那些古董了。”
“不过,你能确定布莱恩卢奇也同样是个走私者吗?”
“你想想看。”夏洛克说:“艾迪凡库是个经常去亚洲的商人,而布莱恩卢奇则是专门写中国新闻的记者,多么完美的掩护。他们都是走私者,而招财猫商店是他们的交货地点,多么的顺理成章。”
“那么,他们为什么会死呢?这并没有道理不是吗?”他们就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因此可以轻易的看到外面的街道,以及街道对面的招财猫商店。“如果他们来商店,送到了货,为什么还会有人威胁他们,还要杀人灭口呢?明显他们做这种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了不是吗?他们也已经完成任务了。”
“如果……”夏洛克在脑海里思索着每一种可能性,然后从里面挑选出了一个最有可能的。“如果他们其中有一个雁过拔毛了呢?”
“什么意思?”约翰问。
“我的意思是说,他们有一个偷了东西。”夏洛克皱着眉头:“从那批货里。”
“但凶手不知道是谁偷的。”约翰恍然大悟,附和的接着夏洛克的话继续推理下去:“于是他威胁了他们两个。”
“没错。”夏洛克点了点头,然后在他转头看向外面的时候,手上的动作突然顿住了。
“怎么了?”约翰问。
“替我想想。”夏洛克说:“上次下雨是在什么时候。”
夏洛克的问题很让人摸不着头脑,但约翰还是觉得对方不是一个会问没有意义的问题的人。但是当他想回答他的问题的时候,夏洛克已经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往外面走去了。
约翰跟了上去,然后看到夏洛克在一扇紧闭着的门的旁边捡起了一本被透明的文件袋子所包裹住的黄页。
夏洛克查看了黄页,“从周一就摆在这里了。”他这么说着,然后按起了写着soolin yao,中文翻译过来是素琳·姚的房子的门铃。
但是过了很久,都没有人来开门。
夏洛克可等不下去了,于是他决定另外找一条路进去看一看。
“夏洛克,出什么事了?”约翰问他。
“至少三天内,没人进过那公寓的门。”夏洛克这么回答。
可是这也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进去查看,里面到底有什么问题?而夏洛克到底发现了什么?“你要知道,公寓的主人可能是度假去了。”
“你度假去会不关窗户吗?”然后夏洛克找到了地方,他爬了上去,从二楼的窗户跳进了公寓。
当然,约翰紧随其后。
“有人来过这里。”夏洛克在爬进窗户的时候,差点打破了一个花瓶,但也因此他发现了不对劲。“有人闯进了公寓,然后差点儿打破了花瓶。”就跟他一样。
“当然有人闯了进来。”约翰为此点了点头,然后把正四处查看的夏洛克拉到了自己的身后:“而且那个人现在还在这里。”
第26章
这间屋子里面确实有人;而且还是一个黑衣黑发黑眼黄皮肤的男人。
对于夏洛克和约翰,这个男人表现出了明显的敌意,在约翰和夏洛克肯定了在这间屋子里有其他人的时候;这个男人就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而且一言不发就对他们大打出手。
不过;约翰明显就不是省油的灯,他马上就用他的功夫三下五除二就把男人给摆平了,即使男人要把手放进怀里取出自己的武器,但他还没来得及出手,约翰就已经把他才掏出来的手枪给打落到了地上,然后制服了他。“你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间公寓里。”
男人皱着眉头,用着他那并不熟练的,带着一点口音的英语回答了约翰的问题:“应该是我问你才对,这里是我的家。”
“不,这里不是你的家。”夏洛克在约翰制服男人的时候,就开始观察起这个公寓里来。“如果是你的家,为什么会没有你的痕迹在里面?当然,除了你从窗户翻起来时留下的脚印。而且这间公寓的主人明显是个女人,但是怎么看你都不像是一个变性人吧?”
夏洛克的语速太快,让男人没有办法意识到他在说些什么。约翰明显注意到了这一点,但他却不能确定这个男人到底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或者说是韩国人,于是,他试探性的用汉语问道:“他说你不是这间公寓的主人,因为你不是个女人。”
然后,约翰也观察了一下四周,为夏洛克补充了一下:“而且这间公寓的主人可是很爱干净的,最起码她不会穿着鞋子在公寓里走来走去。”
约翰纯正的中国话让男人愣了一下,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用中文回答他:“我确实不是这间公寓的主人,因为这间公寓的主人实际上是我的妹妹。但她已经失踪了很长一段时间了,我去她工作的博物馆也没有找到她的行踪,所以才跑到她家里来找她的。”
虽然男人的话合情合理,但约翰还是没有放松下他的警惕,依然紧紧的制住了男人,然后把男人的话翻译给了夏洛克。
“这很明显是在说谎不是吗?”夏洛克这么告诉约翰他所分析出来的结果:“我可看不出来这个男人的脸上有一丁点对于他的妹妹的失踪的着急,而且任何一个担心自己的妹妹的好哥哥,也不会像做贼一样在有人闯进来时躲起来,然后在被人发现之后,一句问话和解释也没有,就直接对我们动手吧?
而且瓶子里的牛奶坏了,脏衣服也有味道了,但这也只能表示这间公寓的女主人失踪了三天。三天的时间没有联络,怎么可能让一个男人特意的跑到英国来找自己的妹妹呢。毕竟他不太会说英语,在这里也人生地不熟的,而且听他说英语简直就是一种折磨,这表示他以前一直在他自己的祖国生活。
最重要的是,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