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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世界-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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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即把明信片翻到背面,他看清了那工工整整的六个字。
  “哦?”
  一声轻轻的惊呼过后,他毫无过渡的忽然恢复了平静,同时回手把明信片掖到了枕头底下。
  哑巴坐到床边,一手端起水杯,一手托着药片。余至瑶用左手拿起药片先送到嘴里,然后再去接过水杯喝水——右手依旧是笨拙无力,不堪大用。
  小心翼翼的喝了两口温水,他把水杯交还给了哑巴。
  哑巴双手捧杯,静静的看他。
  余至瑶垂下眼帘,一言不发。
  片刻过后,他一歪脑袋,不甚自然的笑了一下:“我……我是有一点高兴。”
  哑巴伸出一只手去,为他理了理凌乱头发。手掌顺势滑下贴住他的面颊,触感火热,因为余至瑶一直是在发烧。
  毫无预兆的俯身向前,哑巴在他的眉心上亲了一下。
  余至瑶作势仰头要躲,然而没能躲开。温暖的嘴唇在他眉心间印了一记,只是温暖而已。
  
  余至瑶觉得眼下这样,也很好。
  他并不想见何殿英——见面就要生事端,不如不见。况且身边没有何殿英,自己也是一样的活。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打开床边台灯,拿出明信片翻来覆去的摆弄。小薄荷真是闲不住,他想,这个时候还有闲心跑去日本。
  明信片上繁花如海,十分美丽。余至瑶看得悠然神往,几乎想要身临其境的感受一番。忽然心中一动,他想:“我为什么不去看看樱花呢?”
  这个念头让他兴奋起来。翌日上午他给吉泽领事打去电话,说自己想要去看樱花。结果吉泽领事听了这话,哈哈大笑,上气不接下气的告诉他:“余先生,樱花可是春天的花呀,现在已经进了秋季,哪里还有樱花?再说天津也有樱花,何必非要赶去大阪?”
  余至瑶握着话筒,忽然有点不好意思,脸都红了。
  


49、大发善心 
 
  余至瑶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忽见凤儿一路蹦蹦跳跳的放学回来了,心里就是一阵高兴。
  凤儿这几天又变得好看了一点,也说不出是为什么,反正就是感觉不那么像猴子了。扶着门框把头伸进客厅,她很欢喜的大声唤道:“叔叔!”
  余至瑶放下报纸,笑着向她张开双臂,等着她甩着两条辫子扑到自己怀里。然而凤儿的确是甩了辫子,也的确像风一样的扑了进来,可最后却是在他身边坐了下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凤儿长大了,不好意思和自己再搂搂抱抱了。回想起初见面时自己在玉清池扯着她又擦又洗,余至瑶很觉有趣,特地扭头多看了她一眼。
  宋逸臣对这个女儿简直是完全不管,所以余至瑶总觉得凤儿已经属于自己。忽然低头在凤儿的头顶上吻了一下,他没有说话,心中生出一股子柔软的爱意。
  凤儿仰起头,笑嘻嘻的说道:“叔叔,我的羊毛袜子旧了!”
  余至瑶伸手摸了摸她的腿,羊毛制的厚长筒袜洗的次数多了,的确是会硬成两节烟囱。
  “礼拜天让小张带你去百货公司,你自己挑花样子——天都这么冷了,还穿这个?”
  凤儿往他身上一靠,嗲声嗲气的答道:“她们都穿。”
  这时,张兆祥垂着手快步走进客厅,先停在门口对着余至瑶一鞠躬,轻轻唤了一声:“二爷。”
  然后不等余至瑶回答,他走上前来弯下腰去,低声说道:“二爷,我已经把人送到饭店了,您是现在去,还是吃过饭后再去?”
  余至瑶略微想了一下,随即答道:“饭后再去吧。”
  
  余至瑶没滋没味的喝了一碗米粥,然后起身出门,前往瑶光饭店。
  在他专用的高级客房里,他看到了等候已久的杜芳卿。当时夕阳余晖铺了满地,杜芳卿亭亭玉立的侧对窗口站了,一张脸被光线渲染出深浅轮廓。余至瑶微微弯腰扶着墙壁,抬眼盯着他看,忽然感觉他皮肉有些松弛,不是当年那样紧致鲜嫩了。
  然而杜芳卿这时转身拉拢窗帘打开电灯。光芒从天花板上倾泻下来,他笑吟吟的望着余至瑶,复又青春美丽起来。
  他是急不择路了,抬手摸向领口纽扣,他明知道自己变成了烂贱的兔子,可是非得如此才能抓住余至瑶。今非昔比了,现在没有他孤高自赏、卖弄风情的余地了。
  一边脱衣裳,一边贴上余至瑶。余至瑶现在变得笨拙沉重,所以他须得更加主动的伺候对方。两人同上大床,他用双手上下握住那根东西,没话找话的抬头笑道:“真够大的,看着吓人。”
  余至瑶倚着枕头靠到床头,听了这话,只是一笑。忽然紧闭双眼猛一抬头,他倒抽了一口凉气,是杜芳卿俯身用舌尖逗弄了他。
  
  事毕之后,余至瑶仰卧在床上喘粗气。杜芳卿捂着嘴走去浴室,一时只听哗哗水响,再无人声。
  待到杜芳卿漱过口回来了,余至瑶对他说道:“你那小院冬天太冷,要是愿意的话,可以搬到饭店来住。”
  杜芳卿披着一丝半缕坐到一旁,心知自己是没有再回余公馆的资格了。搬来此地居住,当然是好,然而里外就这么两间小屋,未免太过憋闷。犹犹豫豫的侧躺下去,他柔声说道:“现在还不是很冷,就算要搬,也等再过几天吧。”
  余至瑶仰望着天花板,一只手摸索着伸过去拍了拍他,力度很轻,带了一点安抚和亲热的意思。杜芳卿不坏,真不坏,只是不能回想他那桩罪过。
  杜芳卿握住了他的手:“二爷,晚上留下一起睡吧。”
  余至瑶闭上眼睛,轻声答道:“我睡不着。”
  杜芳卿偎到了他的怀里:“那我陪您醒着。”
  余至瑶抬手搂住了他,似睡非睡的缓缓说道:“芳卿,你若是对将来有了打算,就尽管告诉我。想要娶妻生子,也都可以。我会给你置办出一个家来。”
  杜芳卿一愣,立刻抬头望向了他:“二爷?”
  余至瑶笑了一下:“别误会,我是为了你好。你和我在一起,熬不出头来。别说你是个男人,就算你是个女人,也一样熬不出头。
  杜芳卿听到这里,心中一阵悲凉,险些落下眼泪:“谁想出头来着?您要是对我腻了,就请直说吧!”
  余至瑶略感惊讶的扭头看了他一眼:“我没有腻,只是看你对我一片赤心,反倒怕耽误了你。你不想走,那更好,省得我再去找别人。”
  然后他以手撑床慢慢坐了起来:“我要到玉清池泡澡,你去不去?”
  杜芳卿盯着他的背影,只想合身贴上去黏上去,一刻也不分开:“去。”
  
  余至瑶在热水池子里睡了一觉,杜芳卿独自坐在岸上,百无聊赖的审视着余至瑶的睡颜。余至瑶窝在池子角落里,歪着脑袋呼呼的睡,杜芳卿看在眼里,替他难受,可又不敢过去惊动,因为知道他难得入眠。
  
  杜芳卿最终还是没有搬进饭店居住。他那个小院儿里虽然寒苦,但是毕竟有花有草有地方,忙忙碌碌的收拾起来,总能占住心神。可是一旦进了饭店客房,他除了等待余至瑶前来“临幸”,就再无其它事情可做了。
  天天心里只想着一个余至瑶,那怎么得了?杜芳卿最是懂得等待的苦,所以不肯钻进那花团锦簇的小牢笼里。
  余至瑶则是全由着他——他还不配让余至瑶多花心思。
  
  余至瑶开始谋划起了商会换届之事——上次因为年纪不满三十,硬是没能得到入选资格;时隔三年,如今他依旧是不满三十,但偏要再试一次,倒要看看这回哪个还敢作乱!
  当然,选举总要等到明年夏季才能举行,届时算起虚岁,自己正是三十岁整。其实无论是二十九还是整三十,都不是真正问题。余至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所以目光轻轻掠过,他直接盯上了主席位置。
  余朝政一辈子活得嚣张,可也就只是嚣张而已。而余至瑶生不如死的熬过二十年,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向他作出证明,证明他的愚蠢、残暴、眼拙!
  所以在得到了权力与金钱之后,他继续渴望起了名望与地位。
  这么大的天津卫,这么大的天津商会——他一定要选上这个主席!
  
  余至瑶做出检讨,自认资本虽然不薄,势力虽然不小,但是竞选商会主席,看的乃是威望德行。凭着自己这点资历,显然不能服众。
  心事重重的坐在书房里,他那手指总夹着一根雪茄。隔三差五的吸上一口,他在浓郁的烟草气息中浮想联翩。因为好胜的心太强,所以压力就大了。
  
  转眼间进了腊月,顾占海在余至瑶的授意下,带着大小徒弟们办起粥厂搭起草棚,从早到晚的施舍,夜间都留着人看火看锅。天寒地冻的,一碗热粥也能救条性命,穷苦人们聚集过来,就在那草棚里面苦熬年关。
  除此之外,余至瑶又从工厂里调了一批棉布和西药,亲自送去了育婴堂救济院等处。他既是要做善事,就真心实意不肯掺假,布是好布,药也是好药。哪知不出三天,他便听说救济院里的官员们把西药偷着运出去卖掉了。
  余至瑶只是想要博个慈善名声。反正东西是捐出去了,名声也传出去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自然就没有必要再管后续事情。不料到了大年初八这天,公馆门口忽然跑来六七名十几岁的半大孩子,自称是附近乡下逃上来的难民,想请余二爷赏口饭吃。
  余至瑶听闻此言,第一反应就是把这些泥猴远远赶走;然而话未出口,他又按捺了性子,没有发作。
  他把这群少年叫到客厅内,逐个盘问了一番。原来这群少年乃是同乡,因为家乡遭了大旱灾,所以结伴跑来天津卫谋生。在粥厂中混了一个多月,他们既无手艺也无门路,又不想沦为乞丐蟊贼,索性鼓起勇气,一路找来了余公馆——余二爷既然是位善人,想必不管成与不成,总不会把他们乱棒打出去就是。
  凤儿捏着一块奶油蛋糕,好奇的在客厅门口探头缩脑。余至瑶一眼看见了她,便是说道:“凤儿,把小张叫过来!”
  凤儿答应一声,转身一边跑一边锐声大叫“张叔叔”。张兆祥连忙赶进客厅,一直走到余至瑶身边弯下了腰:“二爷?”
  余至瑶说道:“把这帮小子送去纱厂,等到年后开了工,就让他们从学徒干起。”
  此言一出,少年们立刻欢喜起来,乱七八糟的向余至瑶鞠躬道谢。而张兆祥吆喝着把他们领了出去,直奔纱厂。
  等到不速之客走干净了,余至瑶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单是喊来仆人,让他们马上擦地消毒——这帮难民小子着实是太肮脏了。
  


50、竞选成功 
 
  五月的清晨,凤儿正在自己的房间里穿衣裳,忽然房门开了,宋逸臣拿着一只白梨走了进来。
  凤儿已经十二岁了,不再是个傻乎乎的小丫头。仰头看着父亲越走越近,她怪不好意思的抱起膝盖挡住胸口:“爸爸。”
  宋逸臣“咔”的咬了一口白梨,然后一边咀嚼一边低声说道:“今天是你叔叔的大日子,一会儿出去的时候不许乱说话,听见没有?”
  凤儿抬手揉了揉眼睛:“知道了。我不胡说八道,要说也说吉祥话。”
  宋逸臣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把白梨送到女儿嘴边:“咬一口,挺甜的!”
  凤儿张大嘴巴咬下一口,果然很甜。而宋逸臣不再多说,转身出门就走了。
  
  凤儿发现自己的屁股变大了。
  颇为烦恼的穿上校服衣裙,胸脯那里又隐隐的鼓了起来。凤儿一点也不想长大,唉声叹气的坐在床上穿长筒袜子——腿也变粗了,袜子箍在小腿上,紧绷绷的。
  走出门去进了餐厅,她并没有看到余至瑶。选着喜欢的奶油蛋糕吃了两块,胃里依旧空虚,没吃似的。再加一块蛋糕以及一大杯牛奶,她终于饱足了。起身跑出餐厅去,她这回看到了余至瑶。
  余至瑶穿着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头发梳的乌黑锃亮。凤儿没敢肆意的冲上前去大说大笑,只在近处站住了,规规矩矩的垂手说道:“叔叔,我上学去啦!”
  余至瑶扭过头来,没回答,单是对着她微微一笑。
  前方的窗户大门全洞开着,晨风挟着阳光扑面而来。凤儿仰头望着余至瑶,就见他剑眉斜飞,鼻梁挺拔,微笑的时候嘴角上翘,有一种温柔的堂堂威仪。
  在清新的空气中做了个深呼吸,她忽然就满心欢喜了。稳稳当当的转身走出门去,她并未像往常那样撒腿乱跑,而是一步一步的走出了直线。
  
  凤儿在学校里,胡思乱想的度过了一天。
  她吃得好,穿得好,成绩也好,年纪又比同学大了两岁,越发仿佛无所不知。小女学生们最爱跟着她黏着她,她平时也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生活;不过今天不同,她早上其实没有听明白父亲的话——什么是“大日子”?
  心中忽然恐慌起来,她想:“不是叔叔要娶媳妇了吧?”
  思及至此,她立刻又对自己摇了头。应该不是的,娶媳妇是大事,哪能先前一点风声都不露?
  然后她的心思忽然转了方向:“爸爸什么时候娶新媳妇?”
  这个念头吓得她直冒冷汗。爸爸不娶新媳妇,就已经够凶恶了;这要是再招个后娘回来,她非变成小白菜不可。
  不过爸爸也有好的时候,今天早上还给了她一口梨吃呢。
  
  凤儿心事重重的熬到放学。在学校门口坐上汽车,她惴惴不安的询问小汽车夫:“哥哥,今天家里怎么样啊?”
  汽车夫想了一下,然后从后视镜中对她笑道:“家里挺好呀!”
  “那叔叔呢?叔叔好吗?”
  汽车夫喜气洋洋的答道:“哈哈,今天可是有了大喜事。二爷选上商会主席啦!”
  凤儿一听这话,先把心放回了肚子里:“商会主席是什么?”
  汽车夫思忖一下,似乎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措辞:“商会主席嘛……就是全天津卫的生意人,以后都得听二爷的!”
  凤儿登时睁大了眼睛。透过车窗向外望去,她似乎觉得一时不能理解:“哥哥,那个买糖人儿的也归叔叔管吗?”
  汽车夫笑了起来:“谁管一个卖糖人儿的啊?二爷管的都是大买卖家!”
  
  汽车在余公馆门前停下,车门一开,凤儿便拍着翅膀飞进去了。一鼓作气冲到余至瑶面前,她欢天喜地的抱拳笑道:“叔叔,恭喜你当了主席!”
  然后不等余至瑶回答,她又探头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大口。余至瑶抓住她的小手攥了攥,仰脸笑着问道:“小人精,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凤儿笑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我就是什么都知道!”
  余至瑶眼神怜爱的看着她:“明天是礼拜天,叔叔带你出去逛逛。今晚家里要来客人,你乖乖的自己去玩。”
  凤儿答应下来,可是留恋着不肯离去,没话找话的围着他转来转去。刚转了两三圈,宋逸臣满脸喜色的走了进来,一嗓子把她呵斥走了。
  
  凤儿回到自己的小房间,摆开一桌子的书本,然而一个字也读不进去。外面越来越热闹了,她趴在窗前眺望院内,就见汽车一辆接一辆的停下开走,客人一位接一位的下车进门。张兆祥穿着一身簇新的蓝纱大衫,晃着肩膀里外穿梭,身后总跟着个小随从;爸爸也换了西装领结,因为脸刮的不勤,所以上嘴唇又显出了小胡子的雏形。忽然门口下来一车仆人,手里全拎着大食盒子,凤儿知道那是从外面馆子买了好菜回来,因为家里厨房人手有限,置办不出大宴席来。
  竖着耳朵旁听了一晚的热闹,凤儿最后心痒难搔的上床睡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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